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誣他人是不道德的


    我總以為學術問題看法不同,可以自由爭論,但褒貶人物最好盡量客觀些、公允些,特別是說到某某人造假作偽,這無異於指責人家做賊,說話總得有可靠證據。劉銓福、胡適,一個是十九世紀的人,一個去了台灣,也已作古,都不可能再以誹謗罪向法院起訴歐陽健了。但他們不可能了,我們說話就可以不負責任嗎?為什麽不想一想其人有無幹此類勾當的可能?劉銓福不但是紅學史上的功臣,也是個品格誌趣都很高尚的人。雖然官至刑部郎中,卻不肯與官場名利之徒同流合汙,所以為官並不得意。孫詩樵《餘墨偶讀》中說他“嗜金石,善畫梅蘭;終日溫袍敝履,晏如也”。他的友人喬鬆年有《贈劉子重》詩,摘句雲:“意中萬裏風雲開,驊騮中道猶徘徊;側身人海感不偶,獨立一世心悠哉!學術貴厚氣貴老,致遠晚成不在早;況是吾儕淡富貴,齷齪科名安足道?”你覺得這樣的人像不像是幹卑鄙勾當的?撇開人的品德不論,劉銓福還是當時收藏古物之富“都下無比”的大收藏家,從來也沒有聽說過這樣的人會去造一本假書的。當代北京收藏最富的不知是不是張伯駒先生,他收藏有唐代杜牧手寫的《張好好詩》真跡,這很自然。倘若有人說,這幅字是伯駒老先生為牟利而偽造的,其誰信之?胡適,大家都很熟悉。我隻想提醒一句,今天已不是五十年代或紅衛兵時代了,不能再把什麽髒水都往胡適身上潑,應當實事求是地評論。他作為一位我國現代學術文化史上很有影響的學者,不是扣一頂“實用主義”的帽子就能一棍子打死的。從他的為人看,我以為還不至於幹那種明明知道是假貨而還要藉此沽名釣譽的事。


    與大罵劉銓福相反,歐陽健對同治年間的孫小峰(桐生)則大捧而特捧,贊他“才識卓越”,譽之為“《紅樓夢》水準頗高的鑑賞者和批評家”,目的也僅僅為了對自己寫文章有利。因為他像寫小說那樣地虛構了如下情節:“他(指劉銓福)之所以把妙復軒的評語本連同脂批本一起推薦給孫桐生,不過是希望引起孫桐生對脂本的重視,也能予以刻印,或者至少能將此本的評語一道彙編排比到刻本中去;可惜大約孫桐生並沒有賞識這個出於‘曹雪芹親朋好友’的脂硯齋之手的‘最古的評本’,不久又把此本退還給他了。劉銓福對於孫桐生的不賞識,頗為不平……”什麽“推薦”、“希望也能予以刻印”、“將此本的評語一道彙編排比到刻本中去”、“頗為不平”雲雲,全屬無中生有。作為推測,也根本不合情理。妙復軒評本是張新之個人的評本,又不是集評,如果把脂評也“彙編排比”進去,成個什麽了呢?比如老兄有一本紅學論文集要出版,有人就要求把胡適的幾篇紅學論文也收到老兄的集子裏去,這不有點荒唐嗎?孫小峰賞識不賞識甲戌本能說明什麽呢?說明他“才識卓越”嗎?他在此本上鄭重地署上年月、名號,加蓋了印章的一條眉批說:“予聞之故老雲:賈政指明珠而言,雨村指高江村。蓋江村未遇時,因明珠之仆以進身,旋膺奇福,擢顯秩,及納蘭勢敗,反推井而下石焉。玩此光景,則寶玉之為容若無疑,請以質之知人論世者。”聽別人說《紅樓夢》是寫納蘭明珠家事的,自己讀過甲戌本後,便投了一張信任票。這就是所謂“才識卓越”嗎?他把甲戌本中曹雪芹譏諷嬌杏終於當上了雨村夫人的“偶因一著錯,(脂評旁批:‘妙極,蓋女兒原不應私顧外人之謂。’)便為人上人”兩句話,照程甲本文字點改成“偶因一回顧,便為人上人”(從筆跡可認出是他改的),使之變成稱羨語。這也算是“水準頗高”嗎?還有形容黛玉的“似喜非喜含情目”一句,甲戌本原來大概因為認不清底本所寫,將二“喜”字和“含情目”三字位置都空著,也是這位孫小峰照程甲本給填滿的,也不顧與下文“淚光點點”是否有矛盾(列藏本此句作“似泣非泣含露目”,我以為最妥)。胡適說他“沒有什麽高明見解”,一點也不苛刻。滿腦子賈寶玉就是納蘭容若的人,要他去賞識脂評的價值,怎麽可能呢?


