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的社會理念(2)


    總之:讀史,就愈可以覺悟中國改革之不可緩了。雖是國民性,要改革也得改革,否則,雜史雜說上所寫的就是前車。一改革,就無須怕孫女兒總要像點祖母那些事,譬如祖母的腳是三角形,步履維艱的,小姑娘的卻是天足,能飛跑;丈母老太太出過天花,臉上有些缺點的,令夫人卻種的是牛痘,所以細皮白肉:這也就大差其遠了。(《華蓋集·這個與那個》)我自己,是什麽也不怕的,生命是我自己的東西,所以,我不妨大步走去,向著我自以為可走的路;即使前麵是深淵,荊棘,狹穀,火坑,都由我自己負責。(《華蓋集·北京通信》)中國是古國,歷史長了,花樣也多,情形複雜,做人也特別難,我覺得別的國度裏,處世法總還要簡單,所以每個人可以有功夫做些事,在中國,則單是為生活,就要化去生命的幾乎全部。尤其是那些誣陷的方法,真是出人意料,譬如對於我的許多謠言,其實大部分是所謂“文學家”造的,有什麽仇呢?至多不過是文章上的衝突,有些是一向毫無關係,他不過造著好玩,去年他們還稱我為“漢奸”,說我替日本政府做偵探。我罵他時,他們又說我器量狹小。


    單是一些無聊的事,就會化去許多力氣。但敵人是不足懼的,最可怕的是自己營壘裏的蛀蟲,許多事都敗在他們手裏。因此,就有時會使我感到寂寞。但我還是要照先前那樣做事的,雖然現在精力不及以前了,也因學問所限,不能慰青年們的渴望,然而我毫無退縮之意。(《書信·致蕭軍、蕭紅》)我早就很希望中國青年站出來,對於中國的社會,文明,都毫無忌憚地加以批評……(《華蓋集·題記》)真的猛士,敢於直麵慘澹的人生,敢於正視淋漓的鮮血。(《華蓋集續編·記念劉和珍君》)再看這十二條語錄中,有哪些體現社會理念的詞語,和它們出現的次數。電腦選詞的結果是:中國——九次,中國人——三次,運命——三次,青年——三次,我自己——三次,國民性、文明、仇恨、兇險、謠言、猛士各一次。


    據此可以說,魯迅是關心中國和中國人的,是常說運命的,是關心青年的,也是經常考慮自己的。國民性、文明,這類理性化詞語,他是用的;仇恨、兇險、謠言、猛士,這類情緒化的詞語用的更多。


    實際上,也可以變通一下,把這十二條語錄當作一篇文章來讀,那麽這就是一篇體現了他的社會理念的宣言了。從中我們可以看出,他是要改造這個社會的,但這個社會改造起來太難了,幾乎是不可能的。每前進一步,都要付出巨大的代價,有時到了讓人氣餒的程度。縱然這樣,還是要改造下去,希望在於青年,在於真正的勇士,敢於直麵慘澹的人生,敢於正視淋漓的鮮血。這就是魯迅對他所處的社會的看法,也是他對這個社會實施的改造方略。


    這樣的社會理念,隻能說是一個有良知的知識分子,對社會的正義感,對社會進步的最起碼的認知。他的理念,沒有超出一個舊時代的士人對社會的認知,所採用的方法,也是千百年來有誌於社會改革的誌士仁人的那一套,沒有新的社會認知,也沒有新的改造手段。


    相比之下,胡適就不同了,他是學下了西方民主自由平等那一套且深信不疑,以為隻有這一套才是改革中國社會的惟一利器;隻有這一套,才能徹底改變中國社會眼下腐敗落後的狀況,建成一個文明的社會,建起一個現代的國家。


    據此我們基本上可以這樣說,胡適和魯迅,無論在文風上,還是在社會理念上,都是不同的。他們的不同,在文風上不是白話程度的不同,在社會理念上不是徹底程度的不同,總括起來說,是新潮與傳統的不同,創新與固守的不同,說到底則是今與古的不同。也就是說,魯迅的文風,仍未脫中國古文的樊籬,他的社會認知仍未脫中國古代士人憤世嫉俗、不共戴天一類的命題。沒有新的人生追求,也沒有新的社會理想。後期思想的變化這裏就不說了。胡適則不同,他是在用一種全新的文風寫文章,表達的也是一種全新的人生追求,全新的社會理想。民主、自由、平等、寬容,浸透到了他的一切文字中,也浸透到了他的一切為人行事中。


    胡適的社會理念(1)new


    還得用這個辦法檢驗一下胡適的社會理念,要不就沒有對比,也不公道。再說一遍,這個辦法說不上多麽嚴密多麽準確,在沒有找到更嚴密更準確也更簡便,又是統計學的辦法之前,還得承認這總是個辦法。


    那就得找一本胡適的語錄體的書。手邊有本台灣李敖編的《胡適語粹》,文匯出版社二○○三年七月出版,大體符合我們的需要。一,編選者是為了全麵展示胡適的思想與人格,不是為了拔高他也不是為了詆醜他。二,編選者絕不會想到有人用它做一種統計學的檢測,也就不會在條目上做什麽手腳。這就保證了我們的檢測的隨機性。


    全書共分十個部分,與社會理念相關的是第四、第五、第六部分。這三個部分的名稱和條目數如下:第四部分 東西文化 三十一條第五部分 中國前途 二十七條第六部分 社會·經濟 二十三條選取每部分的頭一條與中間一條。第一條好說,中間一條的選法,若整節是偶數不必說了,若是奇數可用加一除二法,得出第四部分選第十六條,第五部分選第十四條,第六部分選第十二條。排列如下:一個民族的文化,可說是他們適應環境勝利的總和。適應環境之成敗,要看他們發明器具的智力如何。文化之進步就基於器具之進步。所謂石器時代、銅器時代、鋼鐵時代、機電時代等,都是說明文化發展之各時期。各文化之地域的發展也與歷史的發展差不多。東西文化之區別,就在於所用的器具不同。近二百年來西方之進步遠勝於東方,其原因就是西方能發明新的工具,增加工作的能力,以戰勝自然。至於東方雖然在古代發明了一些東西,然而沒有繼續努力,以故仍在落後的手工業時代,而西方老早就利用機械與電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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