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極六年在漫天風雪中到來了。經歷了去年的風雲變幻,盡管知道今年還是有很多不容易,但朝野上下的心態都平靜了很多,畢竟最難啃的骨頭已經被啃下來,雖然留下了不小的後遺症,但畢竟是生生啃了下來。
汪舜華在新年終於小小的放了一下假,陪太皇太後和孩子們一起看戲。去年外頭的事情鬧得轟轟烈烈,太皇太後很是揪心,幾次勸汪舜華不要操之過急,多和大臣們商量;汪舜華隻能疲憊的應付。
如今,雲破天開,太皇太後即便不過問朝堂上的事情,隻看她的臉色也能看出來。當時說了些「要保重身體、不要太過操勞」之類的話,樂嗬嗬的吃了飯,即便各自去休息了。
隻是臨睡前,汪舜華扯下一縷銀髮。
真是操心太多了,頭髮一根根從頭到尾的開始發白。
皺紋也開始爬上來。
節日期間,正式頒布了《傳染病防治辦法》。「傳染病」這個詞提前登上了歷史舞台,但概念早已深入人心,讓人聞之色變,就是「疫」。
建極四年預防瘟疫取得了一定效果。汪舜華下令太醫院研究防治的辦法,盡可能減少死亡人數。
太醫們能做的主要還是翻書。
最要命的幾種「大疫」,傷寒、瘴氣、傳屍(肺結核)、癘風(麻風病)、虜瘡(天花),每次發作都是死者相籍。
好在歷朝歷代都做了研究探索。
預防方麵,決不能吃蟲子、螞蟻或老鼠碰過的東西;病死的各種雞犬豬也不能吃,更不能投入井中或者江河,隻會汙染水源,必須燒掉——這個很難說,畢竟沒東西吃的時候什麽都可能塞進嘴裏,隻要不讓周圍人知道,估計也就那樣了。
天花可以用牛痘接種來預防,其他的也有辦法——學宋朝。「煎水」可以消滅疾病的源頭,所以要「多喝熱水」;上廁所要除掉上衣,且「下必浣水」;糞便也會傳播疾病,這年頭沒有下水道,因此兩京和大城市有收糞人,保障了城市清潔衛生;監獄也要注意,每五天就要打掃一次,甚至犯人的枷鎖都要清洗於淨;春末夏初是狂犬病的高發期,碰到瘋狗或者咬人的狗要直接打死。
醫療技術先不說,就要憑大夫的手藝,汪舜華也不懂土法製青黴素;但是隔離法很管用,隻要確定是傳染病,本人和有接觸的人員都要採取隔離措施,以防傳染;其中已發作的送專門的養護所,沒確診的在家老實呆一個月。
此外,就是口罩,太醫搞不懂什麽空氣傳播,但是此前為防止口氣汙染,有用絲巾遮蓋口鼻的;因此也不難理解。朝廷有紡織公司做口罩,估計銷路不會太好,一是造型簡單,民間容易仿作;二是普通百姓沒錢,即便要求了,估計也就扯快布蒙一下。
還有就是消毒。
這年頭沒有消毒液,花椒與鹽煎湯合用,可以除濕止痛、殺蟲解毒,但是這顯然隻有宮廷或者達官富豪之家用得起;沒關係,酒精也可以消毒——明朝有蒸餾酒,醫用酒精純度38%汪舜華還是能記住的,太醫有點奇怪汪太後懂這個,但是太後也隻是讓試,先記下吧,如今發現挺管用,就寫上了;此外,石灰水也可以消毒,而且便宜;隻是千萬別往身上塗抹。
差不多就這些了,汪舜華想了想,同意頒布天下,要求各地貫徹落實,並作為考封銓選的內容。
正月裏,京城舉行了兩場很是隆重的婚禮,太皇太後、太後遣人祝賀,文武官員參加,民間更是議論紛紛。
一場婚禮的男主角是剛剛榮升太子少保的王越,女主角是太後身邊的女學士商妙玉,文華殿大學士商輅長女。
王越已經快四十,自然不是結髮夫妻;而商妙玉已經二十五,在早婚早育的明朝,自然也不是尋常。
