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西方文官製度的鼻祖,恰恰就是中國古代的科舉製。


    歷史真是充滿了弔詭!


    1983年,美國人事總署署長艾倫·坎貝爾應邀來北京講學,他所講的第一句話就是:“當我被邀來中國講授文官製度的時候,我感到非常驚訝。因為在我們西方所有的政治學教科書中,當談到文官製度的時候,都把文官製度的創始者歸於中國。”


    很多西方學者認為,科舉考試製度是中國在精神文明領域對西方和世界的最大貢獻之一,是堪與物質文明領域中的四大發明相媲美的貢獻。為此,西方人把科舉製視為是“造紙術、印刷術、火藥、指南針”這四大自然科學發明之外的“第五大發明”。


    對此,今天的中國人感到既驚訝又困惑:為什麽早在上個世紀初就被國人視為傳統糟粕並棄之如敝屐的科舉製,居然成了西方文官製度的鼻祖,並且備受推崇呢?


    而更加讓人感到諷刺的是 時隔八十年後,它居然又被我們自己如獲至寶地“學習和引進”了回來!


    這一切究竟是怎麽發生的?


    科舉製為什麽會有這麽強大的生命力?


    西方人對它如此青睞、推崇備至的原因到底是什麽?


    中國科舉製度對西方產生的影響可以追溯到十六世紀後半葉。


    最早向西方介紹中國科舉製的是葡萄牙的兩位傳教士:克魯茲和胡安。前者著有《中國遊記》一書,對中國通過科舉考試選拔官員的作法極力稱頌,後者則在《偉大的中國》一書中詳細介紹了科舉考試的方法和內容。他認為,中國是世界各國中治理


    十二 科舉製與社會公正(5)


    得最好的一個,其根本原因在於中國具有“競爭性”的科舉製度,通過競爭開放一切官職,從而利用了所有中國人的聰明才智。


    這兩本書在歐洲出版後,迅速流傳開來,引起了歐洲人對中國政治製度極大的關注和興趣。據統計,1570-1870年之間,用英文出版的有關中國官吏製度和政治製度的書籍就多達70餘種。


    18世紀以前的歐洲各國,其文職官員的選用辦法,要麽是君主賜官製,要麽是貴族世襲製,要麽是政黨分肥製。而無論這其中的哪一種,都會不可避免地導致任人唯親,進而引發吏治腐敗,同時極大地壓抑人才的發展,其合理性和公正性顯然要遠遠落後於“公開取士、擇優錄用”的中國科舉製。


    所以,歐洲人一旦了解中國的科舉製後,無不交口稱讚、欣羨不已。他們普遍認為:這是一種“無與倫比的優秀製度”。法國啟蒙思想家伏爾泰說,中國隻有通過嚴格考試的人才能出任官職,而且政治清明,經濟繁榮。另一個歐洲學者聲稱:“中國通過卓越的考試製度錄用文官武將,這是他們製度惟一不同於古今任何一個偉大的君主國家的地方。”


    在中國科舉製的影響下,西方國家在19世紀前後紛紛廢除了那些腐朽落後的製度,開始確立從競爭性考試中選拔文官的製度。1791年,法國首先試行文官考試,到1875年文官係統基本形成。1829年,英國為東印度公司選用文職人員實行了公開考試;1855年,英國政府成立了第一個文官委員會,開始推行文官考試,並於1870年正式頒布法令,使其規範化和製度化。由於英國當時國力強盛,所實行的文官考試製度又較為係統並且卓有成效,因而成為其它歐美國家效法的榜樣。1883年,美國也建立了文官考試製度,並於1893年進一步完備。


    《大英百科全書》在談到英國文官製與中國科舉製的淵源關係時說:“在歷史上,最早的考試製度出現在中國,它用考試來選拔行政官員,並對已經進入仕途的官員實行定期考核。”孫中山先生也在其所著的《五權憲法》中說:“現在各國的考試製度,差不多都是學英國的。窮流溯源,英國的考試製度,原來還是從我們中國學過去的。”


    正是因為認識到中國科舉考試製度的優越性,孫中山才會在西方“三權分立”的理論基礎上,把考試權與立法權、行政權、司法權、監察權並列,創立了“五權分立”的政治學說。


    隋唐的科舉製之所以能對後世和西方產生如此巨大而深遠的影響,究其原因,就在於它充分體現了“政權開放、機會均等、公平競爭”的原則。一言以蔽之,就是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最大限度地實現社會公正。


    無論何時,“社會公正”始終是人類孜孜以求的永恆理想。甚至可以說,它是一種超越時空、超越國界、超越種族和文化差異的普世價值。


    因此,創始於隋朝、確立於貞觀的科舉製度才能在中國歷史上傳承不絕,並且在東西方的文明碰撞和文化交流中綻放出歷久彌新的光芒。也惟其如此,它才會在湮滅和消逝了將近一個世紀後,仍復以一種嶄新的麵目重新回到誕生它的國度,並以其固有的精神和價值融入現代社會的製度框架之中,獲得一種“鳳凰涅槃”似的重生。


    第19章·貞觀的法治精神


    縱囚事件”在當時迅速傳為美談,而且成為有唐一代的政治佳話,著名詩人白居易的《新樂府》詩中就有“死囚四百來歸獄”之句讚嘆此事。


    然而,也有許多後人對此頗有微詞,他們認為這是李世民為了樹立自己的明君形象而表演的一場政治秀。北宋的歐陽修就專門寫了一篇《縱囚論》進行抨擊,說李世民此舉純粹是沽名釣譽、譁眾取寵。他說,這種標新立異的事情隻能“偶一為之”,如果一而再再而三,那麽“殺人者皆不死,是可為天下之常法乎?”所以歐陽修認為,真正的“聖人之法”,“必本於人情,不立異以為高,不逆情以幹譽”。也就是說,真正好的法律必須是合乎人之常情的,沒必要以標新立異為高明,也沒必要用違背常理的手段來沽名釣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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