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不耐碩,「你這等於教人食肉糜。」


    「最要緊是自己有個窩,有私人的活動範圍,那麽你就不會那麽渴望結婚,」我說:「真的。」


    「誰不知道真的?要是經濟能力不夠,也不能有這種享受。」妻說。


    「現在房子便宜了,要是狠得下心來,不過三四千塊月租,花一兩萬裝修便可以入夥,如果你工作七年,連這個節蓄都沒有,那就不值得原諒了,我知道有位小姐返來六年間,不但自置一千三百尺麵積的樓宇,還有十萬美金以上的現款節蓄,而且皮裘鑽表一應俱全──別想歪了,人家不是做偏門的。」


    老瑞暴跳,「你這個人,廢話怎麽如此之多!」


    我瞪看她,「別告訴我,你都穿在身上了,你的衣服,並不見得出色。」


    妻說:「出色的衣服,兩三萬元一件,別開玩笑了。」


    我再一次閉上尊嘴。


    老瑞低下頭:「你說得對,我的確是太沒有打算。」


    「錢花到哪裏去了?」妻抱怨她。


    「根本沒有賺多少,一個月才幾千塊錢,吃吃喝喝已經完蛋。」


    三個人無言相對。


    隨後老瑞說:「發奮已經太遲,我還是結婚算了。」


    我說:「他能負責你全部開銷?」


    「是,我很快不必再工作,有他出去做便可以。」


    「他還是個學生哪!」


    「不是他,是另外一個。」


    我真的被弄糊塗了,我怪叫,「你倒嫁什麽人?」


    「一個有獨立資格的人。」她說。


    「誰?」我與妻齊齊問。


    「你們沒見過。」她答。


    「老瑞,別這樣二百五兮兮的好不好?婚姻到底是人生大事,雖然說如今可以離婚,離了再給,難免元氣大傷,況且有多少個女人有資格結三四次婚?」


    妻也說:「為生活為出路結婚,都不是好辦法。」


    「那麽為什麽呢?」老瑞問。


    「自然是為認為跟這個人生活比一個人生活愉快。」我說:「狂戀是不需要的,別太戲劇化。」


    老瑞怔怔的說:「兩個人生活當然是比一個人好。」


    「是嗎,那麽為何那麽多人鬧分居?」我問。


    老瑞說:「你這個人最討厭,非但沒有解決我的問題,還引起那麽多難題,老聽你說話,已經頭髮白。」她勃然大怒。


    妻說:「你別理他,他也是為你著急。」


    老瑞說:「我走了。」


    「吃完飯再走。」


    「我不是沒有地方吃飯的。」


    她走了。


    妻責備我:「你看你,太過份了。」


    是的,我是有點過份,我為她看急。明明看她走條錯路,又不能舉出什麽具體的方法來幫她,眼睜睜看著她像沒頭蒼蠅似的亂碰亂撞。


    「在這個關口不適合說話。」妻說:「一切話都變成諷刺她譏笑她。」


    「那麽,朋友要來有什麽用?」


    「朋友,朋友是要來陪著吃飯用的。」妻立刻答。


    我呆半晌。


    以後的日子裏,我努力與老瑞聯絡,想叫她來吃飯。


    老瑞對我非常冷淡,甚至不耐煩。


    我心中有氣。我是一片好心,我有正經職業,我有家庭,我可不愁孤獨。


    妻說:「你與她鬥氣,你瘋了。」


    我翻過報紙,「我在閱報,看看有什麽結婚啟事,也許老瑞真結婚了,想通知親友也說不定。」


    「啊?會這樣嗎?倒真要留神。」


    「到今日尚未登出來。」


    我們一直期待發生的事,並沒有發生,不過老瑞絕足不來,是個事實。


    她終於被得罪了,也難怪,我把她說得一文不值:沒事業、沒房產、沒丈夫、沒現款、沒青春,又不美貌,要死,簡直把她踩成柿餅,難怪她生氣。


    活該。三十年的交情,毀於一旦。


    你別說,家裏少了老瑞來坐,頓時像欠缺什麽似的,靜了下來。


    怎麽能不寂寞呢?她那麽勇敢,我們太過自愛,不敢說不敢做的事,她全部付之於行動,光是做觀眾,都能駭笑,這麽精彩的一個人物,忽然絕足不來,損失不少人生樂趣。


    而且多多少少我有點擔心她。


    老瑞能不能在三十高齡修成正果呢,就要看過不過得了這一關了。


    結婚以後,若能克守婦道,克勤克儉,那是不成問題的,若還出什麽花樣,話就很難說了。


    我口氣老到,到現在還常常想以長輩姿態出現,指出她的不當,當然她要不高興。


    玩火,是她的事,淪落,是她的身體,她不需要朋友來教導她指揮她。


    索性孤立自己,少聽許多閑言閑語,任性地過她認為值得的生活,有什麽不好呢?


