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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定愛讀的極簡歐洲史 作者:[澳]約翰.赫斯特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西歐和英國在羅馬帝國滅亡後的語言演變,歸納於上頁。
? 拉丁文不敵羅曼史
拉丁口語已在平民間消失,不再是他們的通用語言,但它依然作為學術、文學、教會的專用語言流傳下來,使眾多的拉丁詞彙能開枝散葉,流傳到所有的歐洲語言裏。當時的教會和學術人士依然說寫拉丁文,它因此是種活的語言,也因此會有變異——依照純粹主義者的標準,不啻就是品質降格。而即使在這些領域,拉丁文也有可能步羅曼語係的後塵。拉丁文的第一次重建工作,是奉查理大帝的諭令,他指示學者抄寫古拉丁文手稿,努力讓當時使用的拉丁語文與古典原文的意涵相符。
第70節:第七章語言:從兩種變幾十種
(6)
由於拉丁文是學術和文學的專用語言,學術和文學變得遙不可及。你若要接受教育,得先學會仿若外國語的拉丁文。中世紀時期,絕大多數的人是文盲,不識字者比比皆是,但最不尋常的是,即使那些有錢有勢的人也是文盲,因為他們不懂拉丁文。因此,貫穿於整個社會的是以歌謠和故事傳世的口述文化。貴族領主在城堡裏養弄臣或藝人來娛樂自己,要這些領主拿本書靜靜細讀,門兒都沒有。傳統和習俗的角色無比吃重,因為要靠文字記載來了解世事、學習待人接物有如癡人說夢。十字軍東征時期,當歐洲的貴族和騎士來到聖地,穆斯林的士紳階級莫不目瞪口呆,因為這些人是如此的粗野不文。
慢慢地,一種以地方語言創作的文學,也就是以全民母語而非拉丁文書寫的文學日漸勃興。法國最早的傳奇故事稱為romans,即是以這些故事所用的語言為名。這其實是種貶抑——如果你說這是一本roman,意謂它是一本不入流的本土作品。roman這個詞後來演變成法文中的“故事”。由於內容總不外乎騎士、英雄事跡和俊男美女的愛情,這樣的故事就被定位為浪漫小說(romance)。這就解釋了romance(羅曼史)這個詞的雙重意涵:既是一種從拉丁文演變而來的語言,也是一種毫無深度可言的小說主題。
拉丁文第二度的大規模重建,發生在文藝復興時期。學者專家瞧不起中世紀,別的不說,拉丁文被摻入許多雜質、水準低落得可以即是原因之一。這些學者以能書寫古典時代文豪的拉丁文為職誌。文藝復興時期第一個發出復興古典文化號召的學者彼特拉克(francesco petrarca),為了找尋古羅馬文學家、雄辯家西塞羅(cicero)的一份信劄手稿,走遍整個歐洲。尋獲這些信後,他以無懈可擊的拉丁文,模仿西塞羅風格,親自寫了一封信給西塞羅,表示致敬。
當時的名門貴族、士紳階級已普遍接受教育,他們用拉丁文學習,不是因為它是教會專用、涉及神學爭議的語言,而是為了能夠閱讀經典,用古典時代的拉丁文寫作。在20世紀之前,拉丁文一直是中等及高等教育的重心。我自己就是這樣,必須通過拉丁文考試才獲準進入大學。大學畢業典禮以拉丁文進行,當今學位的專有名詞也常是拉丁文:ad eundem gradum意為“以同等學力”,cumude意為“以優異成績”(讚辭),summa cumude“最優等”,honoris causa“頒予榮譽”(指榮譽學位)。
拉丁文是整個歐洲飽學男士(女性不讀拉丁文)之間的強韌係帶。它是他們共同的第二語言,既是一種社會連結,也算是一種通關密碼。在英國的下議院,發言者每每出口成章,以拉丁文引用一段經典名言而不翻譯。如果你聽不懂,那代表你不該出現在那裏。關於“性”的字眼不宜印成白紙黑字,但用拉丁文印出來就可以,這樣平民百姓就看不懂,也就不會被帶壞。如此這般,你看一本書正看得津津有味,突然就出現了外星文。
