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去問小明,由怎麽樣的人送上來。」
「肯定是男人,這是什麽花?挺有趣。」
「去,去問小明。」
她出去一會兒,回來。
「小明說由一位很斯文的男士遞上來,不過那位男士是花店的夥計。」茱迪含笑說。
這丫頭在笑我。
「哪家花店?」
「沒有看清楚。」
早幾年收到神秘花束,不過是由它擺在書桌上,直至憔悴丟掉,無聲無息,誰去查究。
女人越老越貶值,到三十多歲的時候,再收到花,大概要感激流涕痛哭起來。
我再問:「真的沒有留意是哪家花店?」
「沒有。」茱迪不經意。
我捧著一杯熱可可,一邊暖手,一邊啜喝。
今天是不打算做什麽的了。
我在等下班。
有一位女友說上班好比坐牢,說得很對,每天八小時,而且還要穿戴整齊去坐。有成就時可以坐得很興奮,工作不滿意,當然坐得委曲。
我並不喜歡這份工作,也許是鼓起勇氣,找新職的時候,會不會?
有人在暗中注意我,我不可以令他失望,下班我要去剪個新髮型,訂數套新衣服。
越想越高興!忽然茱迪進來對我說:「電話。」她向我擠擠眼。
我立刻明白,取過聽筒:「餵。」
「好嗎?」是他。
我聲音從來沒有這麽愉快過,因為他對我已經不重要,「好得很,假期開心嗎,有什麽新計劃?」
他卻意外,「你呢,有沒有去什麽地方?」
「累都累壞,足足睡了一天。」
他不置信,他不相信這是我。他問:「下班有事?」
「有,」我慡快的拒絕他的施捨,「我要去購物裝扮自己。」
「那麽,再見。」
「再見。」我很樂意地掛上電話。
下班我尋找節目,逛遍名店,收穫甚豐,我忽然改變人生觀,別人不注意我,我也得看住我自己,為什麽?是為那盆鈴蘭?
說句笑,說不定哪位理想男士會突然出現在我麵前,叫我去赴約,我不能一副倦相。
可惜夢醒得很快,正當我穿著新衣,換了新髮型跑進寫字樓,有一位後生模樣的男人已在等我。
茱迪同我說:「他說送錯了東西。」
「什麽東西?」我問。
那位來者問:「這位是不是大安洋行的賈小姐?」
「不是,」我說:「我們這裏是太安洋行,我是甄小姐。」
「送錯。果然是送錯,這位小姐有沒有見過一盆鈴蘭?」
「有,」我說:「在這裏。」
「對不起,我想取回去,我代表芬芳花店。」
我呆呆地,送錯了?原來一切都是場誤會。
「是這一盆嗎?」茱迪問。
「是的小姐,」他說:「還有兩封信,能否還給我?」他很焦急。
「我們買下它可以嗎,你另送一盆到那邊去。」茱迪說。
「小姐,隻有這一盆。」他很為難。
「你取走吧。」我說,一併連信也還給他。
茶迪臉上露出很惋惜的樣子,旁觀者清,她看得出我是多麽喜歡這一盆鈴蘭,它給我帶來多少希望及鼓勵。
花店職員千恩萬謝的捧走那盆花。
茱迪與我都不再說什麽。
我聳聳肩,信我拆閱過,花我欣賞過,原來隻是弄錯了,是送給另外一位小姐的。
有些人幸運,有些人不。
但我不會因此萎靡。我不會辜負新裝新髮型。我同茱迪說:「中午我們一起出去吃飯。」
誰知道,或許有新發現。漣漪很小的時候,在兒童樂園中,看過紅舞鞋的故事。
一個貪慕虛榮的女孩子,千方百計的弄來一雙紅舞鞋,穿上腳,驕之同傑,旋轉跳舞,誰知道竟沒法停下腳步,跳跳跳,不停的跳,精疲力倦,還是得跳。
結果是她哭了,願意脫下紅舞鞋,但已沒有可能,一隻跳遠去,沒有人知道她的下落。
真倒黴。
這不過是個童話故事。
凡是童話,都有寓意,這個故事在今日看來,在簡單不過:紅鞋是代表名與利,一上癮便難以解脫,身不由己。
但追求名與利的結局倒並不是次次如那女孩子那麽悲慘。隻要懂得控製,名與利也可使一個人快樂。
寓言是寓言,我們活在一個真實的世界裏。
我一直不認識穿紅鞋的人。
尤其是單穿紅鞋,不穿其它顏色鞋子的人。
直到尊尼巴她帶到派對來。
她年輕、漂亮、瀟灑,穿白的裙子,紅的鞋子,喝黑的啤酒。
短頭髮,腦後有一綹留得特別長,染紅色,punk。
她沒有穿襪子,足踝很白晰,還未來得及去曬太陽。