因為商妙玉是再嫁。
後世有關商輅的傳說不少。說他是父親遺腹子,而且是小妾所生,嫡母秦雪梅含辛茹苦將他養大,為此還編了一出《雪梅教子》。
商輅雖然沒有這樣的傳奇身世,但他家裏還真有秦雪梅一類的人物,就是他的大女兒妙玉。
明朝流行早婚,妙玉早在景泰八年嫁給同鄉按察副使周弘璧的幼子貢士周汴,沒想到結婚才不到一年就死了,也沒留下孩子。歷史上守製四十餘年,正德初,以貞節旌表門閭。
那一回商輅在英宗復辟後被趕回老家,這回官運亨通;偏偏汪舜華主政後不久選了一批重臣之女進宮陪公主讀書,當時妙玉正在守製,又是寡婦,自然不在選中。
直到建極三年,因為朝中的事情太多,加上要教養宮女,汪舜華又選了一批精通文墨的婦女進宮——這個真的不多,加上妙玉是商輅之女,就順利留在她身邊伺候文墨。
汪舜華知道她少年新寡,很是唏噓,就問她可有心再嫁;妙玉自然說「安有此等非分之想!妾情願一輩子留在太後身邊。」
汪舜華笑道:「你才幾歲,就說一輩子?」
即便笑道:「你就安心留在這裏,咱們也好做個伴。」
商妙玉叩謝。
汪太後主政已經好幾年,朝臣自然會揣測她的脾氣秉性,其中太後的批示是一個重要的途徑,但這些一般情況下都是內閣擬好了,她照著抄,能看出方向,但更具體的就隻有私下揣摩。
但是很快有心人就有發現,對照通政司呈上去的奏本和六科拿到的批閱,其中有幾類是從來沒有拿出來的,也就是說留中了。其中包括宗室請名請封以及婦女的旌表。
建極三年以後,大家都知道汪太後在打宗室的主意,但是婦女旌表卻一直沒有下文,這多少有些令人詫異。
這個有心人是弘義閣大學士李賢,他在建極三年底提出了婦女旌表的問題,三四年來,隻有今年初旌表了一次,今年底照例應該旌表,但到現在還沒有批覆,需要勸化世風、激勵士氣。
汪舜華臉色不算好:「難道婦女改嫁,就是世風日下、國將不國嗎?」
???
既然臉皮已經撕下了,汪舜華也就直說了:「我是不贊成婦女守節的。本來民間女人就比男人少一些,再強行要求婦女守節,多了怨女曠夫,沒事的光棍聚在一起,更容易滋生是非;以前有民謠唱『察孝廉,父別居』,為了一座貞節牌坊,多少女人青燈黃卷,這也不說了,關鍵是有些心懷叵測之徒,為了光耀門楣,或者減免賦稅,或者爭奪家產,強行讓婦女守節,甚至逼其殉節,傷害了多少無辜的人命!如今朝廷百廢待興,正要涵養百姓,繁衍生息,強基固本,我是不希望一堆青春女子為了貞節牌坊斷送了一生。以後,這類的奏疏不必再呈上來,呈上也不批。」
汪舜華態度如此堅決,下麵都呆了。
禮部尚書章綸馬上站出來,說太後這話很不妥當,接著旁徵博引,列舉了一堆烈女守製的感人故事。
汪舜華伸手止住:「迂腐之論。幾年前十幾年前,上至貴妃王妃,下到普通婦女,多少人還殉節呢,她們都是自願的嗎?你認為她們是自願的嗎?——改嫁就是失節?這又是哪門子的話?漢武帝母王皇後就是二婚,範仲淹把兒媳嫁給了王陶,王安石也讓媳婦改嫁,至於李清照改嫁於張汝舟,唐婉再嫁趙士誠都是頂有名的典故,就算那個說『失節事大,餓死事小』的程頤,外甥女喪夫之後,也把她再嫁給他人,又有誰為難過他們?倒是朱老夫子,捨不得兒媳婦改嫁,惹了個什麽官司,我都不忍心說!」
下麵的士大夫臉色都很精彩。
汪舜華又加了一句:「堂堂正正明媒正娶的婚姻在任何時候都不丟人,名為守貞卻無媒苟合的才丟人,為了虛名逼殺人命的,更是可恥可恨可殺!」
