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兩位使者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見到王直,並向他傳遞胡宗憲的善意:王直的老母和妻兒已經從金華的監獄中釋放,安置在杭州,生活上過得十分不錯;王直如果能夠回到偉大祖國,則可以保證他的生命安全。
經過兩年多耐心細緻的思想工作,王直同意接受招安。嘉靖三十六年(1557)十月初,王直率千餘名“驍勇之倭”,乘戰船來到了岑港(舟山群島)。
經再三的猶豫,尤其是官方答應派出指揮夏正作為人質之後,他決定接受胡宗憲的邀請,上岸談判,此時已經是十一月。這位“徽王”對手下說:“昔漢高謝羽鴻門,當王者不死;縱胡公誘我,其奈我何!”於是,他率兩名助手葉宗滿、王汝賢離船上岸,受到胡宗憲的熱烈歡迎,勁敵兼老鄉觥籌交錯、推杯換盞,儼然是“渡盡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
胡宗憲偕王直回省城杭州,“設供帳,備使令,命兩司更相宴之。直每出入,乘金碧輿,居諸司首,無少遜避,自以為榮。日縱飲青樓,軍門間移之觀兵,因盛陳軍容,以陰懾其心”(《倭變事略》)。
但此時,胡宗憲的政敵、浙江巡按使王本固橫插一槓。次年正月二十五日,在王本固的堅持下,王直被捕入獄,關押在按察司獄。當逮捕他的時候,王直“強項不屈曰:‘吾何罪!吾何罪!死吾一人,恐苦兩浙百姓’”(《倭變事略》)。
胡宗憲在政治上的起家,靠的是浙江督撫們與中央特派員之間的矛盾,如今,作為方麵大員,他自己也陷身於這種權力鬥爭遊戲,隻能徒喚無奈。胡宗憲倒是真心想招安王直,以利用他的力量平定海疆。胡宗憲上疏請求皇帝赦免,但“其後議論洶洶,遂不敢堅請。”(明代談遷《國榷》)。王本固甚至上書彈劾胡宗憲,而京城已經開始傳言,說胡宗憲收了王直集團高達數十萬兩白銀的巨額賄賂。眾口鑠金之下,胡宗憲“大懼”,隻好附和大多數人的意見。
王直雖然入獄,但其所部力量很大,在為王直報仇的名義下,他們開始四處出擊。明帝國做了兩手準備,一方麵繼續監禁王直,並不釋放,另一方麵則給予其特殊禮遇,形同軟禁。王直“雖係獄,其衣食臥具擬於職官。凡玩好之物,歌詠之什,罔不置之左右,以娛其心,少有不懌,醫進湯藥以調護焉”(《倭變事略》)。
如此拖延了兩年之久,中央才最後下決心處決王直,罪名卻不是海盜,而是“叛國”,在以聖旨名義下達的判決書中,指責王直“背華勾夷,罪逆深重”——盡管王直並非聽命於日本人,而是日本人聽命於他。
令後人唏噓的是,王直既不認為自己就是“倭寇”,更不認為自己是“叛逆”。他在獄中寫了一份《自明疏》,認為自己隻不過是“覓利商海,賣貨浙福,與人同利,為國捍邊”,不僅“絕無勾引黨賊侵擾事情”,而且,“陳悃報國,以靖邊疆,以弭群凶”。除了詳細開列自己“為國捍邊”的種種事跡之外,他提出應開放海禁,才是令“倭奴不得復為跋扈”的“不戰而屈人之兵者”。
第一桶金
“中國法度森嚴,動輒觸禁。科第隻收酸腐兒無壯夫,吾儕孰與海外徜徉乎,何沾沾一撮土也!”
沒有確切的史料記載王直出生年月,但據胡宗憲的幕僚謝顧日後在回憶錄中說,王直在下海經商前,曾經問其母親:“生兒時有異兆否?”
其母答道:“生汝之夕,夢大星入懷,傍有峨冠者,詫曰:此弧矢星也。已而大雪,草木皆冰。”
王直聽了,欣喜地認為:“天星入懷非凡胎,草木冰者,兵象也。天將命我以武勝乎?”(謝顧《擒獲汪直》)
按照謝顧的記錄,王直“於是遂起邪謀”。謝顧並沒有說明這段記載是否來自王直本人的口述,在王直被軟禁的2年中,以及更早前其母被連坐囚禁的時候,謝顧應當是有機會與王直及其家人當麵交流或參與審訊的。這種“天星入懷”的靈異把戲,與當年陳勝在魚肚子裏藏字條“大楚興、陳勝王”一樣,是中國的傳統遊戲。這種記載,由謝顧偽造的概率很低,倒是王直以此在自己的部眾麵前證明來歷不凡的可能性更大。
謝顧的回憶錄中,“王直”並不姓“王”,而是姓“汪”,汪直。但同時期人鄭若曾(《籌海圖編》)、田汝成(《王直傳》)在其著作中,都記載為“王直”,而且鄭若曾也是胡宗憲的幕僚,其《籌海圖編》更是不朽的海防名著。王直在其《自明疏》中也說:“帶罪犯人王直,即汪五峰,直隸徽州府歙縣民”,似乎“王”、“汪”並用。清代張廷玉等編纂《明史》,採用的卻是“汪直”,這導致了後世在王直史料解讀上的困難。當代有專家推斷,“汪直”應該才是本名,一是汪姓乃徽州第一大姓,“十姓九汪”,二則當時王直當了“倭寇”,為免連累家族,極可能改姓為王。當然,也有人推測,王直改“汪”為“王”,是因為不屑與前朝臭名昭著的大太監汪直同名。
