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朝國號「秦」,是在繼唐朝後出現的大一統王朝,而歷史上的藩鎮割據和五代十國並沒有出現……應該說歷史的轉折點在於「安史之亂」並沒有發生,而藩鎮還未來得及割據,唐朝便被取締了。
雖是張鶴從未聽聞過的朝代,可是許多風俗都和張鶴所熟知的歷史相似。就女子的地位,雖然比明清時期提高了不少,可是在世俗的眼中,女子都是得嫁人的,而且並無自主婚姻的權利。
男子尚且還能挑對象,女子便隻能靠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再者女子要想嫁得好,還得備一份豐厚的嫁妝。嫁過去後不僅要相夫教子還得忍受丈夫養妾,而當男子她還能選擇當「鰥夫」呢!
張鶴豈會花錢去受罪?那如同她花了一生的積蓄和青春將自己關進了牢籠裏。所以張鶴咬咬牙,決定將偽裝進行到底了,若有朝一日身份被揭穿,那她也隻能隨機應變了。
雖然從這兩日的相處中得知夏紀娘的為人不像是會給她帶來麻煩的,可她依舊有些忐忑。
作者有話要說: 此文背景大部分採用宋代,但並非照搬,有很多私設。比如宋代規定父母、祖父母在是不得分家的,而父死了,母還在這種情況能否分家方便麵並沒有找到詳細的示例故而隻能私設了。
另外宋代厚嫁的風氣習俗很流行,父母不僅要把女兒養大,還得給她們準備豐厚的嫁妝(因為女子的嫁妝即使結婚了也仍舊屬於個人財產,離婚後依舊能帶走,受法律保護,所以宋代也有人願意為女兒準備豐厚的嫁妝。)
第7章 進城
四目相對,相視無言。
氣氛漸漸冷卻和尷尬,夏紀娘忙道:「天色不早了,我回去了。」
「啊,嗯!」張鶴點點頭。雖說接下來應該說些「我送你」之類的客套之言,可畢竟天色昏暗,孤男寡女一起走難免會傳出一些流言蜚語,所以她隻能目送夏紀娘離去。
回到屋裏,張顯已經餓得趴在桌子邊上盯著桌上的食物流口水了。聽見腳步聲,他連忙從桌子邊上離開,朝張鶴跑去:「二哥,你回來了!」
「嗯。」張鶴點頭,拉著張顯去洗手,然後看夏紀娘帶了什麽吃的過來。
桌上擺著兩碗綠豆粥和兩個大包子,還有餘溫,而一條油炸過的魚則已經涼了。雖然樣式很簡單,可卻散發著撲鼻的香味,而引得肚子「咕嚕」地叫了起來。
張鶴不禁想起了頭一天到清河村時,蒙李大娘收留又給了些吃的填肚子,當時吃的是熬得又稀又爛的粥糜,配著蘿蔔和雜菜吃下。她倒不曾覺得這些食物難以下咽,畢竟在她節食時期也總是鹹魚白菜配粥吃的,隻是置身困境,她依舊有些奔潰。
張顯迫不及待地抓起大包子咬了一口,又喝了一口粥,嘴裏含糊道:「二哥快吃,都涼了。」
張鶴回過神來,心道好在都已經過去了,她也接受了這樣的命運安排。
倆人動筷夾魚吃時,意料地發現這魚竟然沒有腥味!畢竟魚涼了以後都會有魚腥味,所以倆人都不太愛吃魚。可這一口魚完全改變了他們的想法,張顯不禁道:「二哥,我就說是你煮東西不好吃,你看夏姐姐煮的多好吃!」
張鶴瞪了他一眼:「我有什麽辦法,這兒沒有花生油沒有醬油。」
張顯壓根就沒聽說過這些名詞,他道:「夏姐姐有什麽花油嗎?二哥做不出好吃的就找藉口,不知羞!」
