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陸滑跑距離825米
中國殲-6戰鬥機 [本章字數:16293 最新更新時間:2009-08-27 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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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中國的航空迷都應該記住2005 年:在經歷了漫長的47 年征程之後,中國空軍裝備的殲-6 全麵退役。
對於這種仿自古老戰機,在我們腦海中有很多不同的記憶??國土防空作戰中的彪炳戰績;因質量問題造成的全麵返修;“殲-6 打遍天下”的政治口號;在殲-6 基礎上衍生出來的強-5……太多的因素交錯,使得我們在看到殲-6 時往往百味雜陳,而忽略了表象後麵的真實。但無論如何,曾經長時間獨力支撐大陸天空的殲-6 都是不應該被遺忘的。謹作此文以茲紀念。
超音速??坎坷的道路
米格-19:無奈而必然的門檻
1953 年 5 月 25 日,美國空軍 在首次試飛中成功突破音障。次年 1 月 5 日,蘇聯第一代超音速戰鬥機米格-19 的直係祖先 sm-9/1 原型機首飛成功。從此,各國空軍開始紛紛向超音速時代邁進。而當時的中國空軍,主力仍然是韓戰後期換裝米格-15比斯。在超音速時代,這種亞音速戰鬥機的性能已顯得落後,即使是進一步改進的米格-17 仍不足以滿足空軍的需要。特別是在駐台灣的美國第 13 航空隊換裝 f-100 後,對我奪取閩浙地區的戰區製空權構成了極大威脅??1958 年金門炮戰期間,其司令托馬.穆爾曼就聲稱:美國部署在台灣的飛機,“如果接到命令,可以用來跟中國共產黨的飛機戰鬥”。
對於中國空軍來說,跨入超音速門檻的唯一希望在於蘇聯。在當時而言,隻有蘇聯能夠向我們提供超音速戰鬥機。因此大陸相關部門一直在關注蘇聯超音速戰鬥機的進展:1955 年 3 月,蘇聯米格-19 才裝備部隊;1956 年 6 月二機部和四局就計劃開展米格-19 噴氣式超音速殲擊機及其發動機的仿製,並且進行了一些生產準備工作。有資料稱,由於條件不完全具備,準備工作沒有進行下去。從時間上看,大陸這方麵的工作抓得相當緊。但“條件不完全具備”一語卻令人產生頗多猜測。究竟是國內仿製及引進條件不完全具備,還是國際關係條件方麵的影響呢?1956 年是個多事之秋。先是蘇共 20 大批判史達林,然後是中共對蘇共批評,中蘇裂痕初現。接著是波蘭波茲南事件、匈牙利布達佩斯事件。在這種情況下,蘇聯對有離心傾向的中共是否還能保持“156 項工程”時的熱度?事實上我們可以看到:1957 年 7 月,第一批保加利亞、捷克、波蘭和羅馬尼亞飛行員和技師到位於下諾夫哥羅德附近的塞瓦斯特萊卡訓練中心,接受米格-19 改裝訓練。當年保加利亞即首先裝備早期型米格-19s。就時間推測,東歐陣營決定引進米格-19 的時間大約也在 1956 年。但結局的差異卻讓人看到蘇聯對曾經是其最重要盟友的中共的態度轉變。
時間到了 1957 年,形勢再度發生微妙變化。當年夏,赫魯雪夫遭到黨內元老莫洛托夫等人的圍攻,為了求得中共的支持,赫魯雪夫在向中國轉讓軍事技術方麵作了重大讓步。1957 年 9 月,聶榮臻率領的中國政府代表團去蘇聯談判轉讓軍工產品製造問題。10 月中蘇兩國簽定協議,由蘇聯向中國出售米格-19 飛機的製造技術,並提供全套技術資料、樣機和部分散裝件、成品附件。??請注意,即使當時赫魯雪夫有求於中共,蘇聯仍然對中國嚴加防範。筆者在《同途殊歸》中曾提到中國高級代表團訪蘇時曾要求參觀米格-21被拒一事。從時間上看,應當就是這一次。當時蘇聯的米格-19 生產已接近尾聲,各廠即將轉產米格-21。在這種情況下,蘇聯才將米格-19 作為籌碼出售給中國,而對於更先進的米格-21 則隻字不提。而對於中國而言,隻能以“有比沒有好”聊以**。
