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一張照片拋到我麵前,我看了一眼,腦袋立刻就仿佛被閃電打中一樣,轟隆地炸開了。照片裏有兩個沒穿衣服的男人,一個是他,另一個是我女婿劍峰,他們竟然在做那檔事。
我真不敢相信劍峰竟然會做出如此下流的事情,但眼前的照片又讓我不得不相信。他以此來要挾我,說如果依依不肯離婚的話,就幹脆一拍兩散,把照片派給每一個認識老林或依依的人,讓我們一家永遠也抬不起頭做人。
這幾天我一直為這件事而煩惱,既不敢跟老林說,也不敢問依依,隻好對安安說。當然,我並沒有直接把這件事告訴安安,而是問她照片能不能做假。她跟我說有一種叫「ps」的東西,能修改照片,很多女明星都被用這東西弄出些噁心的照片來。
昨天,小寧又給我打電話,問我怎麽還不叫依依離婚,是不是想他把照片公開。我說他的照片是假的,是ps出來的。他說照片是用膠捲照的,不能ps,而且他還有很多,要是我不相,他可以拿給我看。於是我就跟他約好再次在咖啡館碰麵……
聽完紀雪融的敘述後,我腦海中出現了一個疑問——寧宇易為何讓她向依依求證他們夫妻鬧離婚一事?以他與肖劍峰的關係,大可以直接撥電話給對方,然後讓對方親口告訴嶽母。他沒這麽做,原因隻有一個,就是他不想讓肖劍峰知道此事。
同性戀者之間的關係很不固定,離離合合是十分平常的事情,甚少能維護長久的關係。作為雙性戀者的肖劍峰,也許隻是想在寧宇易身上尋找快樂,若要長相廝守,他肯定會選擇能為世人接受的異性伴侶,要不然他也不會與依依結婚。
若以此為據,再作推測則可得到這樣一個假設——肖劍峰不想讓別人知道他的同性戀傾向,所以他娶依依為妻,目的隻是為了掩飾他不為人知的一麵。因此,雖然他與依依經常有爭執,但也不會隨便離婚。而寧宇易是一個占有欲極強的人,他不願意把自己的情人分一半給依依,所以他想盡辦法迫依依與他的情人離婚。
再以此假設為依據,便可得到另一個假設——寧宇易想獨占情人,甚至不惜公開自己與情人的同性戀身份。但肖劍峰卻不願意讓別人知道自己有同性戀癖好,而要保守這個秘密,最好的方法當然是把寧殺掉,並把照片及底片銷毀。
倘若以上的假設成立,那麽就能得出一個結論——肖劍峰就是兇手!
然而,這個結論是建築在多個假設的前提下,我當然不能倚靠自己的假設來抓人。而且,此案還有很多疑點,單是解釋兇手如何逃脫現場就是一件讓人頭痛的事情。暗房在保安趕到的時候是反鎖的,唯一能讓兇手逃離現場的就隻有空調管道,但狹窄的管道又不能讓人通過。除非兇手是能穿牆過壁的妖怪……
有作案能力的就隻有水泥女妖,但她似乎並沒有作案動機。肖劍峰雖然有作案動機,但又不具備作案能力。若要我在他們兩者之間作出選擇,我當然會選擇後者,畢竟後者是看得見摸得著的活人,而前者卻是至今仍無法確定其是否存在的妖怪。
然而,當我再仔細回想與肖劍峰有關的每個細節後,發現了不少可疑之處。首先是他聲稱看見牆壁上出現女人臉,那隻是他一個看見,沒有任何人能證明他是否真的看見了;其次,以他的身高,在腳下綁上一對小碼鞋便能留下小鞋印大步幅,而且他也有能力把死者按在沖洗盆裏,致使其淹死;其三,安安被扣留問話時,他所表現出來的焦慮不安或許並非因為擔心安安,而是害怕自己會被抓捕。
不管我的想法是否正常,反正抓他回來審問一番準沒錯,於是我便立即傳召他過來問話。本來我隻是通知他一個人過來,但依依也陪他一同到來,由此可見他們夫妻之間的關係並不算很差,最起碼依依仍是關心丈夫的。
