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崽們第二個精彩的言論是,追求少女,乃天經地義的事,追求少婦,則屬違法的行為。嗚呼,違的這個法,不知是不是阿比西尼亞法也。追求少女固不違法,追求少婦,似乎也和法無關。就在柏楊先生寫稿之時,有一少婦在門前經過,我心大動而目送之,滿腦子古怪主意,緊要之處,還吹一聲口哨,不知該聖崽將判我何罪也。蓋這是「禮」的問題,不超過法律認可的界限,都不違法,超過該界限,便是追少女,同樣得吃官司。


    第二次世界大戰時,英國男人多服兵役,兵工廠隻好大用女工,規定每人必須把頭髮包住,以防機器把秀髮卷進,掀掉頂瓜皮。而女工們寧可沒有頂瓜皮,也不肯包住頭髮,以損其美。這是人類的天性,聖崽的娘也包括在內,誰都阻擋不住。


    西洋現代文明,不但搞垮了中國女人的腳和中國女人的頭髮,也搞垮了中國女人原來對「嘴」「眉」「眼」,甚至對「豐乳」的美感觀念和美感表現。在這一方麵,我們又是全盤皆輸,一星點兒五千年傳統文化都沒有保持得住,可謂慘重。


    無論中外華洋,美醜的分際和演變一向都差不太多。君不見希臘城邦時代諸神的裸體雕像乎?美麗絕倫的女神,若維納斯,若雅典娜,其腰莫不肥如水桶,其乳莫不懸如木瓜,其小腿亦莫不粗如石柱,用現代眼光去看,除了臉蛋兒外,既沒有三圍,又沒有曲線,實在沒有啥美可看。蓋時代不同,那個時代講究的和我們現時代講究的標準不一樣,猶如古中國人以女人的腳纏得越爛越小,走起路來都得扶著牆壁,戰戰兢兢,男人才能過癮;而今則非天足不可,非健步如飛不可矣。這裏麵沒啥是非,更沒啥道德也。


    歷史上不知道是誰先提出「性感」來的,此公一箭中的,使得舊社會陣營大亂,蓋從性心理學上研究,人類文明的進化,全靠著性的推動,每一個男孩子在潛意識上都有殺父娶母的念頭。最高的藝術境界,如舞蹈、繪畫、音樂,無一不是性的升華。於是,對別的影響如何,我們不知道,對女人愛美的影響,確實是大而且巨,如果讓現代人再去雕刻維納斯和雅典娜兩位女神的裸體像,準雕得腰細如蜂,乳聳如弓。從前人被「無知」和「性的崇敬」二者蒙住眼睛,對女人鬼鬼祟祟,隱隱藏藏,不如今天大家敢於和樂於麵對現實。


    凡是教人看著舒服的東西,皆有性的潛意識在焉,這道理自有專書,有誌之士,不妨一讀。我們所談的是,在美的變化上,最使人觸目驚心的,莫過於女人的嘴,這方麵古中國人是有自己一套的,跟古希臘人以腰粗為美一樣,我們想當年則是以口生得越小越美,口紅塗得也越小越美焉。


    相傳有一故事,宋王朝舉辦繪畫高等考試,集天下畫家於一堂,皇帝老爺趙佶先生出題曰:「萬綠叢中一點紅,動人春色不須多。」結果某人大筆一揮,位列第一,他畫的是:叢林中有一小樓,樓上有一憑窗美女,唇上有一點口紅。


    這個故事流傳得相當廣,幾乎到了無人不曉的程度。然而大家都注意該畫家的靈感意境,而忽略了兩件大事:一是:美女的嘴,即令在聖崽的眼睛中,也是動人的,而且充滿了春色;這和性心理學上的學說不謀而合,一下子露出狐狸尾巴,道貌岸然不起來啦。二是:古時候認為最美的口是櫻桃小口,小口者,口小也。那麽天生其嘴甚大的女人,該怎麽辦耶?便隻好在化妝術上下功夫,用口紅在櫻唇上塗一個小點,以乞靈於臭男人的錯覺。


    吃死孩子


    「口紅」這玩藝是洋人發明的,中國土貨曰「胭脂」,女人用來抹到唇上,以示嬌艷欲滴。在這一件化妝品上,胭脂又告落伍,不得不跟纏足小腳一樣,被淘汰無誤。口紅自然比裝到瓶子裏的胭脂便利異常,無論何時何地,都可拿將出來,大動幹戈。最常見的莫過於進餐初畢,無論小姐太太,一放下筷子,便打開手提包,一手執鏡,一手執管,輕咬小嘴,微咧唇角,那是一種使男人們眼睛發直的鏡頭。


    古時胭脂,隻在嘴唇當中塗一下便可,看所有佛像,和敦煌壁畫中的仕女圖,便可知其梗概。那大概是從印度傳出來的花樣,習慣成自然,大家都當成了中華民族固有的美德。等到印度亡國,歐風東漸,現代文明規定口紅一定全塗,中國女人也隻好跟著全塗。


    這是一個劇烈轉變,和任何舊事物被揚棄時一樣,新事物準被聖崽嘲罵一番。柏楊先生幼時進城,在大街上偶見一摩登女人塗著口紅,簡直嚇得魂飛九天,歸語父老,詳述其狀,亦莫不大驚,蓋那不是剛吃了死孩子是啥?一個經常吃死孩子,吃得滿嘴都是血的女人,其不禍國敗家者,未之有也。


    後來看得多啦,老頑固抵不住時代潮流,才覺得現在這種口紅的塗法,較之「萬綠叢中一點紅」的時代,果有其性感之處。不過也正因為如此,口紅的顏色,也隨著男人的口味而日益繁多,除了沒有綠顏色和紫顏色的,幾乎啥顏色都有,有大紅口紅焉,有淡紅口紅焉,有粉色口紅焉,有淺黃色口紅焉,有深黃色口紅焉。在時間上,則有一挨就褪色的口紅焉,有把嘴唇吻爛也吻不掉的口紅焉,有可以印到男人臉上,作為太太揍之把柄的口紅焉,有用手帕再擦也擦不掉的口紅焉。


    不過,天下不掉色的口紅不太多——好像是根本沒有,有些女人在必要時用生汞代之,雖然不掉,卻紅而不艷,好像陰沉沉的天氣,男人望之生畏,自非上品。而說實在的,假使美國人真的發明了什麽不褪色的口紅,恐怕也銷不出去,試想,當一男一女要暢吻時,女的掏出手帕,遞到男人手中,然後仰臉閉目,讓男人為她先擦去口紅,這情調誰肯易之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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