她緩和了口氣:「夫妻結婚,誰不指望比翼雙飛白頭到老?隻看有沒有那個命數罷了。如果能白頭偕老,那是最好;如果不幸青年寡居,自可量力而行。如果情誼深厚,非君不可,家裏也有資產,那麽能守就守;否則上告尊長,早點改醮,也是正事。」
但士大夫們不可能答應,明朝是最看重守節的!——尤其是書香門第,兒子讀書不成,女兒或者媳婦若是貞潔烈婦,能有座貞節牌坊,那絕對光宗耀祖。——命婦就不用說了,《大明律》明確規定:若命婦夫亡,再嫁者,罪亦如之,追奪並離異。
——對於中產之家來說,如果能有一個節婦,那好處也是看得見的。明太祖明確規定:凡民間寡婦,三十以前,夫亡守誌,五十以後,不改節者,旌表門閭,除免本家差役。
——當然貧寒之家就算了,守節也是需要家產的,這年頭女人不能出去做工,基本要家裏養著,一般家庭不一定願意養,也養不起。
但汪舜華下定了決心,絕不助長這股風氣,士大夫們也不肯退讓,但太後把所有的奏疏都留中,大家也沒辦法——總不可能為了這種事跑到左順門去哭,甚至跑到孔廟那裏哭!還要不要體統了?
更何況,汪舜華還提到了一件事:禁止纏足。
明代婦女纏足之風進入大盛時期。太祖將與其對抗的張士誠舊部編為丐戶,下令浙東丐戶,男不許讀書,女不許裹足。
是否纏足成為社會地位、貴賤等級的標誌,可見當時社會對於纏足的推崇。一般來說,貴族女性是要纏足的;但貧寒之家需要女性作為勞動力進進出出,就不能纏足。包括紫禁城,宮女進宮之後都是需要放足的。
汪舜華曾經以為選擇公主伴讀的名義選了很多重臣之女進宮,她們進宮以後,也被要求放足。當時大臣曾經跟汪太後哭訴過,但是汪太後堅決拒絕:「我身邊嫁出去的女子,誰敢說不好?」
現在提了出來,雙方都寸步不讓。
太皇太後曾經試圖勸說汪舜華讓步,但是汪舜華沒有聽從:「我也是個母親,有三個女兒,恨不得把所有好的東西都給她們,不能忍心讓她們受到一點傷害,可就是這件事差點沒有保住孩子。」
太皇太後記得,那是景泰五年,永安公主六歲,按照慣例要對她進行纏足。汪舜華自然不依,當時景帝還在,他為了女兒好,還是要求纏足,但剛開始公主就受不了,大哭大鬧的,汪舜華實在忍不住,抱過女兒,哭著對景帝說:「難道皇帝的女兒,也要用這種方式來討男人的歡心嗎?我的女兒,英國公要娶就娶,他若不要,我養一輩子!」
當時左右都勸,但是汪舜華就是抱著女兒不撒手;景帝無可奈何,隻得隨她而去。
後來景帝崩逝,太皇太後照顧孩子,也想給幾個孫女纏足,公主們哭的摧心挖肝的,內宦看不過,稟告了汪舜華,這才抱過孩子。當時入宮的有不少貴族少女,一個個哭成了淚人,卻又勸汪舜華且忍耐,又說自己當年是何等的苦楚。
太皇太後到底是女人,受不了這麽多女孩兒一起哭,又聽汪舜華說:「難道公主不纏足,駙馬就敢怠慢她?」也就不管這事了——她心愛的小孫女原來對她親得很,現在看見她就往後躲。
汪舜華終於把憋在心裏多年的那口氣吐了出來:「漢唐以前,女子都沒有纏足,國朝孝慈高皇後也沒有纏足,也沒聽說就世風日下了,就人心不古了,就國將不國了——再說,纏足始於窅娘,那是個舞女;欣賞她的南唐後主李煜,是個亡國之君,是個跟小姨子偷情的混帳東西,這時候你們怎麽不提?我真不知道,這種害人的玩意居然關乎天下治亂了。要我說,如果真的關乎之亂,也是國家衰亡的一大原因——女人纏足,輕則傷身,重則害命。即便是保全性命,也需人終日扶掖,哪能操持家務?偶有水火盜賊之災,則步履艱難,坐以待斃。找伐生質以為美觀,作無益以為有益,是為海淫之尤。」