「我想知道你跟死者寧宇易之間的關係。」在審訊室中,我開門見山地向肖劍峰發問。他先是一愣,但很快就反應過來,我想他應該有想過我會問這個問題。
他沉默了一會,然後給我一個敷衍的答案:「我們是同事。」
「肖先生,你跟我們繞***對你沒好處,你應該知道,我們不會沒事找你過來閑聊。」我嚴肅地說。
他又沉默了一會,再次開口時聲音稍微顫抖:「你們都知道了?」
我豎起左手晃了一下:「我們隻知道一部分,所以才要詢問你,不過我們知道你最不願意被人知道的事情。」盤問是一門很高深的學問,對方急切想知道我方掌握了多少情報,若我說什麽都不知道或者全都知道了,那他可能什麽也不說。若我直接說出我所掌握的部分,那麽他便能避重就輕敷衍了事。所以我含糊地說隻知道某部分,但強調這部分對他而言是最重要的秘密。而我豎起左手則是暗示我已經知道他是同性戀者。
果然,我的盤問技巧起作用了,他的神情突然變得十分沮喪,雙手重重地抹了把臉後,強作鎮定地說:「你們想知道什麽就問吧!」
「我們還是按程序來問吧,你跟寧宇易是什麽關係?」我微微笑著,盯住他的雙眼補充一句:「我希望你能老實回答,我可不是不知道才問你。」
他點了點頭答道:「我跟他是情人關係。」
「肖先生,我希望你能說得詳細一點。」我仍盯住他的眼睛,他不自覺地迴避我的眼神。
良久,他才再度開口,訴說他與死者之間不為世俗所接受的關係:「其實,在他到報社工作之前,我們就已經認識了,這個***並不大,同城的左手大多都是認識的。跟他一起的時候,過得挺開心的,不過他這個人占有欲太強了,不但不準我跟其他左手交往,甚至還想逼我離婚。他之所以會進入報社工作,目標就是為了逼我離婚。
「雖然我結婚純粹是為了掩飾自己是個左手,而且我跟依依相處得也不算很好,但是說到離婚,我是絕對做不到,因為我實在不想傷害我的父母。我是農村出來的,算得上是個鳳凰男,要是現在離婚了,我不但拿不到城市戶口,而且依依還可能會讓他父親在報業界封殺我。我父母這輩子惟一的心願就是能看見我出人頭地,要是我在這裏混不下去,他們一定會很傷心。如果讓他們知道我是左手的話,那我就更沒臉見他們了……」他說著竟然落下男兒淚。
(鳳凰男:集全家之力供其讀完大學,最終成為「山窩裏飛出來的金鳳凰」,從而為一個家族脫變帶來希望的男性。)
「所以寧宇易以公開你們之間的關係來要挾你離婚時,你就狠下殺手把他殺死!」我盯著他的眼睛字正詞嚴地說。
「沒有,我沒有殺他,我沒有殺人!你們別冤枉我!」他忽然變得十分驚慌。
「昨晚淩晨一點至三點,你在那裏?」我加重語氣追問。
「我,我當時在家裏睡覺。」他情緒十分慌亂,人在這種情況下最容易說錯話。
「誰能證明?」我繼續追問。
「依依,我妻子能證明。」
「是嗎?但依依說你們這幾晚都是分房睡的!」我理直氣壯地沖他大吼,但實際上依依並沒跟我說過此事,我隻是猜的,純粹是唬他。
「我昨晚是在客廳裏睡,但依依知道我在家。」還真讓我猜對了。
「你昨晚淩晨才離開左手吧,難道依依等到你回家再讓你在客廳睡嗎?」我又再沖他大吼。
「其實是這樣的,我昨晚喝了點酒,回到家時依依雖然已經睡了,但我進房時把她吵醒,她就把我趕到客廳睡。」他這回可急了,一張嘴就像機關槍似的,口沫橫飛。
「那隻能說明你昨晚曾經回家,但沒有人能證明你回家後沒有外出!甚至你是那個時候回家,依依也不一定能說清楚!」對於我的質疑,他似乎想不到應該如何反駁,隻是目瞪口呆地看我。
作案動機有了,作案時間也隻需找依依核實一下就有了,現在惟一的問題就是他是怎樣離開反鎖的暗房,隻要把這個問題解決了,我就能為這宗案子畫上句號。
