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她在私家偵探手裏拿過吳博榮和別的女人約會的照片時,她的憤怒大過於傷心。這個女人的手還曾經很仔細地摸過自己的辱房,她在捉弄自己。  潘逸佳沒有哭天也沒有喊地,能做得上吳博榮的女人肯定也不單單隻是靠運氣和長相的人,她骨子裏的那種潛伏很久的精明救了她,這種精明像是某些女人獨有的保護傘,在遇到危險的時候,就會冒出來救主。


    她考慮了一下自己的狀況,她是依附著吳博榮在過著美好的生活。這些年來,她隻會過這樣的日子。如果吳博榮真的不再愛她,送她一筆錢讓她離開,她不知道自己還能做什麽,這打破了她的生活規律。


    當然,潘逸佳會衣食無憂,但是她不會讓這種事情發生。其實結婚這些年,她也不知道什麽叫愛,她也不想去弄懂,她弄不懂,也不需要弄懂,她隻要夠聰明,知道怎麽留在吳博榮身邊就行了。


    不是每個女人都有本事讓自己選中的男人愛上。愛總是需要天時地利人和。氣味相投的兩個人遇到一起有多不容易,這就像是在海底裏相似的珍珠要遇到一起的概率。


    潘逸佳和吳博榮不是相似的。愛,或許有過,但那也許隻是一時的迷戀。但是,潘逸佳沒得選,她不想像小說裏寫的那樣,洗心革麵把淚一擦,轉身就走,拿著錢就成了女強人,在外麵打出一番天下來。每個人都不是一樣的性情,不然這個世界就雷同了。


    潘逸佳的選擇很簡單,她留不住的人,讓別人去留。


    那個別人不是外人,正是她肚子裏的孩子。想要懷孕其實並不是很難,她糾纏著吳博榮,姿態奔放,而且聲稱自己作好了避孕的措施。吳博榮信了,為什麽不信?一直以來她都是溫和而無害,單純而無心機的。吳博榮當然也很聰明,但是越聰明的人就越容易認為自己會看得穿別人,而放鬆了警惕。他什麽都料到了,就是沒有料到潘逸佳的成長速度。


    一個女人從單純到複雜,有時候隻需要幾秒鍾,就像是戲台上那個大幕被拉開,她就懂了,也就明白要怎麽做了。


    果然,她如願以償地懷上了孕。從醫院出來第一件事情,並不是告訴吳博榮,而是直接打的去了餘瑩的診所。她一直隱忍不發,等的就是這致命的反擊一刻。


    潘逸佳的十指修長,上麵並沒有塗指甲油。她的手很隨意地放在桌上,餘瑩正在探脈。


    潘逸佳說自己最近不是很舒服,想看看身體到底是不是亞健康,想讓餘瑩給自己調理一下。


    餘瑩隻搭上去一下,她的臉就開始像一種奇異的植物,在最不適當的季節裏,開出了鮮艷而濃烈的花朵,那種花朵像是從她的心髒裏長出來的。她激動得無法自控地說:“真是恭喜你啊,吳太太,你懷孕了。”


    如果周麗錦這個時候進來送東西,就會看到餘醫生像是高興壞了一樣在拉著潘逸佳的手說著祝福的話。而那個得到祝福的病人,也像是不敢置信地往後輕輕地靠著。


    兩個女人隔在一個桌子兩邊,勝負立分。餘瑩那滔滔不絕的話語,潘逸佳那安靜的眼睛。


    餘瑩終於明白,她不僅失去了小寶,還失去了吳博榮。 第十三章 冷夜  路傑看到餘瑩的時候,她已經半醉地倒在酒吧檯最靠裏的一個位子上,整個頭都埋在那裏,頭髮散亂,像一群被釋放的黑夜精靈,四處想找到出路,在桌上起伏。


    路傑剛進這個酒吧,就被人叫住,對他說:“小子,你怎麽這麽久都沒有來鬼混了?”


    路傑淡淡地說道:“出去旅行了一次。”


    “去哪裏了?”