可能覺得語氣太過嚴厲,她的聲調稍微低了一些:「天下之事,貴自然,不貴造作。古人譏笑『削足適履』,其實裹足更可笑。並無益於民生,實有關於世教。我看聖賢經典,也沒有一個稱頌美的。而如今全社會沿習成風,家家裹足。好像不把腳裹小了,就不能當人,不能當女人,這是哪家的道理?」
她坐了下來:「我是個母親,會為女兒著想,也希望自己將來的媳婦,健健康康,百病不生,早日為皇家延續血脈;而不是病病歪歪,行動都必須要有人扶著。說什麽弱柳扶風,不過就是無恥文人的病態審美而已。婦女裹足則身體不全,身體不全則所生孩子必柔弱,孩子身體柔弱,還怎麽指望他健康長壽,光大家聲?纏足的時候,女孩兒百般痛苦,嚎啕大哭,甚至皮腐肉敗,鮮血淋漓。當此之際,夜不成寐,食不下咽,種種疾病,由此而生。做父母的於心何忍?如果鼻子大了要削小,額頭高了要削平,那肯定都認為是殘廢之人,怎麽兩足殘缺,步履艱難,卻又認為是美?西子、王嬙,都是絕世佳人,她們可曾將兩足削去一半?長孫皇後、馬皇後都是大賢大德,又何曾削足迎合丈夫?她們的丈夫又何曾因此輕視了她們?孟子說:『無惻隱之心者,非人也。』你們可以不為自己的妻子著想,母親也已經老去,但是請為你們的女兒、孫女著想,讓她們少受一點皮肉之苦,多一點身心健康。」
話說到了這個地步,群臣默然而退。
但士大夫們不可能同意——太驚世駭俗了,大家都已經習慣了三寸金蓮,現在要改成天足,怎麽可能!
但汪舜華也不可能讓步,因此一連幾年,朝廷沒有旌表節婦。
事情總是要解決的。
汪舜華在新年終於小小的放了一下假,陪太皇太後和孩子們一起看戲。去年外頭的事情鬧得轟轟烈烈,太皇太後很是揪心,幾次勸汪舜華不要操之過急,多和大臣們商量;汪舜華隻能疲憊的應付。
如今,雲破天開,太皇太後即便不過問朝堂上的事情,隻看她的臉色也能看出來。當時說了些「要保重身體、不要太過操勞」之類的話,樂嗬嗬的吃了飯,即便各自去休息了。
隻是臨睡前,汪舜華扯下一縷銀髮。
真是操心太多了,頭髮一根根從頭到尾的開始發白。
皺紋也開始爬上來。
節日期間,正式頒布了《傳染病防治辦法》。「傳染病」這個詞提前登上了歷史舞台,但概念早已深入人心,讓人聞之色變,就是「疫」。
建極四年預防瘟疫取得了一定效果。汪舜華下令太醫院研究防治的辦法,盡可能減少死亡人數。
太醫們能做的主要還是翻書。
最要命的幾種「大疫」,傷寒、瘴氣、傳屍(肺結核)、癘風(麻風病)、虜瘡(天花),每次發作都是死者相籍。
好在歷朝歷代都做了研究探索。
預防方麵,決不能吃蟲子、螞蟻或老鼠碰過的東西;病死的各種雞犬豬也不能吃,更不能投入井中或者江河,隻會汙染水源,必須燒掉——這個很難說,畢竟沒東西吃的時候什麽都可能塞進嘴裏,隻要不讓周圍人知道,估計也就那樣了。
天花可以用牛痘接種來預防,其他的也有辦法——學宋朝。「煎水」可以消滅疾病的源頭,所以要「多喝熱水」;上廁所要除掉上衣,且「下必浣水」;糞便也會傳播疾病,這年頭沒有下水道,因此兩京和大城市有收糞人,保障了城市清潔衛生;監獄也要注意,每五天就要打掃一次,甚至犯人的枷鎖都要清洗於淨;春末夏初是狂犬病的高發期,碰到瘋狗或者咬人的狗要直接打死。