選擇米格-19 最大(也是無奈)的好處在於:由於米格-19 的發展已結束,中國可以得到比較成熟且成係列的產品。蘇聯當時開出的備選清單上包括了米格-19s(晝間戰鬥型)、米格-19p(全天候截擊機/航炮型)和米格-19pm(全天候飛彈截擊機)。這是米格-19 家族中 3 個主要型別,搭配使用基本上可以滿足空軍晝間爭奪製空權和夜間攔截的需要。按照當時的協議,上述 3 個型號中國均有採購。
選型疑雲
但在簽署許可生產協議的時候,中國的選擇卻令人頗為疑惑。我們選擇了米格-19p 作為仿製型號,購買了該型飛機和發動機的整套圖紙,並定點在瀋陽飛機製造廠、瀋陽黎明發動機廠生產。
如前所述,1957 年,我們根本不可能知道我們在 3 年多以後就可以拿到米格-21f-13 的生產許可證。這樣,在當時來說,米格-19 將是未來一段時間內預定的主要作戰飛機,而不是象該機在蘇聯那樣隻是一個從亞音速到超音速的過渡型號。那麽為什麽會選擇一種全天候航炮截擊機作為仿製機型?目前沒有公開資料對中國的這一選擇作出解釋或說明。
從性能上來說,由於米格-19p 裝備的 rp-1“祖母綠 1”雷達(後期型改為 rp-5)相當笨重,空戰性能比晝間型米格-19s 明顯下降??裝備同一種雷達的米格-17pf 即使在拆除了 h-37(37?)航炮後仍然比米格-17f 重 252?。米格-19p 為了減重,換裝 2 門 hp-2 3航炮,而不是原來的 3 門 hp-30 航炮。既便如此,其性能仍受到嚴重影響。後來空軍要求大量生產米格-19 晝間型,其主要原因就在於此。
中國殲-6戰鬥機 [本章字數:16293 最新更新時間:2009-08-27 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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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中國的航空迷都應該記住2005 年:在經歷了漫長的47 年征程之後,中國空軍裝備的殲-6 全麵退役。
對於這種仿自古老戰機,在我們腦海中有很多不同的記憶??國土防空作戰中的彪炳戰績;因質量問題造成的全麵返修;“殲-6 打遍天下”的政治口號;在殲-6 基礎上衍生出來的強-5……太多的因素交錯,使得我們在看到殲-6 時往往百味雜陳,而忽略了表象後麵的真實。但無論如何,曾經長時間獨力支撐大陸天空的殲-6 都是不應該被遺忘的。謹作此文以茲紀念。
超音速??坎坷的道路
米格-19:無奈而必然的門檻
1953 年 5 月 25 日,美國空軍 在首次試飛中成功突破音障。次年 1 月 5 日,蘇聯第一代超音速戰鬥機米格-19 的直係祖先 sm-9/1 原型機首飛成功。從此,各國空軍開始紛紛向超音速時代邁進。而當時的中國空軍,主力仍然是韓戰後期換裝米格-15比斯。在超音速時代,這種亞音速戰鬥機的性能已顯得落後,即使是進一步改進的米格-17 仍不足以滿足空軍的需要。特別是在駐台灣的美國第 13 航空隊換裝 f-100 後,對我奪取閩浙地區的戰區製空權構成了極大威脅??1958 年金門炮戰期間,其司令托馬.穆爾曼就聲稱:美國部署在台灣的飛機,“如果接到命令,可以用來跟中國共產黨的飛機戰鬥”。
