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能嗎?”據井確認道。
“除非把他弄瘋,情況或許會不同。與此相較,還不如去找伊達屋的老闆,他的目擊證詞如何?他一會兒說曾在現場附近看到過恩田,一會兒又說沒看到,證詞顛來倒去,前後矛盾。現在他說看到還是沒看到?”
“伊達屋那條線不行。他上周去世了。”
“去世了?”吉敷失聲叫道。
“是的,去世了。”
“那麽,他最後的證詞……不對,應該是調查報告,是怎麽寫的?究竟看到過還是沒看到?”
“說是看到過,不過估計法院也不會採信他的證詞。正如你所說,顛來倒去,前後矛盾,完全沒有半點可信度。我們也曾懇求過他,如果他還活著應該會同意。但反過來說,這算是我們所能盡的最大努力了——讓法庭不要採信伊達屋的證詞。”
“已經是你們所能盡的最大努力了嗎?”
“是的。”
怎麽會這樣?吉敷心想。沾血外套不行,現場的沾血指紋也不行,而曾經說案發當日在現場附近看到過恩田幸吉的目擊證人,也在留下“看到過”的證詞後身亡。除此之外,被告還留有一份自供。一審二審時都伏法認罪,未就事實部分展開過爭辯,卻在終審時翻供。審請會被駁回完全是理所當然的事。現在這樣,怎麽可能通過重審申請審查?
“你們打算怎麽打這場官司?”吉敷問道,內心一陣焦躁。他們的想法真是天真,恩田這邊的陣營裏,每一個人的想法都太天真。像玩家家酒一樣去打官司,怎麽可能有半點勝算?
“我說過的,我們準備找峰脅先生……”
“峰脅那邊想都別想!”吉敷不由得拔高了嗓門,“別看那傢夥如今已經是個老頭兒了,卻強硬得像石頭。除非你們打算把他的一條胳臂擰下來,否則想都別想,而就算你們真的把他的一條胳臂擰下來了,他也未必會說實話。”
據井默然不語。
“他還曾因抓獲恩田受過表彰。這樣一來,他就更不可能說出當時的實情了。再說,這種事關係到警方的整體威信,警局也會設法阻止他作證的。威脅他一個人都是白費心機,警察可比法院更要麵子。”
據井點頭。
“一審和二審時,沒有圍繞犯罪事實展開過任何爭辯嗎?”
“沒有。”
“不是有證人作證說案發當日,曾看到恩田在北上川邊殺雞嗎?”
“是的。”
“有沒有找到能夠證明這一證詞的目擊者?”
“沒找到。報告上也沒提到過。”
“你們有沒有調查過?”
“恩田先生說當時有兩個小孩曾經看到過那一幕。”
“這我知道。我問的是你們有沒有去調查過那兩個孩子?”
“沒有。畢竟那已經是四十年前的事了。”
話是這麽說,但吉敷身為刑警,總覺得這種事至少該稍微打聽一下。隻要前進,就一定會有所斬獲。如果從一開始就撒手放棄,肯定會一無所獲。吉敷不想埋怨律師,他知道律師的工作很忙。而且律師的費用都是一次性收取的,實際的工作量由各人自行裁量。也就是說,工作越熱心積極,平均下來每小時獲得的酬金反而越少。如果不必四處奔走,隻用看看資料,在法庭上辯論一番就能搞定的話,他們就能同時處理多起案子。從結果上來說,收入就會大大提升。他們也要養活妻兒老小,支付事務所的房租,吉敷知道這很不容易。可如果換作他們來當刑警,估計絕大多數案件都會無疾而終。
“沒有任何人能證明當時恩田在北上川邊殺雞嗎?”
“沒有。”
“就隻有他太太嗎?”
“他太太雖然這麽說過,但不管是一審還是控訴審,她都沒在法庭上作過證。”
這麽說倒也沒錯,當時的辯論焦點是精神鑑定,作為妻子是不可能說出那種話來的。如此看來,查閱公審報告果然是毫無意義的舉動,上邊沒有半點量刑材料。
“前方的路可真說不上光明啊。”吉敷直言不諱。
“恩田幸吉明明是清白的,卻沒有任何可以證明的證據。”
“話雖如此,對方的情況也一樣。”
不,情況完全不同。對方手裏有恩田的口供,這邊也得拿出能與此抗衡的東西來才行。正因如此,雖然明知困難,律師卻依舊想去懇求峰脅,這樣的想法不難理解,但吉敷還是覺得應該另做打算。
“就目前的情況來看,對方的處境與我們並不相同,敵人已領先我們半步。如此下去,我方是毫無半點勝算的。我記得還有另外一通目擊證詞,說曾在現場附近看到過恩田幸吉。”
“啊,那是小孩說的,沒什麽可信度。”
“但後來不是作為證據採信了嗎?”
