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我在垂拱殿上班  新得酒仙封號, 雲雁回是哭笑不得,依他看,這完全就是那家腳店的炒作手段,這不,傳得滿城風雨, 大家都想去那裏偶遇“酒仙”或是嚐嚐“酒仙”品過的酒了。  終日營銷炒作, 這次也成了別人的廣告, 雲雁回頗覺好笑,按下不提。  有了酒,雲雁回便在開封府食堂試驗菜色,準備做葡萄酒鴨和葡萄酒雞翅, 選在下午,這時候大家都在休息,沒人進後廚。  其實在食堂做菜也是為了方便,這裏非但總有處理好的雞鴨, 而且最近新購置了一批砂鍋, 質量特別好。  還是從汴京外某畿縣買來的, 當地人用高嶺土做的砂鍋,製作的過程也極其繁瑣。汴京的藥鋪都愛用來熬藥,就是因為能夠最大程度保留藥性。  與此相同,食物的鮮美也能被最大程度的保留,自從有酒樓率先使用後,便逐漸在汴京的大小酒樓裏流行開了。  而且這砂鍋保鮮性還特別好,據說冬天大年三十熬的湯,到了十五都能喝。比起其他的容器,熬出來的湯更為香濃。  雲雁回取了一個砂鍋待用,這砂鍋保養過幾次,已經十分適合燉菜了。  將洗淨的鴨肉倒上葡萄酒,再加上生抽、老抽醃漬,要醃漬久一點兒,約莫大半個時辰,便可將炒鍋燒熱了,加蔥、薑炒到出香味了,再放入鴨肉。  煸炒到鴨肉變色,倒進砂鍋裏,再次倒半鍋葡萄酒,撒上鹽,放陳皮、八角、桂皮、紫蘇等。  如此用小火慢慢燜,燜到葡萄酒還剩一半了,便放些冰糖,收汁出鍋。鴨肉顏色發紅,飽飽地吸收了葡萄酒,混合本身的鴨肉香,與香料的味道,香氣撲鼻。  雲雁回嚐了一塊,差點淚流滿麵,太好吃了,媽媽,我做菜怎麽這麽好吃啊!  鴨肉味道濃厚,肉肥骨軟,還沒入口就十分誘人了。一口咬下去,更是肥嫩得不得了,鮮香細膩,帶著葡萄酒和佐料的香味兒。  至於葡萄酒雞翅又簡單得多了,雲雁回喜歡吃翅根,肉質比雞腿更加活,又比翅尖肉多。翅根焯水瀝幹,小火煎到焦黃色,加上鹽、醬油翻炒,再倒入葡萄酒爛煮入味後,大火收汁,灑上一些花椒粉。  兩道菜都是鹹香的,吃了容易想吃米飯,雲雁回打了一碗飯,又倒了一壺葡萄酒,吃了起來,兩道試驗品都十分成功。  吃了幾口,外間忽然進來一名年青人,穿著燕居服,麵容清俊,約莫二十多歲。  這人進來後便負手左右張望,似乎在找什麽。  雲雁回看他有點眼熟,服飾也比較高檔,想來要麽是府裏的官員,要麽是來過這裏的別的衙門的人,因後廚無人,便招呼道:“中午各廂來人議事,沒剩菜,倒是我這裏剛炒了兩道,郎君來吃一些吧。”  雖說食堂開放的時間隻有早上和午休時間,但是若有人耽誤了吃飯時間,也是可以來要吃的,隻要有就會供應吃飯。若是官員,還得給人家開小灶。  這青年好似愣了一下,然後走了過來,低頭打量雲雁回麵前的菜色。  “我就吃了幾口哈,在試驗新菜,你可是第一個吃到的。”雲雁回吃著覺得好,打算以後也列入菜譜呢,不過那時用的葡萄酒就得在市場上買了。他打量這人也不知道飯在哪,還好心地幫他盛了一碗米飯遞過去。  青年沉思了一下,伸手接過了飯碗。  雲雁回看他伸手,雙手潔白如玉,十指修長細嫩,唯有指間有些薄繭,像是握筆磨出來的,可見是個讀書人。  青年十分斯文地抓著餐具,挾了幾塊鴨肉吃,又吃了一塊翅根,然後微微一笑,“好吃。”  “當然啦,這菜裏加了葡萄酒。”雲雁回頗為自得,“而且我做菜太好吃了,簡直就是冰火魔廚嘛。”  青年愣了一下,雖然不解其意,但還是很禮貌地笑了笑,然後自己斟了一碗葡萄酒喝。  雲雁回心裏嘀咕,雖說我大方,但哥們兒你倒別人酒喝的動作要不要這麽自然?  青年品了品葡萄酒,眼神一亮,“好酒。”  從他進來到現在,就說了四個字兩個詞,分別是好吃和好酒。  