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子什麽啊,那是條狗。”石頭哥搖頭,“你突然和我說這麽多話竟然全是廢話……”
一周後新專錄音大功告成,接下來會有一個限定粉絲數888人的見麵會,sn公司原本隻是試水,但是這個888人的限額顯然估得太保守了,見麵會售票通道開啟後閃電搶空。
見麵會的時間在下午三點,可就在離見麵會開始六個小時的時候,我突然遭遇了助理生涯上的最大的危機。
因為塞林格不見了。
其實不能算不見了,我去他房間叫他吃早飯的時候他房門都沒關,可是人卻不在房間裏,貝斯包上貼了張便條——出去逛逛,一會兒回來,別告訴石頭。
我當真以為他一會兒會回來,所以也沒聲張,還幫他毀屍滅跡地把便條扔了,被問到時就說他不吃早飯要睡覺,因為塞林格常常這樣日夜顛倒,也沒人在意。和笑笑他們一起吃早飯時卻聽見笑笑說:“遲南,你確定塞林格是真的在睡覺吧?”
我喝著牛奶佯裝鎮定地點頭。
“那就好,去馬來西亞那次他扔下思怡自己跑出去逛,就留了張紙條,手機也關機,正好當天出了一場連環車禍,思怡都嚇哭了,晚上他才頂著一身雨水回來,還買了白巧克力,誰有心情吃啊,一人一塊全扔他身上了!”
我心裏一咯噔,問:“晚上回來的,那他是什麽時候走的啊?”
“白天啊!”幾個人異口同聲。
海哥說:“他迷路了,還是遇到粉絲給領回來的!”
石頭哥打著哈欠走過來,問塞林格呢?
我說他在睡覺,石頭哥點點頭,又回頭看我,笑道:“吃個飯不必這麽沉穩吧!”
吃完飯我立刻給塞林格打了電話,竟然真的關機了……
這肯定是預謀已久的,知道我找不到他肯定會找貝斯包,所以便條貼在貝斯包上就能讓我第一個看見,我還不會出賣他!我脫力地倒在地上,心想難道這次還要被粉絲領回來?
拿手機看了看時間,這會兒他還不至於走太遠吧。
我也出了酒店,抱著死馬當活馬醫的念頭漫無目的地走著,走得遠了就舉起手機對著酒店拍了一張,穿過幾條馬路再回頭時已經看不見酒店了,不過能看見一座很高的信號塔,我將信號塔又拍了下來,不管怎麽走,隻要在能看見地標建築的地方,就不會走丟了吧。
我大概知道他的穿著打扮,像塞林格這樣的人,還是很惹眼的,問問說不定能問到。
“哦,是看見這麽個小夥兒,戴棒球帽,高高帥帥的,不會說日文,在我這兒吃了碗麵,往那邊走了!”
我謝過老闆,吃了麵那他能走到的範圍就更縮小了,沒準還會蹲在路邊看看流浪狗曬太陽,那範圍就更小了。
往前直走後遇到一處岔路,不過一邊是學校,他肯定不會走這邊,容易被認出來,我走了另一條路,回頭望了一眼,信號塔還依稀可見。
身邊偶爾經過騎自行車的上班族,天空蔚藍,清晨的空氣很涼爽,我雖然自學過一點日語,但從沒來過日本,對這個國家的印象還停留在漫畫和日劇裏,我不知道塞林格有沒有來過日本,會不會像我這樣,對周遭的一切感覺既陌生又熟悉,耳畔時不時就會響起年少時聽過的旋律。
波光粼粼的河水是《想要大聲說愛你》,孤單的街燈是《直到世界盡頭》……
不遠處出現一處平交道,電車要來的鈴聲響起,閘欄放了下來,將我擋在這頭。我忽然有點不確定應不應該出來找他。走在這個熟悉又陌生的國度,在街口巷尾每一處尋覓似曾相識的場景,這種走走停停的方式多麽自在,他在國內不可能這樣吧。
算了,不要找了,相信他一次吧。
轉身的時候列車哐啷哐啷地駛過,這一幕還真是像極了日漫裏的場景,我不由停下腳步,心想隻可惜不是櫻花飛舞的……
季節……
綠色的列車飛馳而過,我卻愣住了——平交道那頭站著一道熟悉的人影,黑色的長袖t恤,牛仔褲和板鞋。
——是看見這麽個小夥兒,戴棒球帽,高高帥帥的,不會說日文,在我這兒吃了碗麵,往那邊走了……
平交道的閘欄還沒升起來,我已經按捺不住地舉起手:“林賽哥!”
其實找了他還不到半個小時,我竟然有種找了他很久的錯覺。叮叮叮的響聲再次響起,擋在我們之間的閘欄緩緩地一道道打開。
塞林格遠遠地看著我,壓了壓帽簷,朝我走來。
第18章
看到他的那一瞬間莫名地興奮,可是他走過來我就開始覺得抱歉了,手機關機,代表他不想被人打擾,可被我找到,就意味著他得跟我回去。
“怎麽找到我的?”