然而,就在我以為自己馬上就能偵破這宗兇案時,阿楊給我打來電話:「真邪門,日報大廈剛剛又死人了,看樣子兇手是同一個人。」第八章 大廈吃人行兇的動機和時間都有了,還差一點我就能把肖劍峰送進牢房。可是就在這時候,阿楊給我打來電話,說日報大廈又發生兇案了,而且兇手疑為水泥女妖。
我和蓁蓁立刻趕到日報大廈十三樓,阿楊把大概情況告訴我:「死者黃敬,30歲,在報社任職校對。案發時他跟主編正在加班,主編林尚文目睹他的遇害過程。」
黃敬的屍體就躺在他的辦公桌旁,屍體旁邊放有三張椅子,其中兩張並排而立,另一張倒放在地,椅子、死者及周圍的地麵上均有不少水泥漿散落。椅子正上方有一個空調出風口,柵格被拆下來了,掉在椅子旁邊。辦公桌的桌麵稍微零亂,其中一個抽屜沒有完全合上,鑰匙仍插在鑰匙孔裏。桌麵上的電腦仍啟動著,但已進入屏幕保護狀態。
屍體的脖子被了一根約筷子粗、沾有水泥的紅色電線套著,深深陷入皮膚之中,與電線接觸的皮膚都呈深紫色。死者雙目突出、舌頭外伸、臉色青紫,一副死不冥目的模樣,非常嚇人。不用流年來驗屍,單憑現場跡象就能知道死者是被電線勒死的,但現場又沒有明顯的搏鬥跡象。被勒著脖子的人不可能不掙紮,除非他被吊起來,然而天花板上並沒有能把人吊起來的掛鉤。要把人吊死,恐怕隻能利用通風口了,加上遍地的水泥,最大嫌疑當然就是水泥女妖。
林主編是唯一的目擊者,所以我向他了解當時的詳細情況。他夾著香菸的手抖得很厲害,心有餘悸地向我講述案發經過——
因為安安的事,我今天幾乎整天都沒回來工作,而且小寧出了事,他負責的版麵空了出來,我必須趕緊把他負責的版麵安排好,所以我就讓小黃和我一起加班。
我真不敢相信劍峰竟然會做出如此下流的事情,但眼前的照片又讓我不得不相信。他以此來要挾我,說如果依依不肯離婚的話,就幹脆一拍兩散,把照片派給每一個認識老林或依依的人,讓我們一家永遠也抬不起頭做人。
這幾天我一直為這件事而煩惱,既不敢跟老林說,也不敢問依依,隻好對安安說。當然,我並沒有直接把這件事告訴安安,而是問她照片能不能做假。她跟我說有一種叫「ps」的東西,能修改照片,很多女明星都被用這東西弄出些噁心的照片來。
昨天,小寧又給我打電話,問我怎麽還不叫依依離婚,是不是想他把照片公開。我說他的照片是假的,是ps出來的。他說照片是用膠捲照的,不能ps,而且他還有很多,要是我不相,他可以拿給我看。於是我就跟他約好再次在咖啡館碰麵……
聽完紀雪融的敘述後,我腦海中出現了一個疑問——寧宇易為何讓她向依依求證他們夫妻鬧離婚一事?以他與肖劍峰的關係,大可以直接撥電話給對方,然後讓對方親口告訴嶽母。他沒這麽做,原因隻有一個,就是他不想讓肖劍峰知道此事。
同性戀者之間的關係很不固定,離離合合是十分平常的事情,甚少能維護長久的關係。作為雙性戀者的肖劍峰,也許隻是想在寧宇易身上尋找快樂,若要長相廝守,他肯定會選擇能為世人接受的異性伴侶,要不然他也不會與依依結婚。
若以此為據,再作推測則可得到這樣一個假設——肖劍峰不想讓別人知道他的同性戀傾向,所以他娶依依為妻,目的隻是為了掩飾他不為人知的一麵。因此,雖然他與依依經常有爭執,但也不會隨便離婚。而寧宇易是一個占有欲極強的人,他不願意把自己的情人分一半給依依,所以他想盡辦法迫依依與他的情人離婚。
再以此假設為依據,便可得到另一個假設——寧宇易想獨占情人,甚至不惜公開自己與情人的同性戀身份。但肖劍峰卻不願意讓別人知道自己有同性戀癖好,而要保守這個秘密,最好的方法當然是把寧殺掉,並把照片及底片銷毀。
倘若以上的假設成立,那麽就能得出一個結論——肖劍峰就是兇手!
