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把絕食當做有效的鬥爭手段,大約是受到孩子的啟發。小孩不肯吃飯,大人又勸又哄,苦口婆心,軟硬兼施,威逼利誘,行賄許願,就為騙他好歹吃上一口。小孩不吃飯,或因為不舒服,沒胃口,或因為撒嬌,貪玩,刁食,絕不至於要以此結束自己的生命。他還沒來得及「瀟灑走一回」呢。如果大人一味地嬌縱,久而久之他會發現,「不吃飯」是一種無往而不勝的銳利武器。一經施展,沒有錢可以有錢,沒有槍可以有槍,沒有特權可以有特權,要什麽都可以給什麽。
孩子長大,自己成了大人,自然不好再玩這種遊戲。但兒時的經驗可能長久地融進他的潛意識。當他遇到無所不能的強權,受到不講道理的對手的擺布,陷入一種無法掙脫的處境,就情不自禁地想祭出當年的法寶。
在絕食者的抗議和訴求背後,多能找到孩子式的任性。事實上,麵對強權,柔弱的一方也的確象站在總是有理的大人麵前的孩子,隻有自我傷害,才是他們手裏唯一不會被剝奪的武器。
八、
但是孩子的自我傷害,是建立在父母絕不願意孩子受到傷害這一堅實的情感基礎之上的。大人知道,孩子無須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承擔任何責任,哪怕餓得精瘦,還得由你來解決。僵持下去對誰都沒好處。
對於絕食的成人而言,這種自我傷害就毫無保障了。首先,他得為自己的行為擔負直接的責任,餓成什麽樣子都要自己修復。別人頂多隻能建議你怎麽修復,先進食流質,一餐不吃太多等等。其次,是絕食者基本上沒有對方不願你受到傷害的情感基礎。在抗爭激烈時,對方多半還希望你被傷害那麽一兩下子,最好連肉體都消滅掉。我不知道,世間可真有公平交手的君子。至少我沒有見過。如果他是君子,你還有什麽好爭的?並且一定要用這種激烈而至傷胃的方式?
從內心深處來說,對手並不著急,——我們也看不出他有這個必要。他的急是假惺惺裝出來的,以表明他高舉人道主義的旗幟,尊重人的價值,尊重人權。
九、
絕食者所能依仗的,僅此一點,即以自己的餓出真毛病,去急對手的假毛病。這場較量,無疑處於極為不利的位置。更不利的是,對手可能連假毛病都沒有,絕食者唯一的出路便是活活餓死,除非你看出苗頭不對,恢復進食。
隻要對手露出那麽一點兒假毛病,就說明他還打算講理。絕食者的目的和全部希望都維繫在這點兒毛病上,實在是十分脆弱和可悲的。要知道絕食的前提,是已經認定對手不講理,否則何苦來。
道理上講,絕食鬥爭似乎永遠不會有勝利者。實際情況卻並非如此。翻開歷史瞧瞧,有許多絕食者居然成了大贏家。其中最著名的一位,是印度的甘地。他長得黑瘦,目光炯炯,一看就是個慣於絕食的行家裏手。他反對南非的種族歧視,反對英國的殖民統治,發明了非暴力不合作運動。他的追隨者們排著隊唱著歌走進監獄,聲勢壯觀和感人。而這一切,都不如他的餓肚皮功夫更令人回味和驚嘆。直到今天,有誌於絕食的人們,仍奉他為楷模,雖然沒有第二個人能餓出他那樣的一副聖徒形象。
十、
甘地受過正宗英式教育,曾入倫敦內殿法學協會學法律。但他出生於印度的宗教家庭,東西方文化在他身上一「碰撞」,於是殊有異秉。現在想想,他大概練過瑜珈。他的生活習慣頗具宗教色彩,如主張苦行與戒殺,信奉素食主義等等。素食就是一種很嚴重的節食行為,因為人的食性很雜,飛禽走獸、花草蟲魚、瓜果菜蔬、有機物無機物、有毒沒毒都能吃。「信奉」素食主義,並不等於不喜歡和不能吃葷,而是理性地控製自己不吃。成為習慣之後,當然也可能見了葷的就噁心,那是另外一回事。
