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崇禎元年,陝西巡按禦史李應期曾上言曰:“全陝西地多磽確,民鮮經營。慨自邊疆多事,徵兵征餉,閭閻十室九空。更遇連年凶荒,災以繼災,至今歲而酷熱異常也。臣自鳳漢興安巡歷延慶、平涼以抵西安,但見五月不雨,以至於秋,三伏亢旱,禾苗盡枯,赤野青草斷煙,百姓流離,絡繹載道。每一經過處所,災民數百成群,擁道告賑。近且延安之宜、等處,西安之韓城等屬,報有結連回羅,張旗鳴金,動以百計。白晝摽掠,弱血強食。蓋飢迫無聊,鋌而走險。與其忍餓待斃,不若搶掠苟活之為愈也。”
根據漸漸壯大的農民軍對帝國之威脅,楊鶴提出了招撫為主、追剿為輔的戰略。
楊鶴上疏指出“盜賊”之起,“總因饑荒之極,民不聊生”,以剿為主則要調集大軍,軍糧和軍費都是巨大的開支,最終結果仍然是“誅殺勝誅”,“屢剿而屢不定”。採用招撫方法除了既往不咎和委以利誘外,還需要真正的幫助農民安置下來。“蓋解而散,散而復具,猶弗散也。必實實賑濟,使之餬口有資,麵後謂之真解散。解散之後尚須安插,必實實給與牛種,使之歸農復業,麵後謂之真安插。如是則賊有生之樂,無死之心,自必帖然就撫。撫局既定,剿局亦終。臣所謂欲行剿撫之實著,必有剿撫之實惠者此也。”
楊鶴很看重招撫政策的真正落實到位,首先就需要適當的經費。如果隻是表麵上解散敵人的武裝和隊伍,不解決農民的生計問題,無異於自欺欺人,即“徒以撫愚賊,是即以賊自愚,此不終日之計也。”
最後,楊鶴還特意算了一筆帳給崇禎皇帝看,派軍隊剿匪的費用,大量的錢花了就花了,殺人太多並不是一件好事,還有考慮士兵的善後問題。但把錢用在招撫上則大為不同,招撫一個盜賊,則是多了一個帝國納稅人。
帝國同樣是開支大筆費用,剿匪的費用是收不回來的,而招撫卻是提供了長期的資金來源,實在是最劃算的事情。
回顧一下楊鶴的招撫主張。其一,招撫比剿匪要劃算,其二,招撫不能流於形勢,必須實實在在的安置農民生產,提供種子、耕牛,這也是為帝國納稅創造條件。
楊鶴的這種說法,即使在今天的我們看來,也會認為相當有道理。在當時,也說服了崇禎皇帝。崇禎四年正月的一次廷對中,崇禎就對陝西參政劉嘉遇說:“寇亦我赤子,宜撫之。”
於是崇禎皇帝拿出十萬帑金招撫,並且發布詔書,帝國的招撫政策正式展開。在楊鶴的努力和朝廷的放賑下,招撫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成功,陝西的各部起義軍幾乎都接受過招安。
但十萬帑金和藩王捐助的五萬白銀和糧食二萬石並不夠用,“所救不夠及十一”。
崇禎四年七月,李繼貞就上疏坦言“前賑臣攜十萬金往,度一金一人,止可活十萬人,而鬥米七錢,亦止可活五十日耳。皇上宜敕賑臣回奏,前十萬金果足乎?不則當早蓓恩膏,雖內帑不宜惜也。”
招撫政策遇到的最大難題就是資金不足,解散起義軍,將農民安置回家鄉,幫他們修好房屋,提供必要的生活物資和生產工具,這才算真正的化賊為農。這個戰略執行時間長,初期費用投入高,還需要地方政府的組織配合工作,一旦資金不足停滯了下來,農民則會降而復叛,乃至功虧一潰,所有努力和投入都白白付之東流水了。
由於後繼資金嚴重不足,招撫政策漸漸陷入了危機,主剿派勢力抬頭,極力攻擊楊鶴的綏靖政策,地方官員甚至秘密策劃誘殺受降的農民軍首領,引起了農民軍的警惕,以至於陝西局勢再度惡化起來。
陝西農民軍的興起激怒了朱由檢,缺乏耐心的崇禎皇帝勃然大怒,把努力貫徹招撫政策的楊鶴當成了讓農民軍壯大的罪魁禍首,除了痛罵一通外,還將其罷免、下獄、戍邊。
至此,帝國的戰略由招撫轉變了圍剿。
4. 圍剿政策—洪承疇和盧象升的聯手
帝國的戰略從主撫調整主剿,並不意味著隻剿不撫,一般來說,剿和撫是同時進行的,隻是將主要的精力放在其中某一方麵而已。
事實上,主剿期間,有關撫的記錄也比比皆是。
《崇禎實錄》記載有:
崇禎五年,洪承疇請留陝西餉銀二十萬資剿費,並以勸農,從之;
崇禎六年,上心謂饑民非流寇,而鼎臣亦藉以寬文法也;上遂諭都察院,以“民窮盜起,皆由親民之官妄取民財、彌逢上官;小人得誌,百姓愈困”敕巡按禦史廣訪以聞;
崇禎七年,三月丁亥〔朔〕,南京右都禦史唐世濟上言:流寇有四:一亂民、一驛卒、一飢黎、一難氓;宜分別剿撫。上善之,命專委總督陳奇瑜。
由此可見,帝國的主剿絕非不撫,這點不容忽視。
楊鶴的招撫政策,雖然在理論上是完美的,但帝國中央政府資金極度匱乏,難以維繼,況且以帝國當時官僚係統的組織和後勤能力,是否能真正完成農民的安置工作,還值得懷疑,招撫為主的戰略階段性結果也不好。
