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警與挾持人質的囚犯間的對峙 現在你已經決定自己所能接受的最小極限和讓步的最大極限,那麽對方又是何種情形呢?你該如何評判他們的最大極限?當然,評判結果很可能會 與他們口頭上宣稱的情形有所差異。
(2)永遠不要假設對方是理性的 所謂最大及最小的極限隻對認同它的人具有意義。(即別以為對方會採取類似你在相同狀況下所做的行為)。例如一名關在監獄的犯人挾持人質, 提出了幾項要求,其中之一是要州長親自到監獄與他談判。典獄長明智地向一位專家求助。之所以採用“明智”之舉,不僅是因為職業談判者擁有一般 人所沒有的種種技巧,而且因為囚犯或許不信任典獄長及監獄的其他官員,若由後者出麵交涉,很可能會觸怒囚犯而傷及人質。談判專家首先和州長辦 公室取得聯繫,一方麵是因為他覺得應該向州長報告這種狀況,另一方麵是可以光明正大地告訴囚犯,說他是州長的代理。和州長的助理討論之後,談 判專家前往監獄會見囚犯。囚犯一人占一整棟囚房,入口處隔著鐵柵欄,他堅持隻有州長本人才能進去。專家宣稱他必須先見到人質方可會麵,卻被囚 犯拒絕。
依當時的情況顯示,囚犯的絕對最低極限是會見州長本人,至少這是他 所宣稱的最低極限。但是人們通常會因為自己宣稱的最低極限不符合現實而加以變更。如此對峙了數小時,專家試圖了解囚犯真正想要的事物,他表示 業已將囚犯的要求傳達給州長,但需要進一步提供情況請州長研究,再定是否同意前來。最初囚犯依然堅持己見,後來開始提供有關他不滿的信息。專 家逐漸明白其中一項不滿是與蝴蝶有關。囚犯抱怨自己受到成群的蝴蝶騷擾,使他難以集中精神進行談話。專家迅即恍然大悟,原來這名囚犯有幻想 症。因為當時並非蝴蝶出現的季節,且蝴蝶也不可能飛進牢房,於是他問對方是否願意以釋放一部分人質作為條件,交換一間蝴蝶飛不進去的沒網牢 房,囚犯表示答應考慮。結果可想而知,當牢房門口的鐵柵打開後,囚犯釋放了幾名人質,並且準許專家進去展開討論,最後終於在毫無損傷的情況下 救出了其餘人質。簡而言之,在這場談判裏,囚犯真正的最小極限並非如他所說的與州長會麵,而是從他的幻覺中獲得解脫,或者說是保證獲得解脫。 當然,這名囚犯隻不過是精神病的犧牲者之一,但事實上,許多精神健全的人在談判中的表現往往會被對方視為不可理喻,隻因和對方預期中的情形截 然相反。你是否曾經認識或聽說過,有人僅因上司或同事的一句無心的話而放棄極好的工作?是否聽說過有人甘冒錢財損失或身體損害,隻為了證明自 己不畏懼某件事情?對管理者大多數人而言,這類行為相當不合理,但總會有人那麽做。也許你的交涉對手正是其中之一。
(3)永遠別假設對方的價值觀會和你的價值觀相同 這點似乎相當顯而易見,可是在實際的談判過程當中,管理者經常遇見一些對手,一開始便假設他們的價值觀和自己相同。 沒麵子關於這一點,我常喜歡以我國的一句話“沒麵子”來說明。經過我國的 長久傳統後,“沒麵子”在個人悲慘經驗之中占了很高的比例,無論如何必須設法避免,甚至為了沒麵子而自殺的人,在我國歷史上相當多。的確,大 多數文明國家都非常重視個人的名譽。與此同時,名譽、信用或麵子等等,不管你如何稱呼它,對於不同的人們具有不同的意義。有時候,被某人視為 不光彩的事卻反而是另一眼中成功的表率。譬如大多數人都相信利用旁人的弱點是不道德的事,但相反地,某些人卻讚揚這種剝削能力。對於同一件事, 這兩種人會有截然不同的反應和評價。