    顛倒是非,混淆視聽


    前後遲早,優劣高下,有無真假,在歐陽健文章中都是顛倒了的。讀他的文章,如果沒有一點定力,還非被他搞得暈頭轉向不可。其實隻是看著嚇人,一經戳穿,都是些豆兵紙馬。他把本子的發現年代混同產生年代,比如他要找什麽脂批年代的“準確的坐標”,就說“甲辰本發現於1953年,夢稿本發現於1957年,蒙府本發現於1961年,時間比三脂中還遲,不能勝任此任”。本子本身的遲早才是重要的,發現的遲早又有什麽關係呢?否則,我們豈不也該懷疑秦兵馬俑和漢馬王堆墓的可靠性了,因為這些也都是新中國建立後才發現的呀!他還把底本與過錄本之間的聯繫與區別的關係搞得很混,以便使讀者相信他的怪論在客觀上也符合大多數紅學家研究的初步結果,隻是別人沒有最終發現,也不敢大膽提出而已。比如他談甲戌本說:“紅學家大多不承認胡適‘最早古本’的結論,而傾向於認為是相當晚的過錄本子。”“抄本決不是什麽稿本,甚至也不是接近原稿的過錄本,它們隻能是文化水準較低的抄手的產品。”說到所有脂本是:“大多數研究者認為,現存的脂本,都不是曹雪芹的原本,而是相當後出的過錄本,並且還很難說是曹雪芹原作的直接過錄本。”


    這些話就算你說得全對,(其實也非真對:“相當晚”也未必晚到程甲本刊出之後;“不是接近原稿的過錄本”,如何衡量接近不接近,你知道原稿是怎麽樣的嗎?“抄手的產品”不就是“過錄本”嗎?)還是跟你得出的結論毫不相幹。現存的脂本都是過錄本,這沒有錯。作者的原稿和脂硯齋等人抄閱加評的原本都不存了,正因為如此,那些保存下來的過錄本才有價值。胡適怎麽說的且不管,多數研究者說甲戌本最早,其次是己卯、庚辰本,都是指其今已不存的底本而言的,並不是說它們過錄的時間,這是兩碼事。甲戌本的過錄時間可以遲於己卯、庚辰本,這有什麽難理解的呢?決定抄本價值的不是過錄的早遲,而是:一、底本本身的價值;二、過錄的質量(過錄者改動多不多,抄錯的程度如何)和數量(保存的回數,抄錄脂評的多少)。“文化水準較低的抄手的產品”,未必都價值低,抄錯較多,固然不好,少一點自作聰明的妄改,卻是好的。抄錯、改動,甚至像程、高那樣從頭到尾的整理(得失是另一回事),都與歐陽健說的存心作偽有著嚴格的區別。歐陽健在甲戌本中找出一個“玄”字,沒有減筆省去末了一點或另寫作“元”字,即沒有避康熙的諱,就以為抓到了抄本出自民國的證據1。這是靠不住的。小說是通俗讀物,抄本是私藏的,抄手又非飽學之士,當然不會像官場行文或公開刊本那樣恭肅謹慎,留心避諱(底本上如何還不得而知)。道光年間被俄國人從我國攜走的列藏本,據文章介紹,原收藏者還在修補裝訂時,將幹隆《禦製詩》拆開反折起來,作了這部“淫書”的頁間襯紙,這豈非比未避“玄”字更大逆不道?然而事實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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