醫療技術先不說,就要憑大夫的手藝,汪舜華也不懂土法製青黴素;但是隔離法很管用,隻要確定是傳染病,本人和有接觸的人員都要採取隔離措施,以防傳染;其中已發作的送專門的養護所,沒確診的在家老實呆一個月。
此外,就是口罩,太醫搞不懂什麽空氣傳播,但是此前為防止口氣汙染,有用絲巾遮蓋口鼻的;因此也不難理解。朝廷有紡織公司做口罩,估計銷路不會太好,一是造型簡單,民間容易仿作;二是普通百姓沒錢,即便要求了,估計也就扯快布蒙一下。
還有就是消毒。
這年頭沒有消毒液,花椒與鹽煎湯合用,可以除濕止痛、殺蟲解毒,但是這顯然隻有宮廷或者達官富豪之家用得起;沒關係,酒精也可以消毒——明朝有蒸餾酒,醫用酒精純度38%汪舜華還是能記住的,太醫有點奇怪汪太後懂這個,但是太後也隻是讓試,先記下吧,如今發現挺管用,就寫上了;此外,石灰水也可以消毒,而且便宜;隻是千萬別往身上塗抹。
差不多就這些了,汪舜華想了想,同意頒布天下,要求各地貫徹落實,並作為考封銓選的內容。
正月裏,京城舉行了兩場很是隆重的婚禮,太皇太後、太後遣人祝賀,文武官員參加,民間更是議論紛紛。
一場婚禮的男主角是剛剛榮升太子少保的王越,女主角是太後身邊的女學士商妙玉,文華殿大學士商輅長女。
王越已經快四十,自然不是結髮夫妻;而商妙玉已經二十五,在早婚早育的明朝,自然也不是尋常。
因為商妙玉是再嫁。
後世有關商輅的傳說不少。說他是父親遺腹子,而且是小妾所生,嫡母秦雪梅含辛茹苦將他養大,為此還編了一出《雪梅教子》。
商輅雖然沒有這樣的傳奇身世,但他家裏還真有秦雪梅一類的人物,就是他的大女兒妙玉。
明朝流行早婚,妙玉早在景泰八年嫁給同鄉按察副使周弘璧的幼子貢士周汴,沒想到結婚才不到一年就死了,也沒留下孩子。歷史上守製四十餘年,正德初,以貞節旌表門閭。
那一回商輅在英宗復辟後被趕回老家,這回官運亨通;偏偏汪舜華主政後不久選了一批重臣之女進宮陪公主讀書,當時妙玉正在守製,又是寡婦,自然不在選中。
直到建極三年,因為朝中的事情太多,加上要教養宮女,汪舜華又選了一批精通文墨的婦女進宮——這個真的不多,加上妙玉是商輅之女,就順利留在她身邊伺候文墨。
汪舜華知道她少年新寡,很是唏噓,就問她可有心再嫁;妙玉自然說「安有此等非分之想!妾情願一輩子留在太後身邊。」
汪舜華笑道:「你才幾歲,就說一輩子?」
即便笑道:「你就安心留在這裏,咱們也好做個伴。」
商妙玉叩謝。
汪太後主政已經好幾年,朝臣自然會揣測她的脾氣秉性,其中太後的批示是一個重要的途徑,但這些一般情況下都是內閣擬好了,她照著抄,能看出方向,但更具體的就隻有私下揣摩。
但是很快有心人就有發現,對照通政司呈上去的奏本和六科拿到的批閱,其中有幾類是從來沒有拿出來的,也就是說留中了。其中包括宗室請名請封以及婦女的旌表。
建極三年以後,大家都知道汪太後在打宗室的主意,但是婦女旌表卻一直沒有下文,這多少有些令人詫異。
這個有心人是弘義閣大學士李賢,他在建極三年底提出了婦女旌表的問題,三四年來,隻有今年初旌表了一次,今年底照例應該旌表,但到現在還沒有批覆,需要勸化世風、激勵士氣。
汪舜華臉色不算好:「難道婦女改嫁,就是世風日下、國將不國嗎?」
???
