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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專機副駕駛親歷「九一三」 作者:康庭梓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潘景寅這段飛行事故的經歷說明一個很重要的問題:作為一個飛行員,當他意識到不正常的落地可能會造成飛機著火時,腦子裏首先想到的是把飛機上的燃油耗光。這對潘景寅來說,已經是親身體會過的經驗,按說,他應該把這一做法應用到256號專機場外迫降中去。
我曾多次向孫一先詢問墜機現場的情況,並對那張現場平麵圖反覆進行研究,也曾就這張圖請教過專機師的領導,他們都是專機飛行的前輩與專家,也是潘景寅的戰友。經對現場各種情況的研究分析,我與他們的觀點是一致的,結論是相同的。
林彪墜機現場的情況是:從北向南一開始,地麵首先出現了29米長、2米多寬的劃痕,而且,按迫降方向成“s”型,當然,這個“s”型中的彎曲變化是比較小的,是在向右彎曲後,其方向還沒有恢復到原來方向時,劃痕就消失了。與劃痕同時出現的是右邊與劃痕相平行、長度一樣、深20厘米的溝槽,槽中露出長在沙土上的草根。29米後,劃痕突然消失了。從劃痕消失處再往南30多米才出現大片焦土的燃燒區域,這個區域南北長600米,北麵寬50米,南麵寬200米,成倒梯字型。在以上範圍內,孫一先寫道:“草地全部燒焦,上麵散落著一堆堆飛機殘骸,靠近南端,散布著一些白點,那是蓋著白單子的屍體。一眼望去,一片劫餘的悽慘景象。”
造成如此結果的直接原因是飛機在迫降的過程中發生了劇烈的爆炸,爆炸能量的來源主要是飛機上的2500公斤燃油。從現場的情況可以斷定,256號專機是在迫降接地之後又跳了起來,在空中向右滾轉的同時爆炸起火的。
29米的劃痕首先給人的結論是:256號專機是按照場外迫降的規定收起起落架,用飛機的腹部直接著陸的。因為正常落地時,三個起落架的輪子上所承受幾十噸重量形成的強大壓強,隻有堅硬的水泥跑道才能支撐得了。野外任何自然地麵都不能勝任,如果飛機帶著起落架在野外降落,由於地麵鬆軟不平,非但起落架不能支撐龐大的機體,而且一旦起落架深陷地麵,起落架或被折斷,或造成飛機滾轉,後果不堪設想。
飛機跳起的原因有三:其一,飛機接地前的下滑角比較小;其二,飛機接地時的速度比較快;其三,飛行員在接地的同時可能下意識地向後拉駕駛杆,操縱飛機再次躍起。
所謂“下滑角”,就是飛機著陸前的下滑軌跡與地平麵的夾角。正常的下滑角為2度40分,根據各種因素判斷,當時的下滑角隻能比正常下滑角小,不會比正常下滑角大。因為256號專機在地麵留下的是“劃痕”或“壓痕”,而不是“砸痕”。隻有當飛機以較小的角度接近地麵時才會出現“劃”或“壓”,說明飛機在前進的過程中接近地麵,由於飛機還有足夠的升力,飛機腹部對地麵的壓力較小,開始是“壓”,後來形成“劃”。如果飛機是以較大的角度沖向地麵話,飛機就會帶著很大的衝擊力“砸”向地麵,這樣,在地麵留下的就不可能是劃痕,而是砸痕。就像在水麵上打水漂一樣,隻有拋出去的片狀物體與水麵的夾角比較小的時候,才能出現短暫的在水麵上漂的現象;相反,就會一下子鑽進水中。正確認識留在地麵上的劃痕是非常重要的。當人們看到這個劃痕時,雖然不會像飛行員那樣很自然地構思出飛機下滑接地的情景,也能想到龐然大物是如何從空中接近地麵的,可以說“劃痕”是證明256號專機進行正常迫降留下的重要證據。