然而,這個結論是建築在多個假設的前提下,我當然不能倚靠自己的假設來抓人。而且,此案還有很多疑點,單是解釋兇手如何逃脫現場就是一件讓人頭痛的事情。暗房在保安趕到的時候是反鎖的,唯一能讓兇手逃離現場的就隻有空調管道,但狹窄的管道又不能讓人通過。除非兇手是能穿牆過壁的妖怪……
有作案能力的就隻有水泥女妖,但她似乎並沒有作案動機。肖劍峰雖然有作案動機,但又不具備作案能力。若要我在他們兩者之間作出選擇,我當然會選擇後者,畢竟後者是看得見摸得著的活人,而前者卻是至今仍無法確定其是否存在的妖怪。
然而,當我再仔細回想與肖劍峰有關的每個細節後,發現了不少可疑之處。首先是他聲稱看見牆壁上出現女人臉,那隻是他一個看見,沒有任何人能證明他是否真的看見了;其次,以他的身高,在腳下綁上一對小碼鞋便能留下小鞋印大步幅,而且他也有能力把死者按在沖洗盆裏,致使其淹死;其三,安安被扣留問話時,他所表現出來的焦慮不安或許並非因為擔心安安,而是害怕自己會被抓捕。
不管我的想法是否正常,反正抓他回來審問一番準沒錯,於是我便立即傳召他過來問話。本來我隻是通知他一個人過來,但依依也陪他一同到來,由此可見他們夫妻之間的關係並不算很差,最起碼依依仍是關心丈夫的。
「我想知道你跟死者寧宇易之間的關係。」在審訊室中,我開門見山地向肖劍峰發問。他先是一愣,但很快就反應過來,我想他應該有想過我會問這個問題。
他沉默了一會,然後給我一個敷衍的答案:「我們是同事。」
「肖先生,你跟我們繞***對你沒好處,你應該知道,我們不會沒事找你過來閑聊。」我嚴肅地說。
他又沉默了一會,再次開口時聲音稍微顫抖:「你們都知道了?」
我豎起左手晃了一下:「我們隻知道一部分,所以才要詢問你,不過我們知道你最不願意被人知道的事情。」盤問是一門很高深的學問,對方急切想知道我方掌握了多少情報,若我說什麽都不知道或者全都知道了,那他可能什麽也不說。若我直接說出我所掌握的部分,那麽他便能避重就輕敷衍了事。所以我含糊地說隻知道某部分,但強調這部分對他而言是最重要的秘密。而我豎起左手則是暗示我已經知道他是同性戀者。
果然,我的盤問技巧起作用了,他的神情突然變得十分沮喪,雙手重重地抹了把臉後,強作鎮定地說:「你們想知道什麽就問吧!」
「我們還是按程序來問吧,你跟寧宇易是什麽關係?」我微微笑著,盯住他的雙眼補充一句:「我希望你能老實回答,我可不是不知道才問你。」
他點了點頭答道:「我跟他是情人關係。」
「肖先生,我希望你能說得詳細一點。」我仍盯住他的眼睛,他不自覺地迴避我的眼神。
良久,他才再度開口,訴說他與死者之間不為世俗所接受的關係:「其實,在他到報社工作之前,我們就已經認識了,這個***並不大,同城的左手大多都是認識的。跟他一起的時候,過得挺開心的,不過他這個人占有欲太強了,不但不準我跟其他左手交往,甚至還想逼我離婚。他之所以會進入報社工作,目標就是為了逼我離婚。
「雖然我結婚純粹是為了掩飾自己是個左手,而且我跟依依相處得也不算很好,但是說到離婚,我是絕對做不到,因為我實在不想傷害我的父母。我是農村出來的,算得上是個鳳凰男,要是現在離婚了,我不但拿不到城市戶口,而且依依還可能會讓他父親在報業界封殺我。我父母這輩子惟一的心願就是能看見我出人頭地,要是我在這裏混不下去,他們一定會很傷心。如果讓他們知道我是左手的話,那我就更沒臉見他們了……」他說著竟然落下男兒淚。
