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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不讀魯迅老不讀胡適 作者:韓石山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但這幾年以來,卻很不同了。不容忍的空氣充滿了國中。並不是舊勢力的容忍,他們早已沒有摧殘異己的能力了。最不容忍的乃是一班自命為最新人物的人。我個人這幾年就身受了不少的攻擊和汙衊。我這回出京兩個多月,一路上飽讀你的同黨少年醜詆我的言論,真開了不少的眼界。我是不會怕懼這種詆罵的,但我實在有點悲觀。我怕的是這種不容忍的風氣造成之後,這個社會要變成一個更殘忍更慘酷的社會,我們愛自由爭自由的人怕沒有立足容身之地了。(《胡適來往書信選》上冊第357頁)
陳獨秀和胡適的不同,有各自性格的不同,有社會處境的不同,更大的怕還是教育背景的不同。不同的教育背景,就會有不同的思想訓練,也就會有不同的人生理念,不同的社會理念。這之中,最重要的,該是不同的思想訓練。這一點,在他們最初的交往中,就顯示出來了。
一九一七年二月一日《新青年》第二卷第六號上刊出胡適的《文學改良芻議》時,胡適尚在美國。四月九日收到雜誌後,胡適給陳獨秀寫了封信,其中說:“此事之是非,非一朝一夕所能定,亦非一二人所能定。甚願國中人士能平心靜氣與吾輩同力研究此問題!討論既熟,是非自明。吾輩已張革命之旗,雖不容退縮,然亦絕不敢以吾輩所主張為必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有自己的主見,同時又容許他人提出不同意見,共同討論,明辨是非,絕不以己意強加於人。二十七歲的胡適,已然有了這樣豁達坦誠的態度。隻能說,這是受美國民主教育與思想訓練的結果。
且看陳獨秀是怎樣看待這個問題的。接信後陳即覆信,信中說:“鄙意容納異議,自由討論,固為學術發達之原則;獨至改良中國文學,當以白話為文學正宗之說,是非甚明,必不容反對者有討論之餘地,必以吾輩所主張者為絕對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吾輩實無餘閑與之作此無謂之討論也。”堅定是夠堅定的了,也正說明了思想訓練之不足。陳獨秀後來經歷了那麽多的坎坷,能說與他的這種固執己見、不容他人質疑的性格沒有一點關係嗎?
真正的自由是什麽(2)
一九二五年十二月胡適給陳獨秀的信,在胡適的思想發展史上,是一份重要文件。他的許多關於民主、自由、平等、容忍等人生理念與社會理念,在這封信中已彰顯出來。這些理念,可說是一生恪守,未曾更易。有的還有發展,比如關於自由,晚年更進一步說,寬容比自由更重要。
對胡適的民主自由的思想,不可作簡單的理解。美國普林斯頓大學東亞研究係教授周質平先生,寫過一篇論文《胡適對民主的闡釋》,對胡適的民主思想有較為係統的概括與評價。茲撮錄如下:
胡適晚年,對民主一詞下過一個簡明扼要的定義:“民主的真意義隻是一種生活方式。”而這種生活方式,“千言萬語,歸根隻是一句話,就是承認人人各有價值,人人都望可以自由發展”。他又將這種生活方式歸結為“一種個人主義的生活方式”。個人主義,很多人都理解為利己主義,不是的,這是一種積極的個人主義。用胡適的話說,就是:“你要想有益於社會,最好的法子莫若把你自己這塊材料鑄成器。”這是胡適一九一八年寫的《易卜生主義》中的一句話。
胡適所說的個人主義的精義,可以概括為“獨立自主,參與奮鬥”八個字。民主的生活方式,就個人來說,是獨立的,是有充分個人自由的;但就整體來說,是參與的,是有一個共同理想的。獨立而不參與固然無法達成這個理想,參與而不獨立,也會失掉個人的價值。在民主的生活方式中,中國人所最需要的是參與而不黨同,獨立而不避世的精神。
胡適還說過,民主隻是一個過程。換句話說,民主永遠不會有實現的一天。無論現在的社會是如何的民主,我們總可以盼望一個更民主的將來。我們必須不斷地在獨立和參與之間努力奮鬥,才能一天一天地讓我們的生活方式接近民主的理想。
胡適談民主時,常與自由並舉。在他看來,民主與自由是一物之兩麵,不容分割。將民主落實到一個製度上時,胡適說這個製度“隻是要保障個人的自由,使他不受政治暴力的摧殘,不受群眾壓力的壓迫”。他又說:“民主的生活方式,在政治製度上的表現,好像是少數服從多數,其實他的最精彩的一點是多數不抹殺少數,不敢不尊重少數,更不敢壓迫少數,毀滅少數。”(《胡適手稿》)
“少數服從多數”是“參與”,而“多數不抹殺少數”是承認“少數”的獨立。這樣相互尊重的關係是建立在對不同意見的容忍上。
五四運動前後,對中國思想界起過巨大作用的知識分子當中,始終主張民主自由的人並不多,胡適是這少數人中的重要一員。