價值觀方麵也一樣,可是問題在於人們麵臨談判時,往往會認定對方的 價值觀與自己相同,而忽略了自己因此而受到的損害。
(4)邀請作家應徵大學教授 曾經某大學有計劃加強其英文係,教務主任決定新設三個客座教授的職位,打算請國際知名的作家來擔任。他列了一份包括數十位作家的名單,一 一發函邀請他們來應徵教授的職位。為了增添這份工作的魅力,校方給了豐厚的工資,並且享有種種優厚待遇。經過了一個月,應徵的作家寥寥無幾, 而且都是名單上排名最末的幾位。於是教務主任徵得上級的允許,又增加了其它優待條件,但作家們依然不是拒絕,便是毫無回音。某機構接受大學的 委託調查這項狀況。某機構打電話給其中幾名未曾答覆的作家,立刻明白原因何在。雖然他們的說法不一,但意思相同,不外乎是對他們必須(應徵) 職位之事感到憤慨,因為憑他們的實力、地位,根本不需去哀求一份工作,況且即使有興趣,最後還是很有可能被淘汰。當然,對於教務主任而言,“應 征”這個字眼不具任何負麵含意,因為在學術界裏,通常是由調查委員會邀請“候選者”來“應徵”職位,僅僅被列為候選者就相當的光榮,最起碼很 多人連被邀請的資格也沒有。但是對作家來說,“應徵”一詞意味著他們必須經過審核,判斷合格與否,而誰也不喜歡受人鑑定的滋味。
後來,教務主任放棄尋找應徵者的想法,改而選出他最想要的三位作家, 分別“邀請”他們“接受”客座教授的職位,結果其中一人答應,而另外兩人因已有了其它工作而婉拒。於是教務主任又另行邀請其他人,終於湊足三 個名額,而且均是當初名單上的前幾名作家。
如果教務主任未能及時明了他與作家們之間價值觀的差異,恐怕便無法 有如此圓滿的結局。簡單說,當教務主任寄“邀請函”給“應徵者”的時候,他誤判了作家的最小及最大極限立場,以為後者最關心的是優厚的待遇,但 實際上,作家最關心的卻是避開了他們認為侮辱性的事物。那麽談判者應該如何確定什麽是對方的敏感處而避免觸及?如何明白對方真正重視的是什 麽?
(5)進行調查 這點似乎基本不需要多作說明,但是根據經驗來看,許多人往往忽略了這項行動,而不知道談判對手過去處於類似狀況時是採取何種反應。譬如要 求加工資的你,知不知道老闆以往是如何處理其它員工提出的加工資事件?
或者,對於你目前麵臨的訴訟案件,法院曾經做過何種判決?掌握愈多的信 息,愈能幫助你推測對方的最小及最大極限主張。收集大量信息的方法之一,是請教其它曾經處於類似狀況的人。除此之外,也可查閱相關的公開記錄。 如果你在未進入談判之前收集到有用的信息,那麽顯而易見地,在談判時你將可避免陷入不必要的不利狀況。
(6)向對方提出問題 管理者經常意外地看見許多人在進行談判時,隻顧著發表自己的主張,而從不詢問對方的希望。事實上,使對方滿意的最佳信息來源之一,正是對 方本身。例如,對方是否堅持與州長本人說話?為何他如此堅持呢?(聽著,如果你真的這麽堅持,我大概可以替你安排。但在安排之前你必須知道,州 長與監獄的管理方式沒有任何私人牽連,所以如果你的問題是在夥食不好或信件被人拆閱方麵,那麽你應該找監獄官說話,而非州長??)作家是否排 斥應徵客座教授?果真如此的話,他們會喜歡何種安排?大學能否以別的方法吸引他們擔任教職?要求加工資的秘書是否覺得她比一年前對公司有更多 的貢獻?這些額外的貢獻是什麽?她相信這些貢獻對公司具有何種價值?在此強調的是,不能把這些問題當作向對方的挑戰,而是真心想了解對方的期 望,以及對方為什麽自認有資格提此要求。管理者不得不一再強調“為什麽”