對於中國空軍來說,跨入超音速門檻的唯一希望在於蘇聯。在當時而言,隻有蘇聯能夠向我們提供超音速戰鬥機。因此大陸相關部門一直在關注蘇聯超音速戰鬥機的進展:1955 年 3 月,蘇聯米格-19 才裝備部隊;1956 年 6 月二機部和四局就計劃開展米格-19 噴氣式超音速殲擊機及其發動機的仿製,並且進行了一些生產準備工作。有資料稱,由於條件不完全具備,準備工作沒有進行下去。從時間上看,大陸這方麵的工作抓得相當緊。但“條件不完全具備”一語卻令人產生頗多猜測。究竟是國內仿製及引進條件不完全具備,還是國際關係條件方麵的影響呢?1956 年是個多事之秋。先是蘇共 20 大批判史達林,然後是中共對蘇共批評,中蘇裂痕初現。接著是波蘭波茲南事件、匈牙利布達佩斯事件。在這種情況下,蘇聯對有離心傾向的中共是否還能保持“156 項工程”時的熱度?事實上我們可以看到:1957 年 7 月,第一批保加利亞、捷克、波蘭和羅馬尼亞飛行員和技師到位於下諾夫哥羅德附近的塞瓦斯特萊卡訓練中心,接受米格-19 改裝訓練。當年保加利亞即首先裝備早期型米格-19s。就時間推測,東歐陣營決定引進米格-19 的時間大約也在 1956 年。但結局的差異卻讓人看到蘇聯對曾經是其最重要盟友的中共的態度轉變。
時間到了 1957 年,形勢再度發生微妙變化。當年夏,赫魯雪夫遭到黨內元老莫洛托夫等人的圍攻,為了求得中共的支持,赫魯雪夫在向中國轉讓軍事技術方麵作了重大讓步。1957 年 9 月,聶榮臻率領的中國政府代表團去蘇聯談判轉讓軍工產品製造問題。10 月中蘇兩國簽定協議,由蘇聯向中國出售米格-19 飛機的製造技術,並提供全套技術資料、樣機和部分散裝件、成品附件。??請注意,即使當時赫魯雪夫有求於中共,蘇聯仍然對中國嚴加防範。筆者在《同途殊歸》中曾提到中國高級代表團訪蘇時曾要求參觀米格-21被拒一事。從時間上看,應當就是這一次。當時蘇聯的米格-19 生產已接近尾聲,各廠即將轉產米格-21。在這種情況下,蘇聯才將米格-19 作為籌碼出售給中國,而對於更先進的米格-21 則隻字不提。而對於中國而言,隻能以“有比沒有好”聊以**。
選擇米格-19 最大(也是無奈)的好處在於:由於米格-19 的發展已結束,中國可以得到比較成熟且成係列的產品。蘇聯當時開出的備選清單上包括了米格-19s(晝間戰鬥型)、米格-19p(全天候截擊機/航炮型)和米格-19pm(全天候飛彈截擊機)。這是米格-19 家族中 3 個主要型別,搭配使用基本上可以滿足空軍晝間爭奪製空權和夜間攔截的需要。按照當時的協議,上述 3 個型號中國均有採購。
選型疑雲
但在簽署許可生產協議的時候,中國的選擇卻令人頗為疑惑。我們選擇了米格-19p 作為仿製型號,購買了該型飛機和發動機的整套圖紙,並定點在瀋陽飛機製造廠、瀋陽黎明發動機廠生產。
如前所述,1957 年,我們根本不可能知道我們在 3 年多以後就可以拿到米格-21f-13 的生產許可證。這樣,在當時來說,米格-19 將是未來一段時間內預定的主要作戰飛機,而不是象該機在蘇聯那樣隻是一個從亞音速到超音速的過渡型號。那麽為什麽會選擇一種全天候航炮截擊機作為仿製機型?目前沒有公開資料對中國的這一選擇作出解釋或說明。
從性能上來說,由於米格-19p 裝備的 rp-1“祖母綠 1”雷達(後期型改為 rp-5)相當笨重,空戰性能比晝間型米格-19s 明顯下降??裝備同一種雷達的米格-17pf 即使在拆除了 h-37(37?)航炮後仍然比米格-17f 重 252?。米格-19p 為了減重,換裝 2 門 hp-2 3航炮,而不是原來的 3 門 hp-30 航炮。既便如此,其性能仍受到嚴重影響。後來空軍要求大量生產米格-19 晝間型,其主要原因就在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