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浩的危險性毋庸置疑,讓這個人留在外邊一天,都是對全市市民的不負責任。


    這一回的受害者是褚豔紅,下一回的受害者還不知道是誰……


    “等等。”


    我想到了一件事情,一件足以改變案情走向的事情。


    褚豔紅的案發現場,為什麽與這鄭江山的案發現場如此的相像?


    鄭江山被錢浩用利刃砍傷,現場血流滿地,褚豔紅同樣是被錢浩用利刃砍傷,都是失血過多,身上卻沒有致命傷。


    兩人的情況,未免太吻合了。


    錢浩如果是一名窮凶極惡的凶手,想要將褚豔紅跟鄭江山置之死地,直接砍掉他們的腦袋,或是衝著他們心髒的位置紮幾刀,為什麽要給他們造成那麽多的傷口?


    我將案情往前推移,將兩件事情做比較的時候,又把昨天那名警員跟我說的話,再次回憶了一遍。


    通過種種蛛絲馬跡,以及我自己觀察出的情況,一個嶄新的推論,被我思考出來。


    “事情的嚴重性我不說,相信你們也知道,上級給我五天的時間,我給你們三天,三天之內,一定要將錢浩抓捕歸案,否則,你們主動來交辭職報告吧。”陳可辛用力拍了下桌子,不滿的瞪了我一眼。


    “陳隊長,我有一個發現。”


    我站起來衝著眾人說道:“大家或許認為錢浩是凶手,但通過我的推論,錢浩並不具備作案嫌疑。”


    “你說什麽?”


    王大江開口說道:“錢浩不是凶手,開什麽玩笑?你親眼看到錢浩想要殺害褚豔紅,他怎麽不會是凶手?”


    “王副隊長,有時候親眼見到的,未必就是真相,受害人也會變成凶手。”


    我鎮定的說道:“大家先聽我把分析說完,你們再問我。”


    不能眾人開口,我一字一頓的告訴他們,通過對鄭江山以及褚豔紅受傷傷口的觀察,我確認對他們動手的凶手是一個人,但那個凶手未必就是錢浩。


    或者說凶手是錢浩,但錢浩卻並不想殺他們。


    這兩人身上的傷口看似血肉模糊,但實則很有分寸,在對人體造成傷害的同時,並沒有進一步深入要害部位。


    傷口隻留在傷者的身體表麵,沒有危害到受害人的重要器官。


    “你的意思是說,錢浩隻想弄傷他們,而不想要他們的命?”陳可辛插話問道。


    “凶手下刀非常有準頭,好比鄭江山腿上那一刀,凶手完全可以再用幾分力,割斷鄭江山的動脈,但他並沒有這麽做,並且在胸口,顱骨等重要位置,我沒有發現傷痕。”


    我正色說道:“凶手接連殺害兩名死者,不說經驗豐富,起碼對於人體的重要部位有著清晰的認知,既然這樣,他為什麽要手下留情,不將錢浩和褚豔紅殺死而要將他們擊傷?所以我認為,這件事情不能從表麵來看。”


    “除了這些,你還有什麽想法?”陳可辛用詢問的目光看向我。


    我點頭說道:“我還有一個想法,不過需要等一會。”


    “好,大家休息幾分鍾。”


    陳可辛宣布休會,走到我身旁,說道:“林然,你說受害人很可能會變成凶手,不會是想告訴大家,被害的褚豔紅或是鄭江山,他們才是真正的凶手吧?”


    “陳隊,這隻是我的個人想法,至於具體是不是,我也沒有證據證明。”


    我敷衍著回答陳可辛的提問,這個推斷實在是太聳人聽聞。


    沒有掌握確鑿證據之前,貿然講出來,不但對案情沒有幫助,反而會讓許多人生出想法,認為我異想天開。


    聽完我的回答,陳可辛沒再多問,作為會議室首位,用手敲擊桌麵,目不轉睛的看著我。


    時間一晃過了十幾分鍾,我來到走廊,從一名警員手裏接過幾張照片。


    回到會議室,我將這些照片依次貼在白板上,說道:“諸位請看,這些照片是我剛剛給醫院留守警員發去短信,讓他們在鄭江山和褚豔紅身上拍下的,通過這些照片,大家瞧出什麽沒有?”


