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萌激動的雙手拽著我的胳膊不停的晃,“你答應了?方彥怎麽說?他是不是特開心?”
“萌萌,不是方彥。”
“你說什麽呢,別跟我開玩笑,不是方彥還能是誰啊,難不成你還背著我金屋藏嬌了一個不成,等一下,安歌!”萌萌像是突然反應過來,眼睛瞪得像銅鈴般看著我,“我說你最近怎麽不太對勁兒的,還什麽看一眼就想盡一生,昨兒就該好好審審你,快給我老實交代怎麽回事!”
看她的樣子,我估摸著最起碼得先安撫一下才能聽得進去話,我反手拉過她的胳膊,把她按在沙發上坐下,然後從冰箱裏拿出一聽可樂,打開來倒上一杯,放到她臉前。
“可樂?還冰的,你跟我開玩笑呢吧,你什麽時候見過我大晚上喝這種東西?”
“萌萌,”我坐到她身邊,笑著把杯子往她身前又推了推,“我覺得一會兒,你鐵定需要這個,先聽我慢慢說啊,我遇到真愛了。”
“真愛?這話說得,誰談戀愛還是假愛啊。”
“我說的是那種,一生難求的摯愛。”
“等,等一下,你讓我緩緩。”萌萌伸手撫了撫胸口,拿起可樂咕咚咕咚灌了幾口,“一生摯愛,安歌,你別是讓人給騙了吧,他叫什麽?是幹什麽的?你們在哪兒認識的?多大年齡?長什麽樣子?什麽家庭背景?有房有車?人品如何?”
這一串如連珠炮似的話,問的比人口普查還詳細,把我說的一愣一愣的,一個完滿的如童話一樣的愛情故事,到她這兒,怕是要徹底變味了,“我們就是在書店裏一見鍾情,當時都太害羞,沒有怎麽搭話,後來,他為了我,在書店裏整整待了一個多星期,每天從早等到晚,就為了再見我一麵,你難道不覺得這事兒特浪漫嗎?”
“你等一下,我再緩緩,”萌萌顫抖著手,舉起杯子一飲而盡,因為喝的太猛,還順帶著打了個嗝,放下杯子後,轉過身,一隻手依然保持著扶著自己胸口的動作,“然後呢?”
“然後,他問我願不願意做他女朋友,我答應了,接著他就吻了我,這可是我的初吻。”我說著,臉又不自覺的紅了起來,剛剛平複的心跳也跟著一同作亂。
“一共見了兩次麵,三句話沒說到,你就答應做人家女朋友,初吻還獻出去了。”
“三次,我們見了三次,隻是中間一次,沒有對話,就是那次,他決定放棄計劃好的旅行,回到書店等我。”
“三次,不到三句話,搭進去一個人。”
“我知道你肯定會說我不靠譜,我……”
“不不不,”萌萌打斷我的話,自己主動把罐子裏剩下的可樂都倒進杯子中,猛灌兩口,長出一口氣,“都是現代都市青年,自由戀愛,有什麽不對,我想遇到這樣幹柴烈火的感情還沒機會呢,好好把握,人生難得遇到一個能讓人心動到放下所有理智的對象,我支持你。”
萌萌鄭重其事的拍了拍我的肩膀,接著說道:“不違背倫理道德,不涉及法律法規,愛情就沒什麽對錯可分,現代為什麽鮮少再出什麽可歌可泣的愛情故事,都是被所謂務實給鬧得,戀愛靠什麽,靠愛呀,大把時光造作去,所有瞻前顧後的,都是披著感情華麗外衣的大尾巴狼,不純粹啊姐們兒。我跟你講,你現在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已經要高出天際了。不行,這麽好的事兒,怎麽也得弄個酒來喝喝,慶祝一下,你等著,我去拿我的紅酒去。”
我看著萌萌的背影,不由的笑出聲,心裏原本想著,跟她攤牌,少不了要挨一頓數落,沒曾想她會是這種反應,也許她才是那個心中最渴望純愛的簡單女孩兒吧。
對於一個完全不會喝酒的人來說,任何帶一點度數的都是一種挑戰,更別說幹紅了,我舉著杯子看著把紅酒當白水一樣灌的萌萌,真的是連簡單的麵部表情管理都已經做不到了,“萌萌,你不說紅酒是用來品的嗎,你這樣喝,我看著都心疼。”
“幹嘛,你心疼我啊?”
