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絲搖了搖頭。


    “好吧。”維克意料之內地點點頭,“以後你可以來看我訓練和打球,我們有一支隊伍,每五年都會參加我們自己組織的聯賽,上一屆我們的隊伍剛擊敗高地隊奪回了冠軍。”


    “酷斃了!”凱絲低聲叫道,“訓練和比賽一般在什麽時候?”


    “我們平時都在自己安排訓練,每周兩到四次,主要是為了讓身體保持狀態。但七月左右隊伍就會集結起來為了比賽開始正式訓練,還會有室外訓練賽。比賽通常在十一月中旬或下旬,一共有十支參賽隊伍。”


    “有那麽多?”


    “絕對不少。”


    “我猜高地隊來自蘇格蘭。”凱絲做了個鬼臉,“你們的隊名是什麽?”


    “我們叫夜鷹。”


    “夜鷹?”這個名字讓凱絲想起他胸前的紋身,她指指他胸口的位置,“所以你的紋身也是來自隊名嗎?”


    維克撇嘴,“正好相反。隊名和隊徽都來自我的紋身,那也剛好是我的綽號。”


    “哇哦。”凱絲禁不住發出讚嘆的聲音,“聽起來你絕對有統治力,那麽你現在在隊裏是什麽位置?”


    “8號,沒有特殊名稱,我們一般叫第八人,作用是連接前鋒和後衛,抗住壓力並拉扯空間,給隊友傳出好球,撲摟對方持球隊員,是個需要綜合能力的位置。”維克攤開手,“由於體重的原因我很少再像年輕時那樣橫衝直撞,抱著球衝刺上幾百米,然後甩開所有防守球員達陣得分了,現在我更樂意把機會留給年輕人。”


    “你這麽說就像是你已經很老了似的,可你明明看起來還很年輕。”


    “寶貝,運動員的職業生涯都很短暫,可不是看起來年輕就行。”維克聳聳肩,“當你到了一定年齡的時候你就會發現體能和速度開始製約你的發揮,而這是不可逆的。年紀對於運動員來說可不光是數字和外表,你是不是仍舊適合一個位置很大程度上需要由它說了算。”


    “好吧,等你們開始訓練我能去看嗎?”


    維克理所當然地點頭,“開訓第一天我就想帶你去。”


    “棒極了,我已經等不及想給你喊加油了。”凱絲期待地看著他,“那麽芬恩呢,他打什麽位置?”


    維克揶揄地說,“他就是我說的傳衛,大概算是全隊體重最輕的人。他們必須跑得夠快,傳球夠準,為了生存,他們盡量一拿到球就把球傳出去,或者把球踢到離他夠遠的地方,這樣就不會有對麵的前鋒過來把他壓成點心。”


    凱絲噗嗤笑出來,“我猜你會說他的角色沒你的重要?”


    “在你麵前我會這麽說。”維克點頭,“不過我還是得尊重事實,這項運動裏每個人都很重要,隻不過傳衛更需要具備組織能力和大局觀,他們的思維得足夠敏捷,時刻保持冷靜。芬恩很少麵對身體對抗,雖然沒有那麽大的塊頭,但有意思的是你常常能在場上聽見他朝那些大個子大喊大叫,而他們往往還很聽話。”


    “我大概聽明白了,這個位置聽起來似乎是大腦之類的角色?”


    “沒錯。”維克打了個響指,“我也打過芬恩的位置,不過後來因為傷病的原因放棄了。而且我也不太適合打傳鋒,那個位置得足夠機敏,但我有時候還是會上頭。在被那些熊一樣的前鋒隊員撞上幾次之後我就不得不開始加緊鍛鍊了。”


    “你受過傷?”凱絲心疼了一瞬,但很快反應過來這沒什麽大不了,沒有哪個運動員是沒受過傷的。


    而且她為什麽會產生心疼這種情緒?他們才剛認識沒多久,她不可能這麽快就沉溺其中的。


    一定是她太善良的緣故,她總是多愁善感,沒錯,一定是這個原因。


    “膝蓋和背的問題,那沒什麽,別用那種擔心過度的眼神看著我,寶貝,雖然我得承認被你關心的感覺好極了。”


    凱絲羞澀的抿了抿唇,“話說回來,你們既熱愛烹飪,又熱愛運動,是怎麽保持體形的?這倒是很矛盾的兩個愛好。”


    “不矛盾,運動員不能吃太油膩熱量太高的食物,但低脂食物又太難吃,我和芬恩實在難以忍受,隻能自己動手。”


    ☆、插pter 21


    維克將話題拉回到烹飪上,從他們如何吃膩了千篇一律的炸魚和土豆講起,講到他和芬恩在試驗菜品時犯下的一係列好笑的錯誤,做出的那些黑暗料理,最後才是他們如何獲得了成功並在畢業後開設了這家餐廳。


    在講這些的中間,他還順便調侃了英國菜的沒落以及近現代英國人在烹飪水平和飲食方麵不那麽好的名聲。


    凱絲聽得津津有味,直到前菜端上桌,仍意猶未盡地追問,“後來呢?你們開發的那道麵疙瘩到底成功了沒有?”


    “當然沒有,”維克拿起刀叉,“那道菜吃起來就像是馬麥醬,你知道這玩意的味道嗎?”


    凱絲做出痛苦的表情,“我沒吃過,但我想我忍受不了那個味道。”


    前菜是開胃酒和開胃小菜,其中一道叫做肉水果的菜引起了凱絲的興趣。


    它看起來就是一個栩栩如生的橘子,橙色的橘皮表麵有坑洞,還帶著沾有露水的綠色梗葉,簡簡單單地擺在白色的的盤子裏。然而切開卻發現完全不是那麽回事,內餡是雞肝和鵝肝混合的慕斯醬,口感順滑濃鬱,配上酸甜的酥脆的表皮和迷迭香蒜香油塗在烤過的麵包上,入口酸甜酥脆,回味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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