    眾人順著我手指的方向,一眨不眨的看著白板上的照片。


    第229章 自編自導的一場戲


    幾分鍾後,不少人連連搖頭,就連王大將也是一臉的茫然。


    當我準備說出答案時,情報組組長梁天站起來,走到白板前,從上麵拿下一張照片。


    近距離觀瞧幾秒鍾後,梁天皺著眉頭說道:“這是褚豔紅的受傷照片,照片上的這些傷口,好像是舊傷。”


    “沒錯,就是舊傷。”


    我點頭說道:“這些傷口並不是新近被劃出的傷,出現時間應該是在昨天或者稍晚一,傷口外皮已經出現輕微凝結,絕不可能是剛剛造成,因此我判斷,褚豔紅受傷時間,不是我們所看到的時間,而是在昨天或是前天,也就是說,出現在現場的錢浩,不一定就是凶手。”


    錢浩在現場如野獸一樣放聲大吼,我在他的聲音中,聽不到任何的喜悅,反倒是帶有悲鳴的哀傷。


    凶手殺完人之後,如果還能叫的出來,要麽是被鮮血刺激,進而產生瘋癲,又或是那種大仇得報的快感。


    但我從來沒有在凶手口中,聽到這種帶有悲鳴的喊叫聲。


    王大江打斷我的話,問道:“如果錢浩不是凶手,他為什麽會出現在現場?手中為什麽又會拿著凶器?”


    跟王大江有相同疑問的還有陳可辛,陳可辛告訴我,通過對凶手的檢查,警方在上麵提取到錢浩完整的指印,並且還在刀刃處,找到了褚豔紅的血跡。


    除了這兩樣東西,警方並未發現其他指紋,足以證明是錢浩用這把刀殘害的褚豔紅。


    “大家說的都有道理,但是有道理的事情,不見得就是真相。”


    我說了一句令眾人不明所以的話,將我的手機以及接到那件快遞,展現在大家麵前。


    我讓眾人靠過來,仔細看著信上以及短信當中的內容,詢問眾人有沒有看出不對勁地方。


    “內容寫的情真意切,寫信的人有很高的文學素養,很難相信是出自一名劫匪之手。”


    陳可辛看了許久,抬頭對我說道:“還有,短信中的內容也很奇怪,褚豔紅是一名盲人,她怎麽知道,自己被綁在舊樓裏麵?”


    “就是這兩點,讓我斷定錢浩可能不是凶手,而是一隻替罪羔羊。”


    我正色說道:“陳隊,諸位同事,你們想想,一名盲人就算再厲害,去了一個陌生的地方,也不可能知道這裏是哪裏。”


    我通過心理學與邏輯學,向眾人闡述我的判斷。


    通過信件可以看得出來,錢浩在給褚豔紅寫這封信是發自內心的關心,而在爛尾樓裏錢浩又像一個猙獰的惡魔,站在褚豔紅身旁,手中拎著一把帶血的刀。


    這兩點根本無法合在一起。


    褚豔紅向我發短信求救,精確的寫出她被困的位置,而在我回撥過去後,電話又馬上關機,時間未免太巧了。


    我收到短信,到我打回電話,隻有短短幾秒鍾的時間,除非褚豔紅發完短信馬上關機,否則這麽快的關機速度,根本無法解釋。


    隨著我將疑點一點點擺上台麵,眾人頓時陷入到安靜當中,分析著我話中的內容,以及凶手這麽做的動機。


    “陳隊,我記得在案發現場,沒有找到褚豔紅的手機。”


