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麽“某公”是誰?“當道”又是誰?答案就在袁世凱所存一份由“雷”發給他的密呈中,其中寫道:


    滬函已抄交錢錫霖呈閱總理。今早錢晤由滬派來之愛律師。閱滬電,謂引渡後,桎梏極虐,防範尤嚴,決以強力鍛鍊成獄,急危萬分。愛又詢商能否設法交徐寶山等語。錢謂雷雲,滬地彼力最強,無從下手,奈何?雷告以或用共進會名義,向中央控其強權鍛鍊,指請發交中立之公正人裁判;一麵再曝陳其美之不法,並致函恐嚇法官以為牽製;或勸洪直認為國除奸,延律師代表赴訴。錢贊成前一策,並囑來人回滬照辦,明日即行。[31]


    由章伯鋒、李宗一主編的《北洋軍閥》資料集第二卷收錄了該呈,並注雲:“呈報人署名雷,似即為當時任職京師軍政執法處處長之雷震春。”[32]經查,雷震春從1912年2月至1913年9月一直擔任河南護軍使,[33]不過其人為袁世凱私黨,有時會在北京。據《民立報》報導,刺宋案發生後,雷震春即於3月末到京,“為袁所留”。4月3日,雷曾“調備補軍二營北上,訪其原因,實因袁恐京師有亂,故將其心腹人員全行督帶重兵,召入保衛”。[34]因此,呈文中之“雷”應當就是雷震春,隻不過他當時是以河南護軍使身份留京,而非擔任京師軍政執法處處長。


    呈文中“滬函”應即前引應夔丞黨徒所發函。應夔丞黨徒很可能同時還以電報方式向北京控告,故雷震春於呈文中曰“閱滬電”雲雲。“滬函已抄交錢錫霖呈閱總理”一句告訴我們,應夔丞黨徒之函是發給雷震春,也就是“某公”。雷震春收到函後,抄交錢錫霖,再由錢呈給國務總理,而後雷震春又呈文袁世凱報告此事。北京大學歷史學係所藏殘信,應當就是雷震春呈送袁世凱的原件殘片。而“當道”,就是袁、趙。錢錫霖時任京師警察廳署理勤務督察長,與應夔丞交好。[35]應夔丞於3月24日被捕消息在各報披露後,曾有消息雲:“北京高等偵探處長兼署勤務督察長錢錫霖,於二十五日秘密出京,專為考察宋先生被刺情形,隨帶高等偵探二人,女探一人,於二十六日在津換乘津浦路車來滬,專探此案之真相。”[36]可知錢錫霖作為袁世凱方麵的人,從一開始就參與了宋案的調查。


    應夔丞黨徒發函的目的,是要設法將應夔丞的審訊從屬於國民黨勢力範圍的上海移轉至湖北。實際上,應夔丞在被捕後不久,就曾於4月初通過律師愛理斯帶密信到京給內務部次長言敦源,請設法將其“直解北京”,但未有結果。[37]隨著會審公廨預審於4月中旬結束,應夔丞被移交中方,司法部決定由上海地方審判廳負責審理,應夔丞黨徒深感情形不妙,這才又改變策略,發函給雷震春,請求將應夔丞提解至非國民黨勢力範圍的湖北審理;同時,又派愛理斯再次來京,找錢錫霖活動,提出能否將應夔丞交給與應曾打過交道的江蘇第二軍軍長徐寶山。前引應夔丞黨徒寫給雷震春函中提到的“愛律師”就是愛理斯。可知應夔丞律師及黨徒此時正想方設法幫應夔丞脫罪。錢錫霖找雷震春商量,於是雷震春提出幾種辦法,供其選擇。其中一個辦法是請應夔丞方麵之人“用共進會名義,向中央控其(指國民黨或黃興、陳其美——引者)強權鍛鍊,指請發交中立之公正人裁判”。錢錫霖贊同此法,“囑來人回滬照辦”,於是我們便看到5月15日應夔丞向上海地方審判廳提出聲請狀,稱“宋案發生以來,宵小乘機煽惑,輿論騷然,而直接受害者實惟被告”,提出該案受“黨爭”等影響,難以保證判決“平允”,請司法部“特開司法會議,準由江蘇高等審判總廳指定北京地方審判廳為管轄本案之審判衙門”。[38]不過,由於應夔丞被捕後,共進會副會長宋伯飛等否認該會與刺宋案有關,[39]應夔丞隻能以個人名義提出聲請。雖然其聲請遭到了上海地方審判廳和司法部的拒絕,[40]但一直以為殺宋是中央意思的應夔丞揚言:“是案有許多大人物在內,餘性命可保,將來必能達到移京公判之目的”。[41]在雷震春提出的另外幾種幫助應夔丞脫罪的辦法中,“致函恐嚇法官以為牽製”一法,很可能與5月8日上海地方審判廳全體人員被江蘇高等審判總廳下令撤換有關。[42]“勸洪直認為國除奸,延律師代表赴訴”一法,則透露出刺宋案主謀其實就是洪述祖,應夔丞不過是受洪指使,但由於洪述祖已經逃至青島德國租界,而德方拒絕引渡,此法事實上行不通。比較而言,“再曝陳其美之不法”更具操作性,關於此點容後再述。


    應夔丞黨徒向雷震春發函時,恰逢武士英在由國民黨人負責看管的營倉內暴斃不久,外界傳言紛紛,或言病死,或言毒殺,或言自殺。為防止應夔丞亦出現意外,負責看管營倉的步兵第六十一團團長陳其蔚高度緊張,加強了防備,“每日午、晚兩炊,所食飯菜係與團部官佐同鍋而出,且所食菜餚必由陳團長檢驗,並須親自遍嚐其味,交由素所親信之護兵掇入營倉。每食一炊,必派軍官一員與應同桌而食”。[43]然而,陳其蔚的嚴密防護,從應夔丞黨徒口中說出來,卻成了應夔丞害怕國民黨人下毒,因此“渠在監內日夜防護,以巨金賂典獄者,每食必與人共坐,俟人先嚐,然後下箸,否則不食”,可以說完全顛倒了事實。試想,國民黨一直認為袁、趙是殺宋幕後主使,正想通過法庭審訊從應夔丞那裏獲得真相,如何會將其毒死呢?退一步講,國民黨人若要將其毒死,又何必對其嚴密防護?又怎麽可能允許身陷囹圄的應夔丞每食都請人來陪同用餐?應該看到,殺害了宋教仁的應夔丞被捕後,必然會擔心國民黨人報復,因此防範心理極重,國民黨人對他的嚴密防護,反而會讓他心生恐懼,並把這種恐懼傳達給其家屬、律師及黨徒。這樣一來,應夔丞黨徒便有“理由”提出將應夔丞“轉移他處,不在若輩範圍以內”。而要達此目的,就必須有充分理由讓人相信,應夔丞在上海不但得不到公正審判,而且有生命危險,[44]於是,一封通篇由謊言構成的嫁禍陳其美、黃興殺宋的函件,也就是所謂“北京國務院聲明”就此誕生,並發給了雷震春。何以謂通篇謊言呢?從以下四點可以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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