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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世界大戰大詞典 作者:李巨廉/金重遠等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國家社會主義 *民族社會主義的舊譯。
國家法西斯黨(partidonazlonalefasclsta,縮寫 pnf)義大利法西斯 政黨。1919 年墨索裏尼建立“戰鬥的法西斯”(亦譯“法西斯戰鬥團”, fascidbatti-inento)。1921 年 11 月 7 日在羅馬正式成立政黨,改稱 此名。該黨利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國內經濟和政治危機,標榜共和主義和社 會主義,迅速發展至 20 餘萬成員。1922 年 10 月進軍羅馬,一舉攫取政權。 同年 12 月建立領導機構——法西斯大委員會,墨索裏尼先後任命比昂基、斯 培拉切、穆蒂、斯科爾紮等人任總書記。1923 年建立保衛國家安全民警,不 斷擴展自身武裝力量。次年殘酷鎮壓反對派,並於 1925 年頒布一係列非常 法,取消資產階級議會民主,確立法西斯獨裁統治。1926 年成立*監視和鎮 壓反法西斯主義總部及*保衛國家特別法庭,加緊迫害民主人士。1929 年與 梵蒂岡簽訂協議,取得羅馬天主教會的支持。從二十年代中期起積極推行* 職團國家製度,力圖通過取締罷工和調節工資來緩和階級矛盾,並利用下層 民眾力量實行對外擴張。建立義大利法西斯文化研究所,出版義大利百科全 書籍製社會輿論。成立義大利法西斯婦女組織、義大利法西斯主義青年團及 義大利全國業餘聯合會,嚴密控製社會各階層。倡導*糧食戰役,發展軍火生 產,積極擴軍,並多次掀起反猶高潮。對外與德、日結盟,加入*《反共產國 際協定》;發動侵略衣索比亞和阿爾巴尼亞的戰爭。1940 年 6 月驅使意大 利捲入第二次世界大戰。由於在希臘、東北非、北非和蘇聯戰場屢遭慘敗, 國內經濟狀況急劇惡化,引起人民強烈不滿,上層開始分化。德博諾、格蘭 迪和齊亞諾等人,秘密聯絡宮廷及軍隊高級將領,進行反對墨索裏尼的活動。 1943 年*七月政變中,墨索裏尼被推翻,並被捕。9 月 8 日義大利宣告投降。 12 日墨索裏尼被德軍突擊隊救出,9 月 23 日在義大利北部建立*薩羅共和國。 10 月 重 建 法 西 斯 政 黨 , 更 名 為 法 西 斯 共 和 黨 (partidorepublicanofascista》,由*帕沃裏尼任總書記。將民警改建為國 民共和衛隊,配合德軍,鎮壓抵抗運動;同時提出社會化等口號,繼續欺騙 人民。1945 年 4 月在盟軍和遊擊隊聯合打擊下瓦解。
國家新體製法 即“國家重建法”。
國聯裁軍會議 二十世紀二、三十年代,國聯主持召開的裁軍會議。1925 年 12 月國聯行政院根據國聯盟約第 8 條關於各會員國“應力減國家軍備至最 低限度”之規定,決定在日內瓦成立裁軍籌備委員會。次年 5 月裁軍籌備委 員會開始工作,共有包括美、蘇兩個非國聯會員國的 26 國代表參加。由於各 帝國主義列強並不願意真正裁軍,委員會至 1930 年底僅以一紙關於裁軍方案 的最後報告書結束。1931 年 1 月國聯行政院決定召開正式的裁軍會議。會議 從 1932 年 2 月 2 日至 1934 年 6 月 11 日在日內瓦斷斷續續地舉行,共有 62 國代表出席,由英國代表擔任主席。會議期間鬥爭激烈,列強從各自利益出 發,先後提出過*《泰狄歐方案》、*《胡佛方案》、*《赫裏歐—保羅—彭古 爾方案》和《麥克唐納方案》;蘇聯提出了*《侵略定義宣言草案》;德國從 一開始就要求打破《凡爾賽和約》對它的限製,堅持德國應擁有“軍備平等” 權,並一度離開會議進行要脅。雖然美國總統羅斯福致函 53 國首腦呼籲支持 《麥克唐納方案》,英國掌璽大臣艾登也週遊歐洲主要國家首都進行斡旋, 由於納粹德國於 1933 年 10 月 14 日退出會議並加緊擴軍,會議最終未通過任 何決議而結束。