張鶴沒想到靈魂都二十五六的人了,竟然還會被一個六歲的孩童嘲諷,但是又不得不說他說得對。指著他的嘴巴沾上的一小塊魚皮屑:「吃飯好好吃,別吃得臉都花了!」
桌上的東西被一掃而光,張顯吃得十分撐,坐在椅子上問:「二哥,明兒是十五了麽?」
「應該是吧。」張鶴含糊道,沒有日曆,她便時常忘了日子是怎麽算的。
張顯的眼前一亮:「明兒是十五,是花朝節!」
「花朝節?」張鶴對此十分陌生。
張顯有些古怪地看著她,不過想到張鶴很多時候都記不清楚日子,疑惑便自行消去了。他道:「我聽高大叔說城裏的人每逢花朝節,便一起結伴而行,到廟裏上香、看百花爭艷,可熱鬧了!」
張鶴興趣索然,她對賞花並不感興趣,但是張顯睜著一雙圓溜溜的眼睛期待地看著她,她覺得自己沒法拒絕:「你想去?」
張顯猛地點頭:「我還未見識過呢!」
張鶴想著她也沒什麽事要忙的,而且米缸裏快要見底了,油鹽也吃完了,還有一些生活所需品要備著。便道:「那明兒我帶你去瞧瞧,不過路上你可得聽我的!」
張顯自然是答應。張鶴收拾幹淨桌子,又去燒水時,她忽然又想起了每逢她進城去,李大娘總托她給李大郎和李二郎捎信的,便打著燈籠到李大娘家。
從道上到李大娘家,又經過一片竹林,而此時的道上靜悄悄的隻能聽見她的腳步聲。竹林的幽暗令她的心底生出一絲涼意,她不由得加快了腳步。
李大娘家亮著一盞燈,張鶴可以從紙糊的窗戶上看見一道模糊的身影,從她端坐的身姿來看,是夏紀娘。她朝裏邊張望了一會兒,喚道:「李大娘睡了嗎?」
窗戶的人影一陣晃動,卻見夏紀娘端著燈盞走到了門邊,她瞧見那燈籠便知是張鶴:「張二郎嗎?姨母歇息了。」李大娘已經歇下了,她一個未婚嫁的女子夜裏不好請張鶴進去坐,便隻能隔著院子對話了。
雖是張鶴從未聽聞過的朝代,可是許多風俗都和張鶴所熟知的歷史相似。就女子的地位,雖然比明清時期提高了不少,可是在世俗的眼中,女子都是得嫁人的,而且並無自主婚姻的權利。
男子尚且還能挑對象,女子便隻能靠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再者女子要想嫁得好,還得備一份豐厚的嫁妝。嫁過去後不僅要相夫教子還得忍受丈夫養妾,而當男子她還能選擇當「鰥夫」呢!
張鶴豈會花錢去受罪?那如同她花了一生的積蓄和青春將自己關進了牢籠裏。所以張鶴咬咬牙,決定將偽裝進行到底了,若有朝一日身份被揭穿,那她也隻能隨機應變了。
雖然從這兩日的相處中得知夏紀娘的為人不像是會給她帶來麻煩的,可她依舊有些忐忑。
作者有話要說: 此文背景大部分採用宋代,但並非照搬,有很多私設。比如宋代規定父母、祖父母在是不得分家的,而父死了,母還在這種情況能否分家方便麵並沒有找到詳細的示例故而隻能私設了。
另外宋代厚嫁的風氣習俗很流行,父母不僅要把女兒養大,還得給她們準備豐厚的嫁妝(因為女子的嫁妝即使結婚了也仍舊屬於個人財產,離婚後依舊能帶走,受法律保護,所以宋代也有人願意為女兒準備豐厚的嫁妝。)
第7章 進城
四目相對,相視無言。
氣氛漸漸冷卻和尷尬,夏紀娘忙道:「天色不早了,我回去了。」
「啊,嗯!」張鶴點點頭。雖說接下來應該說些「我送你」之類的客套之言,可畢竟天色昏暗,孤男寡女一起走難免會傳出一些流言蜚語,所以她隻能目送夏紀娘離去。