《崇禎實錄》記載,巡按陝西禦史李應期言”秦賊旋撫旋叛”;禦史吳甡新代,上命其確察報聞。於是甡上言:“為今之計,惟集兵南北合剿,殲渠魁而餘眾自破,明賞罰而士氣自鼓;秦事猶可為也”。
根據漸漸壯大的農民軍對帝國之威脅,楊鶴提出了招撫為主、追剿為輔的戰略。
楊鶴上疏指出“盜賊”之起,“總因饑荒之極,民不聊生”,以剿為主則要調集大軍,軍糧和軍費都是巨大的開支,最終結果仍然是“誅殺勝誅”,“屢剿而屢不定”。採用招撫方法除了既往不咎和委以利誘外,還需要真正的幫助農民安置下來。“蓋解而散,散而復具,猶弗散也。必實實賑濟,使之餬口有資,麵後謂之真解散。解散之後尚須安插,必實實給與牛種,使之歸農復業,麵後謂之真安插。如是則賊有生之樂,無死之心,自必帖然就撫。撫局既定,剿局亦終。臣所謂欲行剿撫之實著,必有剿撫之實惠者此也。”
楊鶴很看重招撫政策的真正落實到位,首先就需要適當的經費。如果隻是表麵上解散敵人的武裝和隊伍,不解決農民的生計問題,無異於自欺欺人,即“徒以撫愚賊,是即以賊自愚,此不終日之計也。”
最後,楊鶴還特意算了一筆帳給崇禎皇帝看,派軍隊剿匪的費用,大量的錢花了就花了,殺人太多並不是一件好事,還有考慮士兵的善後問題。但把錢用在招撫上則大為不同,招撫一個盜賊,則是多了一個帝國納稅人。
帝國同樣是開支大筆費用,剿匪的費用是收不回來的,而招撫卻是提供了長期的資金來源,實在是最劃算的事情。
回顧一下楊鶴的招撫主張。其一,招撫比剿匪要劃算,其二,招撫不能流於形勢,必須實實在在的安置農民生產,提供種子、耕牛,這也是為帝國納稅創造條件。
楊鶴的這種說法,即使在今天的我們看來,也會認為相當有道理。在當時,也說服了崇禎皇帝。崇禎四年正月的一次廷對中,崇禎就對陝西參政劉嘉遇說:“寇亦我赤子,宜撫之。”
於是崇禎皇帝拿出十萬帑金招撫,並且發布詔書,帝國的招撫政策正式展開。在楊鶴的努力和朝廷的放賑下,招撫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成功,陝西的各部起義軍幾乎都接受過招安。
但十萬帑金和藩王捐助的五萬白銀和糧食二萬石並不夠用,“所救不夠及十一”。
崇禎四年七月,李繼貞就上疏坦言“前賑臣攜十萬金往,度一金一人,止可活十萬人,而鬥米七錢,亦止可活五十日耳。皇上宜敕賑臣回奏,前十萬金果足乎?不則當早蓓恩膏,雖內帑不宜惜也。”
招撫政策遇到的最大難題就是資金不足,解散起義軍,將農民安置回家鄉,幫他們修好房屋,提供必要的生活物資和生產工具,這才算真正的化賊為農。這個戰略執行時間長,初期費用投入高,還需要地方政府的組織配合工作,一旦資金不足停滯了下來,農民則會降而復叛,乃至功虧一潰,所有努力和投入都白白付之東流水了。
由於後繼資金嚴重不足,招撫政策漸漸陷入了危機,主剿派勢力抬頭,極力攻擊楊鶴的綏靖政策,地方官員甚至秘密策劃誘殺受降的農民軍首領,引起了農民軍的警惕,以至於陝西局勢再度惡化起來。
陝西農民軍的興起激怒了朱由檢,缺乏耐心的崇禎皇帝勃然大怒,把努力貫徹招撫政策的楊鶴當成了讓農民軍壯大的罪魁禍首,除了痛罵一通外,還將其罷免、下獄、戍邊。
至此,帝國的戰略由招撫轉變了圍剿。
4. 圍剿政策—洪承疇和盧象升的聯手
帝國的戰略從主撫調整主剿,並不意味著隻剿不撫,一般來說,剿和撫是同時進行的,隻是將主要的精力放在其中某一方麵而已。
事實上,主剿期間,有關撫的記錄也比比皆是。
《崇禎實錄》記載有:
崇禎五年,洪承疇請留陝西餉銀二十萬資剿費,並以勸農,從之;
崇禎六年,上心謂饑民非流寇,而鼎臣亦藉以寬文法也;上遂諭都察院,以“民窮盜起,皆由親民之官妄取民財、彌逢上官;小人得誌,百姓愈困”敕巡按禦史廣訪以聞;
崇禎七年,三月丁亥〔朔〕,南京右都禦史唐世濟上言:流寇有四:一亂民、一驛卒、一飢黎、一難氓;宜分別剿撫。上善之,命專委總督陳奇瑜。
由此可見,帝國的主剿絕非不撫,這點不容忽視。
楊鶴的招撫政策,雖然在理論上是完美的,但帝國中央政府資金極度匱乏,難以維繼,況且以帝國當時官僚係統的組織和後勤能力,是否能真正完成農民的安置工作,還值得懷疑,招撫為主的戰略階段性結果也不好。
《崇禎實錄》記載,巡按陝西禦史李應期言”秦賊旋撫旋叛”;禦史吳甡新代,上命其確察報聞。於是甡上言:“為今之計,惟集兵南北合剿,殲渠魁而餘眾自破,明賞罰而士氣自鼓;秦事猶可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