造成落地速度快的因素有:
1.不帶起落架落地。由於起落架在收起狀態,飛行阻力減少,接地速度要比正常增加每小時約30公裏。大飛機的起落架在放下與收起狀態,對飛機的飛行性能影響是很大的,這個影響主要是增加了空氣阻力。乘坐過飛機的人留心一下落地前的過程就會發現,飛機起落架放出過程中與放出之後,飛機的狀態與外麵氣流的聲音都要發生變化。所以,任何飛機起飛後的第一個動作就是收起起落架,減小阻力,使飛機盡快上升高度,飛機起飛後起落架就成了多餘的東西。
2.飛機的襟翼沒有放到規定位置即45度。襟翼和前開縫翼是三叉戟飛機也是其他飛機增加著陸性能、減少落地速度最主要的兩項設備,大家在電視上經常可以看到飛機起飛時的情景,機翼後沿被放出來的部分就叫作“襟翼”,與原機翼分開的程度叫襟翼放下的度數。三叉戟飛機按規定要在接地前將襟翼分段放到45度,在正常情況下,飛機在三轉彎之前將襟翼放到16度,因為在這時飛機將逐漸下降高度。三轉彎後、四轉彎前,將襟翼繼續放到23度,飛機繼續邊下降高度邊繼續減速。四轉彎後,飛機對正跑道時,將襟翼放到最大45度。此時,飛機距跑道頭約4000米,高度200米。然後,飛機對正跑道繼續下滑,飛機距跑道頭約1000米的時候,高度60米,速度每小時280公裏,在繼續減速的過程中經過十幾秒鍾就可以正常落地。由於三叉戟飛機的空中飛行性能較好,所以,在落地時就必須採取一係列複雜的動作來提高其著陸性能,即提高升力降低速度。兩者是飛機性能中一對互相矛盾的因素,放前開縫翼、襟翼等動作,在正常情況下由副駕駛或機械師操作,可是,潘景寅在迫降中忙於處理落地動作,在高度那樣低的情況下,很難保證將所有應該做的動作全部完成。如果飛機的襟翼在接地前不能放到最大位置,就會造成接地速度遠遠超過每小時230公裏。
我曾多次向孫一先詢問墜機現場的情況,並對那張現場平麵圖反覆進行研究,也曾就這張圖請教過專機師的領導,他們都是專機飛行的前輩與專家,也是潘景寅的戰友。經對現場各種情況的研究分析,我與他們的觀點是一致的,結論是相同的。
林彪墜機現場的情況是:從北向南一開始,地麵首先出現了29米長、2米多寬的劃痕,而且,按迫降方向成“s”型,當然,這個“s”型中的彎曲變化是比較小的,是在向右彎曲後,其方向還沒有恢復到原來方向時,劃痕就消失了。與劃痕同時出現的是右邊與劃痕相平行、長度一樣、深20厘米的溝槽,槽中露出長在沙土上的草根。29米後,劃痕突然消失了。從劃痕消失處再往南30多米才出現大片焦土的燃燒區域,這個區域南北長600米,北麵寬50米,南麵寬200米,成倒梯字型。在以上範圍內,孫一先寫道:“草地全部燒焦,上麵散落著一堆堆飛機殘骸,靠近南端,散布著一些白點,那是蓋著白單子的屍體。一眼望去,一片劫餘的悽慘景象。”
造成如此結果的直接原因是飛機在迫降的過程中發生了劇烈的爆炸,爆炸能量的來源主要是飛機上的2500公斤燃油。從現場的情況可以斷定,256號專機是在迫降接地之後又跳了起來,在空中向右滾轉的同時爆炸起火的。
