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歲之後我已經懂得很多事了,也能記住很多事了。


    上世紀七十年代的農村,還是農業社的管理模式,雖然也有了村長支書的區別,但是直接參與工作的還是那些小幹部小組長。


    媽媽病好之後就又開始上工了,白天媽媽去地裏幹活,我就跟著兩個哥哥玩。


    農村的孩子們即便嬌養也不會像城裏那樣,每天都有爸爸媽媽陪著哄著。


    大多數的家庭都是老大帶老二,老二帶老三,哥哥帶弟弟妹妹,姐姐帶弟弟妹妹,父母就是勞作和生育的機器。


    沒有計劃生育之前,很多家庭都有七八個孩子,光靠父母帶,全家都得喝西北風。


    因此,我們這些孩子們三歲以前可以自由自在的玩耍,三歲之後就要替大人分擔生活的重擔了。


    大哥四歲的時候,媽媽生下了二哥,大哥的幸福生活就結束了,開始了哄弟弟的節奏。


    媽媽生完孩子滿一百天就會被村幹部逼著去地裏幹活。經常是大哥帶著二哥在外婆家玩。


    由於剛生產完,孩子還在吃奶。過去沒有奶粉,餓了肚子的話就隻能喝點米湯水。


    為了給孩子們喂奶,媽媽經常憋奶憋到半晌午回家奶孩子。


    這樣不但那些大小幹部不滿意,連一起搭伴幹活的人們也有了意見。


    盡管媽媽幹活很勤快,同樣的時間內幹的比任何人都多,但在那個同工不同酬的年代,女人再能幹,都隻能拿男人一半的工分。


    等輪到媽媽這裏的時候,由於媽媽經常半路回家奶孩子,自然而然的工分就又會被減半。


    我們家的孩子,除了大哥和二哥相差四歲之外,就都是相差三歲。


    我三歲的時候,大哥就已經開始上幼兒班了。


    那個年代沒有幼兒園,隻是在小學裏增加了一個幼兒班,專供七八歲的孩子們啟蒙的。


    我出生的時候,大哥已經開始讀書了。


    說起來也是,我們的媽媽還算是個有文化的人,實際上,上幼兒班之前,我們的媽媽就已經給我們開啟了啟蒙教育。


    並且爸爸是教師,每周的周日都能回家一趟,回家之後,白天陪媽媽一起去地裏幹活掙工分,晚上回家就就著煤油燈教我們讀書識字。


    昏黃的煤油燈下,一家幾口人和樂融融,媽媽拿著針給我們縫補衣服做鞋子,爸爸就一筆一劃的教我們讀書識字。


    這種時候,這種溫馨的畫麵也隻有爸爸回家的時候才會有,平常就都是媽媽一個人硬扛。


    我三歲的時候,媽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起來了。那時候,我還會纏著媽媽吃奶,可惜已經吃不出多少了。


    媽媽告訴我,她肚子裏有小寶寶了,我必須學會自己吃飯了。


    三歲的小孩,還不懂的謙讓,也不了解大人的辛苦,總覺得自己是家裏的小公主,就可以無法無天。


    不給奶吃就鬧,盡管也很期待有個小弟弟或者小妹妹陪自己玩兒,卻始終戰勝不了母乳的引誘。


    於是乎媽媽就隻能讓六歲的二哥帶我玩泥巴,小孩子心性,玩泥巴過家家是最能體會到父母的辛苦的,也是最能夠暫時忘卻饑餓的。


    等到玩的饑不擇食的時候,因懷孕逐漸減少的母乳就已經引不起我的興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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