既然臉皮已經撕下了,汪舜華也就直說了:「我是不贊成婦女守節的。本來民間女人就比男人少一些,再強行要求婦女守節,多了怨女曠夫,沒事的光棍聚在一起,更容易滋生是非;以前有民謠唱『察孝廉,父別居』,為了一座貞節牌坊,多少女人青燈黃卷,這也不說了,關鍵是有些心懷叵測之徒,為了光耀門楣,或者減免賦稅,或者爭奪家產,強行讓婦女守節,甚至逼其殉節,傷害了多少無辜的人命!如今朝廷百廢待興,正要涵養百姓,繁衍生息,強基固本,我是不希望一堆青春女子為了貞節牌坊斷送了一生。以後,這類的奏疏不必再呈上來,呈上也不批。」
汪舜華態度如此堅決,下麵都呆了。
禮部尚書章綸馬上站出來,說太後這話很不妥當,接著旁徵博引,列舉了一堆烈女守製的感人故事。
汪舜華伸手止住:「迂腐之論。幾年前十幾年前,上至貴妃王妃,下到普通婦女,多少人還殉節呢,她們都是自願的嗎?你認為她們是自願的嗎?——改嫁就是失節?這又是哪門子的話?漢武帝母王皇後就是二婚,範仲淹把兒媳嫁給了王陶,王安石也讓媳婦改嫁,至於李清照改嫁於張汝舟,唐婉再嫁趙士誠都是頂有名的典故,就算那個說『失節事大,餓死事小』的程頤,外甥女喪夫之後,也把她再嫁給他人,又有誰為難過他們?倒是朱老夫子,捨不得兒媳婦改嫁,惹了個什麽官司,我都不忍心說!」
下麵的士大夫臉色都很精彩。
汪舜華又加了一句:「堂堂正正明媒正娶的婚姻在任何時候都不丟人,名為守貞卻無媒苟合的才丟人,為了虛名逼殺人命的,更是可恥可恨可殺!」
她緩和了口氣:「夫妻結婚,誰不指望比翼雙飛白頭到老?隻看有沒有那個命數罷了。如果能白頭偕老,那是最好;如果不幸青年寡居,自可量力而行。如果情誼深厚,非君不可,家裏也有資產,那麽能守就守;否則上告尊長,早點改醮,也是正事。」
但士大夫們不可能答應,明朝是最看重守節的!——尤其是書香門第,兒子讀書不成,女兒或者媳婦若是貞潔烈婦,能有座貞節牌坊,那絕對光宗耀祖。——命婦就不用說了,《大明律》明確規定:若命婦夫亡,再嫁者,罪亦如之,追奪並離異。
——對於中產之家來說,如果能有一個節婦,那好處也是看得見的。明太祖明確規定:凡民間寡婦,三十以前,夫亡守誌,五十以後,不改節者,旌表門閭,除免本家差役。
——當然貧寒之家就算了,守節也是需要家產的,這年頭女人不能出去做工,基本要家裏養著,一般家庭不一定願意養,也養不起。
但汪舜華下定了決心,絕不助長這股風氣,士大夫們也不肯退讓,但太後把所有的奏疏都留中,大家也沒辦法——總不可能為了這種事跑到左順門去哭,甚至跑到孔廟那裏哭!還要不要體統了?