29米的劃痕首先給人的結論是:256號專機是按照場外迫降的規定收起起落架,用飛機的腹部直接著陸的。因為正常落地時,三個起落架的輪子上所承受幾十噸重量形成的強大壓強,隻有堅硬的水泥跑道才能支撐得了。野外任何自然地麵都不能勝任,如果飛機帶著起落架在野外降落,由於地麵鬆軟不平,非但起落架不能支撐龐大的機體,而且一旦起落架深陷地麵,起落架或被折斷,或造成飛機滾轉,後果不堪設想。
飛機跳起的原因有三:其一,飛機接地前的下滑角比較小;其二,飛機接地時的速度比較快;其三,飛行員在接地的同時可能下意識地向後拉駕駛杆,操縱飛機再次躍起。
所謂“下滑角”,就是飛機著陸前的下滑軌跡與地平麵的夾角。正常的下滑角為2度40分,根據各種因素判斷,當時的下滑角隻能比正常下滑角小,不會比正常下滑角大。因為256號專機在地麵留下的是“劃痕”或“壓痕”,而不是“砸痕”。隻有當飛機以較小的角度接近地麵時才會出現“劃”或“壓”,說明飛機在前進的過程中接近地麵,由於飛機還有足夠的升力,飛機腹部對地麵的壓力較小,開始是“壓”,後來形成“劃”。如果飛機是以較大的角度沖向地麵話,飛機就會帶著很大的衝擊力“砸”向地麵,這樣,在地麵留下的就不可能是劃痕,而是砸痕。就像在水麵上打水漂一樣,隻有拋出去的片狀物體與水麵的夾角比較小的時候,才能出現短暫的在水麵上漂的現象;相反,就會一下子鑽進水中。正確認識留在地麵上的劃痕是非常重要的。當人們看到這個劃痕時,雖然不會像飛行員那樣很自然地構思出飛機下滑接地的情景,也能想到龐然大物是如何從空中接近地麵的,可以說“劃痕”是證明256號專機進行正常迫降留下的重要證據。
造成落地速度快的因素有:
1.不帶起落架落地。由於起落架在收起狀態,飛行阻力減少,接地速度要比正常增加每小時約30公裏。大飛機的起落架在放下與收起狀態,對飛機的飛行性能影響是很大的,這個影響主要是增加了空氣阻力。乘坐過飛機的人留心一下落地前的過程就會發現,飛機起落架放出過程中與放出之後,飛機的狀態與外麵氣流的聲音都要發生變化。所以,任何飛機起飛後的第一個動作就是收起起落架,減小阻力,使飛機盡快上升高度,飛機起飛後起落架就成了多餘的東西。
2.飛機的襟翼沒有放到規定位置即45度。襟翼和前開縫翼是三叉戟飛機也是其他飛機增加著陸性能、減少落地速度最主要的兩項設備,大家在電視上經常可以看到飛機起飛時的情景,機翼後沿被放出來的部分就叫作“襟翼”,與原機翼分開的程度叫襟翼放下的度數。三叉戟飛機按規定要在接地前將襟翼分段放到45度,在正常情況下,飛機在三轉彎之前將襟翼放到16度,因為在這時飛機將逐漸下降高度。三轉彎後、四轉彎前,將襟翼繼續放到23度,飛機繼續邊下降高度邊繼續減速。四轉彎後,飛機對正跑道時,將襟翼放到最大45度。此時,飛機距跑道頭約4000米,高度200米。然後,飛機對正跑道繼續下滑,飛機距跑道頭約1000米的時候,高度60米,速度每小時280公裏,在繼續減速的過程中經過十幾秒鍾就可以正常落地。由於三叉戟飛機的空中飛行性能較好,所以,在落地時就必須採取一係列複雜的動作來提高其著陸性能,即提高升力降低速度。兩者是飛機性能中一對互相矛盾的因素,放前開縫翼、襟翼等動作,在正常情況下由副駕駛或機械師操作,可是,潘景寅在迫降中忙於處理落地動作,在高度那樣低的情況下,很難保證將所有應該做的動作全部完成。如果飛機的襟翼在接地前不能放到最大位置,就會造成接地速度遠遠超過每小時230公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