國民勞動秩序法(gesetzzurordnungdernatlo-nalenarbeit)一譯《國 民勞動條例》,亦稱《勞動憲章》。納粹德國對工人實行法西斯控製的法律。 1934 年 1 月 20 日頒布。規定德國企業主是企業的法定領袖、全體工人的最 高上司,有全權決定企業作息時間、獎金髮放、工資條款、罰款數額、種類 和手續等;宣布取消先前能參與調整工資和勞動時間的工廠委員會;規定工 人是企業領袖的法定下屬,必須對其保持基於生產利益一致的忠誠,不得過 問企業事務。以後頒布的一係列補充條款廢除了工人更換勞動場所的自由 權,禁止農業工人為了逃避容克的搖役而流入城市。
國民精神總動員 抗日戰爭時期,國民政府發起的戰時動員。1939 年 3 月 11 日,國民政府在國防最高委員會下設立精神總動員會,蔣介石自任會 長,並公布《國民精神總動員綱領》、《國民公約及誓詞》和《精神總動員 實施辦法》。其中心口號是:“國家至上民族至上”、“軍事第一勝利第一”、 “意誌集中力量集中”,並以“忠孝仁愛信義和平”為“救國道德”。實質 是要人民對統治者“盡至忠”,“行大孝”,維護“軍令政令及行政係統之 統一”。同年 5 月 1 日起,規定每月集會一次,向國民講解《綱領》,宣布 《國民公約》及《誓詞》。精神總動員一度轟轟烈烈,但並未起到動員人民 參加抗戰的效果。
國會縱火案審判 亦稱“萊比錫審判”。納粹法庭對*國會縱火案 5 名 被告的審判。1933 年 9 月 21 日—12 月 23 日在萊比錫德國最高法院第四刑事 審判庭舉行。被告是荷蘭人盧貝(marinusvanderlubbe1909—1934)、德國 共產黨國會議員托格勒、保加利亞共產黨領袖*季米特洛夫及黨員塔內夫 (bachntaheb,1897—1941)和波波夫(gnaronnonob,1902—1968)。納粹 分子企圖通過審判把焚燒德國國會大廈的罪名轉嫁給共產黨並藉以掀起反共 高潮。季米特洛夫在法庭上,以鐵的事實和雄辯的口才將被告席變成揭露納 粹陰謀和宣傳共產主義的講壇。在世界人民的聲援下,法庭被迫宣布季米特 洛夫等 4 人無罪釋放,判處盧貝死刑。戰後,西柏林地區法院根據盧貝親屬 的要求 1967 年重新審理此案,1980 年 12 月宣布盧貝無罪。
國家法西斯黨(partidonazlonalefasclsta,縮寫 pnf)義大利法西斯 政黨。1919 年墨索裏尼建立“戰鬥的法西斯”(亦譯“法西斯戰鬥團”, fascidbatti-inento)。1921 年 11 月 7 日在羅馬正式成立政黨,改稱 此名。該黨利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國內經濟和政治危機,標榜共和主義和社 會主義,迅速發展至 20 餘萬成員。1922 年 10 月進軍羅馬,一舉攫取政權。 同年 12 月建立領導機構——法西斯大委員會,墨索裏尼先後任命比昂基、斯 培拉切、穆蒂、斯科爾紮等人任總書記。1923 年建立保衛國家安全民警,不 斷擴展自身武裝力量。次年殘酷鎮壓反對派,並於 1925 年頒布一係列非常 法,取消資產階級議會民主,確立法西斯獨裁統治。1926 年成立*監視和鎮 壓反法西斯主義總部及*保衛國家特別法庭,加緊迫害民主人士。1929 年與 梵蒂岡簽訂協議,取得羅馬天主教會的支持。從二十年代中期起積極推行* 職團國家製度,力圖通過取締罷工和調節工資來緩和階級矛盾,並利用下層 民眾力量實行對外擴張。建立義大利法西斯文化研究所,出版義大利百科全 書籍製社會輿論。成立義大利法西斯婦女組織、義大利法西斯主義青年團及 義大利全國業餘聯合會,嚴密控製社會各階層。倡導*糧食戰役,發展軍火生 產,積極擴軍,並多次掀起反猶高潮。對外與德、日結盟,加入*《反共產國 際協定》;發動侵略衣索比亞和阿爾巴尼亞的戰爭。1940 年 6 月驅使意大 利捲入第二次世界大戰。由於在希臘、東北非、北非和蘇聯戰場屢遭慘敗, 國內經濟狀況急劇惡化,引起人民強烈不滿,上層開始分化。德博諾、格蘭 迪和齊亞諾等人,秘密聯絡宮廷及軍隊高級將領,進行反對墨索裏尼的活動。 1943 年*七月政變中,墨索裏尼被推翻,並被捕。9 月 8 日義大利宣告投降。 12 日墨索裏尼被德軍突擊隊救出,9 月 23 日在義大利北部建立*薩羅共和國。 10 月 重 建 法 西 斯 政 黨 , 更 名 為 法 西 斯 共 和 黨 (partidorepublicanofascista》,由*帕沃裏尼任總書記。將民警改建為國 民共和衛隊,配合德軍,鎮壓抵抗運動;同時提出社會化等口號,繼續欺騙 人民。1945 年 4 月在盟軍和遊擊隊聯合打擊下瓦解。