    王大江冷不丁的一句,立刻將眾人的目光吸引到他身上。


    王大江告訴我們,事情發生以後,他趕到現場與轄區的刑警隊長鍾輝煌一起,對現場進行周密的調查。


    調查過程中,轄區警員與王大江帶去的警員,都沒有發現褚豔紅的那部手機。


    “沒有發現手機,說明手機被真的凶手帶走。”


    陳可辛斟酌著說道:“按照林然的說法,錢浩是替罪羔羊,凶手另有其人,那麽真正的凶手不僅帶走了手機,還用了某種我們不知道的辦法,將錢浩吸引到了案發現場,讓他拿著那把刀子,成為凶案嫌疑人。”


    說完這句,陳可辛又接著說道:“在我處理的案件中,從來沒有看到過被綁架的受害者,還能保有手機。”


    聽她這麽一說,其他眾人紛紛發言。


    的確,眾人偵破的案件當中,沒有一例受害人,能夠在被綁架後身上還留有手機。


    種種疑點的出現,確定了這樁看似簡單的綁架謀殺,實際上另有玄機。


    經過幾個小時的分析,大家達成了幾點共識。


    首先,凶手不是錢浩,而是另外一個人,其次凶手是用褚豔紅的手機給我發的電話,想讓我趕到現場成為目擊證人,證明是錢浩殺害的褚豔紅。


    第三點,也是最為關鍵的一點,麵包店店主鄭江山具有很大的嫌疑。


    我將保護鄭江山警員說給我的話告訴給眾人,眾人分析鄭江山是故意將警員支開,隨後製造了受傷的一幕。


    所謂的錢浩入室殺人,極有可能是鄭江山自編自導的一場戲,不過推論終究是推論,沒有證據相配合,也隻是紙上談兵。


    雖然我們對鄭江山產生了懷疑,但沒辦法對他進行逮捕審訊。


    警方偵破案件,依靠的是人證與物證,沒有這兩點強有力的證據,即便是懷疑,也不能采取必要手段。


    現在不像古代,如果凶手在古代犯案,隻要官府認定他有嫌疑,不管三七二十一便會將他抓回衙門受審,但是現在警員偵破案件,必須講究證據。


    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所能做的隻有外圍調查,無法更深一步的,將犯罪嫌疑人帶回警局進行審訊。


    會議結束後,我獨自回到辦公室,從抽屜裏掏出紙筆,將會議上的推斷先後寫在紙上,慢慢清理這件案子的蛛絲馬跡。


    兩頁紙被我寫滿,一個古怪的念頭出現在我心裏。


    事情的起源,都源於八年前,錢浩搶劫褚豔紅,後被葉宇和鄭江山撞破扭送到警局。


    但是事情,真的是這樣嗎?


    通過當年的審訊記錄,我得知錢浩被抓以後,極力否認自己曾經搶劫過褚豔紅,還說真正的劫匪是鄭江山與葉宇。


    由於當時有多人指認劫匪就是鄭江山,所以他的辯駁並沒有被警方采納。


    同時,褚豔紅出院以後,也在法庭上指控錢浩。


    第230章 軸承廠舊事


    但奇怪的是,自從葉宇探望過錢浩以後,錢浩竟然不在含冤,老實承認了自己搶劫褚豔紅的犯罪經過。


    犯人主動招供,並且在證人和受害者的證言下,最終錢浩被判入獄八年。


    原本證據確鑿的一件事,但在古怪案情推動下,我對八年前的這樁案件產生了疑惑。


    如果錢浩說的是真的,他不是劫匪,真正的劫匪是葉宇和鄭江山,那麽褚豔紅為什麽要指證錢浩是凶手?


    本以為即將明朗的案情,好像又回到了起點。


    撲朔迷離的案件,真假難辨的凶手,言辭古怪的受害人,都讓這件案子的偵破陷入到一團迷霧當中。


    在這一片迷霧中,我決定實地走訪,調查錢浩的社會背景以及人際關係,試圖通過這一點,重塑當年的那件事情。


    第二天,我沒有去警局上班,直接去了錢浩的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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