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由此萌動來寫這部《愛之上》?當然不是。它本是生活中常常使人感到的撥動人心的東西。無聲又雄壯的樂曲,看不見卻燦爛輝煌的光團,愈壘愈高而永不終止的人類大廈。多少人為它流汗、吃苦、受盡委屈和挫折,卻百折不撓,任勞任怨,默不作聲地做著。我不僅從自身感到,更在別人身上感到它。從別人的言談、行為、事跡、生平上感到它,也從報上、書上、各種材料上,那些為人類正直和進步的事業而獻身的人們的身上感到它,而更多是不自覺地感受到它。


    意外的是一次,我與一個小夥子交談。當說到“事業”二字時他現出困惑的樣子,好像不知我之所雲。


    我問他:“你工作,卻感不到事業?”他傻乎乎地笑了。很清楚,他並沒感到。


    好像我在說一種“皇帝的新衣”。


    我猛然悟到:並不是所有人都感到事業的存在。由此我懂得平庸的人究竟缺少什麽。


    這就從另一方麵,在我對“事業”這一內容的感受上又加厚一層,還有來自其它方麵的感受,漸漸積累在一起。這或可叫做“感受的積累”。然而,積累的感受可直接質變為創作的衝動。因為創作的衝動,無疑帶著很濃的感性成份和感情色彩。


    因此,我動筆寫這部小說時,不是想說明“事業高於愛情”這一道理,乃至更高明的哲理。我是帶著一大團朦朧的感受和濃烈的情感進入創作的。這一團中間有一個明晰的核兒——我要寫高於任何哲理的東西,即境界,事業的境界,這是一片無限壯麗、無限開闊、具有無限魅力的境界。我要用筆墨展現出人生中這樣一個無形又存在的,最迷人、最實在、最能體現人的價值和人生意義的天地。


    我希望感受到它的人,在這作品中再一次甜蜜地重溫到它;不曾感受到它的人,在我描寫的氛圍裏能夠或多或少體味到它純正的甘甜。


    (2 )


    我寫了兩個人:肖麗和盧揮。


    兩個“事業狂”。


    我自信十分熟悉這種人。也許由於自己常被對事業的狂熱所衝動,才特別感受到這種人深藏的內心。當然,他們決不僅僅是作品中寫的“運動員和教練員”,也不是超人。他們有凡人皆有的七情六慾,有正常人所要求的“天倫之樂”,但他們為了事業,往往克製、約束、壓抑、拒絕自身的生活要求。


    在他們身上常常發生這種對事業的愛與其他各種愛的對立和搏鬥。為此,我還是選擇了——別人也選擇過的——事業與愛情的對立。


    自然,事業與愛情,不一定對立。甚至理應踩著同一個美妙的舞步。我自己身上就沒發生過這種強烈的對立。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條件下和某些人身上,卻往往激烈地對立著,甚至二者必居其一。我之所以選擇了這種對立的狀況,是為了讓這兩種愛(對事業的酷愛和個人的愛情)撞出火花來,發出各自奇妙的、強大的、扯動人心又不可避免的力量。我在這中間寫這兩個人物。


    還有另一層。即捨棄個人的一切去追求事業的人,不一定都能獲取成功。


    光彩奪目的成功者總是極少數,更多的是沒有獲得成功,毫無建樹乃至失敗者。


    在他們身上,有因事業進取而一時的歡愉,也有因受到挫折而沮喪、苦惱,甚至常常因苦無知音而感到孤獨。一個獻身事業的人的內心並不輕鬆。


    因此,我選擇了這樣的為事業做出巨大犧牲而沒有獲得彰昭成就的兩個人,尤其在黨和人民的事業遭到巨大挫傷的“文革”期間,我著意寫他們於艱辛、黯淡、徘徊中,時時閃光而不肯熄滅的對事業火一般的情感。這樣寫,或許比直接寫他們的成功的喜悅,更能掂到事業的分量和人物的分量。


    因此,我在小說中始終沒給肖麗和盧揮多少個人生活的快樂,愛情的溫馨,事業的頻傳捷報,直到小說結尾。他們每跨進一步的代價也許過於沉重,不免給人一點所謂“苦行僧”的味道,命運對待他們也許過於苛刻和嚴峻了吧!然而,我希望透過這一層含著苦澀意味的表象,能夠看到他們心中那片因之顯得更加充實、壯闊,又非常人所能具有的事業的天地。


    這樣,我在小說結構上,就不靠情節而順從人物內心的變化。把人物內心變化做為結構的主要線索。我不想講一個“催人淚下”的故事。我把勁兒都用在揭示這兩個“事業狂”豐富、矛盾、時時閃光的心靈上。