她與友人玩雙六,把尊尼撇在一邊。
尊尼是個歌星,聲線一流,但腦筋轉不過來,姿勢有點落伍,他很用功,做得太吃力,觀眾代他辛苦,他則疲態閉露。
話雖如此,場麵始終擺著,走倒哪裏都有人叫簽名,女孩子也都樂於赴約。
紅鞋兒由他帶來。
肯與尊尼走的,有什麽好人。
我苦笑,包括我在內,我也是尊尼的朋友。
我問尊尼她是誰,尊尼說:「朋友的妹妹。」
他對她很好,通常他隻帶女孩子一次,下次就要換人,但到了星期六,在小畢的遊艇上,我看到的還是同一個人,她穿一雙紅色涼鞋,一朵花遮過腳背,配黃色沙灘衣。
我沒有說什麽。
尊尼很護她,替她拿杯子,幫她遞毛巾。
晚風中我問尊尼:「開始認真?」
尊尼抬頭看著紫色得天空,沒有回答。
她最大的萬有引力是年輕,看上去隻有十六七歲,高得如一頭小長頸鹿,約有一點八米,身段分部均勻,看上去舒服。
青春是女性魅力最強的一環,別同我說什麽風華絕代,係出名門,儀態優雅,才高八鬥,活生生的青春仍然站在第一位。
他寵得她要命。
而紅鞋兒的確幼稚一點,不合我胃口。
尊尼一直與她在一起。三次四次五次我都見到她,她有許許多多紅色的鞋子,每雙都很別致很好看。
後來聽說尊尼捧她做歌星。
我們在電視上看她唱歌,賣相一流,舞跳得非常好,完全是十足金流行曲節目的味道,但是一開口,像個七歲小孩子在念口簧。
而尊尼還一直問:「好不好好不好?」
我們輕笑,什麽也不敢說。
「好不好?」尊尼並沒有放過朋友的意思。
我們不知怎樣回答才好。
過半晌,我說:「很性感,服裝似麥當娜。」
這樣的溢美之詞尊尼還不高興,「麥當娜太邪了。」
那麽像誰才好?
尊尼揚言,「她會大紅。」
不會的,要大紅大紫,非得有真本事不可,騙得了一兩個人,不代表全體觀眾會得入殼,花錢的爺們目光如炬,怎麽會分不清好歹。
「她的第一張唱片馬上會麵世。」尊尼說。
「什麽,誰投資?」
「我。」
大手筆。尊尼不會成功。這一筆錢是丟到水裏了。
紅鞋兒依依呀呀的調調兒斷然不會成為金曲。
我們不幸言中。
半年後,尊尼蝕了一大注,他的女朋友並沒有紅,大家一講起這件事便嘻哈絕倒。
最慘的便是,那女孩子生氣,離開他。
「怎麽,怪你不落力?」我們問。
尊尼不否認,也不承認。
這次他傷得很厲害,本來已在走下坡,此刻更是精疲力盡,打算退休。
紅鞋兒害了他。
她自己卻在最短時間內嫁了人,從此衣食不愁。
她不幹自然有人幹,什麽都會少,漂亮的女孩子卻陸漸成長,怎麽都少不了,前年穿校服的小妹妹,今年已可以選世界小姐,我們不會寂寞。
尊尼有時喝多幾杯,會報怨我們當時不給他捧喝。
這種事,怎麽動得了,那時他對她入迷,親友咳嗽一聲,已經足夠入罪。
尊尼消沉的問:「但她是美麗的,是不是?」
誰不美呢,各有各的姿勢,不然如何出來走動呢。她自然有過人之處,令尊尼這種見過世麵的男人入迷。
沒多久,尊尼颳了最後一筆登台費,到加拿大去定居,消聲匿跡。對他來說,這百分之百是明智之舉。他不唱,大把人唱,後浪洶湧地搶上,公眾一下子就忘記他。也許要到很久之後,人們在懷舊的浪漫情緒下,才會想到尊尼。
「肯定是男人,這是什麽花?挺有趣。」
「去,去問小明。」
她出去一會兒,回來。
「小明說由一位很斯文的男士遞上來,不過那位男士是花店的夥計。」茱迪含笑說。
這丫頭在笑我。
「哪家花店?」
「沒有看清楚。」
早幾年收到神秘花束,不過是由它擺在書桌上,直至憔悴丟掉,無聲無息,誰去查究。
女人越老越貶值,到三十多歲的時候,再收到花,大概要感激流涕痛哭起來。
我再問:「真的沒有留意是哪家花店?」
「沒有。」茱迪不經意。
我捧著一杯熱可可,一邊暖手,一邊啜喝。
今天是不打算做什麽的了。
我在等下班。
有一位女友說上班好比坐牢,說得很對,每天八小時,而且還要穿戴整齊去坐。有成就時可以坐得很興奮,工作不滿意,當然坐得委曲。
我並不喜歡這份工作,也許是鼓起勇氣,找新職的時候,會不會?
