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照例的香,我喝了兩杯。


    我把昨天買回來的貨色在陽光下展露。


    都需要修理。衣服上的珠子有些已經鬆散,有些棹落,瓶子有些沒有蓋,有些銀邊脫色,本身沒有價值但是藝術品,還有一隻髮簪,上麵一顆水鑽,似一點淚珠,似墮非墮。


    連我自己都看得醉了。


    一位年輕的闊太太是老主顧,推門進來,一眼看到那件黑玻璃珠外套,便叫起來。


    女人,動不動就興奮莫名。


    我微笑。


    她心跳氣喘,「你哪裏弄到這麽美麗的故衣?」


    「現在流行故衣。」我說:「款式包無重複,又夠特別,這件是二十年代的出品,這些長管珠現在都不出產了。」


    「我立刻買下它!」


    「慢著,還要修補呢!」我笑她的急不及待。


    「我自己有裁fèng。」


    「普通裁fèng可找不到同類型的珠子,別急,先試穿再說。」


    我替她穿上那件小夾克。


    真美,況且她有那種風情。


    我說:「我會替你修補及幹洗。」


    「還要洗?」


    「當然要洗。」我微笑。


    「多少錢?」


    我說:「六千。」


    「很公道,不過那麽熟了,給個九折如何?」


    「不二價。」我說:「我起碼還要在這件衣裳上下十個小時功夫。」


    她把衣服脫下來,寫支票給我。


    「多謝。」我說。


    「聖誕節我可有衣服穿了。」她拍手,轉眼又擔心起來,「這剩下的一件賣給誰?」


    「你放心,不會是你認識的人,不會鬧雙胞,你該相信我。」我知道她怕什麽。


    她放心的走了。


    我搖搖頭。


    過沒多久,我的店門被推開,那個美麗的女孩子又進來,我略表驚異,她敢情是對我的貨色有極大的興趣。


    我微笑的問她:「看中了什麽?」


    「我的男朋友可是來過?」她急急的問。


    我一怔,忍不住反問:「哪個男朋友?」我並沒有故意要諷刺她的意思。


    她並沒有時間來同我介意,她隻是說:「年輕的那個。」


    我說:「啊,他,是他來過。」


    「他說什麽?」


    「他來買你買走的那隻瓶子。」


    「啊!」


    我希望她覺得慚愧。


    但是她沒有,她緊張的追問:「你說什麽沒有?」


    「我沒有說閑話的習慣。」我聲音沉下來。


    她鬆口氣,開始有點尷尬,隔一會兒她說:「我很重視他。」


    「誰?」這次我是故意的。


    「誌德。」


    「年輕的那個?」我又問。


    她聽出我不悅,笑了。她笑起來美得驚人,我想這麽美麗的人有資格做任何壞事。


    我忍不住說:「重視他就該珍惜他。」


    她吐吐舌頭,俏皮的笑。修長的腿包在牛仔褲中,有說不出的美。


    「我與誌德是同學…」她說:「嘿,給我一杯咖啡好嗎?」


    「請自便。」


    她仿佛有坐下去的意思,我並不歡迎她。


    但是我也不能趕走顧客。


    有根多男人對於這樣的美女會趨之若鶩,但我卻同性相拒,或許有些微的妒忌?


