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我剛結婚那一年,我的前婆婆來中山,她的寶貝兒子忙著在家打遊戲,讓我陪著老太太出去溜達。


    我那時候二十幾歲,對於逛街有著天生的喜愛。


    有一次逛街,看到一件喜歡的衣服,我也就是按我平常的習慣站在旁邊多看了幾眼。我前婆婆說:喜歡的話就買了吧!


    可我那時候掙得少,經常在看見喜歡的衣服的時候都要掙紮很久卻舍不得下手。


    那次老太太在身邊,出錢幫我買了我喜歡的衣服。


    這件事本來是挺讓人開心的一件事。後來我卻偶然在家裏聽到了老太太在書房和兒子嘀咕,說我帶她去逛街是不是就是為了讓她幫我買衣服。


    聽到老太太這句話,我的心裏猛然一震,從此以後再也不帶著老太太出門逛街了,出去逛也是選擇逛公園。


    我前夫的姐夫原本在大學教書,當年租了個賓館娶了我前夫的姐姐,後來又嫌教書賺得少,辭了高校的工作,意圖下海經商賺大錢。


    我前夫的姐姐和她老公的關係很好,對於她老公作出的決定,她總是選擇無條件地支持,於是辭了銀行的工作跟著她老公南下。夫妻倆最終也沒發什麽大財,反倒是高校的待遇一年年地水漲船高。


    老太太一提起她的這個女婿的所作所為就生氣。偏偏,我的這位前姐夫在與老太太打交道這塊兒沒有我聰明。


    我吧,從一件很小的事情就能看出和老太太相處的邊界在哪兒;而我那位前姐夫,自從知道老太太和別人合夥開公司賺了些錢,就時常動員老太太給他投資,說他看好的各種生意,為此不惜耗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給老太太寫了幾萬字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老太太那個氣呀!


    同樣是農村貧苦家庭出身,我和老太太相處地比較好,最根本的原因就在於我的清醒:我知道兒媳婦和女婿對於前夫的家人來說都是外人。可能前姐夫沒有當自己是外人,總是試圖越過原本就不該由他來越過的邊界,這才搞得老太太對他很反感。


    我和我前夫結婚前,我的前婆婆問我:你們家住的是什麽樣的房子?我就跟老太太說:我們家住的是柴房。


    老太太第一次聽到“柴房”這個詞,於是詢問我:“柴房”是一種什麽樣的房子。


    我於是跟老太太解釋,說柴房的結構就是,外麵的牆是用土坯做成的,房頂是用木材搭起來的,木柴上麵再抹上泥巴,之後在上麵鋪上瓦。


    我家的房子是二十多年前蓋的,我讀高中的時候,一遇到下雨天,屋裏就漏雨。


    我前婆婆說:這麽說來,你家的那個房子還要重新蓋。


    我說:就是的。


    我前婆婆說:你家那個房子即使以後要重新蓋,你也一定要記住,你們家蓋房子這件事你們姐妹都有份,這不是你一個人的事情。


    我當年的生活條件雖然好,可是我在我前夫家卻並沒有話語權,對於老太太說過的話,我除了表示認可,也沒有別的話可說。


    2008年,四川地震,波及到了陝西,我家的老屋被震地成了危房。


    我媽的寶貝女婿給她打了個電話,問候了一下她老人家,並且跟我媽客套了一下,說家裏的老屋不好住的話可以來廣東住一下。


    想當年,我還是我前夫的老婆,還要跟人家睡覺的,過的也是寄人籬下的日子,我媽如果來了廣東,我是真的想象不出來,會是怎樣的一種光景。


    我媽很有自知之明地謝絕了她的寶貝女婿的好意。


    我媽和六小姐住危房的那幾年,我也很替她們焦慮,時常隱瞞部分收入支援一下老太太。


    我們家的危房最終還是被我爸媽推倒重建了。


    那一年,我還是個不成氣候的小律師,家裏建房的時候我也幫不上多大的忙。


    我爸媽決定重新建房的時候,手裏隻有三萬元。我們家的窮親戚這個給拿三千那個給拿五千地又湊了幾萬塊錢。


    我姨婆已經退休了,每個月有幾千塊錢的退休工資。我媽在她還是個姑娘的時候曾經在我姨婆家困難的時候給她幫過忙,我姨婆因此也更加心疼我媽一些,給我們家拿了一萬二,還擠兌著另一個城裏的親戚給拿了一萬塊錢出來。


    但是建房畢竟是一件需要花很多錢的事情。


    我媽給我打電話,向我詢問,她是否可以找我婆婆去下個蛋。


    我跟我媽說:我如今雖說結了婚,實際上過得卻仍然是寄人籬下的生活。如果你貿貿然然地去找我婆婆借錢,借到了還好說,如果沒借到,卻把你借錢的事傳到你那寶貝女婿的耳朵裏,恐怕我的日子就更加不安生了。


    然後,我給我媽出了個注意。說我前婆婆腳上有塊骨頭有問題,剛剛做了手術,讓我媽把我家養的大公雞給老太太抓兩隻拿過去,一方麵是看望一下剛剛做過手術的老太太,另一方麵和老太太拉拉家常。


    我跟我媽說:你一定要記住,拉家長的時候可以說說自己的困難,但是不要提要求。如果人家老太太主動開口幫你,那就是人家給咱的人情,要記人家的好。如果人家什麽都沒說,也沒有要幫你的打算,那是人家的本份,你就別往人家那頭想了。


    我媽照我教的去看望我前婆婆。可是家裏的大公雞她舍不得一次給人家兩個,就抓了一隻大公雞去了。


    拉了半天家常,我前婆婆隻是在語言上開導了一下我媽,又送了我媽一件衣服,我媽就徒勞無功地回來了。


    我媽回到家之後,就給我打電話抱怨我前婆婆,嫌我前婆婆對她的困難視而不見,又說,可惜了她的那隻大公雞。


    我跟我媽說:這下你該看清了吧?把我犧牲了也沒有用。你以後就長點記性吧,別看著別人家裏有錢,就想把自家女兒洗淨裝盤地往人家麵前送,沒有用的!你蓋房子的錢以後還是要著落到我身上,你那寶貝女婿,你就別指望了!


    我媽仍然不死心,說:我總說,女婿能頂半個兒……


    我跟我媽說:人家那個當兒子的是要從他媽手裏摳錢給自己花的。頂半個兒,你能給人家摳出他媽能給的一半的錢嗎?你要是真的能摳出那樣的一個數字的錢,把那些錢給我,我都壓根不用和他結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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