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對這一慘劇,萬曆皇帝得悉消息後“驚悼”,立即逮捕首倡到呂宋淘金的閻應龍、張嶷,萬曆皇帝說:“嶷等欺誑朝廷,生釁海外,致二萬商民盡膏鋒刃,損威辱國,死有餘辜,即梟首傳示海上。呂宋酋擅殺商民,撫按官議罪以聞。”
徐學聚於是發文給菲律賓總督,指責他們“擅殺”,“令送死者妻子歸”,但毫無結果,最後不了了之。
消除了華人隱患後,菲律賓殖民政府再度接納華商,“華人復稍稍往,而蠻人利中國互市,亦不拒,久之復成聚”。(本節內容均根據《明史·呂宋傳》)
從1603年的大屠殺中,西班牙殖民者看到了中國政府對自己僑民的毫不關心,比他們更早來到菲律賓的華人,便被當作了下蛋的雞。當需要貿易時,就讓這隻金雞下蛋;當需要安全時,就立即宰了它。同樣的大悲劇在36年後(崇禎十二年,1639 年)再度發生,菲律賓華人被屠殺多達22000 人之眾。康熙元年(1622 年),鄭成功收復台灣,菲律賓華人再度被屠殺,西班牙人甚至動用了大炮轟擊華人居住區,死者多達5000人,大大激怒了鄭成功,準備出兵菲律賓報仇雪恨。
無處為家
僑,無非過客而已,除了在小小的新加坡外,以南洋幅員之遼闊、以華人開拓之日久,華人在此卻居然無處為家。
林鳳時代,正是大航海的時代,也是殖民地拓展的時代。在這跑馬圈地的競賽中,憑藉數百年來積累下來的航海技術、海商網絡及毫不遜色的軍事能力,中國人本可以超越、或至少同步於西歐的海洋國家,而獲得在海洋上更大的空間。
不同於後世,林鳳在麵對西班牙人時,毫不卑怯,而是分庭抗禮。假使他一往無前地攻擊下去,馬尼拉必能得手,西班牙人將被趕下菲律賓的海灘。但是,往後呢?西班牙必然會舉國來犯,以維持這東進的前進基地,而林鳳不僅缺少後援,甚至還得時時小心背後的偉大祖國對他趕盡殺絕。林鳳兵敗菲律賓,明朝政府雖未參戰,卻等同參戰,因為它在心理上極大地牽製了林鳳的鬥誌、決策乃至兵力,而成為西班牙軍隊的盟軍。
林鳳事件激起了西班牙人對華人的恐懼,在呂宋經營了數百年的華人,最終失去了這個家園,至今仍然隻能作為“華僑”——僑,無非過客而已,除了在小小的新加坡外,以南洋幅員之遼闊、以華人開拓之日久,華人在此卻居然無處為家。西班牙人所創造的對華政策,世代相傳,至今猶然。平時充當母雞、非常時充當替罪羊,伸頭一刀、縮頭也是一刀,就成為南洋華人的宿命定位。 圖6
就在大明政府為西班牙“夷人”“心向王化”、助剿海盜而高興時,遙遠的英國卻開始為海盜們頒發許可證,鼓勵他們對外擴張、對外掠奪。這些人在被稱為“私掠者”(privateer)之前,海盜(pirate)依然是他們的稱呼,隻是毫無貶義。1581年,林鳳戰敗後的第六年,英國女王伊莉莎白一世(elizabeth i)就授予著名的海盜德雷克以爵士爵位,以表彰他以海盜的方式為國家獲取的無數財富及對敵人西班牙的消耗。
又過了7年(1588),這位海盜爵士率領他的海盜艦隊,配合英國皇家海軍,消滅了不可一世的西班牙無敵大艦隊,奠定了此後數百年大英帝國的不朽基業。此時,林鳳早已不知下落,他的“海盜”艦隊灰飛煙滅,牢牢地掌握著菲律賓的西班牙人,則正在籌劃著名何時可以宰殺那些下金蛋的中國母雞。