    我迅速釋然。


    「看中什麽沒有?」


    「你有沒有得賺?」她忽然問。


    「沒得賺,何必打開店門做生意?」


    她又笑,「你很能幹。」


    「一點小生意,說不上能幹。」她喝完咖啡,站起來,「我走了。」


    「有空再來。」我客氣著。


    她揚揚長頭髮離去。


    下午一個年老印度婦人上門來兜售一些玻璃鐲子。


    我說不值錢。


    她愁眉苦臉站在我麵前,懇求說什麽價錢都可以。


    我被她纏得沒法子,「五元一隻吧。」


    那印度老婦把一包鐲子遞上來給我。


    我數一數,也有三四十隻之多。


    玻璃鐲子很美,手工也狠細,我的思潮飛出去老遠,童年時有印度籍小朋友,腕上也戴這種鐲子,我曾經希望獲得一隻,當然人家沒有割愛。


    又想到印度人到哪裏都要擺攤子賣他們家鄉的特產,無論是香港紐約倫敦,橫巷裏總嗅到印度線香味。


    我心軟下來,取出一張五百元鈔票給她。


    她道謝而去,沙厘裙已經相當殘舊。


    開一片小小的店便看盡人生首態,也可以算是值得,我就是這樣,在這個世界裏過日子。


    並不覺悶呢!當初學的是設計,滿以為畢業後可以揚眉吐氣,在國際上揚名,至少也做一個城裏的名人,誰知開店做了老闆娘。


    名氣要來得早,遲來的一點,鋒頭隻使人覺得淒涼,當事人必須太過珍惜這些微的與眾不同,特意作出一付天生麗質難自棄的樣子,偏偏她二十年前又曾經美麗過,太努力地維持留不住的東西,太勉強太著痕跡,不是淒涼是什麽?好比丈夫已變心,為妻的拚命作出賢良之態來纏住那顆心……


    我用手支撐著頭,等時間過去。


    今日沒有客人。


    我用手指串著玻璃手鐲叮叮的轉動。


    我在鎖店門時發覺那個叫誌德的男孩子在等我。


    「去喝杯東西?」他問我。


    「你想知道什麽?在這裏問也一樣,可以省下時間與鈔票。」我說。


    他一怔。「有沒有人告訴你,人太聰明是不好的?」


    「看你怎麽運用聰明,」我微笑,「像這一次,我便用得很對。」


    「你可能會失去一個朋友。」他說。


    我又笑,不語。


    「你不屑認我做朋友?」他解嘲的說:「是不是我太婆媽?」


    「我不會那麽說。到什麽地方去喝那杯東西?」我不想太傷他的自尊心。


    我們到附近的咖啡店坐下。


    這個癡心的男孩子不知從何開日才好。


    過半晌他說:「她來的時候,是否一個人?」


    「我沒留意,顧客大多。」


    他苦澀的說:「你何必守口如瓶。」


    「你又何必知道大多。」


    「我不是聰明人。」


    「可以學呀!」


    「學不來。」


    「如果她不是一個人來,你又打算怎麽樣?」我反問。


    他怔住。


    「看,沒有後果的事,追究也無益,我給你一句忠告:決定採取行動,才去質問她。行動有兩種:一:處之泰然,毫無反應;二:與她絕交。無論答案是什麽,你要是放得開,就索性幹脆不聞不問,你明白我說什麽?」


    他呆了很久,終於點點頭。


    「愛她的話,管她是什麽類型的人。愛情是盲目的,你何必又張開眼睛,尋煩惱。」


    「你真是聰明。」


    「聰明人最聰明的地方是看穿世情之後裝糊塗。」


    他用手撐著頭,「理論我是完全明白,但實踐起來肯定有困難。」


    我笑,「會習慣的。」


    「你也是由聰明而轉入糊塗的吧。」


    我笑而不語。


    時間到了,我起身告辭。


    有些人是特別喜歡斤斤計較的,誰對不起他,誰不欣賞他,誰不是他的朋友,誰又出賣了他,這位年輕人可能也犯同一的毛病。


    我嘆日氣,還自以為黑白分明,做人認真呢,誰知吃盡了虧。


    如果他不學乖,他會失去那美麗的女孩子,此刻,即使隻有一半,但一半也還是一半。


    第二天店裏進來一幫遊客。


    嘻嘻哈哈,買了不少有東方味的東西,那堆玻璃鐲子,以每隻三十元售出。


    我放仔細了眼光,提防他們順手牽羊,一邊又要同他們說,在香港買東西也斷不是漫天討價,就地還錢。


    忙得要命,才做了幾百元生意,他們走棹之後我鬆口氣。


    我連忙把貨物擺回原來的位置,檢查下,幸虧沒有什麽是掉了一塊的。


    這些美國遊客真令人憔悴。


    我覺得疲倦,便想提早關門,才站起來,有位中年太太推開我的店門。


    這種通常是最好的主顧。我連忙迎上去。


    她隨意看一看我的貨色,伸手指指一件最貴的大花瓶,叫我替她包起來,並不還價。


    在付錢的時候問:「有一位司徒先生,是不是你們常客?」


    「哪位司徒先生?」又是一個查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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