有人在暗中注意我,我不可以令他失望,下班我要去剪個新髮型,訂數套新衣服。
越想越高興!忽然茱迪進來對我說:「電話。」她向我擠擠眼。
我立刻明白,取過聽筒:「餵。」
「好嗎?」是他。
我聲音從來沒有這麽愉快過,因為他對我已經不重要,「好得很,假期開心嗎,有什麽新計劃?」
他卻意外,「你呢,有沒有去什麽地方?」
「累都累壞,足足睡了一天。」
他不置信,他不相信這是我。他問:「下班有事?」
「有,」我慡快的拒絕他的施捨,「我要去購物裝扮自己。」
「那麽,再見。」
「再見。」我很樂意地掛上電話。
下班我尋找節目,逛遍名店,收穫甚豐,我忽然改變人生觀,別人不注意我,我也得看住我自己,為什麽?是為那盆鈴蘭?
說句笑,說不定哪位理想男士會突然出現在我麵前,叫我去赴約,我不能一副倦相。
可惜夢醒得很快,正當我穿著新衣,換了新髮型跑進寫字樓,有一位後生模樣的男人已在等我。
茱迪同我說:「他說送錯了東西。」
「什麽東西?」我問。
那位來者問:「這位是不是大安洋行的賈小姐?」
「不是,」我說:「我們這裏是太安洋行,我是甄小姐。」
「送錯。果然是送錯,這位小姐有沒有見過一盆鈴蘭?」
「有,」我說:「在這裏。」
「對不起,我想取回去,我代表芬芳花店。」
我呆呆地,送錯了?原來一切都是場誤會。
「是這一盆嗎?」茱迪問。
「是的小姐,」他說:「還有兩封信,能否還給我?」他很焦急。
「我們買下它可以嗎,你另送一盆到那邊去。」茱迪說。
「小姐,隻有這一盆。」他很為難。
「你取走吧。」我說,一併連信也還給他。
茶迪臉上露出很惋惜的樣子,旁觀者清,她看得出我是多麽喜歡這一盆鈴蘭,它給我帶來多少希望及鼓勵。
花店職員千恩萬謝的捧走那盆花。
茱迪與我都不再說什麽。
我聳聳肩,信我拆閱過,花我欣賞過,原來隻是弄錯了,是送給另外一位小姐的。
有些人幸運,有些人不。
但我不會因此萎靡。我不會辜負新裝新髮型。我同茱迪說:「中午我們一起出去吃飯。」
誰知道,或許有新發現。漣漪很小的時候,在兒童樂園中,看過紅舞鞋的故事。
一個貪慕虛榮的女孩子,千方百計的弄來一雙紅舞鞋,穿上腳,驕之同傑,旋轉跳舞,誰知道竟沒法停下腳步,跳跳跳,不停的跳,精疲力倦,還是得跳。
結果是她哭了,願意脫下紅舞鞋,但已沒有可能,一隻跳遠去,沒有人知道她的下落。
真倒黴。
這不過是個童話故事。
凡是童話,都有寓意,這個故事在今日看來,在簡單不過:紅鞋是代表名與利,一上癮便難以解脫,身不由己。
但追求名與利的結局倒並不是次次如那女孩子那麽悲慘。隻要懂得控製,名與利也可使一個人快樂。
寓言是寓言,我們活在一個真實的世界裏。
我一直不認識穿紅鞋的人。
尤其是單穿紅鞋,不穿其它顏色鞋子的人。
直到尊尼巴她帶到派對來。
她年輕、漂亮、瀟灑,穿白的裙子,紅的鞋子,喝黑的啤酒。
短頭髮,腦後有一綹留得特別長,染紅色,punk。
她沒有穿襪子,足踝很白晰,還未來得及去曬太陽。
她與友人玩雙六,把尊尼撇在一邊。
尊尼是個歌星,聲線一流,但腦筋轉不過來,姿勢有點落伍,他很用功,做得太吃力,觀眾代他辛苦,他則疲態閉露。