雲雁回哈哈一笑,“小心後勁兒有點兒大哦。”  “香醇綿厚,這是哪裏沽的酒?”青年吃了半碗,抬頭問道。  雲雁回隨口道:“一個走街串巷的胡商那裏。”  “不可能,”青年卻斷然說道,“雖說味道與胡商所賣的商品葡萄酒類似——不知為何我朝一直釀不出那樣的味道——但是,胡商的葡萄酒都是陳酒,這壺分明是新舊,出壇不會超過一月。胡商要用當地的葡萄釀酒,而一月時間,可到不了汴京。”  雲雁回:“……”  雲雁回也有點呆,沒想到還有人較這個真,他撓撓頭,一臉天真茫然,演技一級棒,“我也不知道哦,那是不是說我走運了?”  青年卻看看酒菜,又看看他,意味深長地道:“這酒,是你私釀的吧。”  雲雁回驚訝得很,咬死不承認,“不是!”  但青年一臉篤定,“就是你私釀的。”  雲雁回更加心驚,也不知自己是哪裏穿幫了。看青年和自己無冤無仇也不像要告狀的樣子,反正大家算是自己人,便半委婉地承認了:“你怎麽認定的呢?”  青年:“直覺。方才進開封府時,看到了葡萄成熟,有人在采摘。加上這菜是新菜,酒是新酒。”  “……”雲雁回無語凝噎,人家是靠直覺的,你還能說什麽呢?  雲雁回隻得又倒了一碗酒,伸手攬住青年的肩膀,“兄台,明人不說暗話,這就是我私釀的,不過是為了做菜調味,也不賣,你看上去人這麽好,一定不會告我狀吧?”又在心底補了一句,你告了老子也不承認。  青年被他攬住,有些不自然地樣子,大概從未與人勾肩搭背,但也沒有掙開,“嗯……”  “太好了,來,走一個。”雲雁回和他碰了碰碗,一口喝完了。  青年也喝了兩口,此時臉已經有些泛紅,再一看雲雁回還是麵不改色,“你的酒量不錯,你多大了?”  “虛歲十七。”雲雁回答道,“對了,方才你說進來時看到葡萄熟了,你不是府裏的人啊?”  “不是,我來看看。”青年說罷,又問了一個問題,“以朝廷榷曲之嚴,你是如何買到酒曲的?”他說著,又補充了一句,“放心,我不會坑害你。”  “我沒買酒曲啊,我沒資格咋買酒曲啊,”雲雁回攤手,一點也不在意把法子泄露出去,“我釀酒就沒用酒曲,胡商的葡萄酒和我們的不一樣,也是因為沒放酒曲啊。葡萄酒之所以是葡萄酒,那是用葡萄釀酒,放了酒曲葡萄酒成作配的了。”  “竟是這樣?”青年沉吟道,“有道理……”  “噯,哥們兒,”雲雁回言語之間,已經默默把稱呼從郎君變成了兄台再到哥們兒,“你不是府裏的,那是哪個衙門的啊?大理寺?刑部?”這都是最常和開封府打交道的部門了。  青年:“垂拱殿。”  雲雁回:“視朝的地方啊,你是侍衛親軍?”  青年尚未說話,這時外間又進來一名中年男子,麵白無須,團團嫩嫩,躬身用公鴨嗓說道:“官家,開封府通判求見。”  雲雁回:“……………………”  ……媽的!!  為什麽覺得這人眼熟呢?因為每年元宵人家出來與民同樂都能遠遠看上一眼!  為什麽自稱在垂拱殿上班呢?因為每天在那兒處理政務啊!  為什麽,為什麽就沒有早點認出來呢……  雲雁回心裏有個小人兒,已經哭暈在廚房。  “嗯,去堂上。”仁宗放下酒碗,負手走了出去,走到門口,回頭笑了一下,“小孩,這次我就不記你的名字了,功過相抵。”  不記名字,無獎無罰。  大概是他獻食有功,但釀酒犯法,還管官家叫哥們兒,才有了個功過相抵……這也太刺激了!  雲雁回鵪鶉狀道:“謝官家。”  ……  仁宗走了,還剩下半壺殘酒,兩碟剩菜,雲雁回也沒心情吃了,走出後廚,隻見廚子、打雜的跪了滿地,都是腿軟來不及爬起來的。  當初進獻菜肴都把大家興奮得幾夜沒睡好了,更何況是仁宗突然驚現開封府,差點把他們嚇得心髒都要吐出來了。  雲雁回頓時覺得自己心理素質還可以了,嘀咕道:“難怪人就這麽進了後廚,一個招呼的也沒有……”  眾人紛紛爬了起來,“雁哥兒,怎麽樣啊?