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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十九年:從禁菸到戰爭 作者:沈渭濱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輸入中國的外洋鴉片,主要有印度西孟加拉出產的“公班土”、“大土”;產於印度麻窪的“白皮”、“小土”,以及土耳其、波斯一帶的“金花”、“紅玉”等。這三個產區的鴉片,中國人認為“公班為上,白皮次之,紅皮又次之[4]英國人對這三種鴉片的看法與中國人的評價基本一致,認為由東印度公司壟斷生產和銷售權的公班土,品質優良;由印度土著各邦所生產的白皮土是次等鴉片,最初隻有葡萄牙人通過他們在印度西北海岸的租借地果阿和達曼以少量輸往中國;從士麥那來的土耳其鴉片,質量很差,是由美國販子運進中國的。土耳其鴉片隻是供作摻和孟加拉產品之用,到19世紀30年代,每年的銷售量從沒有超過九百箱[5]
鴉片在清代前期流入中國的數量仍很有限。直到幹隆二十二年(1757)閉關前後,始終維持在200箱左右。販子主要是葡萄牙人,英商間或也有人販運。幹隆三十二年(1767)達到1000箱。1773年,英國東印度公司對中國試銷鴉片成功。17年後的1780年,東印度公司獲得了鴉片專利權,對華販運鴉片成了它的壟斷事業。這一年也是英國人在廣州海麵設立鴉片貯存站,進行鴉片專私貿易的開始。《中國叢報》對此事有過描述:1780年英國人用兩隻小船,經常停泊在澳門南麵一個名叫雲雀灣的海灣裏,做為鴉片貯存站。他們經常在此販賣鴉片,每箱價銀五百元至六百元,在孟加拉的價格每箱約為五百盧比。[6]
可見,後來的鴉片躉製度,就是由英國開其端的。麥都思的報告也有同樣的說法:東印度公司於“1780年在雲雀灣建立了一所鴉片貯藏庫。1781年,東印度公司把2800箱鴉片運往廣州,由當地一家行商收購。由於在中國找不到銷路,他不得不把大部分再運出口”。[7]麥都思所說的行商名叫“新官”,他買了其中的1600箱。連同原先已輸入的1200箱,“使市場存貨過多,新官遂將其所買的大部分運到馬來各港[8]兩件資料表明,在幹隆四十六年(1781)前後,鴉片在廣州市場上的銷路並不很好。中國鴉片走私市場的容量尚在1000箱左右,過多就很難推銷而不得不送往國外販運。
雍正七年(1729)時,輸華鴉片仍平均每年200箱(一箱約重140鎊,但依時期和鴉片種類而有所不同)。此後逐年增長,到嘉慶四年(1799),已超過年均4000箱的大關。鴉片倉庫也由小船變成大船,稱為“鴉片躉”。據嘉道年間的著名時務家、《粵海關誌》纂修者梁廷枬稱:“每千六百八十斛為一躉,約三百躉為一船,故名躉船”,[9]足見鴉片躉的容量極大。這種鴉片躉,已由原先停泊在澳門南端的雲雀灣,移至黃埔,公然與廣州行商進行非法貿易。清政府鑑於鴉片大量輸入,在嘉慶元年(1796)下令停徵鴉片稅銀,嗣後不準再有輸入;並且不準鴉片躉灣泊黃埔。鴉片躉隻得駛離,改泊伶仃洋。伶仃洋在老萬山內,水路四達,凡中外商船之出入外洋者,皆為必經之處,[10]這兒便成為鴉片走私的基地。大量鴉片從伶仃洋源源不斷地輸入內地,禁令成了一紙具文。