“不,我是心疼這個酒,好好的,都快被你糟蹋完了。”
“你這人,幹了這麽大的事兒,怎麽還一點都不懂風情,爺這是高興,我跟你說,那些說愛情都是狗屁的人,分明就是羨慕嫉妒恨,非得給自己的齷齪套上華麗外衣,人模狗樣的,其實屁都不如,屁還有味道呢,他們就是空氣。忘記我之前跟你說的,純愛淩駕於一切,知道了嗎?別想著婚姻,別想著瑣事,什麽七大姑八大姨,鄰裏街坊眼光,真愛,就他媽的至上,管它喜劇悲劇,都值得歌頌,愛情萬歲!”
看這情形,萌萌八成是已經喝多了,理智的人喝多了就談情,偽文青喝多了就講錢,人無論什麽時候,都還是那麽愛口是心非,不失點分寸,不輕易開口說實話。
喝到最後,萌萌哭了,哭的涕淚橫流,她抱著我,一邊拍著我的後背,一邊說著,“你一定要好好的,受傷有我給你撐著,別慫,別讓我看不起,別因為外人的幾句話,就放棄了,像傻子一樣躲起來,自以為是對別人好,其實就是沒擔當,懦夫。張亞,你就是個孬種!”
我伸手緊緊的抱住她,低聲安慰,“沒事的,萌萌,都過去了,前麵一片森林,何苦為一個枯樹枝子,傷心難過,你不是教過我嘛,要學會享受當下,不望過去,萌萌別哭。”
那件事過去以後,這麽多年來,還是她第一次在我麵前再提到那個名字,那個曾經讓她為之瘋狂,甚至不惜拋下自己苦心經營多年的生活,一心隻想著與之一同遠走高飛的男人,曾經不留餘地的,深深傷害過萌萌。張亞用他披在正直華麗外衣下的自私,為他們的愛情親手挖了墳墓,埋葬的,卻隻有萌萌一人。
“萌萌,不是方彥。”
“你說什麽呢,別跟我開玩笑,不是方彥還能是誰啊,難不成你還背著我金屋藏嬌了一個不成,等一下,安歌!”萌萌像是突然反應過來,眼睛瞪得像銅鈴般看著我,“我說你最近怎麽不太對勁兒的,還什麽看一眼就想盡一生,昨兒就該好好審審你,快給我老實交代怎麽回事!”
看她的樣子,我估摸著最起碼得先安撫一下才能聽得進去話,我反手拉過她的胳膊,把她按在沙發上坐下,然後從冰箱裏拿出一聽可樂,打開來倒上一杯,放到她臉前。
“可樂?還冰的,你跟我開玩笑呢吧,你什麽時候見過我大晚上喝這種東西?”
“萌萌,”我坐到她身邊,笑著把杯子往她身前又推了推,“我覺得一會兒,你鐵定需要這個,先聽我慢慢說啊,我遇到真愛了。”
“真愛?這話說得,誰談戀愛還是假愛啊。”
“我說的是那種,一生難求的摯愛。”
“等,等一下,你讓我緩緩。”萌萌伸手撫了撫胸口,拿起可樂咕咚咕咚灌了幾口,“一生摯愛,安歌,你別是讓人給騙了吧,他叫什麽?是幹什麽的?你們在哪兒認識的?多大年齡?長什麽樣子?什麽家庭背景?有房有車?人品如何?”
這一串如連珠炮似的話,問的比人口普查還詳細,把我說的一愣一愣的,一個完滿的如童話一樣的愛情故事,到她這兒,怕是要徹底變味了,“我們就是在書店裏一見鍾情,當時都太害羞,沒有怎麽搭話,後來,他為了我,在書店裏整整待了一個多星期,每天從早等到晚,就為了再見我一麵,你難道不覺得這事兒特浪漫嗎?”
“你等一下,我再緩緩,”萌萌顫抖著手,舉起杯子一飲而盡,因為喝的太猛,還順帶著打了個嗝,放下杯子後,轉過身,一隻手依然保持著扶著自己胸口的動作,“然後呢?”