官家在裏麵看了那麽久,是不是哪裏沒打掃幹淨?”  “不知道,我也跪半天了,不敢看。”就那樣的情形,雲雁回哪敢說實話,讓人知道他對官家勾肩搭背稱兄道弟還得了?  “我說,官家怎麽會突然微服來開封府?這不正常啊!”要麽雲雁回怎麽也沒想到這人居然是仁宗呢,沒事不在宮裏好好坐著,在包拯不在的情況下來開封府,何止是不正常,是太不正常了!  大家麵麵相覷,半晌,有人才吞吞吐吐說了所有人共同的心聲:“難,難道……是包少尹出了什麽事……”          第67章 黑夜開封府副本  仁宗微服突擊開封府, 除了在有名的開封府食堂逛了一圈,吃了兩道菜,又與通判見了一麵。  據說勉勵了一下通判,讚賞他在少尹不在的情況下,當好了家, 大家工作也都很努力, 又賞了些冰和果子方離開。  開封府上下都很忐忑, 覺得這極不正常。  過了一日,方有消息傳來,證實他們內心的猜想正確。  原是包拯前往陳州查賑,查實了安樂侯龐昱挪用賑災糧款, 在陳州欺男霸女,荒淫享樂,便用禦鍘將其鍘了。  消息前晚傳回來,聽說當夜龐太師悲痛欲絕, 次日又入宮見龐娘娘, 父女又是痛哭一場。  龐娘娘要求見仁宗, 但是仁宗未曾召見,反而悄然來到了開封府,見了現下府裏暫管事的通判。  雖說仁宗與龐娘娘是少年夫妻,可是這事上仁宗還是清醒的,知道先前依椒房之意派了龐昱去已經是害苦了陳州百姓,雖說他沒想到包拯真敢鍘人,但是既然鍘了,三道禦鍘是他應允的,自然不能打自己的臉,寒了臣子的心,於是有了開封府之行,是為表達立場。  果然,有了仁宗這一趟,消息傳來之後,開封府的人反而鬆了口氣。  反正不是少尹出了事,雖鍘了龐太師之子,好歹也知道官家是站在少尹這邊的了。  雲雁回對劇情雖一知半解,時間都不太清楚,但是好在他對主角有著充分信任。是以,在了然傳書來,叫雲雁回請假回大相國寺住一段時間時,他拒絕了。  了然自是關心他,但包拯沒有嫌他得罪了人,把他留在府裏,還容他放開手腳創新,那他就更沒有道理食言而避讓了。  雲雁回非但不去大相國寺避風頭,反而將小寶也叫回來了,讓他和雙宜陪自己住在開封府,每日就睡在包拯的書房旁,這是包拯的辦公場所。正是要警惕有人來這裏,搞些鬼蜮伎倆。  仁宗親政不過二三年,龐太師在朝中仍是勢力龐大,像是之前的科考,世人都以為包拯算是他的門生,但那一次,正是因為龐太師要選用自己的人,將文采斐然的包拯隻點為第二十三名。  科考本是為天子、為朝廷選人才,龐太師卻大搞黑幕,誰都有理由相信,他死了兒子,會瞄準包拯下手,開封府十有八九也要被殃及。  現在包拯正在回來的路上,他們可得把家守好了,不能後院起火。  所幸開封府其他人大多也是一般的想法,不論他們是真的被包拯的人格魅力征服了,還是自知同在一條船,總之這一下子都打疊起十二分的小心工作,一時間盡去前些日子的懶散。  ……  早晨,雲雁回起來去上班,身後跟著小寶和雙宜,因在官衙,雙宜還作男裝打扮。  到了食堂,還沒進去,就聽到裏麵一陣喧鬧聲,這是從未有過的情形,隨手抓住一人問道:“裏麵是打架了嗎?”  那人回頭看看,搖頭歎氣,“嗨,不是打架,勝似打架啊!三衙塞了人過來,借用地方吃住,說是他們的地盤在修繕,開封府倒黴就倒黴在地盤大了,現帳子都紮好了,要露營……”  雲雁回嘴角抽了一下,“什麽鬼,三衙塞人……等等,塞的侍衛親軍嗎?”  那人摸摸腦袋,“噯,好像是的……我就說有些人看上去嬌驕之氣那麽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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