    妻說:「看樣子,她是真的不來了。」


    我心惻然。


    「明天她嫁個百萬富翁,你就不會有這麽難看的表情了。」妻笑;「也難怪她一天到晚要出人頭地,這些年來,無論誰說起她都要皺眉頭,她氣苦。」


    「你看人家誰誰誰情況其實跟她差不多,但是人家值得尊敬,她不。」


    「因為你同老瑞太熟了,熟稔帶來輕蔑,那是一定的。」


    「她也看不起我。」


    「算了算了,別老說她,她要打噴嚏的。」


    我說:「從此不說她。」


    後來也漸漸淡忘這件事。


    事不關己,己不勞心。


    很久很久之後(感覺上像已是很久很久),開信箱跌出一張帖子來,是老瑞的結婚請帖!


    哇!我叫起來。


    那男人叫什麽?我連忙盯著看:叫張文新。


    「我們訂於九月十五日在香港大會堂註冊處登記結婚。」


    我奔上樓去給妻者。


    「真的結婚了,真的結婚了。」我叫。


    妻接過帖子,喃喃的說:「真的結婚了。」


    「偉大偉大,無論如何,結婚總是好的。」我說。


    「那人是誰?幹哪一行?出色不出色?能不能為她出口氣?」妻一連串問。


    「不知道。」


    「她怎麽不把他帶來給我們瞧瞧?」


    「這次她實行守秘。」我說。


    「可不是。」妻埋怨,「都是你。」


    「算了,朋友也有緣份,緣份盡的時候,多說無益,能收到帖子,已經算很不錯了。


    我茫然若失。


    結婚了。


    從此以後,我們都沒有與她聯絡上。


    誰知道,也許她恨我們。也許她真正要顯點顏色的,就是我們兩夫妻。


    她沒有給我們新電話地址。


    我們一直不知道她的對象是個怎樣的人。


    不過我心中暗想:也許婚姻一觸礁,她又會出現在我們家──那還是不要出現的好。姐妹倆家裏其實很簡單,三個女人。姐姐、母親與我。


    父親早已去世,剩下一點點錢與一幢小房子。支持歷年來的學費及生活費,待我們成年,已沒有剩下多少,生活非常節儉,童年的生活沉悶而悲觀,過得相當乏味。


    母親並不是振作堅強的女人,自父親去世之後,終年以眼淚洗臉,現在雖然把悲傷收斂,但成日都板著一張臉,不知她心裏想些什麽,所以我與她的關係一直很曖昧。


    姐姐常常與她吵架,而我則較為遷就她。


    生了姐姐後十年才生我,父母一心一意要添個兒子,結果又是瓦不是璋,母親失望之至,但爹卻是疼我的。


    我與姐姐性情完全不一樣,姐似媽媽,而我似爹爹。芝麻綠豆的事,對於姐姐來說,都是一項刺激,而我,我似一個潑皮,天落下來也隻不過能催我走快兩步。


    為了這種嘻嘻哈哈的性格,近年來母親對我也越來越好感。


    我性格中的妙處,像爹。


    在臨終前,他猶自說笑,對媽媽說:「總要發生在一些人身上的,人誰不會死呢?再捨不得也隻好撒手。對小妹好些,遲些你會知道,這女兒比兒子還強呢。至於你,就委屈寂寞一點了,都四十五歲,看樣子你是沒有再嫁的機會了。」


    我忍不住笑出聲來,那年我十四歲。


    姐姐立刻狠狠的瞪我一眼,事後說:「小妹完全沒有良知。」這句話,立刻在親戚間轟烈的傳開,至今他們認為我是個十三點。


    媽媽的唯一反應是哭得死去活來。


    其實十年後的今天,我還認為爹說得對,死亡是生命的應有正常現象,當然,可愛的親友去世,我們都哀痛傷心,但稍後應當拾回力量。


    母親沒有。


    姐也沒有。


    她們一貫地做了寡婦孤兒,挾孤以自重。


    而我,我仍然堅持地振作地活下去,與她們形成一個強烈的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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