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喏。”兒子,阿耶就隻能幫你到這裏了。 君臣又說了會兒話,殷開山這才告退。 聖上待人出去後,便笑著衝身邊的老太監道:“朕看那殷明晦是個有才的,江州的事情處理得那麽利落,這老狐狸竟還能睜著眼睛說他兒子不中用,他兒子要是不中用,全長安城的男兒恐怕都不中用嘍。” 老太監笑著陪著,至於附和,那是傻子才會做的事情。 殷開山火急火燎地回到家,先去看了女兒和孫女,這才叫了兒子去書房。 譚昭有點懵:“啥?” “你自己的聰明,自己去圓,陛下要見你。”老父親端著茶,老神在在道。 “哈?”這年頭做皇帝的,這麽清閑的嗎?沒事還管朝臣家沒用兒子的嗎?譚昭狐疑地看向便宜父親,“阿耶就不能搪塞過去嗎?” 他不信殷開山沒這本事,都當到丞相了,咋還賣兒子不手軟呢! 老父親對此,也非常坦然:“你也在外麵瀟灑清閑五年了,有本事還藏著掖著,你也體諒體諒阿耶當官不易啊。” ……你那分明就是樂在其中!有本事,你致仕回老家養老呀。第228章 一個正經人(九) 腹誹是這麽腹誹,但譚某人體諒暴躁老爹的不易, 還是沒有忤逆不孝地說出來。 繁華熱鬧的長安城裏, 總歸是不缺新鮮事和稀奇玩意兒的, 太平盛世,最適合混跡街頭, 浪蕩度日,而且他親爹還是當朝丞相,那真是給個神仙都不當的。 “少爺, 少爺您慢點兒!” 少爺顯然並沒有慢下來的意思, 譚昭拎著壺從小店裏買的竹葉青, 也不喝,就這麽提著, 邊走還邊拉著好不容易出來走一趟的少年僧人介紹這介紹那, 才幾天的功夫啊, 儼然一個長安城活地圖了。 論玩兒這件事, 譚某人自然是各種翹楚。 “你是佛門中人,我就不請你吃酒了, 等下次舅舅釀了素酒, 再請你喝。” 出家人葷酒不沾, 但素酒除外, 雖也有僧人不喝, 但如今的佛門並沒有嚴苛的規定,再則如今佛門興起,宮裏的陛下還請洪福寺的住持喝過素酒哩。 “小僧不勝酒力, 恐……” “這樣啊,那就果子甜酒,玄奘你喜歡吃什麽果子?桃兒?李子?還是寒瓜?”正說著呢,人就竄前麵去了,美其名曰給閨女買禮物。 玄奘:……舅舅好生活潑。 但總歸鮮活的人,更討人喜歡,至少玄奘下山以來,同舅舅相處最為輕鬆,他可以談佛法,也可以聽舅舅講些他未曾聽聞過的東西,或趣事,或稀罕物什兒,竟也奇跡般地並不衝突。 或許他師父在這裏,也會很喜歡他舅舅的。 譚昭提著東西回來,就看到少年僧人掐著佛珠微笑,看著心情不錯的模樣。 “我說了吧,出家人也得出來見見世人,佛渡自己,也渡世人,你不瞧瞧世間百態,還能活活把自己憋出佛理來不成?” “阿彌陀佛,舅舅說的是。”玄奘覺得這話非常有道理,是他太拘泥於形式了。 “……”這種認真的性子,也不好,開不起玩笑。 街上熱鬧地方,自然是舞坊和酒肆,晚上更往裏麵走,就更加熱鬧了,但譚某人還沒喪病到這個地步,隻略略介紹了前頭部分,就帶人找了家素齋館坐下了。 “這裏的素齋,據說做的那叫一絕,你可別說什麽出家人粗茶淡飯的話,能吃好的,為什麽要去吃粗茶淡飯?” 玄奘覺得自己永遠都說不過小舅舅,他拿不出平日裏舌戰群僧的講經口才,也就聽之任之了,出家人既來之則安之,阿彌陀佛。 譚昭一樂,他最近在長安城裏玩得心有些野,說話都眉飛色舞的:“這便對了,據說連城外洪福寺的和尚來城中講佛,吃的也是這家的齋菜。” 則話音剛落下,便有身著僧衣的沙彌走了進來,一行三人,打頭的年長些,後頭跟著倆小和尚,顯然是熟客,小二馬上就迎了上去。 譚昭定睛一看,這才發現這家素齋店對僧人是不收銀錢的。 “這老板,很會做生意嘛。” 玄奘不解。 “打響名聲,賺好聲譽,以小博大,生財之道。”譚昭豎起了一個大拇指,不過他說得小聲,隻有兩人能聽到。 玄奘顯然並不懂這裏麵的門路,隻道聽不懂。 ‘“聽不懂便罷,既然遇上同僚,要不要去打個招呼?”譚昭隨即轉移話題。 玄奘思考片刻:“確實該如此。” 譚昭自然不好摻和和尚們的事情,他一個俗人,帶著出家的侄子過去,像什麽樣子?還不如低頭乖乖吃菜。 但顯然,安靜吃頓好的沒那麽容易。 這不,剛吃了五分鍾,那邊的和尚們已經相談甚歡起來,他就收到了來自河伯的私信語音聊天。 一般來說,他都是無視的。但這不無聊嘛,就接了聽聽。 然後,他就不得不抹油跑路了。 是真的要跑路,不是口頭說說那種,不過臨走之前,他還告訴小廝他的去向,隻讓小廝在位置上等甥少爺回來。 另一個小廝倒是想跟上去,但追不上啊。 追是追不上的,因為譚昭一出了素齋館,就直接騰雲駕霧往城外而去,不過還沒等他出城外十裏地呢,就被人給堵住了。 