長期的節食,練就了甘地一流的餓功。他看看很瘦,卻絕不會輕易地餓死。人們常以為,胖人比瘦人經餓,這是天大的誤會。人不是駱駝,沒有大量儲藏有效能源的本事。胖瘦之間的不同在於,胖人消耗的能量更快更多,也就更容易和更強烈地感覺飢餓。
還有一個不同,是胖人不容易引起同情。旁觀者總覺得他平時油水養得太足,餓幾頓飯,大約是吃飽了撐的,說不定還是在科學減肥。看胖子絕食,正如看富豪人家小有失竊一樣,多半都會抱一種饒有興致、輕鬆愉快乃至幸災樂禍的心情,充滿好奇而不是同情。這就極大地減緩了對手的道德緊迫感,在「急出毛病」與「餓出毛病」的較量中占據優勢。
十一、
我們得承認,胖人也有絕食的權利。隻要不是虛胖,有計劃有節製地絕食,也確實可以達到科學減肥的目的。但若以此作為鬥爭手段,則不能不有所選擇。在集體絕食中,勸導胖人最好不要參加。即使參加也隻許呆在不起眼的地方,讓宣傳媒體始終對準那些天生的骨瘦如柴者,以彰顯絕食的功效。比方甘地,本來就瘦,卻每次都讓人相信他是「這一回」餓出來的,大增同情與公憤,進而脅迫對手就範。
如果限於人手,不得已隻能由胖人參加,則應該「避胖就虛」,盡可能無精打採氣若遊絲,使人覺得這不是胖而是腎炎糖尿病引起的浮腫。同理,那些年輕氣盛、紅光滿麵、精力充沛的人,最好也遵循這一原則,讓自己看上去年老體衰、麵有菜色、精力不支、瀕於休克。與其他任何一種鬥爭方式不一樣,自己越打不起精神,離勝利反而越近。可謂「以己之弱,克敵之強」。
把絕食當做有效的鬥爭手段,大約是受到孩子的啟發。小孩不肯吃飯,大人又勸又哄,苦口婆心,軟硬兼施,威逼利誘,行賄許願,就為騙他好歹吃上一口。小孩不吃飯,或因為不舒服,沒胃口,或因為撒嬌,貪玩,刁食,絕不至於要以此結束自己的生命。他還沒來得及「瀟灑走一回」呢。如果大人一味地嬌縱,久而久之他會發現,「不吃飯」是一種無往而不勝的銳利武器。一經施展,沒有錢可以有錢,沒有槍可以有槍,沒有特權可以有特權,要什麽都可以給什麽。
孩子長大,自己成了大人,自然不好再玩這種遊戲。但兒時的經驗可能長久地融進他的潛意識。當他遇到無所不能的強權,受到不講道理的對手的擺布,陷入一種無法掙脫的處境,就情不自禁地想祭出當年的法寶。
在絕食者的抗議和訴求背後,多能找到孩子式的任性。事實上,麵對強權,柔弱的一方也的確象站在總是有理的大人麵前的孩子,隻有自我傷害,才是他們手裏唯一不會被剝奪的武器。
八、
但是孩子的自我傷害,是建立在父母絕不願意孩子受到傷害這一堅實的情感基礎之上的。大人知道,孩子無須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承擔任何責任,哪怕餓得精瘦,還得由你來解決。僵持下去對誰都沒好處。
對於絕食的成人而言,這種自我傷害就毫無保障了。首先,他得為自己的行為擔負直接的責任,餓成什麽樣子都要自己修復。別人頂多隻能建議你怎麽修復,先進食流質,一餐不吃太多等等。其次,是絕食者基本上沒有對方不願你受到傷害的情感基礎。在抗爭激烈時,對方多半還希望你被傷害那麽一兩下子,最好連肉體都消滅掉。我不知道,世間可真有公平交手的君子。至少我沒有見過。如果他是君子,你還有什麽好爭的?並且一定要用這種激烈而至傷胃的方式?