更何況,汪舜華還提到了一件事:禁止纏足。
明代婦女纏足之風進入大盛時期。太祖將與其對抗的張士誠舊部編為丐戶,下令浙東丐戶,男不許讀書,女不許裹足。
是否纏足成為社會地位、貴賤等級的標誌,可見當時社會對於纏足的推崇。一般來說,貴族女性是要纏足的;但貧寒之家需要女性作為勞動力進進出出,就不能纏足。包括紫禁城,宮女進宮之後都是需要放足的。
汪舜華曾經以為選擇公主伴讀的名義選了很多重臣之女進宮,她們進宮以後,也被要求放足。當時大臣曾經跟汪太後哭訴過,但是汪太後堅決拒絕:「我身邊嫁出去的女子,誰敢說不好?」
現在提了出來,雙方都寸步不讓。
太皇太後曾經試圖勸說汪舜華讓步,但是汪舜華沒有聽從:「我也是個母親,有三個女兒,恨不得把所有好的東西都給她們,不能忍心讓她們受到一點傷害,可就是這件事差點沒有保住孩子。」
太皇太後記得,那是景泰五年,永安公主六歲,按照慣例要對她進行纏足。汪舜華自然不依,當時景帝還在,他為了女兒好,還是要求纏足,但剛開始公主就受不了,大哭大鬧的,汪舜華實在忍不住,抱過女兒,哭著對景帝說:「難道皇帝的女兒,也要用這種方式來討男人的歡心嗎?我的女兒,英國公要娶就娶,他若不要,我養一輩子!」
當時左右都勸,但是汪舜華就是抱著女兒不撒手;景帝無可奈何,隻得隨她而去。
後來景帝崩逝,太皇太後照顧孩子,也想給幾個孫女纏足,公主們哭的摧心挖肝的,內宦看不過,稟告了汪舜華,這才抱過孩子。當時入宮的有不少貴族少女,一個個哭成了淚人,卻又勸汪舜華且忍耐,又說自己當年是何等的苦楚。
太皇太後到底是女人,受不了這麽多女孩兒一起哭,又聽汪舜華說:「難道公主不纏足,駙馬就敢怠慢她?」也就不管這事了——她心愛的小孫女原來對她親得很,現在看見她就往後躲。
汪舜華終於把憋在心裏多年的那口氣吐了出來:「漢唐以前,女子都沒有纏足,國朝孝慈高皇後也沒有纏足,也沒聽說就世風日下了,就人心不古了,就國將不國了——再說,纏足始於窅娘,那是個舞女;欣賞她的南唐後主李煜,是個亡國之君,是個跟小姨子偷情的混帳東西,這時候你們怎麽不提?我真不知道,這種害人的玩意居然關乎天下治亂了。要我說,如果真的關乎之亂,也是國家衰亡的一大原因——女人纏足,輕則傷身,重則害命。即便是保全性命,也需人終日扶掖,哪能操持家務?偶有水火盜賊之災,則步履艱難,坐以待斃。找伐生質以為美觀,作無益以為有益,是為海淫之尤。」
可能覺得語氣太過嚴厲,她的聲調稍微低了一些:「天下之事,貴自然,不貴造作。古人譏笑『削足適履』,其實裹足更可笑。並無益於民生,實有關於世教。我看聖賢經典,也沒有一個稱頌美的。而如今全社會沿習成風,家家裹足。好像不把腳裹小了,就不能當人,不能當女人,這是哪家的道理?」
她坐了下來:「我是個母親,會為女兒著想,也希望自己將來的媳婦,健健康康,百病不生,早日為皇家延續血脈;而不是病病歪歪,行動都必須要有人扶著。說什麽弱柳扶風,不過就是無恥文人的病態審美而已。婦女裹足則身體不全,身體不全則所生孩子必柔弱,孩子身體柔弱,還怎麽指望他健康長壽,光大家聲?纏足的時候,女孩兒百般痛苦,嚎啕大哭,甚至皮腐肉敗,鮮血淋漓。當此之際,夜不成寐,食不下咽,種種疾病,由此而生。做父母的於心何忍?如果鼻子大了要削小,額頭高了要削平,那肯定都認為是殘廢之人,怎麽兩足殘缺,步履艱難,卻又認為是美?西子、王嬙,都是絕世佳人,她們可曾將兩足削去一半?長孫皇後、馬皇後都是大賢大德,又何曾削足迎合丈夫?她們的丈夫又何曾因此輕視了她們?孟子說:『無惻隱之心者,非人也。』你們可以不為自己的妻子著想,母親也已經老去,但是請為你們的女兒、孫女著想,讓她們少受一點皮肉之苦,多一點身心健康。」
話說到了這個地步,群臣默然而退。
但士大夫們不可能同意——太驚世駭俗了,大家都已經習慣了三寸金蓮,現在要改成天足,怎麽可能!
但汪舜華也不可能讓步,因此一連幾年,朝廷沒有旌表節婦。
事情總是要解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