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讀這份陳述時,我們被陳述人那固執的盲從震驚了。顯然,他曾試圖預測這個世代相繼掌權的吃人政體最渴望從其治下的國民那裏獲得什麽,因而陷入了極端的狂熱之中,試圖順應、討好政府——最初是通過成為蘇聯內務人民委員會的秘密協作者,接著又為納粹黨幹著殺猶太人的髒活兒,最後加入了波蘭共產黨(ppr)。法語裏有一個短語,恰如其分地描述了這種不斷適應變化的環境的生存模式:fuite en avant[1],意思是一場與命運的角逐。


    上文提及的這四個人都被證實曾協助蘇聯政府,之後又轉投德方(其中的兩個被告——耶日·勞丹斯基和卡羅爾·巴登——除了在迫害行動中屠殺猶太人,事後還加入了德國憲兵隊)。我認為,關於此四人的這些傳記片段,不僅是一些惡人的個人行為、心理軌跡,還反映了一個更為普遍的現象。在這起極富戲劇性的事件中,最顯著的問題不隻是人的品格,還有在20世紀的極權主義政體下,人們可能遭遇的“誘因的邏輯”(logic of incentives)。我會在本書的最後章節中對這個問題做出評論,因為我在這個問題上看到了對戰爭時期和戰後波蘭歷史的不同解釋的可能性,而這些可能性尚未被充分探究過。


    與此同時,我打算讓這次與耶德瓦布內的反英雄們的“親密接觸”進入尾聲,我將引用勞丹斯基家最年輕的弟弟發自內心的控訴來為此章畫上句點。人人都說,他是所有被告人中最殘忍、兇惡的劊子手。他想必是個人高馬大的青年,差不多一米八的個子,精力旺盛。在史達林主義秘密警察的“控製—調查”檔案中,所有被告人都以34種特徵被描述,在“聲音”一欄裏,勞丹斯基被描述為“響亮、清晰、文雅”。其他被告人在此項上基本都被形容為“聲音輕”。51956年,所有沃姆紮審判中的被告人都仍在監獄時,勞丹斯基提交了一封請求信。在信中,他不知廉恥地展現出了自己在道德上的愚昧無知,他問道:“其實我不是德國人的幫凶,而是一個真正的波蘭愛國者,你們為什麽要把我關起來?”


    我所生長的地方一直存在著波蘭人與猶太人之間的鬥爭。戰時,德國人在那裏和其他地方大肆屠殺猶太人。我是這個案子中最年輕的被告人,我是在戰前[在波蘭]成長起來的,憑什麽恰恰是我—隻有我—要受到最嚴厲法律懲罰?畢竟從讀書時起,對我的教導就一直是指向單一的,因此,在國家被侵占時,我隻會專注於與我的民族、我的祖國相關的事情。戰時,要我為了祖國的利益而貢獻自己的力量時,我沒有半點猶豫,這就是明證。我加入了一個名為“波蘭起義協會”[polski zwi?zek powstanczy,波蘭家鄉軍(home army,簡稱“ak”)的前身]的地下密謀組織,1941年秋天在波雷巴(por?ba),奧斯楚夫-馬佐維奇郡(ostrów mazowiecki)的布格河(bug)附近的一個小鎮,我們奮力抵抗侵略者。我在這次抵抗行動中的職責是運送地下報紙和其他物品。1941年5月,蓋世太保逮捕了我,將我關進了帕維阿克(pawiak)監獄[華沙最主要的監獄],後來又將我押往集中營—奧斯維辛、羅森(gross-rosen)、奧拉寧堡(oranienburg)—在那裏,我和另一個波蘭人以及一個政治犯一起忍受了三年的煎熬。等到1945年,蘇聯紅軍解放我們之後,一些人拋棄了他們已經遍體鱗傷的祖國,到西方去過更輕鬆的生活,之後又作為間諜或破壞分子回來—我沒有與這些人為伍。一刻也沒有猶豫,我回到了已被摧毀的祖國,我的國家,我曾為它獻出我20歲的年輕生命,來奮勇抵禦入侵者。然而,法庭絲毫未曾考慮過我的上述作為—這些作為證明了我絕不可能是侵略者的同謀,也絕對不是沃姆紮安全部在調查中給我強加的形象,而我卻因為這個不公的調查獲判了如此漫長的刑期。在回去[回到波蘭]之後,我一直在國家機關裏工作。6


    盡管方式不當,但這個男人有效地證明了一個論點。畢竟,對他的判決是為了懲罰他通敵德軍,而並沒有太多的確切證據可以證明這個事實。當然,在他自己的想法裏,他從未與任何侵占者合作過,最多是和他自己的鄰居。1957年2月18日,耶日·勞丹斯基被假釋了,他是此案的被告人中最後一個被假釋的。7


    在耶德瓦布內,普通的波蘭人屠殺了猶太人,和風紀警察101大隊[2]在約瑟 所為別無二致,克裏斯多弗·白朗寧(christopher browning)的《普通人》(ordinary men)一書記錄了後一起事件。他們是從事不同職業的男人,整個家族的人都在場,父與子協力合作;有人曾被誘導——為了響應鎮政府的號召——說他們是好公民(考慮到他們所犯下惡事的可怕程度,此處也很有可能是嘲諷)。猶太人所看見的是一張張熟悉的麵孔,這令他們感到極度驚恐以及,我敢說,無法理解。不是穿著製服的陌生人,不是戰爭機器中的冰冷齒輪,也不是執行命令的特工,而是自己的鄰人,他們選擇拿起屠刀,投身血腥的殘殺—心甘情願地成為了一群劊子手。


    * * *


    注釋


    1.這個短語如直譯,意為“向著終點不顧一切的衝刺”。


    2.風紀警察101大隊(ordnungspolizei batallion no.101),納粹德國的一支準軍事部隊,隸屬於德國黨衛隊。1942年7月,整支隊伍在波蘭小鎮約瑟佛夫(jozefów)出動,進行大規模的射殺,該起事件共造成1500名猶太人遇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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