(鳳凰男:集全家之力供其讀完大學,最終成為「山窩裏飛出來的金鳳凰」,從而為一個家族脫變帶來希望的男性。)
「所以寧宇易以公開你們之間的關係來要挾你離婚時,你就狠下殺手把他殺死!」我盯著他的眼睛字正詞嚴地說。
「沒有,我沒有殺他,我沒有殺人!你們別冤枉我!」他忽然變得十分驚慌。
「昨晚淩晨一點至三點,你在那裏?」我加重語氣追問。
「我,我當時在家裏睡覺。」他情緒十分慌亂,人在這種情況下最容易說錯話。
「誰能證明?」我繼續追問。
「依依,我妻子能證明。」
「是嗎?但依依說你們這幾晚都是分房睡的!」我理直氣壯地沖他大吼,但實際上依依並沒跟我說過此事,我隻是猜的,純粹是唬他。
「我昨晚是在客廳裏睡,但依依知道我在家。」還真讓我猜對了。
「你昨晚淩晨才離開左手吧,難道依依等到你回家再讓你在客廳睡嗎?」我又再沖他大吼。
「其實是這樣的,我昨晚喝了點酒,回到家時依依雖然已經睡了,但我進房時把她吵醒,她就把我趕到客廳睡。」他這回可急了,一張嘴就像機關槍似的,口沫橫飛。
「那隻能說明你昨晚曾經回家,但沒有人能證明你回家後沒有外出!甚至你是那個時候回家,依依也不一定能說清楚!」對於我的質疑,他似乎想不到應該如何反駁,隻是目瞪口呆地看我。
作案動機有了,作案時間也隻需找依依核實一下就有了,現在惟一的問題就是他是怎樣離開反鎖的暗房,隻要把這個問題解決了,我就能為這宗案子畫上句號。
然而,就在我以為自己馬上就能偵破這宗兇案時,阿楊給我打來電話:「真邪門,日報大廈剛剛又死人了,看樣子兇手是同一個人。」第八章 大廈吃人行兇的動機和時間都有了,還差一點我就能把肖劍峰送進牢房。可是就在這時候,阿楊給我打來電話,說日報大廈又發生兇案了,而且兇手疑為水泥女妖。
我和蓁蓁立刻趕到日報大廈十三樓,阿楊把大概情況告訴我:「死者黃敬,30歲,在報社任職校對。案發時他跟主編正在加班,主編林尚文目睹他的遇害過程。」
黃敬的屍體就躺在他的辦公桌旁,屍體旁邊放有三張椅子,其中兩張並排而立,另一張倒放在地,椅子、死者及周圍的地麵上均有不少水泥漿散落。椅子正上方有一個空調出風口,柵格被拆下來了,掉在椅子旁邊。辦公桌的桌麵稍微零亂,其中一個抽屜沒有完全合上,鑰匙仍插在鑰匙孔裏。桌麵上的電腦仍啟動著,但已進入屏幕保護狀態。
屍體的脖子被了一根約筷子粗、沾有水泥的紅色電線套著,深深陷入皮膚之中,與電線接觸的皮膚都呈深紫色。死者雙目突出、舌頭外伸、臉色青紫,一副死不冥目的模樣,非常嚇人。不用流年來驗屍,單憑現場跡象就能知道死者是被電線勒死的,但現場又沒有明顯的搏鬥跡象。被勒著脖子的人不可能不掙紮,除非他被吊起來,然而天花板上並沒有能把人吊起來的掛鉤。要把人吊死,恐怕隻能利用通風口了,加上遍地的水泥,最大嫌疑當然就是水泥女妖。
林主編是唯一的目擊者,所以我向他了解當時的詳細情況。他夾著香菸的手抖得很厲害,心有餘悸地向我講述案發經過——
因為安安的事,我今天幾乎整天都沒回來工作,而且小寧出了事,他負責的版麵空了出來,我必須趕緊把他負責的版麵安排好,所以我就讓小黃和我一起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