(2)永遠不要假設對方是理性的 所謂最大及最小的極限隻對認同它的人具有意義。(即別以為對方會採取類似你在相同狀況下所做的行為)。例如一名關在監獄的犯人挾持人質, 提出了幾項要求,其中之一是要州長親自到監獄與他談判。典獄長明智地向一位專家求助。之所以採用“明智”之舉,不僅是因為職業談判者擁有一般 人所沒有的種種技巧,而且因為囚犯或許不信任典獄長及監獄的其他官員,若由後者出麵交涉,很可能會觸怒囚犯而傷及人質。談判專家首先和州長辦 公室取得聯繫,一方麵是因為他覺得應該向州長報告這種狀況,另一方麵是可以光明正大地告訴囚犯,說他是州長的代理。和州長的助理討論之後,談 判專家前往監獄會見囚犯。囚犯一人占一整棟囚房,入口處隔著鐵柵欄,他堅持隻有州長本人才能進去。專家宣稱他必須先見到人質方可會麵,卻被囚 犯拒絕。
依當時的情況顯示,囚犯的絕對最低極限是會見州長本人,至少這是他 所宣稱的最低極限。但是人們通常會因為自己宣稱的最低極限不符合現實而加以變更。如此對峙了數小時,專家試圖了解囚犯真正想要的事物,他表示 業已將囚犯的要求傳達給州長,但需要進一步提供情況請州長研究,再定是否同意前來。最初囚犯依然堅持己見,後來開始提供有關他不滿的信息。專 家逐漸明白其中一項不滿是與蝴蝶有關。囚犯抱怨自己受到成群的蝴蝶騷擾,使他難以集中精神進行談話。專家迅即恍然大悟,原來這名囚犯有幻想 症。因為當時並非蝴蝶出現的季節,且蝴蝶也不可能飛進牢房,於是他問對方是否願意以釋放一部分人質作為條件,交換一間蝴蝶飛不進去的沒網牢 房,囚犯表示答應考慮。結果可想而知,當牢房門口的鐵柵打開後,囚犯釋放了幾名人質,並且準許專家進去展開討論,最後終於在毫無損傷的情況下 救出了其餘人質。簡而言之,在這場談判裏,囚犯真正的最小極限並非如他所說的與州長會麵,而是從他的幻覺中獲得解脫,或者說是保證獲得解脫。 當然,這名囚犯隻不過是精神病的犧牲者之一,但事實上,許多精神健全的人在談判中的表現往往會被對方視為不可理喻,隻因和對方預期中的情形截 然相反。你是否曾經認識或聽說過,有人僅因上司或同事的一句無心的話而放棄極好的工作?是否聽說過有人甘冒錢財損失或身體損害,隻為了證明自 己不畏懼某件事情?對管理者大多數人而言,這類行為相當不合理,但總會有人那麽做。也許你的交涉對手正是其中之一。
(3)永遠別假設對方的價值觀會和你的價值觀相同 這點似乎相當顯而易見,可是在實際的談判過程當中,管理者經常遇見一些對手,一開始便假設他們的價值觀和自己相同。 沒麵子關於這一點,我常喜歡以我國的一句話“沒麵子”來說明。經過我國的 長久傳統後,“沒麵子”在個人悲慘經驗之中占了很高的比例,無論如何必須設法避免,甚至為了沒麵子而自殺的人,在我國歷史上相當多。的確,大 多數文明國家都非常重視個人的名譽。與此同時,名譽、信用或麵子等等,不管你如何稱呼它,對於不同的人們具有不同的意義。有時候,被某人視為 不光彩的事卻反而是另一眼中成功的表率。譬如大多數人都相信利用旁人的弱點是不道德的事,但相反地,某些人卻讚揚這種剝削能力。對於同一件事, 這兩種人會有截然不同的反應和評價。
價值觀方麵也一樣,可是問題在於人們麵臨談判時,往往會認定對方的 價值觀與自己相同,而忽略了自己因此而受到的損害。