從19世紀開始,鴉片輸入中國的情況,約可分為三個階段:嘉慶五年至二十五年(1800~1820),每年平均輸入約4500箱。走私中心為澳門洋麵。嘉慶十四年禁令漸弛,黃埔重又成為走私中心。嘉慶十六年清政府再下禁令,廣州水師奉命在黃埔搜查外國船隻,並勒令出具“不售鴉片”字據,以英國為首的鴉片販子堅不具結。嘉慶二十二年,英國兵船一艘自穿鼻洋駛入虎門,進行威脅,清政府被迫退讓。於是,黃埔仍是走私集散地。一條鴉片船到達時,隻要向海關例行申報,自稱所載都是合法商品,沒有夾帶,就可以公然進行鴉片走私買賣。
道光元年至十年(1821~1830)為第二階段,每年平均輸入約18700多箱,其中英國占了10100多箱。道光皇帝甫告即位,立即頒發嚴旨,重申禁令,黃埔稽查甚嚴。外國煙販無可托足,不得不改泊伶仃島為據點。從此,煙販們撕下偽裝,幹脆進行赤裸裸的武裝走私。
道光十一年至二十年(1831~1840),以麻窪鴉片大量湧入為標誌,輸華鴉片數量激增,超過第二階段年平均數2~5倍。麻窪鴉片在道光元年時輸華僅1650餘箱,到道光十九年時猛增到21900餘箱,比孟加拉鴉片18200餘箱還要多出近400箱。
如果將鴉片戰爭前40年鴉片輸入中國的情況作分階段平均數統計,人們就可明顯看出這股黑色的毒流是怎樣洶湧地流向中國的:表4-1
資料來源:【美】馬士著,張匯文等合譯:《中華帝國對外關係史》第1卷,北京,商務印書館,1963年版,第238頁。必須指出,馬士的統計是極不完全的。由於迄今為止沒有任何有關鴉片輸入量的完整確切的統計,而馬士的著作又為大家所熟悉並經常使用,所以我在本書內才決定採用他的統計數,藉以反映增長的趨勢。
從這份統計表中可以看出,鴉片輸華數量在嘉慶一朝中,雖較幹隆時每年不過200箱相比,有大量增加,但大約仍保持4000至4500箱左右;從道光元年起,鴉片輸入量猛烈增加,增加幅度以每年三倍半以上的速度提高。這不能不說是一種急劇增加的趨勢。
就每年輸華的數字來說,1799~1839年的40年中,最低年度是1803~1804年2840箱。從1834~1835年起,每年輸入超過10000箱;從1835~1836年輸入超過30000箱;而最高年份1838~1839年度,超過40000箱大關,比最低年份增加了約15倍!
鴉片在清代前期流入中國的數量仍很有限。直到幹隆二十二年(1757)閉關前後,始終維持在200箱左右。販子主要是葡萄牙人,英商間或也有人販運。幹隆三十二年(1767)達到1000箱。1773年,英國東印度公司對中國試銷鴉片成功。17年後的1780年,東印度公司獲得了鴉片專利權,對華販運鴉片成了它的壟斷事業。這一年也是英國人在廣州海麵設立鴉片貯存站,進行鴉片專私貿易的開始。《中國叢報》對此事有過描述:1780年英國人用兩隻小船,經常停泊在澳門南麵一個名叫雲雀灣的海灣裏,做為鴉片貯存站。他們經常在此販賣鴉片,每箱價銀五百元至六百元,在孟加拉的價格每箱約為五百盧比。[6]
可見,後來的鴉片躉製度,就是由英國開其端的。麥都思的報告也有同樣的說法:東印度公司於“1780年在雲雀灣建立了一所鴉片貯藏庫。1781年,東印度公司把2800箱鴉片運往廣州,由當地一家行商收購。由於在中國找不到銷路,他不得不把大部分再運出口”。[7]麥都思所說的行商名叫“新官”,他買了其中的1600箱。連同原先已輸入的1200箱,“使市場存貨過多,新官遂將其所買的大部分運到馬來各港[8]兩件資料表明,在幹隆四十六年(1781)前後,鴉片在廣州市場上的銷路並不很好。中國鴉片走私市場的容量尚在1000箱左右,過多就很難推銷而不得不送往國外販運。