準確來說,是一個他想都想不到,卻認識的神仙人物。 這位神仙,就是如今還不是司法天神但已經是天庭戰力天花板的二郎神楊戩。 此時此刻的楊戩,豎瞳神通開著,身著一身銀甲,譚昭死活想不到,馮蘭一個小小河伯被迫娶親的事情,天庭竟然勞動了這位的大駕,他是該說天庭辦事效率低呢,還是應該吐槽天庭殺雞焉用牛刀? 但不管咋地吧,現在不管殺雞還是殺魚,都沒的殺了,現在殺到他頭上來了。 天要亡我啊! 譚昭難得一口老血哽出來,更讓人吐血的是,這人一開口,就來了這樣一句話:“你這凡人,身上竟有那猢猻的氣息!” “……”你們的鼻子,能不能不要這麽靈?! 死敵人設真是到了哪裏都不崩啊,這個亞子居然還聞得出來,哮天犬附身嗎? 不過這也讓譚昭意識到,自己這混沌珠在真神仙的手底下,估計是混不下去了。遮個七七八八就等於有貓膩,簡直更可怕,比如現在。 殷元什麽人,雖然係統已經走了門路送對方去投胎了,但隻要去查一下殷元的生平,就知道跟他有多麽貨不對板。 畢竟河伯教他本事這種說法騙騙人和鬼還行,騙神仙就有些難了。 “你究竟是何人?” 譚昭試圖自證清白:“上仙容稟,我真的是個好人啊。” “看來你是不打不招了!”楊戩的性子,顯然還沒有日後的板正,在還沒有經曆天條的荼毒前,他也是個桀驁不馴、膽大妄為的神仙。 這一言不合就開打,簡直比猴哥還猴哥。 沒想到三百年前的楊兄竟是這種人,歲月這把殺豬刀啊,譚昭被迫拔劍對敵,當然其實他也有些激動,畢竟學了法術這麽久,他算是頭一回真刀真槍跟楊戩對打,雖然對方沒有三百年後那麽強,但他隻是個修法萌新而已,仍舊隻有人家歲數的零頭。 係統:hello?萌新?你怕不是對萌新有什麽誤解吧。 [你敢說我同他們神仙比,歲數算大的嗎?] 係統:……你這個相對論有點兒違心了,你一個人跟神仙比,也是厲害了。 譚昭一點兒都沒臉紅心跳,他這會兒正疲於奔命呢,原本他以為他在楊戩手下走不過百招,沒想到對方居然越打越來勁了? 怎麽肥四! 馮蘭在水晶宮裏走來走去,到底還是心下惴惴不安,左思右想,他也沒想到自己一封求救信引來了天庭大魔王,大魔王又不好唬又請不走,最後還是讓這尊大神得知了野神被捉獲的真相。 他原以為大神就此離開,卻沒想到大魔王去了一趟地府,就說要去找殷元一探究竟。 這以往他連衣角都沾不上的大神,他如何能攔住啊! 但……為了娶媳婦,拚了! 做了決定,馮蘭立刻捏了一個法身留在水府之中,自己則衝著長安城的方向而去。飛了大概半柱香的功夫,他終於在長安城外的一處山中腹地找到了大神和……大俠的蹤影。 夭壽了! 天庭真君竟與一凡人纏鬥在一起,是神仙的淪喪,還是凡人的崛起? 而且,河伯撩著樹葉瞧了瞧,怎麽還有種你來我往、不相上下的感覺?唔,也不對,真君似乎並未出狠招,倒是有種見招拆招的感覺?! 馮蘭覺得自己眼拙啊,盯了許久隻看出了一個道理:他這個神仙,果然還不夠未來嶽父一指頭的。 ……這人間,真是太讓河伯心傷了。 “再來!” 譚昭已經提不起劍了,再怎麽說他也真是個凡人,特殊點,就是個有法力的凡人而已,怎麽可能跟神仙相提並論。 他攤在地上,非常鹹魚地開口:“累了,要抓快抓。” 楊戩對此痛心疾首,凡人就是不努力,要努力些,就這天分,早該飛升位列仙班了。 等了許久,也沒等來鎖鏈的聲音,譚昭睜開眼睛:“不抓我?” “……你那麽想被抓?那本君就滿——” 譚昭立刻一個刺溜兒就竄起來了,那叫一個迅速:“沒呀,真沒這意思,我就一小老百姓,鬥雞走狗的衙門紈絝子弟。上仙喝酒不?上好的竹葉青,窖藏三載,您聞這酒香,是不是醇香極了?” 馮蘭扒著樹,此時此刻他的心跳八十邁。 他咽了口口水,雖然當神仙不久,他連上天庭的機會都沒有,但這並不妨礙他從土地那兒得知天庭神仙們的八卦啊,這其中之一,就有這位非常不好惹的二郎真君。 人玉帝外甥,桀驁不馴,凶起來能將山劈開,天庭第一不好惹的人物。 此時此刻,居然答應了殷大俠的邀請,在這荒山野地……喝普通的凡酒?這事情說出去,小城鎮的土地公都不信呐。 也幸好河伯站的地方,聽不到裏頭在講什麽,如果他聽得到,或許此時此刻已經要打消娶人家閨女的主意了。 “說說吧,你和那猴子的關係。” 譚昭開始裝糊塗:“什麽猴子?” 楊戩笑了一下,莫名意氣風發:“還需本君點明?便是那從石頭縫裏蹦出來,自命齊天大聖那隻,這天上地下難道還有第二隻這般令人討厭的猴子嗎?” 你看,有時候人聽不到真相,就會幸福許多,河伯也同樣適用於這條真理。第229章 一個正經人(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