第71節:第七章語言:從兩種變幾十種
(7)
如今的英文還是帶有這樣的斧鑿痕跡:“性器官”用拉丁文genitalia(生殖器)代替;還有pudenda,要突顯拉丁文的簡要精練以及對“性”的嚴峻心態,這個詞是佳例;這個詞也是指“性器官”,尤其是女性的性器(女陰),以詞麵翻譯,意思是“令人羞愧的事物”。
? 莎士比亞不懂拉丁文
文藝復興運動試圖恢復拉丁文的榮光,但地方語言在同一時期也獲得了嶄新的地位和尊重。首要原因,是拜1450年代的近代印刷術發明之賜。第一批被印成白紙黑字問世的書,是古典作家所著的經典古籍,可惜乏人問津。後來印刷商用當地語言發行書籍或將經典翻譯出來,讀者市場因此擴大。大家都說莎士比亞不諳拉丁文更不識希臘文,他之所以熟知古典歷史,是因為讀過普魯塔克(plutarch)的《希臘羅馬名人傳》(lives of the noble grecians and romans),而莎士比亞讀的是諾斯(thomas north)1579年的英譯本,當時莎翁年僅十五歲。莎劇《愷撒大帝》(julius caesar)和《安東尼與克莉奧佩特拉》(antony and cleopatra)便是取材自它。
第二個原因,16世紀的宗教改革人士希望民眾自己能讀《聖經》,因此將它翻譯成當地語言。馬丁·路德被賦予的第一個任務便是將《聖經》譯成德文。對新教徒而言,拉丁文已不再是神聖事務的代表語言了。
拉丁語係還有一朵開得很晚但迄今猶存的花,那就是18世紀瑞典植物學家林奈(carolus linnaeus)所創,以拉丁文命名植物的係統。林奈於在學期間學會了拉丁文,也讀過亞裏士多德以拉丁文分類自然生物的著作。這套係統給予植物兩個拉丁學名,一是屬名,一是種名。植物的發現者之名必須被翻譯成拉丁文,才能成為該植物名稱的一部分。當年隨著航海家庫克船長出航大探險的英國植物學家喬瑟夫·班克斯(joseph banks),即是以banksia(山龍眼)這種開著瓶刷子花的常綠性灌木之名,永垂不朽。
? 拉丁文不敵羅曼史
拉丁口語已在平民間消失,不再是他們的通用語言,但它依然作為學術、文學、教會的專用語言流傳下來,使眾多的拉丁詞彙能開枝散葉,流傳到所有的歐洲語言裏。當時的教會和學術人士依然說寫拉丁文,它因此是種活的語言,也因此會有變異——依照純粹主義者的標準,不啻就是品質降格。而即使在這些領域,拉丁文也有可能步羅曼語係的後塵。拉丁文的第一次重建工作,是奉查理大帝的諭令,他指示學者抄寫古拉丁文手稿,努力讓當時使用的拉丁語文與古典原文的意涵相符。
第70節:第七章語言:從兩種變幾十種
(6)
由於拉丁文是學術和文學的專用語言,學術和文學變得遙不可及。你若要接受教育,得先學會仿若外國語的拉丁文。中世紀時期,絕大多數的人是文盲,不識字者比比皆是,但最不尋常的是,即使那些有錢有勢的人也是文盲,因為他們不懂拉丁文。因此,貫穿於整個社會的是以歌謠和故事傳世的口述文化。貴族領主在城堡裏養弄臣或藝人來娛樂自己,要這些領主拿本書靜靜細讀,門兒都沒有。傳統和習俗的角色無比吃重,因為要靠文字記載來了解世事、學習待人接物有如癡人說夢。十字軍東征時期,當歐洲的貴族和騎士來到聖地,穆斯林的士紳階級莫不目瞪口呆,因為這些人是如此的粗野不文。
慢慢地,一種以地方語言創作的文學,也就是以全民母語而非拉丁文書寫的文學日漸勃興。法國最早的傳奇故事稱為romans,即是以這些故事所用的語言為名。這其實是種貶抑——如果你說這是一本roman,意謂它是一本不入流的本土作品。roman這個詞後來演變成法文中的“故事”。由於內容總不外乎騎士、英雄事跡和俊男美女的愛情,這樣的故事就被定位為浪漫小說(romance)。這就解釋了romance(羅曼史)這個詞的雙重意涵:既是一種從拉丁文演變而來的語言,也是一種毫無深度可言的小說主題。