    “雪山。”


    “你小子真有精神,跑到雪山去泡妞了。”


    正在那裏搭著腔的時候, 就有一個相熟的女人跑來說道:“那個女的,不就是上次找你的那個女的?我剛看她喝了好多,估計這會兒醉了。”


    酒吧的燈光很暗,每一個桌子上都放著一個燭盆,是一個透明的水晶盆,裏麵盛著水,中間放著一根蠟燭,蠟燭燒到水就會熄滅,水上飄浮的是百合的花瓣。這酒吧總是充滿了悽美與絕望,又有著墜落與不歸,所以才會成為路傑的最愛。


    路傑看過去,隻看到一束燭火,已經快燃到水麵了。那搖盪在水中的波光,像一條條活著的金蛇,小小的身子在扭動著。而在無數金蛇和黑髮之間環繞著的是一隻手,那隻手無助地放在燭盆邊上,不知道是不是黑髮的反襯,那隻手特別的白。路傑被那樣的白給震住了,他想起自己在梅裏雪山上看到的雪景,天地之間全都是純白,像整個世界都被白給蓋起來了,那種白可以震撼到心靈。他一眼就認出那就是餘瑩,沒有理由。


    他走過去,推了推餘瑩。餘瑩隻是半醉,見有人來推自己,抬起頭來,望了一眼路傑。


    隻是從桌上一抬頭的剎那,那燭火終於撐不住被水麵給漫過,滅掉了。整個世界都像是掉到了無邊的黑暗裏,但是,隻要那一秒就夠了,路傑已經看清了餘瑩的臉。那張臉布滿了淚跡,那些淚跡像是無數的傷痕,一條條地慢慢割上前麵這個女人的心。她的那一顆像玻璃一樣脆弱的心,被這種有毒性的液體給銘上傷印。


    路傑不知道說什麽,他看到了這個女人的眼淚,那個一直都帶著冷笑和無所謂表情的女人,那個一直都以為自己高高在上,不屑看自己的女人,那個就算是在最極端的情況下都保持冷靜的女人。可是,她現在哭得沒有自我,她哭得像一隻被遺棄的狗,她哭得沒有了意識,她哭得不像她自己了。但那張臉抬起的那個畫麵,讓路傑不自覺地想到了在梅裏雪山上看到的日出。


    那太陽在雪的那一個國度裏慢慢地被捧起來,整個世界就全成了金色。那個時候,懷著一腔不解、怨氣、憤怒的路傑,在這個時候被神奇的自然給平息了一切。他審視自己,感覺自己渺小得可憐,在金黃色的世界裏,他就是片雪花,不知道什麽時候會化掉。他當場流淚,那種淚水是為了救贖自己,終於,他決定好好地活這一輩子。


    在梅裏雪山的時候,他不再相信輪迴轉世,不再相信有下輩子、上輩子,什麽都沒有,他能有的就是手裏握的這一輩子。所以,他要過好這一輩子,要好好地活下去,要尋找他要的生活。


    這個女人也是這樣的吧!她的臉就像自己看到雪山日出時的太陽,脆弱中帶著絕望,悽美地審視著一切。


    餘瑩卻沒有半點驚奇,在黑暗中一動不動地說:“為什麽?


    為什麽你總是一次次地在這種時候出現?”


    “如果我說是緣分,你會認為我輕浮。”


    “你說什麽我都不信。”


    路傑點了點頭:“你有這個認識,證明你還沒有醉。”  “我喝了很多,但確實沒有醉,原來想把自己喝醉還是很不容易的事情。”餘瑩想著白天看著潘逸佳走出診所,那個淡定又平靜的背影,走得從容不迫。餘瑩繼續工作,一直忙到吃飯,對病人很是熱心仔細,那天的所有病人都會感覺餘醫生非常敬業,詢問病情非常仔細,而且很小心地下針,每一針都下得準確無比,一點痛感都沒有。