“然後,他問我願不願意做他女朋友,我答應了,接著他就吻了我,這可是我的初吻。”我說著,臉又不自覺的紅了起來,剛剛平複的心跳也跟著一同作亂。
“一共見了兩次麵,三句話沒說到,你就答應做人家女朋友,初吻還獻出去了。”
“三次,我們見了三次,隻是中間一次,沒有對話,就是那次,他決定放棄計劃好的旅行,回到書店等我。”
“三次,不到三句話,搭進去一個人。”
“我知道你肯定會說我不靠譜,我……”
“不不不,”萌萌打斷我的話,自己主動把罐子裏剩下的可樂都倒進杯子中,猛灌兩口,長出一口氣,“都是現代都市青年,自由戀愛,有什麽不對,我想遇到這樣幹柴烈火的感情還沒機會呢,好好把握,人生難得遇到一個能讓人心動到放下所有理智的對象,我支持你。”
萌萌鄭重其事的拍了拍我的肩膀,接著說道:“不違背倫理道德,不涉及法律法規,愛情就沒什麽對錯可分,現代為什麽鮮少再出什麽可歌可泣的愛情故事,都是被所謂務實給鬧得,戀愛靠什麽,靠愛呀,大把時光造作去,所有瞻前顧後的,都是披著感情華麗外衣的大尾巴狼,不純粹啊姐們兒。我跟你講,你現在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已經要高出天際了。不行,這麽好的事兒,怎麽也得弄個酒來喝喝,慶祝一下,你等著,我去拿我的紅酒去。”
我看著萌萌的背影,不由的笑出聲,心裏原本想著,跟她攤牌,少不了要挨一頓數落,沒曾想她會是這種反應,也許她才是那個心中最渴望純愛的簡單女孩兒吧。
對於一個完全不會喝酒的人來說,任何帶一點度數的都是一種挑戰,更別說幹紅了,我舉著杯子看著把紅酒當白水一樣灌的萌萌,真的是連簡單的麵部表情管理都已經做不到了,“萌萌,你不說紅酒是用來品的嗎,你這樣喝,我看著都心疼。”
“幹嘛,你心疼我啊?”
“不,我是心疼這個酒,好好的,都快被你糟蹋完了。”
“你這人,幹了這麽大的事兒,怎麽還一點都不懂風情,爺這是高興,我跟你說,那些說愛情都是狗屁的人,分明就是羨慕嫉妒恨,非得給自己的齷齪套上華麗外衣,人模狗樣的,其實屁都不如,屁還有味道呢,他們就是空氣。忘記我之前跟你說的,純愛淩駕於一切,知道了嗎?別想著婚姻,別想著瑣事,什麽七大姑八大姨,鄰裏街坊眼光,真愛,就他媽的至上,管它喜劇悲劇,都值得歌頌,愛情萬歲!”
看這情形,萌萌八成是已經喝多了,理智的人喝多了就談情,偽文青喝多了就講錢,人無論什麽時候,都還是那麽愛口是心非,不失點分寸,不輕易開口說實話。
喝到最後,萌萌哭了,哭的涕淚橫流,她抱著我,一邊拍著我的後背,一邊說著,“你一定要好好的,受傷有我給你撐著,別慫,別讓我看不起,別因為外人的幾句話,就放棄了,像傻子一樣躲起來,自以為是對別人好,其實就是沒擔當,懦夫。張亞,你就是個孬種!”
我伸手緊緊的抱住她,低聲安慰,“沒事的,萌萌,都過去了,前麵一片森林,何苦為一個枯樹枝子,傷心難過,你不是教過我嘛,要學會享受當下,不望過去,萌萌別哭。”
那件事過去以後,這麽多年來,還是她第一次在我麵前再提到那個名字,那個曾經讓她為之瘋狂,甚至不惜拋下自己苦心經營多年的生活,一心隻想著與之一同遠走高飛的男人,曾經不留餘地的,深深傷害過萌萌。張亞用他披在正直華麗外衣下的自私,為他們的愛情親手挖了墳墓,埋葬的,卻隻有萌萌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