國家新體製法 即“國家重建法”。
國聯裁軍會議 二十世紀二、三十年代,國聯主持召開的裁軍會議。1925 年 12 月國聯行政院根據國聯盟約第 8 條關於各會員國“應力減國家軍備至最 低限度”之規定,決定在日內瓦成立裁軍籌備委員會。次年 5 月裁軍籌備委 員會開始工作,共有包括美、蘇兩個非國聯會員國的 26 國代表參加。由於各 帝國主義列強並不願意真正裁軍,委員會至 1930 年底僅以一紙關於裁軍方案 的最後報告書結束。1931 年 1 月國聯行政院決定召開正式的裁軍會議。會議 從 1932 年 2 月 2 日至 1934 年 6 月 11 日在日內瓦斷斷續續地舉行,共有 62 國代表出席,由英國代表擔任主席。會議期間鬥爭激烈,列強從各自利益出 發,先後提出過*《泰狄歐方案》、*《胡佛方案》、*《赫裏歐—保羅—彭古 爾方案》和《麥克唐納方案》;蘇聯提出了*《侵略定義宣言草案》;德國從 一開始就要求打破《凡爾賽和約》對它的限製,堅持德國應擁有“軍備平等” 權,並一度離開會議進行要脅。雖然美國總統羅斯福致函 53 國首腦呼籲支持 《麥克唐納方案》,英國掌璽大臣艾登也週遊歐洲主要國家首都進行斡旋, 由於納粹德國於 1933 年 10 月 14 日退出會議並加緊擴軍,會議最終未通過任 何決議而結束。
國民勞動秩序法(gesetzzurordnungdernatlo-nalenarbeit)一譯《國 民勞動條例》,亦稱《勞動憲章》。納粹德國對工人實行法西斯控製的法律。 1934 年 1 月 20 日頒布。規定德國企業主是企業的法定領袖、全體工人的最 高上司,有全權決定企業作息時間、獎金髮放、工資條款、罰款數額、種類 和手續等;宣布取消先前能參與調整工資和勞動時間的工廠委員會;規定工 人是企業領袖的法定下屬,必須對其保持基於生產利益一致的忠誠,不得過 問企業事務。以後頒布的一係列補充條款廢除了工人更換勞動場所的自由 權,禁止農業工人為了逃避容克的搖役而流入城市。
國民精神總動員 抗日戰爭時期,國民政府發起的戰時動員。1939 年 3 月 11 日,國民政府在國防最高委員會下設立精神總動員會,蔣介石自任會 長,並公布《國民精神總動員綱領》、《國民公約及誓詞》和《精神總動員 實施辦法》。其中心口號是:“國家至上民族至上”、“軍事第一勝利第一”、 “意誌集中力量集中”,並以“忠孝仁愛信義和平”為“救國道德”。實質 是要人民對統治者“盡至忠”,“行大孝”,維護“軍令政令及行政係統之 統一”。同年 5 月 1 日起,規定每月集會一次,向國民講解《綱領》,宣布 《國民公約》及《誓詞》。精神總動員一度轟轟烈烈,但並未起到動員人民 參加抗戰的效果。
國會縱火案審判 亦稱“萊比錫審判”。納粹法庭對*國會縱火案 5 名 被告的審判。1933 年 9 月 21 日—12 月 23 日在萊比錫德國最高法院第四刑事 審判庭舉行。被告是荷蘭人盧貝(marinusvanderlubbe1909—1934)、德國 共產黨國會議員托格勒、保加利亞共產黨領袖*季米特洛夫及黨員塔內夫 (bachntaheb,1897—1941)和波波夫(gnaronnonob,1902—1968)。納粹 分子企圖通過審判把焚燒德國國會大廈的罪名轉嫁給共產黨並藉以掀起反共 高潮。季米特洛夫在法庭上,以鐵的事實和雄辯的口才將被告席變成揭露納 粹陰謀和宣傳共產主義的講壇。在世界人民的聲援下,法庭被迫宣布季米特 洛夫等 4 人無罪釋放,判處盧貝死刑。戰後,西柏林地區法院根據盧貝親屬 的要求 1967 年重新審理此案,1980 年 12 月宣布盧貝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