    (3 )


    我自己有過運動生涯。這或許是我選擇“運動員”做小說人物的主要原因,或許在年輕有為的運動員身上,最容易發生事業與愛情的衝突。人物是有影子的。然而我決非僅僅寫“體育題材”和“運動員生活”。近兩年我寫了幾篇所謂“體育小說”,如《跨過高度》、《升華》、《獻你一束花》等。


    筆觸的最深處決不止於體育之中。小說的人物和生活不免帶有職業特徵,小說的容量卻不能隻限於某種職業所特有的內容範圍。它的思想內涵,應當是超職業、超題材,是對社會人生的高度總結、概括和提煉。這樣,小說和讀者之間,才會有較大的適應度,作用麵才寬廣。


    我寫任何“題材”時,都這樣想。


    《愛之上》發表和在某些地方電台廣播後,我收到許許多多熱情讀者的來信。


    作家永遠不能償還的債務,是理應給讀者覆信。在這篇短文章裏,我把讀者許多問題,都囊括其中了。至於對人物的具體理解,我不想把自己的初衷強加給讀者。各有各的感受和認識,就像我們對生活中的人一樣。


    16.尋找民族的精神——我怎樣寫《感謝生活》


    本來,我把《神鞭》那條道兒打通,就該放開腳接連走幾步。我已經把接下去的幾部中篇裏麵的彎彎曲曲都謀劃好了。誰料《中國作家》的幾位能人來擠我寫稿,一擠竟然擠出這部《感謝生活》。


    有位讀者來信問我,你怎麽總東一鎯頭,西一斧子,忽然又想起寫這部“文革”


    題材的小說?


    順從感情的事不會一下子說出道理來。但凡事皆有理。這讀者逼我認真去想一想,居然琢磨出一些有趣又挺緊要的道理來。


    其實我早想寫這小說。1979年初我把這故事講給巴老聽。巴老受了感動,他把這事記在一篇叫做《小狗包弟》的動人的散文裏。巴老叫我寫,那時我非常想寫。


    我一想到這故事中的某些片斷就衝動得坐不住,必須興沖沖在屋子中間未回走幾步,才靜下來。


    1979年的文壇和文學,真令人難忘!隻要你的心被文學占有,就片刻不得安寧,整天在胸腔裏嘣嘣地響。筆尖在稿紙上簡直是在連蹦帶跳,讀者好像臉上掛著淚,坐在書桌對麵看著你寫。那時,我剛寫過《鋪花的歧路》。


    上千讀者把他們的心裝在信封裏寄給我。我還有多少悲歡離合、催人淚下、令人激動的故事要寫呀。包括《感謝生活》中這個畫家的故事。十年動亂給了我們多少素材?俯拾皆是。苦難常使作家富有。沒錯!


    然而,那時我還沒寫《啊!》,寫過《啊!》就不同了。寫《啊!》時,我有一個強烈又迫切的目的:我想記錄下我們在這10年是怎麽活過來的,也就是想使後世之人讀這部小說時,有種身臨其境之感,否則他們將永遠無法理解我們。這樣,任何現成的、完整的、哪怕曲折動人的故事都無法完成我這目的。我便用一封誤以為丟失而沒丟失的信,引出一個靈魂的悲劇,勾起那個時代人們全部的、特有的、恐懼的心理狀態。我是從那個時代特有的氛圍、感覺和心態,來把握小說,來把握那生活的。


    這樣寫過,我忽然對自己心中那些悲歡離合的故事,不那麽衝動了,也沒有把它迫不及待寫出來的渴望和勁頭;凝聚在心裏的某種力量,好像都在《啊!》裏發泄完了。大概我在當時可能做到的,都在《啊!》中做了;我站在自己所能達到的認識高度上,盡到了能力的極限。那麽,誰也不願意在自己已經越過的尺度上,來回重複。即使再好的故事也不想寫了。漸漸,自覺或不自覺地離開了“傷痕文學”。


    目光移到急劇變化、不斷更新、切身切膚的現實中。視野便從有限的“十年”擴展開來。這階段的寫作,即使牽涉到“文革”期間的生活,都把這生活打碎,而與更廣闊的生活歷程揉在一起。


    故事和人物,自然不隻在10年中間轉來轉去了。生活愈寬,認識愈深。這樣,我偶爾寫些以“文革”生活為背景的小說,如《高女人和她的矮丈夫》、《今天接著昨天》、《雪夜來客》等,已然不是著意於對“文革”的批判和否定,不是著意於對那些具體的社會“問題”的思辨;而是著眼於人,一個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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