    直到關了診所門,上了車的那一剎,餘瑩才感覺自己的手在顫抖。多理智的機器啊!這個身體知道在工作的時候不能分心,不能崩潰,所以,連痛和失態都要等到下班。她直奔酒吧。人在慌亂的時候會奔向自己熟悉的地方,她熟悉的酒吧隻有去找路傑的那個酒吧。


    人想醉的時候,總是醉不了,她喝了一杯又一杯,雖然身子不聽使喚起來,但腦子裏卻無比的清醒。她知道自己生命裏最寶貴的東西,都在一點點地被人剝落撕走,她想好好保護的人,她想好好珍惜的愛,她想要用命去換的東西,她可以放棄一切,名利、地位、安逸、繁華似錦,所有的所有的擁有,想挽留的東西,都已經不再屬於她了。


    原來,人定勝天,不過是一句鬼話。


    路傑直視著黑暗裏的她說:“你失戀了?和那個人?”


    “嗯,他的老婆懷孕了,今天到我那裏開養胎藥。”餘瑩說得很平靜。


    “喲!”路傑也有一點吃驚了,“你開了?”


    “沒有,她身體很好,根本沒有必要亂吃藥,那樣反而對胎兒不好。作為一個醫生,我不會這樣不負責任地對待我的病人。”


    “可是……”路傑不說話了,停了一會兒說,“你準備怎麽辦?”


    “我想把小寶留在我身邊,用什麽換都可以。”餘瑩腦子裏現在隻有這個念頭。


    “那個你抱養回來的孩子?”路傑在冉冉那裏已經把餘瑩的底摸了個透。


    “是的,她的媽媽回來要帶走她,我想不出拒絕的理由。”


    “可是,你捨得嗎?”路傑感覺自己問這句話很殘酷也很傻。


    果然,黑暗中的那個人動了一下,然後說道:“不捨得,如果可以粉身碎骨就能換回這個孩子,我願意粉身碎骨;如果可以放棄一切得到吳博榮,我也願意……隻不過,現在已經不是我願意就可以搞定的事情,我不算什麽,‘我願意’改變不了事實,也改變不了這個世界。”


    “可是,吳博榮也不見得會為了一個孩子,就放棄你。一個孩子不見得留得住他。”路傑很清楚男人,如果吳博榮真的想要離婚,有沒有孩子其實結果都是一樣的,有人拖兒帶女生了八個,男人一樣會離開那個女人。


    餘瑩搖搖頭說道:“我理解他,他也理解我,我知道他不會,他不會放棄他自己的骨肉,就像他理解我,他也知道我不會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一個孩子的痛苦之上。我們的開始是在於我們對對方的理解,現在結束居然也是因為同一個理由。”


    也許餘瑩沒有過小寶,不會明白被人從身邊奪走孩子的痛苦。可是,她也已經是一個母親了,所以她明白,那種感情是不能輕易奪走的。如果吳博榮真是一個連孩子都可以傷害的男人,那麽,她又要這種男人做什麽?他可以傷害自己的骨肉,自然有一天也會傷了她。一個連對自己骨肉都沒有愛的人,還會愛誰?


    “那就回到自己的家裏好好過日子吧!”


    路傑打量著那個女人,她實在是太清醒了,這麽多酒居然都不能讓她錯亂一下,擁有這麽理智的精神,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  “好好過日子?”餘瑩一字一句地重複。她苦笑了一下,於是那聲音裏都沾上了澀。


    餘瑩不再說話,卻在嘴裏哼起了一首歌:“是我愛死了昨天,誓言割碎你的臉,一切都回不到那些從前,美好的畫麵。” 她的聲音很好聽,像一個個飽滿的水滴在綠葉上滾動,黑夜裏聽起來特別舒服,路傑不打擾她。


    她唱了幾句之後,又笑了一聲:“我從前,從來都不唱這種流行歌曲,我認為所有的情歌都是傻子寫的,把愛啊恨啊都掛在口上,寫的歌詞肉麻死了,好像真搞得一個人沒有某個人就不能過下去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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