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5年6月,福澤諭吉發表《國權可分說》。同月,政府頒布了誹謗律、新聞紙條例等壓製言論的法令。“新聞條例”規定,對“政事、法律之類記載,不得妄加批評”;“政府官員、衙門公務或有關外交事類,雖細瑣之件,亦禁止私自揭載”。政府同時公布的《誹謗律》新設了“皇族不敬罪”和“官吏侮辱罪”。
1875年8月到12月,在日本新聞界,因為觸犯法律而遭到處罰的事件有9起,而在1876年,1月就有5起,2月有6起,3月有18起。其中受到懲罰的,就有福澤諭吉的朋友。1875年12月,他在《郵政報知新聞》的熟人藤田茂吉被罰款200元,監禁1個月;1876年2月,《朝野新聞》的末廣鐵腸和成島柳北再次被捕。
因為刊登批評新聞紙條例的文章,《朝野新聞》的主編末廣鐵腸被監禁二個月,罰款20元。就在末廣和成島被判的次日,福澤諭吉開始動筆寫《學者安心論》。他在指出“學者名人被捕入獄決非美談”的同時,也呼籲學者應該結束跟政府的對立,支持自上而下的改進政策。可是,當他把這篇文章呈送當局,要求出版,卻未能獲得批準。
1876年11月,福澤諭吉的《分權論》脫稿;1877年9月,西鄉隆盛兵敗自殺,跟西鄉並無一麵之交的福澤諭吉,為了“保存日本國民的抵抗精神,以使其精神氣質不致斷絕”,寫下了《丁醜公論》。可是,因為“無奈害怕觸犯條例”,《分權論》沒有及時出版,直到1877年11月西南戰爭結束後才付梓發行,而《丁醜公論》又“恐為當時社會所不容”,直到1901年,西鄉被讚譽為大陸政策的先驅時,他才公諸於世。
福澤諭吉隱忍的背後,是明治政權的跋扈。為什麽麵對權力的囂張,福澤諭吉沒有拍案而起針鋒相對呢?按照日本歷史學家遠山茂樹的分析,也許是福澤諭吉認為,“一旦違法,就會被人斥之為傻瓜和糊塗,付出這般犧牲,並沒有絲毫益處。”
名頭之響如福澤諭吉,也照樣得看權力的臉色。1878年5月14日,大久保利通遇刺身亡。慶應義塾主辦的《民間雜誌》,因為發表文章評論此事,其名義發行人遭到警視廳的訓斥,還讓寫保證書,保證今後不再發表這類文章。福澤諭吉得知消息後,沒有同意寫保證書,而是認為最好是要求停刊。就這樣,雜誌在這個月出到第189號就停辦了。6月1日,福澤諭吉在寫給老朋友、元老院議政官大久保一翁的信裏說:“近來政府的法令越發嚴厲,這種時候,由於極容易犯禁,出版也就成了無益的麻煩,故普遍將雜誌停辦。”不管是出於什麽樣的考慮,不敢惹上“無益的麻煩”背後,是權力實實在在的霸道,以及人們對權力的實實在在的恐懼。
《丁醜公論》還壓在箱底不敢發表,福澤諭吉卻又在1881年的《時事小言》裏抬起了明治政府的轎子來:“日本的政府從來都是專製的。但是由於明治維新,專製政府一下子垮了台,現在看起來,專製已經成為過去。今天的政府當權者與民權論者相比,雖然在改革的精神上有早晚先後的不同,但在主張上,兩者可以說是誌同道合的朋友。”
可福澤諭吉的熱臉貼在明治當局的冷屁股上。1883年,政府修改了新聞紙條例,不僅內務省,就連府縣知事都有了發行停止權。所有進行時事評論的報刊,都必須交納1000日元(東京)或700日元(大阪等地)的發行保證金。當時這個數目的保證金,不是一筆小錢。沒收違法報刊的印刷機器等手段,更是趕盡殺絕置之死地的措施。用日本新聞史家的話來說,這個修改後的新聞紙條例,“簡直可以說是報紙的撲滅法”。民間是可以辦報,但是報紙生死大權卻捏在帝國政府的手裏。再鬧騰,能鬧騰到哪裏去了?