走過來時塞林格問,這個時候太陽已經很暖,四周的景物仿佛是金色的,唯有他的眼睛遮在帽簷的一小片陰影裏,顯得深邃。
我說我也沒想到會找到,本來我都準備放棄了。
塞林格回頭看向平交道那頭:“老實講,你還沒到平交道我就看見你了。”
“啊?”我詫異,心說那你怎麽不快跑啊?!
“不過我也不確定是你,可能隻是走路時愛出神的樣子像你,所以就想賭一把,”他還望著空蕩蕩的平交道,像在回顧先前的畫麵,“如果不是你,我就往學校那邊走,再逛兩個小時,如果是你,我就認命跟你回去。”他轉過頭來,“看來隻能認命了。”
如果他眼神裏有些什麽,也沒有絲毫怪我的意思,隻是,看著他一麵拿出手機一麵往回走,開機的音樂聲在冷清的街道響起的那一刻,我快被心裏的內疚感打敗了。
前方就是來時的三岔路口,左邊往下是回去的路,右邊往上是他要去的學校的方向,校園裏有一棵枯櫻樹,粗壯的枝椏高高地探出了圍牆。
“林賽哥!”我忍不住喊住他。
塞林格停在前方,回頭看我。
我快走兩步上前,說:“林賽哥,我們就在這兒分開吧,我回去等你,反正現在時間也還早,還可以再逛逛,有事我打你電話。”
塞林格看著我,沒說同意也沒說不同意,講真,他不說話的時候最考驗我的心髒。我不想他覺得欠我人情,就飛快留下一句“你自己小心”自個兒往下坡的方向走了。也禁不住想像塞林格在我身後的樣子,他停下的路邊有一株墨綠的榕樹,他是會立刻掉頭走向學校的方向,還是會看我走了一會兒才離開?如果我現在回頭,會看見樹,還是會看見人……
手機忽然響起來,我以為是石頭哥打來的,手忙腳亂從背包取出來,才發現竟然是塞林格。
我跟個丈二和尚似地回頭往上方望去,他還站在上坡的那棵大樹下,也許是因為這個仰視的角度,看起來就像站在他的黑色杜卡迪旁一樣不羈又隨意。
手機已經接通,塞林格將手機舉到耳邊:
一周後新專錄音大功告成,接下來會有一個限定粉絲數888人的見麵會,sn公司原本隻是試水,但是這個888人的限額顯然估得太保守了,見麵會售票通道開啟後閃電搶空。
見麵會的時間在下午三點,可就在離見麵會開始六個小時的時候,我突然遭遇了助理生涯上的最大的危機。
因為塞林格不見了。
其實不能算不見了,我去他房間叫他吃早飯的時候他房門都沒關,可是人卻不在房間裏,貝斯包上貼了張便條——出去逛逛,一會兒回來,別告訴石頭。
我當真以為他一會兒會回來,所以也沒聲張,還幫他毀屍滅跡地把便條扔了,被問到時就說他不吃早飯要睡覺,因為塞林格常常這樣日夜顛倒,也沒人在意。和笑笑他們一起吃早飯時卻聽見笑笑說:“遲南,你確定塞林格是真的在睡覺吧?”
我喝著牛奶佯裝鎮定地點頭。
“那就好,去馬來西亞那次他扔下思怡自己跑出去逛,就留了張紙條,手機也關機,正好當天出了一場連環車禍,思怡都嚇哭了,晚上他才頂著一身雨水回來,還買了白巧克力,誰有心情吃啊,一人一塊全扔他身上了!”
我心裏一咯噔,問:“晚上回來的,那他是什麽時候走的啊?”
“白天啊!”幾個人異口同聲。
海哥說:“他迷路了,還是遇到粉絲給領回來的!”
石頭哥打著哈欠走過來,問塞林格呢?
我說他在睡覺,石頭哥點點頭,又回頭看我,笑道:“吃個飯不必這麽沉穩吧!”
吃完飯我立刻給塞林格打了電話,竟然真的關機了……
這肯定是預謀已久的,知道我找不到他肯定會找貝斯包,所以便條貼在貝斯包上就能讓我第一個看見,我還不會出賣他!我脫力地倒在地上,心想難道這次還要被粉絲領回來?
拿手機看了看時間,這會兒他還不至於走太遠吧。
我也出了酒店,抱著死馬當活馬醫的念頭漫無目的地走著,走得遠了就舉起手機對著酒店拍了一張,穿過幾條馬路再回頭時已經看不見酒店了,不過能看見一座很高的信號塔,我將信號塔又拍了下來,不管怎麽走,隻要在能看見地標建築的地方,就不會走丟了吧。
我大概知道他的穿著打扮,像塞林格這樣的人,還是很惹眼的,問問說不定能問到。
“哦,是看見這麽個小夥兒,戴棒球帽,高高帥帥的,不會說日文,在我這兒吃了碗麵,往那邊走了!”
