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他生氣了。


    我斟著白酒喝,他把杯子搶過去。


    「別為工作付出太多。」


    「我很疲倦,想睡覺。」


    「好,趕我走。」他站起來,「任性的方明濤。」


    我抬起頭來,「我隻是想休息。」


    「你可以推了我,不必白白叫我走一趟。」


    我不想同他吵。「對不起。」


    他走了。


    我回到床上去躺著,蓋薄被子嫌涼,蓋厚被子嫌熱,枕頭高覺得不舒服,不用枕頭又覺得頭暈,索性起床看小說。


    人就是這樣子得福嫌輕。


    至深夜總算睡了。


    第二天工作情況激烈,不用細說,臨走叫老媽的司機來接我,連車子都開不動。


    回到家大溉麵色很差,女傭人都問:「小姐,你不是不舒服吧?」


    「沒有沒有。」我還要出去強顏歡笑呢。


    楊來電問候我,我懊惱的說:「明明有七分光,結果還是訟輸。」


    「非戰之罪也。」


    「你當然這樣說,事不關己,己不勞心。」


    「喂,你要我怎麽說?」楊問:「你太難了吧?j.


    「最近一年我的案子都沒辦好,心裏悶得不得了。」


    「明濤,我無能為力。」


    「標準的晴天朋友。」


    「明濤,這年頭晴天有個朋友已經算不錯了。」


    「我們改天再說,我要換件衣服出去。」


    「晚上要不要我再打電話來?」


    「不用了,我會找你。」


    「好好好。」他掛電話。


    我塞一手袋的現款,披上衣服,便出門口。


    到了老地方,我沒有看到一大群人,幾乎懷疑自己走錯地方。


    剛站在飯店門口猶疑,侍者上前來說.!「方小姐?在那邊。」


    我看過去,一個年輕的男孩子站著等我。


    我定睛一看,不錯,正是昨天那個圓臉蛋的小朋友。


    我坐下來,「他們呢?他們還沒有到?」


    圓麵孔小男孩子說:「今天隻有你跟我兩個人。」


    「什麽?」我問:「你跟我?其他的人呢?」


    「我沒有說有其他的人。」


    「啊?你噱我?」我笑起來,覺得甚為新鮮,「為什麽?」我揚手叫夥計。


    「你要什麽?」他驚問。


    「叫酒喝,叫菜吃哇,」我說:「肚子餓得不得了,你不讓我吃飽,我馬上打瞌睡。」


    他微慍,「你懂不懂規矩?身為女人,亂舉手叫侍者,你應該告訴我你要什麽,然後由我告訴侍者。」


    我一怔,「哦,是嗎?」失敬失敬。


    「你要什麽?」


    「你叫什麽名字?」我問。


    「劉振華。」


    「哦,劉振華,我要一瓶普意菲賽白酒!七五年是好年份,外加一碟子白汁帶子。」


    他喚來侍者,替我叫食物。


    酒一來,我取過麵包就大嚼起來,別說是對牢這種小朋友,就算對麵坐著大明星,也就是這個樣子,我餓。


    劉振華看著我,一臉驚恐,「你怎麽像流浪記裏的三毛?上次見你,你明明是個大律師,怎麽會變成這個樣子?」


    我抬頭,「別後悔,」我大口喝著酒,「我來付這一頓飯的帳單。」我要用食物來溺斃我的煩惱。


    他笑了。


    我擦擦嘴,繼續吃,「你在什麽地方念書?」


    「早畢業了,我在做事。」


    「難得,」我問:「在那間銀行?」


    「我並不是做銀行。」


    「哦?做什麽?」我停下來。


    像他們那種男孩子,多數讀了管理科碩土回來,千篇一律在銀行裏做襄理之類,賺三五七千元自己花。


    我問:「你幹哪一行?」


    「我是電視劇演員。」


    「演員?」這次我真的跌眼鏡,「你是一個演員?俗稱明星?」


    「正是。」


    「我沒有看過你的戲,」我說:「你拍的是武俠片?」


    「你不看電視?」他很失望,「晚上你做些什麽?」


    我搖搖頭,「晚上是我做功課的時候,」我很抱歉。


    「這是我唯一的成就,你這個狠心的人,你怎麽可以不看我的劇集?」他很有趣。