且不說“維新”維的是什麽“新”,至少有一點是清楚的,那就是這種維新是帝國政府主導的維新。這種政府主導的局麵,直到天皇下終戰詔書那一刻,也沒有改變過。像福澤諭吉這些人,一方麵對“國家”充滿著恐懼,可另一方麵又對“國家”的未來表示樂觀。自己的命運都把握不了,還能把握“國家”的命運?這是日本帝國時代的一種典型政治悲劇。
“出頭的釘子挨砸”
“大逆事件”是明治時代終結的象徵。
1910年,幸德秋水等人被捕。整個帝國籠罩在政府製造的恐怖之中。
作家德富蘆花發表公開信,懇請政府從輕處罰。
1910年10月13日,年輕的石川啄木憤激地作下了這首詩歌:
看著那陰沉沉的
灰暗的天空,
我似乎想要殺人了。
當然,石川啄木沒有殺人,倒是幸德秋水很快就要被殺了。
1911年1月,幸德秋水等12名社會主義者,被以大逆罪處死。大逆事件用幸德秋水這些人的血,為日本帝國的“進步”畫上一道不可逾越的警戒線。
2月1日,德富蘆花在第一高等學校慷慨陳詞,稱讚幸德秋水等人是“為人類獻身的誌士”,抨擊政府這樣對待這些人,是“暗殺”,是“不折不扣的謀殺”。
然而,大部分人不是像德富蘆花那樣,在喪鍾為幸德秋水他們敲響的時候,站出來為他們辯護、吶喊。
1875年8月到12月,在日本新聞界,因為觸犯法律而遭到處罰的事件有9起,而在1876年,1月就有5起,2月有6起,3月有18起。其中受到懲罰的,就有福澤諭吉的朋友。1875年12月,他在《郵政報知新聞》的熟人藤田茂吉被罰款200元,監禁1個月;1876年2月,《朝野新聞》的末廣鐵腸和成島柳北再次被捕。
因為刊登批評新聞紙條例的文章,《朝野新聞》的主編末廣鐵腸被監禁二個月,罰款20元。就在末廣和成島被判的次日,福澤諭吉開始動筆寫《學者安心論》。他在指出“學者名人被捕入獄決非美談”的同時,也呼籲學者應該結束跟政府的對立,支持自上而下的改進政策。可是,當他把這篇文章呈送當局,要求出版,卻未能獲得批準。
1876年11月,福澤諭吉的《分權論》脫稿;1877年9月,西鄉隆盛兵敗自殺,跟西鄉並無一麵之交的福澤諭吉,為了“保存日本國民的抵抗精神,以使其精神氣質不致斷絕”,寫下了《丁醜公論》。可是,因為“無奈害怕觸犯條例”,《分權論》沒有及時出版,直到1877年11月西南戰爭結束後才付梓發行,而《丁醜公論》又“恐為當時社會所不容”,直到1901年,西鄉被讚譽為大陸政策的先驅時,他才公諸於世。
福澤諭吉隱忍的背後,是明治政權的跋扈。為什麽麵對權力的囂張,福澤諭吉沒有拍案而起針鋒相對呢?按照日本歷史學家遠山茂樹的分析,也許是福澤諭吉認為,“一旦違法,就會被人斥之為傻瓜和糊塗,付出這般犧牲,並沒有絲毫益處。”
名頭之響如福澤諭吉,也照樣得看權力的臉色。1878年5月14日,大久保利通遇刺身亡。慶應義塾主辦的《民間雜誌》,因為發表文章評論此事,其名義發行人遭到警視廳的訓斥,還讓寫保證書,保證今後不再發表這類文章。福澤諭吉得知消息後,沒有同意寫保證書,而是認為最好是要求停刊。就這樣,雜誌在這個月出到第189號就停辦了。6月1日,福澤諭吉在寫給老朋友、元老院議政官大久保一翁的信裏說:“近來政府的法令越發嚴厲,這種時候,由於極容易犯禁,出版也就成了無益的麻煩,故普遍將雜誌停辦。”不管是出於什麽樣的考慮,不敢惹上“無益的麻煩”背後,是權力實實在在的霸道,以及人們對權力的實實在在的恐懼。
《丁醜公論》還壓在箱底不敢發表,福澤諭吉卻又在1881年的《時事小言》裏抬起了明治政府的轎子來:“日本的政府從來都是專製的。但是由於明治維新,專製政府一下子垮了台,現在看起來,專製已經成為過去。今天的政府當權者與民權論者相比,雖然在改革的精神上有早晚先後的不同,但在主張上,兩者可以說是誌同道合的朋友。”
可福澤諭吉的熱臉貼在明治當局的冷屁股上。1883年,政府修改了新聞紙條例,不僅內務省,就連府縣知事都有了發行停止權。所有進行時事評論的報刊,都必須交納1000日元(東京)或700日元(大阪等地)的發行保證金。當時這個數目的保證金,不是一筆小錢。沒收違法報刊的印刷機器等手段,更是趕盡殺絕置之死地的措施。用日本新聞史家的話來說,這個修改後的新聞紙條例,“簡直可以說是報紙的撲滅法”。民間是可以辦報,但是報紙生死大權卻捏在帝國政府的手裏。再鬧騰,能鬧騰到哪裏去了?
且不說“維新”維的是什麽“新”,至少有一點是清楚的,那就是這種維新是帝國政府主導的維新。這種政府主導的局麵,直到天皇下終戰詔書那一刻,也沒有改變過。像福澤諭吉這些人,一方麵對“國家”充滿著恐懼,可另一方麵又對“國家”的未來表示樂觀。自己的命運都把握不了,還能把握“國家”的命運?這是日本帝國時代的一種典型政治悲劇。
“出頭的釘子挨砸”
“大逆事件”是明治時代終結的象徵。
1910年,幸德秋水等人被捕。整個帝國籠罩在政府製造的恐怖之中。
作家德富蘆花發表公開信,懇請政府從輕處罰。
1910年10月13日,年輕的石川啄木憤激地作下了這首詩歌:
看著那陰沉沉的
灰暗的天空,
我似乎想要殺人了。
當然,石川啄木沒有殺人,倒是幸德秋水很快就要被殺了。
1911年1月,幸德秋水等12名社會主義者,被以大逆罪處死。大逆事件用幸德秋水這些人的血,為日本帝國的“進步”畫上一道不可逾越的警戒線。
2月1日,德富蘆花在第一高等學校慷慨陳詞,稱讚幸德秋水等人是“為人類獻身的誌士”,抨擊政府這樣對待這些人,是“暗殺”,是“不折不扣的謀殺”。
然而,大部分人不是像德富蘆花那樣,在喪鍾為幸德秋水他們敲響的時候,站出來為他們辯護、吶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