那位隨王望高到訪福建的西班牙傳教士拉達,清醒地看到:中國政府最為擔心的,是海盜們與西班牙人聯手。大明政府、“海盜”、西班牙人,很像是一輪新的三國演義,在大明政府這個“劉備”看來,西班牙人是可以聯合的“孫權”,而林鳳等則是必須剿除的“曹操”;西班牙這種“外夷”隻是疥癬之疾,而林鳳這種“內賊”則是心腹之患。
與歐洲“海盜”們相比,林鳳、林道幹等made in china的“海盜”實在是太慘了:
人家是“國家海盜”,而我們則是“私人海盜”;
人家是圖發展,我們是求生存;
人家搶掠是合法的,即使他的旗幟上畫著代表死亡的骷髏,我們的求生都是非法的,盡管我們的旗幟上畫著代表祈福的媽祖;
人家背後有祖國可以依靠,或許不夠強大,但足夠溫暖,我們卻是天朝棄民,祖國越強大,清理門戶的能力就越大,雖遠必誅……
第五章 飛龍在天
官盜一家鎮大洋
公元1633年10月22日,大明崇禎六年九月二十。
隆隆的炮聲劃破了金門的清晨。
這是這個島嶼有史以來所見過的最為猛烈的炮火。正在廝殺的60艘大型軍艦和近200艘小船,將料羅灣的海麵變成了一片火海。
防守的一方,主力是9艘西洋式戰艦,懸掛著紅、白、藍三色旗。這是荷蘭王國剛剛改用的新國旗,之前的橙、白、淺藍三色旗,因都是淺色,不易識別,而剛剛廢止。在這國旗的中間,畫著voc三個字母,這就是荷蘭東印度公司(vereenigde oost-indischepagnie)的簡寫。除了西洋式主力戰艦外,這一方還有50多艘中國式帆船,這種船被稱為“戎克船”(junk),據說是“船”字的閩南口音(jong)輾轉傳到西方而得,船上懸掛的卻是色彩鮮艷的媽祖旗,這是閩粵一帶海盜們的旗號。
徐學聚於是發文給菲律賓總督,指責他們“擅殺”,“令送死者妻子歸”,但毫無結果,最後不了了之。
消除了華人隱患後,菲律賓殖民政府再度接納華商,“華人復稍稍往,而蠻人利中國互市,亦不拒,久之復成聚”。(本節內容均根據《明史·呂宋傳》)
從1603年的大屠殺中,西班牙殖民者看到了中國政府對自己僑民的毫不關心,比他們更早來到菲律賓的華人,便被當作了下蛋的雞。當需要貿易時,就讓這隻金雞下蛋;當需要安全時,就立即宰了它。同樣的大悲劇在36年後(崇禎十二年,1639 年)再度發生,菲律賓華人被屠殺多達22000 人之眾。康熙元年(1622 年),鄭成功收復台灣,菲律賓華人再度被屠殺,西班牙人甚至動用了大炮轟擊華人居住區,死者多達5000人,大大激怒了鄭成功,準備出兵菲律賓報仇雪恨。
無處為家
僑,無非過客而已,除了在小小的新加坡外,以南洋幅員之遼闊、以華人開拓之日久,華人在此卻居然無處為家。
林鳳時代,正是大航海的時代,也是殖民地拓展的時代。在這跑馬圈地的競賽中,憑藉數百年來積累下來的航海技術、海商網絡及毫不遜色的軍事能力,中國人本可以超越、或至少同步於西歐的海洋國家,而獲得在海洋上更大的空間。
不同於後世,林鳳在麵對西班牙人時,毫不卑怯,而是分庭抗禮。假使他一往無前地攻擊下去,馬尼拉必能得手,西班牙人將被趕下菲律賓的海灘。但是,往後呢?西班牙必然會舉國來犯,以維持這東進的前進基地,而林鳳不僅缺少後援,甚至還得時時小心背後的偉大祖國對他趕盡殺絕。林鳳兵敗菲律賓,明朝政府雖未參戰,卻等同參戰,因為它在心理上極大地牽製了林鳳的鬥誌、決策乃至兵力,而成為西班牙軍隊的盟軍。