我謝過老闆,吃了麵那他能走到的範圍就更縮小了,沒準還會蹲在路邊看看流浪狗曬太陽,那範圍就更小了。
往前直走後遇到一處岔路,不過一邊是學校,他肯定不會走這邊,容易被認出來,我走了另一條路,回頭望了一眼,信號塔還依稀可見。
身邊偶爾經過騎自行車的上班族,天空蔚藍,清晨的空氣很涼爽,我雖然自學過一點日語,但從沒來過日本,對這個國家的印象還停留在漫畫和日劇裏,我不知道塞林格有沒有來過日本,會不會像我這樣,對周遭的一切感覺既陌生又熟悉,耳畔時不時就會響起年少時聽過的旋律。
波光粼粼的河水是《想要大聲說愛你》,孤單的街燈是《直到世界盡頭》……
不遠處出現一處平交道,電車要來的鈴聲響起,閘欄放了下來,將我擋在這頭。我忽然有點不確定應不應該出來找他。走在這個熟悉又陌生的國度,在街口巷尾每一處尋覓似曾相識的場景,這種走走停停的方式多麽自在,他在國內不可能這樣吧。
算了,不要找了,相信他一次吧。
轉身的時候列車哐啷哐啷地駛過,這一幕還真是像極了日漫裏的場景,我不由停下腳步,心想隻可惜不是櫻花飛舞的……
季節……
綠色的列車飛馳而過,我卻愣住了——平交道那頭站著一道熟悉的人影,黑色的長袖t恤,牛仔褲和板鞋。
——是看見這麽個小夥兒,戴棒球帽,高高帥帥的,不會說日文,在我這兒吃了碗麵,往那邊走了……
平交道的閘欄還沒升起來,我已經按捺不住地舉起手:“林賽哥!”
其實找了他還不到半個小時,我竟然有種找了他很久的錯覺。叮叮叮的響聲再次響起,擋在我們之間的閘欄緩緩地一道道打開。
塞林格遠遠地看著我,壓了壓帽簷,朝我走來。
第18章
看到他的那一瞬間莫名地興奮,可是他走過來我就開始覺得抱歉了,手機關機,代表他不想被人打擾,可被我找到,就意味著他得跟我回去。
“怎麽找到我的?”
走過來時塞林格問,這個時候太陽已經很暖,四周的景物仿佛是金色的,唯有他的眼睛遮在帽簷的一小片陰影裏,顯得深邃。
我說我也沒想到會找到,本來我都準備放棄了。
塞林格回頭看向平交道那頭:“老實講,你還沒到平交道我就看見你了。”
“啊?”我詫異,心說那你怎麽不快跑啊?!
“不過我也不確定是你,可能隻是走路時愛出神的樣子像你,所以就想賭一把,”他還望著空蕩蕩的平交道,像在回顧先前的畫麵,“如果不是你,我就往學校那邊走,再逛兩個小時,如果是你,我就認命跟你回去。”他轉過頭來,“看來隻能認命了。”
如果他眼神裏有些什麽,也沒有絲毫怪我的意思,隻是,看著他一麵拿出手機一麵往回走,開機的音樂聲在冷清的街道響起的那一刻,我快被心裏的內疚感打敗了。
前方就是來時的三岔路口,左邊往下是回去的路,右邊往上是他要去的學校的方向,校園裏有一棵枯櫻樹,粗壯的枝椏高高地探出了圍牆。
“林賽哥!”我忍不住喊住他。
塞林格停在前方,回頭看我。
我快走兩步上前,說:“林賽哥,我們就在這兒分開吧,我回去等你,反正現在時間也還早,還可以再逛逛,有事我打你電話。”
塞林格看著我,沒說同意也沒說不同意,講真,他不說話的時候最考驗我的心髒。我不想他覺得欠我人情,就飛快留下一句“你自己小心”自個兒往下坡的方向走了。也禁不住想像塞林格在我身後的樣子,他停下的路邊有一株墨綠的榕樹,他是會立刻掉頭走向學校的方向,還是會看我走了一會兒才離開?如果我現在回頭,會看見樹,還是會看見人……
手機忽然響起來,我以為是石頭哥打來的,手忙腳亂從背包取出來,才發現竟然是塞林格。
我跟個丈二和尚似地回頭往上方望去,他還站在上坡的那棵大樹下,也許是因為這個仰視的角度,看起來就像站在他的黑色杜卡迪旁一樣不羈又隨意。
手機已經接通,塞林格將手機舉到耳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