“話是如此,可那是兩個孩子說的。而且一審出庭時沒有說,控訴審時才第一次說曾經看到過。是檢察官提出的證人。”
“那一審為什麽要傳喚他們出庭呢?”
“因為他們是河合民夫及其女兒弘子屍體的第一發現者。”
“哦,是這樣啊。”
“是的,法庭原本是把他們作為案件第一發現者傳喚的。案發當日,兄弟倆正巧在姬安山裏玩耍,偶然發現了河合民夫與弘子父女的屍體,便徒步下山報了警。一審出庭的時候,他們隻說了發現屍體的情況,除此之外沒多說什麽。可到了控訴審的時候,他們突然又說曾經看到過兇手恩田的身影。”
“原來如此,是補充說明啊。”
這是常有的事。一旦遇到證據不足的情況,檢察方會這樣進行補充。
“當時那兩個孩子幾歲?”
“我記得一個十歲,一個七歲。請稍等片刻。”
據井站起身來,走到屏風後麵的房間——那應該是他的個人辦公室。
沒過多久,據井拿著一本有黑色硬皮封麵、看起來像帳本似的資料夾走了回來。
“哥哥生於昭和二十二年(一九四七年),弟弟生於昭和二十六年(一九五一年),由此推算,案發時兩人確實分別是十一歲和七歲。哥哥的名字叫藤倉一郎,弟弟叫次郎。”
“什麽?”吉敷不由得失聲叫了出來,向前探出身去,“是藤倉一郎和次郎兄弟倆?這是真的嗎?”
第五章 陌生的娼婦
1
吉敷大吃一驚,半晌說不出話來。這一瞬間所感受到的,除了因緣、巧合這類以外,還有一種莫名的不祥預感。
“怎麽了?”據井問道。
“沒什麽。您是否知道藤倉一郎、次郎兄弟倆眼下的情況?”吉敷說道。
“不太清楚。”
果然還沒調查過,吉敷心中暗自尋思,不知藤倉兄弟眼下被收監關押的事,是否會對恩田案件產生什麽有利影響?
“除非把他弄瘋,情況或許會不同。與此相較,還不如去找伊達屋的老闆,他的目擊證詞如何?他一會兒說曾在現場附近看到過恩田,一會兒又說沒看到,證詞顛來倒去,前後矛盾。現在他說看到還是沒看到?”
“伊達屋那條線不行。他上周去世了。”
“去世了?”吉敷失聲叫道。
“是的,去世了。”
“那麽,他最後的證詞……不對,應該是調查報告,是怎麽寫的?究竟看到過還是沒看到?”
“說是看到過,不過估計法院也不會採信他的證詞。正如你所說,顛來倒去,前後矛盾,完全沒有半點可信度。我們也曾懇求過他,如果他還活著應該會同意。但反過來說,這算是我們所能盡的最大努力了——讓法庭不要採信伊達屋的證詞。”
“已經是你們所能盡的最大努力了嗎?”
“是的。”
怎麽會這樣?吉敷心想。沾血外套不行,現場的沾血指紋也不行,而曾經說案發當日在現場附近看到過恩田幸吉的目擊證人,也在留下“看到過”的證詞後身亡。除此之外,被告還留有一份自供。一審二審時都伏法認罪,未就事實部分展開過爭辯,卻在終審時翻供。審請會被駁回完全是理所當然的事。現在這樣,怎麽可能通過重審申請審查?
“你們打算怎麽打這場官司?”吉敷問道,內心一陣焦躁。他們的想法真是天真,恩田這邊的陣營裏,每一個人的想法都太天真。像玩家家酒一樣去打官司,怎麽可能有半點勝算?
“我說過的,我們準備找峰脅先生……”
“峰脅那邊想都別想!”吉敷不由得拔高了嗓門,“別看那傢夥如今已經是個老頭兒了,卻強硬得像石頭。除非你們打算把他的一條胳臂擰下來,否則想都別想,而就算你們真的把他的一條胳臂擰下來了,他也未必會說實話。”
據井默然不語。
“他還曾因抓獲恩田受過表彰。這樣一來,他就更不可能說出當時的實情了。再說,這種事關係到警方的整體威信,警局也會設法阻止他作證的。威脅他一個人都是白費心機,警察可比法院更要麵子。”
據井點頭。
“一審和二審時,沒有圍繞犯罪事實展開過任何爭辯嗎?”