林鳳事件激起了西班牙人對華人的恐懼,在呂宋經營了數百年的華人,最終失去了這個家園,至今仍然隻能作為“華僑”——僑,無非過客而已,除了在小小的新加坡外,以南洋幅員之遼闊、以華人開拓之日久,華人在此卻居然無處為家。西班牙人所創造的對華政策,世代相傳,至今猶然。平時充當母雞、非常時充當替罪羊,伸頭一刀、縮頭也是一刀,就成為南洋華人的宿命定位。 圖6
就在大明政府為西班牙“夷人”“心向王化”、助剿海盜而高興時,遙遠的英國卻開始為海盜們頒發許可證,鼓勵他們對外擴張、對外掠奪。這些人在被稱為“私掠者”(privateer)之前,海盜(pirate)依然是他們的稱呼,隻是毫無貶義。1581年,林鳳戰敗後的第六年,英國女王伊莉莎白一世(elizabeth i)就授予著名的海盜德雷克以爵士爵位,以表彰他以海盜的方式為國家獲取的無數財富及對敵人西班牙的消耗。
又過了7年(1588),這位海盜爵士率領他的海盜艦隊,配合英國皇家海軍,消滅了不可一世的西班牙無敵大艦隊,奠定了此後數百年大英帝國的不朽基業。此時,林鳳早已不知下落,他的“海盜”艦隊灰飛煙滅,牢牢地掌握著菲律賓的西班牙人,則正在籌劃著名何時可以宰殺那些下金蛋的中國母雞。
那位隨王望高到訪福建的西班牙傳教士拉達,清醒地看到:中國政府最為擔心的,是海盜們與西班牙人聯手。大明政府、“海盜”、西班牙人,很像是一輪新的三國演義,在大明政府這個“劉備”看來,西班牙人是可以聯合的“孫權”,而林鳳等則是必須剿除的“曹操”;西班牙這種“外夷”隻是疥癬之疾,而林鳳這種“內賊”則是心腹之患。
與歐洲“海盜”們相比,林鳳、林道幹等made in china的“海盜”實在是太慘了:
人家是“國家海盜”,而我們則是“私人海盜”;
人家是圖發展,我們是求生存;
人家搶掠是合法的,即使他的旗幟上畫著代表死亡的骷髏,我們的求生都是非法的,盡管我們的旗幟上畫著代表祈福的媽祖;
人家背後有祖國可以依靠,或許不夠強大,但足夠溫暖,我們卻是天朝棄民,祖國越強大,清理門戶的能力就越大,雖遠必誅……
第五章 飛龍在天
官盜一家鎮大洋
公元1633年10月22日,大明崇禎六年九月二十。
隆隆的炮聲劃破了金門的清晨。
這是這個島嶼有史以來所見過的最為猛烈的炮火。正在廝殺的60艘大型軍艦和近200艘小船,將料羅灣的海麵變成了一片火海。
防守的一方,主力是9艘西洋式戰艦,懸掛著紅、白、藍三色旗。這是荷蘭王國剛剛改用的新國旗,之前的橙、白、淺藍三色旗,因都是淺色,不易識別,而剛剛廢止。在這國旗的中間,畫著voc三個字母,這就是荷蘭東印度公司(vereenigde oost-indischepagnie)的簡寫。除了西洋式主力戰艦外,這一方還有50多艘中國式帆船,這種船被稱為“戎克船”(junk),據說是“船”字的閩南口音(jong)輾轉傳到西方而得,船上懸掛的卻是色彩鮮艷的媽祖旗,這是閩粵一帶海盜們的旗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