(4)邀請作家應徵大學教授 曾經某大學有計劃加強其英文係,教務主任決定新設三個客座教授的職位,打算請國際知名的作家來擔任。他列了一份包括數十位作家的名單,一 一發函邀請他們來應徵教授的職位。為了增添這份工作的魅力,校方給了豐厚的工資,並且享有種種優厚待遇。經過了一個月,應徵的作家寥寥無幾, 而且都是名單上排名最末的幾位。於是教務主任徵得上級的允許,又增加了其它優待條件,但作家們依然不是拒絕,便是毫無回音。某機構接受大學的 委託調查這項狀況。某機構打電話給其中幾名未曾答覆的作家,立刻明白原因何在。雖然他們的說法不一,但意思相同,不外乎是對他們必須(應徵) 職位之事感到憤慨,因為憑他們的實力、地位,根本不需去哀求一份工作,況且即使有興趣,最後還是很有可能被淘汰。當然,對於教務主任而言,“應 征”這個字眼不具任何負麵含意,因為在學術界裏,通常是由調查委員會邀請“候選者”來“應徵”職位,僅僅被列為候選者就相當的光榮,最起碼很 多人連被邀請的資格也沒有。但是對作家來說,“應徵”一詞意味著他們必須經過審核,判斷合格與否,而誰也不喜歡受人鑑定的滋味。
後來,教務主任放棄尋找應徵者的想法,改而選出他最想要的三位作家, 分別“邀請”他們“接受”客座教授的職位,結果其中一人答應,而另外兩人因已有了其它工作而婉拒。於是教務主任又另行邀請其他人,終於湊足三 個名額,而且均是當初名單上的前幾名作家。
如果教務主任未能及時明了他與作家們之間價值觀的差異,恐怕便無法 有如此圓滿的結局。簡單說,當教務主任寄“邀請函”給“應徵者”的時候,他誤判了作家的最小及最大極限立場,以為後者最關心的是優厚的待遇,但 實際上,作家最關心的卻是避開了他們認為侮辱性的事物。那麽談判者應該如何確定什麽是對方的敏感處而避免觸及?如何明白對方真正重視的是什 麽?
(5)進行調查 這點似乎基本不需要多作說明,但是根據經驗來看,許多人往往忽略了這項行動,而不知道談判對手過去處於類似狀況時是採取何種反應。譬如要 求加工資的你,知不知道老闆以往是如何處理其它員工提出的加工資事件?
或者,對於你目前麵臨的訴訟案件,法院曾經做過何種判決?掌握愈多的信 息,愈能幫助你推測對方的最小及最大極限主張。收集大量信息的方法之一,是請教其它曾經處於類似狀況的人。除此之外,也可查閱相關的公開記錄。 如果你在未進入談判之前收集到有用的信息,那麽顯而易見地,在談判時你將可避免陷入不必要的不利狀況。
(6)向對方提出問題 管理者經常意外地看見許多人在進行談判時,隻顧著發表自己的主張,而從不詢問對方的希望。事實上,使對方滿意的最佳信息來源之一,正是對 方本身。例如,對方是否堅持與州長本人說話?為何他如此堅持呢?(聽著,如果你真的這麽堅持,我大概可以替你安排。但在安排之前你必須知道,州 長與監獄的管理方式沒有任何私人牽連,所以如果你的問題是在夥食不好或信件被人拆閱方麵,那麽你應該找監獄官說話,而非州長??)作家是否排 斥應徵客座教授?果真如此的話,他們會喜歡何種安排?大學能否以別的方法吸引他們擔任教職?要求加工資的秘書是否覺得她比一年前對公司有更多 的貢獻?這些額外的貢獻是什麽?她相信這些貢獻對公司具有何種價值?在此強調的是,不能把這些問題當作向對方的挑戰,而是真心想了解對方的期 望,以及對方為什麽自認有資格提此要求。管理者不得不一再強調“為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