根據謝顧的記載,王直“少落魄,有任俠氣,及壯,多智略,善施與,以故人宗信之,惡少若葉宗滿、徐惟學、謝和、方廷助等,皆樂與之遊” 。
經過兩年多耐心細緻的思想工作,王直同意接受招安。嘉靖三十六年(1557)十月初,王直率千餘名“驍勇之倭”,乘戰船來到了岑港(舟山群島)。
經再三的猶豫,尤其是官方答應派出指揮夏正作為人質之後,他決定接受胡宗憲的邀請,上岸談判,此時已經是十一月。這位“徽王”對手下說:“昔漢高謝羽鴻門,當王者不死;縱胡公誘我,其奈我何!”於是,他率兩名助手葉宗滿、王汝賢離船上岸,受到胡宗憲的熱烈歡迎,勁敵兼老鄉觥籌交錯、推杯換盞,儼然是“渡盡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
胡宗憲偕王直回省城杭州,“設供帳,備使令,命兩司更相宴之。直每出入,乘金碧輿,居諸司首,無少遜避,自以為榮。日縱飲青樓,軍門間移之觀兵,因盛陳軍容,以陰懾其心”(《倭變事略》)。
但此時,胡宗憲的政敵、浙江巡按使王本固橫插一槓。次年正月二十五日,在王本固的堅持下,王直被捕入獄,關押在按察司獄。當逮捕他的時候,王直“強項不屈曰:‘吾何罪!吾何罪!死吾一人,恐苦兩浙百姓’”(《倭變事略》)。
胡宗憲在政治上的起家,靠的是浙江督撫們與中央特派員之間的矛盾,如今,作為方麵大員,他自己也陷身於這種權力鬥爭遊戲,隻能徒喚無奈。胡宗憲倒是真心想招安王直,以利用他的力量平定海疆。胡宗憲上疏請求皇帝赦免,但“其後議論洶洶,遂不敢堅請。”(明代談遷《國榷》)。王本固甚至上書彈劾胡宗憲,而京城已經開始傳言,說胡宗憲收了王直集團高達數十萬兩白銀的巨額賄賂。眾口鑠金之下,胡宗憲“大懼”,隻好附和大多數人的意見。
王直雖然入獄,但其所部力量很大,在為王直報仇的名義下,他們開始四處出擊。明帝國做了兩手準備,一方麵繼續監禁王直,並不釋放,另一方麵則給予其特殊禮遇,形同軟禁。王直“雖係獄,其衣食臥具擬於職官。凡玩好之物,歌詠之什,罔不置之左右,以娛其心,少有不懌,醫進湯藥以調護焉”(《倭變事略》)。
如此拖延了兩年之久,中央才最後下決心處決王直,罪名卻不是海盜,而是“叛國”,在以聖旨名義下達的判決書中,指責王直“背華勾夷,罪逆深重”——盡管王直並非聽命於日本人,而是日本人聽命於他。
令後人唏噓的是,王直既不認為自己就是“倭寇”,更不認為自己是“叛逆”。他在獄中寫了一份《自明疏》,認為自己隻不過是“覓利商海,賣貨浙福,與人同利,為國捍邊”,不僅“絕無勾引黨賊侵擾事情”,而且,“陳悃報國,以靖邊疆,以弭群凶”。除了詳細開列自己“為國捍邊”的種種事跡之外,他提出應開放海禁,才是令“倭奴不得復為跋扈”的“不戰而屈人之兵者”。
第一桶金
“中國法度森嚴,動輒觸禁。科第隻收酸腐兒無壯夫,吾儕孰與海外徜徉乎,何沾沾一撮土也!”
沒有確切的史料記載王直出生年月,但據胡宗憲的幕僚謝顧日後在回憶錄中說,王直在下海經商前,曾經問其母親:“生兒時有異兆否?”
其母答道:“生汝之夕,夢大星入懷,傍有峨冠者,詫曰:此弧矢星也。已而大雪,草木皆冰。”
王直聽了,欣喜地認為:“天星入懷非凡胎,草木冰者,兵象也。天將命我以武勝乎?”(謝顧《擒獲汪直》)
按照謝顧的記錄,王直“於是遂起邪謀”。謝顧並沒有說明這段記載是否來自王直本人的口述,在王直被軟禁的2年中,以及更早前其母被連坐囚禁的時候,謝顧應當是有機會與王直及其家人當麵交流或參與審訊的。這種“天星入懷”的靈異把戲,與當年陳勝在魚肚子裏藏字條“大楚興、陳勝王”一樣,是中國的傳統遊戲。這種記載,由謝顧偽造的概率很低,倒是王直以此在自己的部眾麵前證明來歷不凡的可能性更大。
謝顧的回憶錄中,“王直”並不姓“王”,而是姓“汪”,汪直。但同時期人鄭若曾(《籌海圖編》)、田汝成(《王直傳》)在其著作中,都記載為“王直”,而且鄭若曾也是胡宗憲的幕僚,其《籌海圖編》更是不朽的海防名著。王直在其《自明疏》中也說:“帶罪犯人王直,即汪五峰,直隸徽州府歙縣民”,似乎“王”、“汪”並用。清代張廷玉等編纂《明史》,採用的卻是“汪直”,這導致了後世在王直史料解讀上的困難。當代有專家推斷,“汪直”應該才是本名,一是汪姓乃徽州第一大姓,“十姓九汪”,二則當時王直當了“倭寇”,為免連累家族,極可能改姓為王。當然,也有人推測,王直改“汪”為“王”,是因為不屑與前朝臭名昭著的大太監汪直同名。
根據謝顧的記載,王直“少落魄,有任俠氣,及壯,多智略,善施與,以故人宗信之,惡少若葉宗滿、徐惟學、謝和、方廷助等,皆樂與之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