“沒有。”
“不是有證人作證說案發當日,曾看到恩田在北上川邊殺雞嗎?”
“是的。”
“有沒有找到能夠證明這一證詞的目擊者?”
“沒找到。報告上也沒提到過。”
“你們有沒有調查過?”
“恩田先生說當時有兩個小孩曾經看到過那一幕。”
“這我知道。我問的是你們有沒有去調查過那兩個孩子?”
“沒有。畢竟那已經是四十年前的事了。”
話是這麽說,但吉敷身為刑警,總覺得這種事至少該稍微打聽一下。隻要前進,就一定會有所斬獲。如果從一開始就撒手放棄,肯定會一無所獲。吉敷不想埋怨律師,他知道律師的工作很忙。而且律師的費用都是一次性收取的,實際的工作量由各人自行裁量。也就是說,工作越熱心積極,平均下來每小時獲得的酬金反而越少。如果不必四處奔走,隻用看看資料,在法庭上辯論一番就能搞定的話,他們就能同時處理多起案子。從結果上來說,收入就會大大提升。他們也要養活妻兒老小,支付事務所的房租,吉敷知道這很不容易。可如果換作他們來當刑警,估計絕大多數案件都會無疾而終。
“沒有任何人能證明當時恩田在北上川邊殺雞嗎?”
“沒有。”
“就隻有他太太嗎?”
“他太太雖然這麽說過,但不管是一審還是控訴審,她都沒在法庭上作過證。”
這麽說倒也沒錯,當時的辯論焦點是精神鑑定,作為妻子是不可能說出那種話來的。如此看來,查閱公審報告果然是毫無意義的舉動,上邊沒有半點量刑材料。
“前方的路可真說不上光明啊。”吉敷直言不諱。
“恩田幸吉明明是清白的,卻沒有任何可以證明的證據。”
“話雖如此,對方的情況也一樣。”
不,情況完全不同。對方手裏有恩田的口供,這邊也得拿出能與此抗衡的東西來才行。正因如此,雖然明知困難,律師卻依舊想去懇求峰脅,這樣的想法不難理解,但吉敷還是覺得應該另做打算。
“就目前的情況來看,對方的處境與我們並不相同,敵人已領先我們半步。如此下去,我方是毫無半點勝算的。我記得還有另外一通目擊證詞,說曾在現場附近看到過恩田幸吉。”
“啊,那是小孩說的,沒什麽可信度。”
“但後來不是作為證據採信了嗎?”
“話是如此,可那是兩個孩子說的。而且一審出庭時沒有說,控訴審時才第一次說曾經看到過。是檢察官提出的證人。”
“那一審為什麽要傳喚他們出庭呢?”
“因為他們是河合民夫及其女兒弘子屍體的第一發現者。”
“哦,是這樣啊。”
“是的,法庭原本是把他們作為案件第一發現者傳喚的。案發當日,兄弟倆正巧在姬安山裏玩耍,偶然發現了河合民夫與弘子父女的屍體,便徒步下山報了警。一審出庭的時候,他們隻說了發現屍體的情況,除此之外沒多說什麽。可到了控訴審的時候,他們突然又說曾經看到過兇手恩田的身影。”
“原來如此,是補充說明啊。”
這是常有的事。一旦遇到證據不足的情況,檢察方會這樣進行補充。
“當時那兩個孩子幾歲?”
“我記得一個十歲,一個七歲。請稍等片刻。”
據井站起身來,走到屏風後麵的房間——那應該是他的個人辦公室。
沒過多久,據井拿著一本有黑色硬皮封麵、看起來像帳本似的資料夾走了回來。
“哥哥生於昭和二十二年(一九四七年),弟弟生於昭和二十六年(一九五一年),由此推算,案發時兩人確實分別是十一歲和七歲。哥哥的名字叫藤倉一郎,弟弟叫次郎。”
“什麽?”吉敷不由得失聲叫了出來,向前探出身去,“是藤倉一郎和次郎兄弟倆?這是真的嗎?”
第五章 陌生的娼婦
1
吉敷大吃一驚,半晌說不出話來。這一瞬間所感受到的,除了因緣、巧合這類以外,還有一種莫名的不祥預感。
“怎麽了?”據井問道。
“沒什麽。您是否知道藤倉一郎、次郎兄弟倆眼下的情況?”吉敷說道。
“不太清楚。”
果然還沒調查過,吉敷心中暗自尋思,不知藤倉兄弟眼下被收監關押的事,是否會對恩田案件產生什麽有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