回到屋裏,張顯已經餓得趴在桌子邊上盯著桌上的食物流口水了。聽見腳步聲,他連忙從桌子邊上離開,朝張鶴跑去:「二哥,你回來了!」
「嗯。」張鶴點頭,拉著張顯去洗手,然後看夏紀娘帶了什麽吃的過來。
桌上擺著兩碗綠豆粥和兩個大包子,還有餘溫,而一條油炸過的魚則已經涼了。雖然樣式很簡單,可卻散發著撲鼻的香味,而引得肚子「咕嚕」地叫了起來。
張鶴不禁想起了頭一天到清河村時,蒙李大娘收留又給了些吃的填肚子,當時吃的是熬得又稀又爛的粥糜,配著蘿蔔和雜菜吃下。她倒不曾覺得這些食物難以下咽,畢竟在她節食時期也總是鹹魚白菜配粥吃的,隻是置身困境,她依舊有些奔潰。
張顯迫不及待地抓起大包子咬了一口,又喝了一口粥,嘴裏含糊道:「二哥快吃,都涼了。」
張鶴回過神來,心道好在都已經過去了,她也接受了這樣的命運安排。
倆人動筷夾魚吃時,意料地發現這魚竟然沒有腥味!畢竟魚涼了以後都會有魚腥味,所以倆人都不太愛吃魚。可這一口魚完全改變了他們的想法,張顯不禁道:「二哥,我就說是你煮東西不好吃,你看夏姐姐煮的多好吃!」
張鶴瞪了他一眼:「我有什麽辦法,這兒沒有花生油沒有醬油。」
張顯壓根就沒聽說過這些名詞,他道:「夏姐姐有什麽花油嗎?二哥做不出好吃的就找藉口,不知羞!」
張鶴沒想到靈魂都二十五六的人了,竟然還會被一個六歲的孩童嘲諷,但是又不得不說他說得對。指著他的嘴巴沾上的一小塊魚皮屑:「吃飯好好吃,別吃得臉都花了!」
桌上的東西被一掃而光,張顯吃得十分撐,坐在椅子上問:「二哥,明兒是十五了麽?」
「應該是吧。」張鶴含糊道,沒有日曆,她便時常忘了日子是怎麽算的。
張顯的眼前一亮:「明兒是十五,是花朝節!」
「花朝節?」張鶴對此十分陌生。
張顯有些古怪地看著她,不過想到張鶴很多時候都記不清楚日子,疑惑便自行消去了。他道:「我聽高大叔說城裏的人每逢花朝節,便一起結伴而行,到廟裏上香、看百花爭艷,可熱鬧了!」
張鶴興趣索然,她對賞花並不感興趣,但是張顯睜著一雙圓溜溜的眼睛期待地看著她,她覺得自己沒法拒絕:「你想去?」
張顯猛地點頭:「我還未見識過呢!」
張鶴想著她也沒什麽事要忙的,而且米缸裏快要見底了,油鹽也吃完了,還有一些生活所需品要備著。便道:「那明兒我帶你去瞧瞧,不過路上你可得聽我的!」
張顯自然是答應。張鶴收拾幹淨桌子,又去燒水時,她忽然又想起了每逢她進城去,李大娘總托她給李大郎和李二郎捎信的,便打著燈籠到李大娘家。
從道上到李大娘家,又經過一片竹林,而此時的道上靜悄悄的隻能聽見她的腳步聲。竹林的幽暗令她的心底生出一絲涼意,她不由得加快了腳步。
李大娘家亮著一盞燈,張鶴可以從紙糊的窗戶上看見一道模糊的身影,從她端坐的身姿來看,是夏紀娘。她朝裏邊張望了一會兒,喚道:「李大娘睡了嗎?」
窗戶的人影一陣晃動,卻見夏紀娘端著燈盞走到了門邊,她瞧見那燈籠便知是張鶴:「張二郎嗎?姨母歇息了。」李大娘已經歇下了,她一個未婚嫁的女子夜裏不好請張鶴進去坐,便隻能隔著院子對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