雍正七年(1729)時,輸華鴉片仍平均每年200箱(一箱約重140鎊,但依時期和鴉片種類而有所不同)。此後逐年增長,到嘉慶四年(1799),已超過年均4000箱的大關。鴉片倉庫也由小船變成大船,稱為“鴉片躉”。據嘉道年間的著名時務家、《粵海關誌》纂修者梁廷枬稱:“每千六百八十斛為一躉,約三百躉為一船,故名躉船”,[9]足見鴉片躉的容量極大。這種鴉片躉,已由原先停泊在澳門南端的雲雀灣,移至黃埔,公然與廣州行商進行非法貿易。清政府鑑於鴉片大量輸入,在嘉慶元年(1796)下令停徵鴉片稅銀,嗣後不準再有輸入;並且不準鴉片躉灣泊黃埔。鴉片躉隻得駛離,改泊伶仃洋。伶仃洋在老萬山內,水路四達,凡中外商船之出入外洋者,皆為必經之處,[10]這兒便成為鴉片走私的基地。大量鴉片從伶仃洋源源不斷地輸入內地,禁令成了一紙具文。
從19世紀開始,鴉片輸入中國的情況,約可分為三個階段:嘉慶五年至二十五年(1800~1820),每年平均輸入約4500箱。走私中心為澳門洋麵。嘉慶十四年禁令漸弛,黃埔重又成為走私中心。嘉慶十六年清政府再下禁令,廣州水師奉命在黃埔搜查外國船隻,並勒令出具“不售鴉片”字據,以英國為首的鴉片販子堅不具結。嘉慶二十二年,英國兵船一艘自穿鼻洋駛入虎門,進行威脅,清政府被迫退讓。於是,黃埔仍是走私集散地。一條鴉片船到達時,隻要向海關例行申報,自稱所載都是合法商品,沒有夾帶,就可以公然進行鴉片走私買賣。
道光元年至十年(1821~1830)為第二階段,每年平均輸入約18700多箱,其中英國占了10100多箱。道光皇帝甫告即位,立即頒發嚴旨,重申禁令,黃埔稽查甚嚴。外國煙販無可托足,不得不改泊伶仃島為據點。從此,煙販們撕下偽裝,幹脆進行赤裸裸的武裝走私。
道光十一年至二十年(1831~1840),以麻窪鴉片大量湧入為標誌,輸華鴉片數量激增,超過第二階段年平均數2~5倍。麻窪鴉片在道光元年時輸華僅1650餘箱,到道光十九年時猛增到21900餘箱,比孟加拉鴉片18200餘箱還要多出近400箱。
如果將鴉片戰爭前40年鴉片輸入中國的情況作分階段平均數統計,人們就可明顯看出這股黑色的毒流是怎樣洶湧地流向中國的:表4-1
資料來源:【美】馬士著,張匯文等合譯:《中華帝國對外關係史》第1卷,北京,商務印書館,1963年版,第238頁。必須指出,馬士的統計是極不完全的。由於迄今為止沒有任何有關鴉片輸入量的完整確切的統計,而馬士的著作又為大家所熟悉並經常使用,所以我在本書內才決定採用他的統計數,藉以反映增長的趨勢。
從這份統計表中可以看出,鴉片輸華數量在嘉慶一朝中,雖較幹隆時每年不過200箱相比,有大量增加,但大約仍保持4000至4500箱左右;從道光元年起,鴉片輸入量猛烈增加,增加幅度以每年三倍半以上的速度提高。這不能不說是一種急劇增加的趨勢。
就每年輸華的數字來說,1799~1839年的40年中,最低年度是1803~1804年2840箱。從1834~1835年起,每年輸入超過10000箱;從1835~1836年輸入超過30000箱;而最高年份1838~1839年度,超過40000箱大關,比最低年份增加了約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