我們今天都是把自己的生命,看成第一重要,自己不能受一點損害,在公共汽車上被人家擠了一下,就要吵起來,過分地愛惜自己的身體。那麽俠客呢,是不過分愛惜自己的身體,首先考慮的是,幫助別人解決困難;“存亡死生”,救了別人的生命之後呢,又“不矜其能”,不誇耀自己,不要老惦記它。昨天是我幫了你的忙,那天我還幫你買菜了呢;上次我救了你家孩子一命……很少提這些事,用我們今天的話說,做了好事拂袖而去,做了好事不留名。


    所以我曾經有一個“謬論”,我到處傳播這個“謬論”,我說,我們中國二十世紀,最大的俠是誰呢?就是雷鋒,雷鋒是我們中國當代的“第一大俠”。我第一次在北京大學發表我這個“謬論”的時候,學生們也不理解。他們說,雷鋒怎麽是俠呢?雷鋒他也不會武功啊!雷鋒雖然是個解放軍,他也沒打過仗啊,他是個開汽車的解放軍啊。那麽我跟同學們講,是不是俠,跟他會不會打仗,跟他會不會武功,沒有關係,隻要他能犧牲自己的利益,為別人謀利益,“雷鋒出差一千裏,好事做了一火車”。瓢潑大雨之夜,看見婦女抱著小孩,他幫助她送回家去,幫助老大娘過馬路;自己攢的錢寄給災區,這不是俠,是什麽?這就是俠!人們為什麽被雷鋒精神感動?為什麽喜歡個子不高,胖乎乎,普通的解放軍戰士呢?是因為他身上有俠的精神,大家覺得,這個東西了不起!所以學雷鋒才學得起來,而不是說,他一定要身懷絕技,才去學他。


    那麽,古代有很多--今天看起來是“武俠小說”的作品。在當時並不叫“武俠小說”,當時沒有這個名字,當時都是有種種其他的名字。“武俠小說”這個概念,是二十世紀以後,我們為了進行學術研究的方便而發明的一個術語。比如說,在《唐傳奇》裏邊,就有很多武俠題材的作品。隻不過當時不叫武俠,有的是寫一種很神奇的武功,它是偏重於武俠中的武這一麵;有的是寫一種很不平常地幫助別人的一種俠行義舉。唐朝之後呢,到了宋朝,宋朝的小說裏麵也有很多“公案小說”,“公案小說”裏麵有一些武俠人物。這些武俠人物的精神,跟唐朝比呢,略有遜色。總之,是武俠在現實生活中和在文學作品中的發展,似乎有一個走下坡路的趨勢。其實,是隨著封建國家機器的強大,國家機器越來越強大,所以俠的生存空間就越來越小,很多事不用你管了,國家有強大的國家機器,有警察,有軍隊。那麽到了明朝初年的時候,中國千百年來積累的武俠文學的資源,匯聚起來,產生了一部古代最傑出的,最著名的武俠小說,這部小說就是《水滸傳》。


    那麽《水滸傳》,以前我們把它叫做公案,後來的文學史也把它叫做“英雄傳奇”,這都是對的,它是英雄傳奇小說。但是如果我們從武俠小說的角度來看呢,《水滸傳》也是古代最優秀的武俠小說的代表。我們今天想一想,《水滸傳》中的英雄人物,那不都是標準的一個一個的武俠嗎!要武有武,要俠有俠,它所弘揚的精神,也是正宗的武俠精神。所以《水滸傳》給了後世無數的武俠小說以思想的和藝術的啟迪。一直到清朝的時候,武俠小說都在不斷地發展。


    比如,清朝後來就出現了像《三俠武義》、《七俠武義》這樣一係列的作品。還有著名的,像《兒女英雄傳》、《好逑傳》。到了這部分小說,慢慢出現了一個“英雄加兒女”的模式,有男俠客,也有女俠客,或者俠客旁邊有一個美人。可是到了清朝晚期的時候,隨著中國封建社會走向沒落,或者說,走向最黑暗的時候,武俠小說也一蹶不振,長期沒有很優秀的作品出現,而且更要命的是武俠小說中的俠客形象一落千丈。俠客本來應該是一個自由的、光輝萬丈的英雄,可是到了晚清的小說裏,武俠都成了朝廷的鷹犬,成了朝廷的爪牙。