    「實在太浪費時間了。」我說:「有些人一晚看四小時電視,我有這個精力,寧願用來學史華哈利士語。」


    他情緒忽然低落。


    「喂!」我推他一下,「我一樣請你吃飯,別哭喪著臉。」


    「名氣是我唯一的武器,你根本不認識我,叫我怎麽開始?」


    「開始什麽?」我又揚一揚手,「夥計,給我一客鮮糙莓,奶油放多些。」


    他拍一拍桌子,「你到底在不在聽?」


    我嚇一跳。他真好膽子。


    我看看他,「對不起。」他比法官還威嚴。


    「你怎麽搞的?一天到晚心不在焉,對人沒些尊重,你書念到什麽地方去了?為什麽這樣粗糙?」他責備我。


    我瞪著地,我從來沒有給人這樣子連珠炮似的攻擊過。


    「做一個普通點的女人有什麽不好?」他問。


    我微笑,「我不止是一個女人那麽簡單,我是方明濤大律師。」


    「大律師不下班的嗎?」他責問。


    「一個人要能放能收才算真正的能幹,我知道,是以我從不承認自己能幹──好了,我吃完了,」我不打算再同他夥下去二手召來侍者,「結帳。」


    他嘆口氣,「我來請。」


    「不必客氣,下次才輪到你。」


    「還有下次嗎?」他問。


    我取過外套,「甚麽都有可能。」


    走到街上,他硬要送我,我一定不肯。在街上傻站,忽然有一堆女孩子發現了他,開頭是回頭張望,後來就叫出來:「劉振華!」擁上來叫他簽名,我趁機會叫部街東坐上去,向他招招手,走了。


    我噓出一口氣。約會我?這樣子的毛頭男孩子來約會我?我累得還不夠交關嗎?


    第二天我沒有事,想出去買幾件衣裳,一出門,就看見那個劉振華站在我們口,倚在一輛日本小跑車旁邊。


    我非常詫異,「你幹甚麽?」


    他揚一揚手中的花,「我像在做甚麽?」


    我笑說:「像是車子駛到這裏剛剛壞了。」


    「我追求你。」


    「別瞎說,聽說你們這一行是很忙碌的,連吃飯功夫都勻不出來,還不快去工作?」


    「喂!」他叫住我。


    我上自己的車,「劉振華,我可以做你的媽媽,你請回吧!」我將車子開出去。


    到了購物中心的停車場我才發覺地跟了上來。


    我假裝沒看見,自顧自停好車走。


    他那種手法在十七八歲女孩眼中,無疑是盪氣迴腸的佳作,可是我是個千年成精的塑膠花,吃的鹽多過他吃的米,過的橋多過他走的路,一顆鐵石般的心不打算為任何人軟化,他英雄無用武之地。


    我進名店試穿衣服,女售貨員很端莊,對櫥窗外在張望的英俊小生一點不感興趣。


    我買了必須要買的東西,打電話到楊必業的寫字樓。


    女秘書說:「方小姐,他出去開會了。」


    我道謝,然後掛上電話。我隻好到附近茶座坐下。


    劉振華如影附形的跟上來,「這次我請客。」


    我看他一眼,「整件事是沒有可能的。」


    「我不是要你嫁我。」


    我啼笑皆非、「快去約家瑛吧,她有的是時間。」


    「做個朋友又何妨?」


    「我們的確是朋友。」我說:「不然我怎麽會對你說話?」


    「女朋友。」


    「小朋友,別開我玩笑好不好?」


    「我不是開玩笑。」他很固執。


    我溫和的說:「我已經有男朋友了,人家是一個成熟的男人。」


    他狡滑的說:「你要我向你證明我也已經成熟?」


    「劉振華,你回家吧。」


    他嘆一口氣。


    我喝一大口白酒。


    「我第一眼看見你的時候,已經愛上了你。」他說。


    「原封不動把台辭搬過來用。」我看他一眼。


    「真的,你同家瑛她們不同。」


    「當然不同,我比家瑛大二十年。」


    「我可以肯定,從你那裏,我可以學到很多。」


    「學甚麽?」我會心微笑,「學到法律的知識,抑或床上七十三式?你都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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