話雖如此,場麵始終擺著,走倒哪裏都有人叫簽名,女孩子也都樂於赴約。
紅鞋兒由他帶來。
肯與尊尼走的,有什麽好人。
我苦笑,包括我在內,我也是尊尼的朋友。
我問尊尼她是誰,尊尼說:「朋友的妹妹。」
他對她很好,通常他隻帶女孩子一次,下次就要換人,但到了星期六,在小畢的遊艇上,我看到的還是同一個人,她穿一雙紅色涼鞋,一朵花遮過腳背,配黃色沙灘衣。
我沒有說什麽。
尊尼很護她,替她拿杯子,幫她遞毛巾。
晚風中我問尊尼:「開始認真?」
尊尼抬頭看著紫色得天空,沒有回答。
她最大的萬有引力是年輕,看上去隻有十六七歲,高得如一頭小長頸鹿,約有一點八米,身段分部均勻,看上去舒服。
青春是女性魅力最強的一環,別同我說什麽風華絕代,係出名門,儀態優雅,才高八鬥,活生生的青春仍然站在第一位。
他寵得她要命。
而紅鞋兒的確幼稚一點,不合我胃口。
尊尼一直與她在一起。三次四次五次我都見到她,她有許許多多紅色的鞋子,每雙都很別致很好看。
後來聽說尊尼捧她做歌星。
我們在電視上看她唱歌,賣相一流,舞跳得非常好,完全是十足金流行曲節目的味道,但是一開口,像個七歲小孩子在念口簧。
而尊尼還一直問:「好不好好不好?」
我們輕笑,什麽也不敢說。
「好不好?」尊尼並沒有放過朋友的意思。
我們不知怎樣回答才好。
過半晌,我說:「很性感,服裝似麥當娜。」
這樣的溢美之詞尊尼還不高興,「麥當娜太邪了。」
那麽像誰才好?
尊尼揚言,「她會大紅。」
不會的,要大紅大紫,非得有真本事不可,騙得了一兩個人,不代表全體觀眾會得入殼,花錢的爺們目光如炬,怎麽會分不清好歹。
「她的第一張唱片馬上會麵世。」尊尼說。
「什麽,誰投資?」
「我。」
大手筆。尊尼不會成功。這一筆錢是丟到水裏了。
紅鞋兒依依呀呀的調調兒斷然不會成為金曲。
我們不幸言中。
半年後,尊尼蝕了一大注,他的女朋友並沒有紅,大家一講起這件事便嘻哈絕倒。
最慘的便是,那女孩子生氣,離開他。
「怎麽,怪你不落力?」我們問。
尊尼不否認,也不承認。
這次他傷得很厲害,本來已在走下坡,此刻更是精疲力盡,打算退休。
紅鞋兒害了他。
她自己卻在最短時間內嫁了人,從此衣食不愁。
她不幹自然有人幹,什麽都會少,漂亮的女孩子卻陸漸成長,怎麽都少不了,前年穿校服的小妹妹,今年已可以選世界小姐,我們不會寂寞。
尊尼有時喝多幾杯,會報怨我們當時不給他捧喝。
這種事,怎麽動得了,那時他對她入迷,親友咳嗽一聲,已經足夠入罪。
尊尼消沉的問:「但她是美麗的,是不是?」
誰不美呢,各有各的姿勢,不然如何出來走動呢。她自然有過人之處,令尊尼這種見過世麵的男人入迷。
沒多久,尊尼颳了最後一筆登台費,到加拿大去定居,消聲匿跡。對他來說,這百分之百是明智之舉。他不唱,大把人唱,後浪洶湧地搶上,公眾一下子就忘記他。也許要到很久之後,人們在懷舊的浪漫情緒下,才會想到尊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