    我們想,武俠一開始是什麽人呢?按照司馬遷的那種寫法,是社會上的閑散人員。我們不要以為,社會閑散人員是一個單純的貶義詞,閑散人員裏邊有壞人,但是也有好人。這些俠客是憑著自己的良心,為社會鳴不平,他看見統治者做得不對,他就出來幫助弱者,拔刀相助。一開始,俠客應該跟朝廷,跟秩序是處在對立麵的,他應該是跟朝廷作對的。所以韓非子才說“俠以武犯禁”,仗著自己有一點功夫,就來破壞法製建設。韓非子是這樣批評他們的。正因為他跟朝廷是對立的,所以歷朝歷代都要大力地鎮壓俠客,特別是鎮壓武俠。那麽鎮壓來鎮壓去,殺的殺了,死的死了,還有一部分就被朝廷收買了,收買了就把他融進了國家機器,國家機器把他吃進去了。這些俠客就變成了朝廷的人員,變成了“捕快”。


    所以我們看,清朝末期有很多小說,都叫什麽“公案”--《於公案》、《包公案》、《施公案》、《劉公案》。那麽這些公案小說裏麵的第一主人公,都是一個政府官員,都是一個政府的清官。這些小說裏的俠客,一個一個都被招安了。招安了之後,就變成了包公身邊的張龍、趙虎、王朝、馬漢。我們一看京劇,包公一開頭就叫張龍、趙虎、王朝、馬漢,那麽這些人物一旦變成了“張龍、趙虎”,他就沒有光彩了,他就不具備英雄的色彩。我們今天看戲,我們去看包公戲,誰去注意台上王朝、馬漢的形象呢?沒人注意,他站在那兒就是一龍套,今兒這演員病了,換一演員還能演,我們並不提意見,我們隻對包公這個形象加以格外地注意,光彩人物是包公。而包公是什麽人呢?包公是政府的一個高級領導人,開封府尹,隻不過他是一個清正廉明的高級領導人而已,他是一個大清官。那麽人民為什麽要看包公戲?為什麽需要包公?就是因為社會不公正,法律不健全,經常有冤假錯案,可是除了冤假錯案,人民不去呼喚法律健全,而是呼喚包公,希望統治集團內部出現清官,來幫助自己解決問題。那麽這種幻想反過來又加劇了法製的不健全。解決這個問題必須靠一套製度,靠一套辦法,靠一套規章製度。但是老百姓天天不幻想這個,而去幻想包公。所以隻能滿足一種夢幻中的需要。那麽到了“包公”鋪天蓋地的時候,武俠就隱沒了。


    可是由於晚清時中國麵臨著民族危亡問題,雖然武俠小說中俠客形象一蹶不振,但是在現實生活中,這個民族卻越來越需要俠的精神。


    就在晚清的革命運動中,比如說,孫中山先生所領導的同盟會,這些人中開始重新鼓吹武俠精神。包括魯迅等人,他們都很推崇一種帶有俠義色彩的鐵血精神。晚清的革命黨人,從武俠的角度看,普遍都是一種俠義,“俠義道”的精神。比如說,我們知道著名的革命黨秋瑾,秋瑾女士她有一個號,叫鑑湖女俠,自號鑑湖女俠。其實很多革命黨都是起了這樣一個帶有武俠精神的號,以俠客精神自詡。他們認為,要改變當時中國的現實,非有一腔俠義精神不可。


    我們都知道譚嗣同的故事,譚嗣同他自己願意,為了變法而流血,他說:“各國變法無不從流血始”,中國變法之所以不成功,就是因為沒有人流血犧牲,他說“此國之所以不昌也”,如果中國需要這樣的人,“請自嗣同始”--請從我譚嗣同開始。所以他可以逃命而不逃命,他留下來慷慨就義。這種俠義精神是很感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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