在《胡適對民主的闡釋》一文的開篇,周質平先生有一段話,可說是對胡適一生思想主線的概括:
胡適從他留學時代開始,直到1962年去世,半個世紀當中,民主自由始終是他思想中的重要成分,也是他堅持努力的一個方向。終其一生,他確信民主自由是“眼前世界文化的趨向”,他從不曾因為世界政局的改變,而動搖過這個信念。(《胡適與中國現代思潮》第229頁)
陳獨秀和胡適的不同,有各自性格的不同,有社會處境的不同,更大的怕還是教育背景的不同。不同的教育背景,就會有不同的思想訓練,也就會有不同的人生理念,不同的社會理念。這之中,最重要的,該是不同的思想訓練。這一點,在他們最初的交往中,就顯示出來了。
一九一七年二月一日《新青年》第二卷第六號上刊出胡適的《文學改良芻議》時,胡適尚在美國。四月九日收到雜誌後,胡適給陳獨秀寫了封信,其中說:“此事之是非,非一朝一夕所能定,亦非一二人所能定。甚願國中人士能平心靜氣與吾輩同力研究此問題!討論既熟,是非自明。吾輩已張革命之旗,雖不容退縮,然亦絕不敢以吾輩所主張為必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有自己的主見,同時又容許他人提出不同意見,共同討論,明辨是非,絕不以己意強加於人。二十七歲的胡適,已然有了這樣豁達坦誠的態度。隻能說,這是受美國民主教育與思想訓練的結果。
且看陳獨秀是怎樣看待這個問題的。接信後陳即覆信,信中說:“鄙意容納異議,自由討論,固為學術發達之原則;獨至改良中國文學,當以白話為文學正宗之說,是非甚明,必不容反對者有討論之餘地,必以吾輩所主張者為絕對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吾輩實無餘閑與之作此無謂之討論也。”堅定是夠堅定的了,也正說明了思想訓練之不足。陳獨秀後來經歷了那麽多的坎坷,能說與他的這種固執己見、不容他人質疑的性格沒有一點關係嗎?
真正的自由是什麽(2)
一九二五年十二月胡適給陳獨秀的信,在胡適的思想發展史上,是一份重要文件。他的許多關於民主、自由、平等、容忍等人生理念與社會理念,在這封信中已彰顯出來。這些理念,可說是一生恪守,未曾更易。有的還有發展,比如關於自由,晚年更進一步說,寬容比自由更重要。
對胡適的民主自由的思想,不可作簡單的理解。美國普林斯頓大學東亞研究係教授周質平先生,寫過一篇論文《胡適對民主的闡釋》,對胡適的民主思想有較為係統的概括與評價。茲撮錄如下:
胡適晚年,對民主一詞下過一個簡明扼要的定義:“民主的真意義隻是一種生活方式。”而這種生活方式,“千言萬語,歸根隻是一句話,就是承認人人各有價值,人人都望可以自由發展”。他又將這種生活方式歸結為“一種個人主義的生活方式”。個人主義,很多人都理解為利己主義,不是的,這是一種積極的個人主義。用胡適的話說,就是:“你要想有益於社會,最好的法子莫若把你自己這塊材料鑄成器。”這是胡適一九一八年寫的《易卜生主義》中的一句話。
胡適所說的個人主義的精義,可以概括為“獨立自主,參與奮鬥”八個字。民主的生活方式,就個人來說,是獨立的,是有充分個人自由的;但就整體來說,是參與的,是有一個共同理想的。獨立而不參與固然無法達成這個理想,參與而不獨立,也會失掉個人的價值。在民主的生活方式中,中國人所最需要的是參與而不黨同,獨立而不避世的精神。
胡適還說過,民主隻是一個過程。換句話說,民主永遠不會有實現的一天。無論現在的社會是如何的民主,我們總可以盼望一個更民主的將來。我們必須不斷地在獨立和參與之間努力奮鬥,才能一天一天地讓我們的生活方式接近民主的理想。
胡適談民主時,常與自由並舉。在他看來,民主與自由是一物之兩麵,不容分割。將民主落實到一個製度上時,胡適說這個製度“隻是要保障個人的自由,使他不受政治暴力的摧殘,不受群眾壓力的壓迫”。他又說:“民主的生活方式,在政治製度上的表現,好像是少數服從多數,其實他的最精彩的一點是多數不抹殺少數,不敢不尊重少數,更不敢壓迫少數,毀滅少數。”(《胡適手稿》)
“少數服從多數”是“參與”,而“多數不抹殺少數”是承認“少數”的獨立。這樣相互尊重的關係是建立在對不同意見的容忍上。
五四運動前後,對中國思想界起過巨大作用的知識分子當中,始終主張民主自由的人並不多,胡適是這少數人中的重要一員。
在《胡適對民主的闡釋》一文的開篇,周質平先生有一段話,可說是對胡適一生思想主線的概括:
胡適從他留學時代開始,直到1962年去世,半個世紀當中,民主自由始終是他思想中的重要成分,也是他堅持努力的一個方向。終其一生,他確信民主自由是“眼前世界文化的趨向”,他從不曾因為世界政局的改變,而動搖過這個信念。(《胡適與中國現代思潮》第22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