拉丁文第二度的大規模重建,發生在文藝復興時期。學者專家瞧不起中世紀,別的不說,拉丁文被摻入許多雜質、水準低落得可以即是原因之一。這些學者以能書寫古典時代文豪的拉丁文為職誌。文藝復興時期第一個發出復興古典文化號召的學者彼特拉克(francesco petrarca),為了找尋古羅馬文學家、雄辯家西塞羅(cicero)的一份信劄手稿,走遍整個歐洲。尋獲這些信後,他以無懈可擊的拉丁文,模仿西塞羅風格,親自寫了一封信給西塞羅,表示致敬。
當時的名門貴族、士紳階級已普遍接受教育,他們用拉丁文學習,不是因為它是教會專用、涉及神學爭議的語言,而是為了能夠閱讀經典,用古典時代的拉丁文寫作。在20世紀之前,拉丁文一直是中等及高等教育的重心。我自己就是這樣,必須通過拉丁文考試才獲準進入大學。大學畢業典禮以拉丁文進行,當今學位的專有名詞也常是拉丁文:ad eundem gradum意為“以同等學力”,cumude意為“以優異成績”(讚辭),summa cumude“最優等”,honoris causa“頒予榮譽”(指榮譽學位)。
拉丁文是整個歐洲飽學男士(女性不讀拉丁文)之間的強韌係帶。它是他們共同的第二語言,既是一種社會連結,也算是一種通關密碼。在英國的下議院,發言者每每出口成章,以拉丁文引用一段經典名言而不翻譯。如果你聽不懂,那代表你不該出現在那裏。關於“性”的字眼不宜印成白紙黑字,但用拉丁文印出來就可以,這樣平民百姓就看不懂,也就不會被帶壞。如此這般,你看一本書正看得津津有味,突然就出現了外星文。
第71節:第七章語言:從兩種變幾十種
(7)
如今的英文還是帶有這樣的斧鑿痕跡:“性器官”用拉丁文genitalia(生殖器)代替;還有pudenda,要突顯拉丁文的簡要精練以及對“性”的嚴峻心態,這個詞是佳例;這個詞也是指“性器官”,尤其是女性的性器(女陰),以詞麵翻譯,意思是“令人羞愧的事物”。
? 莎士比亞不懂拉丁文
文藝復興運動試圖恢復拉丁文的榮光,但地方語言在同一時期也獲得了嶄新的地位和尊重。首要原因,是拜1450年代的近代印刷術發明之賜。第一批被印成白紙黑字問世的書,是古典作家所著的經典古籍,可惜乏人問津。後來印刷商用當地語言發行書籍或將經典翻譯出來,讀者市場因此擴大。大家都說莎士比亞不諳拉丁文更不識希臘文,他之所以熟知古典歷史,是因為讀過普魯塔克(plutarch)的《希臘羅馬名人傳》(lives of the noble grecians and romans),而莎士比亞讀的是諾斯(thomas north)1579年的英譯本,當時莎翁年僅十五歲。莎劇《愷撒大帝》(julius caesar)和《安東尼與克莉奧佩特拉》(antony and cleopatra)便是取材自它。
第二個原因,16世紀的宗教改革人士希望民眾自己能讀《聖經》,因此將它翻譯成當地語言。馬丁·路德被賦予的第一個任務便是將《聖經》譯成德文。對新教徒而言,拉丁文已不再是神聖事務的代表語言了。
拉丁語係還有一朵開得很晚但迄今猶存的花,那就是18世紀瑞典植物學家林奈(carolus linnaeus)所創,以拉丁文命名植物的係統。林奈於在學期間學會了拉丁文,也讀過亞裏士多德以拉丁文分類自然生物的著作。這套係統給予植物兩個拉丁學名,一是屬名,一是種名。植物的發現者之名必須被翻譯成拉丁文,才能成為該植物名稱的一部分。當年隨著航海家庫克船長出航大探險的英國植物學家喬瑟夫·班克斯(joseph banks),即是以banksia(山龍眼)這種開著瓶刷子花的常綠性灌木之名,永垂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