從內心深處來說,對手並不著急,——我們也看不出他有這個必要。他的急是假惺惺裝出來的,以表明他高舉人道主義的旗幟,尊重人的價值,尊重人權。
九、
絕食者所能依仗的,僅此一點,即以自己的餓出真毛病,去急對手的假毛病。這場較量,無疑處於極為不利的位置。更不利的是,對手可能連假毛病都沒有,絕食者唯一的出路便是活活餓死,除非你看出苗頭不對,恢復進食。
隻要對手露出那麽一點兒假毛病,就說明他還打算講理。絕食者的目的和全部希望都維繫在這點兒毛病上,實在是十分脆弱和可悲的。要知道絕食的前提,是已經認定對手不講理,否則何苦來。
道理上講,絕食鬥爭似乎永遠不會有勝利者。實際情況卻並非如此。翻開歷史瞧瞧,有許多絕食者居然成了大贏家。其中最著名的一位,是印度的甘地。他長得黑瘦,目光炯炯,一看就是個慣於絕食的行家裏手。他反對南非的種族歧視,反對英國的殖民統治,發明了非暴力不合作運動。他的追隨者們排著隊唱著歌走進監獄,聲勢壯觀和感人。而這一切,都不如他的餓肚皮功夫更令人回味和驚嘆。直到今天,有誌於絕食的人們,仍奉他為楷模,雖然沒有第二個人能餓出他那樣的一副聖徒形象。
十、
甘地受過正宗英式教育,曾入倫敦內殿法學協會學法律。但他出生於印度的宗教家庭,東西方文化在他身上一「碰撞」,於是殊有異秉。現在想想,他大概練過瑜珈。他的生活習慣頗具宗教色彩,如主張苦行與戒殺,信奉素食主義等等。素食就是一種很嚴重的節食行為,因為人的食性很雜,飛禽走獸、花草蟲魚、瓜果菜蔬、有機物無機物、有毒沒毒都能吃。「信奉」素食主義,並不等於不喜歡和不能吃葷,而是理性地控製自己不吃。成為習慣之後,當然也可能見了葷的就噁心,那是另外一回事。
長期的節食,練就了甘地一流的餓功。他看看很瘦,卻絕不會輕易地餓死。人們常以為,胖人比瘦人經餓,這是天大的誤會。人不是駱駝,沒有大量儲藏有效能源的本事。胖瘦之間的不同在於,胖人消耗的能量更快更多,也就更容易和更強烈地感覺飢餓。
還有一個不同,是胖人不容易引起同情。旁觀者總覺得他平時油水養得太足,餓幾頓飯,大約是吃飽了撐的,說不定還是在科學減肥。看胖子絕食,正如看富豪人家小有失竊一樣,多半都會抱一種饒有興致、輕鬆愉快乃至幸災樂禍的心情,充滿好奇而不是同情。這就極大地減緩了對手的道德緊迫感,在「急出毛病」與「餓出毛病」的較量中占據優勢。
十一、
我們得承認,胖人也有絕食的權利。隻要不是虛胖,有計劃有節製地絕食,也確實可以達到科學減肥的目的。但若以此作為鬥爭手段,則不能不有所選擇。在集體絕食中,勸導胖人最好不要參加。即使參加也隻許呆在不起眼的地方,讓宣傳媒體始終對準那些天生的骨瘦如柴者,以彰顯絕食的功效。比方甘地,本來就瘦,卻每次都讓人相信他是「這一回」餓出來的,大增同情與公憤,進而脅迫對手就範。
如果限於人手,不得已隻能由胖人參加,則應該「避胖就虛」,盡可能無精打採氣若遊絲,使人覺得這不是胖而是腎炎糖尿病引起的浮腫。同理,那些年輕氣盛、紅光滿麵、精力充沛的人,最好也遵循這一原則,讓自己看上去年老體衰、麵有菜色、精力不支、瀕於休克。與其他任何一種鬥爭方式不一樣,自己越打不起精神,離勝利反而越近。可謂「以己之弱,克敵之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