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六章 招安


    如此,招安李旦便敲定了,也讓馬城鬆了口氣,李旦麾下眾多梟雄人物,終究不會投靠荷蘭人做帶路黨了。如鄭成功之父鄭芝龍,也是走投無路才投靠了荷蘭人,禍根便是那個有勇無謀的幕府將軍德川秀忠。德川秀忠全麵禁海,昔年無孔不入的倭寇做鳥售散,多半投靠了新主子荷蘭人。


    此時一道聖旨招安,就算李旦不肯鬆口,麾下部屬也多半是願意的。有了登萊,東江鎮,福建幾處母港,禍害大明沿海長達百年的倭寇,搖身一變可就成了大明水師了,並且會向世界亮出明人海上探險家的獠牙。當務之急是福建,紅毛艦隊集結大兵壓境,福建實在沒有頑抗之力。


    一聲歎息,周永春似是蒼老了許多,他是兵部尚書責無旁貸,福建的求援信件每天幾封,偏偏他這個兵部尚書無兵可援。還好福建有南居益頂著,守不住澎湖還能退守福州,紅毛人大炮再犀利可也打不到岸上。澎湖失守已成定局,這是失土之罪也是明人的恥辱,可又是如此無可奈何。


    大明水師自神宗末年便已荒廢,水師經費被一再挪用,追究起來又是一筆糊塗帳。揭過此事便輪到馬政,兵部要從新歸附的蒙古炒花一部,征調騎兵兩千,戰馬五千匹,此事便要落到馬城頭上,馬城欣然修書一封給宰賽部,抽調兵馬當不在話下,宰賽如今已經接受了大明的冊封,甘心給大明養馬了。這兩千蒙古騎兵自然不會交給孫承宗,是要駐紮在薊鎮拱衛京師,配合新軍作戰的,五千匹戰馬,則用於加強神樞營,三千營馬隊。


    諸事已畢便品酒閑聊,類似於後世左右政局的通氣會。諸位都不是什麽迂腐君子,請了戲班子在後園唱幾出小曲,品花賞曲也是一大樂事,北地胭脂自有獨特的風情,勝在膚白腿長,馬城家中幾女中,映雪便是膚白腿長的精品,比之江南佳麗雖少了些風情,可也多了些英氣。


    數日後,袁可立極力推動,兵部上下也搖旗呐喊,招安李旦便交內閣部議,議了幾天仍僵持不下,自明朝中期朝廷對海盜的政策便是趕盡殺絕,政策的慣性延續至天啟朝,招安海盜仍是難以接受的,反對招安的占了上風,幾日後天子按捺不住了,獨斷朝綱一道中旨經司禮監批紅,準兵部所奏招安東海海匪李旦,赦封為都督同知,提督東海,麾下數支海盜船隊以登萊,福州為基地。


    福州一部受福建巡撫南居益節製,登萊一部受東江總兵戚金節製,昭告天下。這是天啟三年第一件大事,代表著大明朝廷在法理上,承認了東海海盜的合法化,還是以聖諭的方式承認了。這是一件大事,代表著大明海禁製度的徹底瓦解,海盜,海商興起成為必然,妥妥的兵匪一家。


    朝野嘩然連廠衛也彈壓不住,京畿,江南讀書人痛心疾首,大罵兵匪一家禍亂大明,國將不國也。然而天子已然羽翼豐滿,也有了自己的主見,冷眼旁觀著讀書人鬧將起來,最終演了一出哭廟。數百士子聚集在孔廟前,哭的呼天搶地唾沫與鼻涕橫流,哭廟,可是士子對付皇帝的利器。


    哭廟,在大明朝是有傳統的,孔廟,府縣學宮的明倫堂就是生員士子們聚集、討論地方事務的空間,在很多地方,士子們通過這樣的聚集、公評、甚至組織行動,參與、幹涉了許多地方政治事務,成為抗衡官府的一個不可小覷的力量。


    萬曆四十四年,鬆江府華亭縣學生範昶被時已退居在家的湖廣提學副使董其昌逼死,鬆江府府學、華亭縣學、上海縣學、青浦縣學、金山衛學五學同袍齊發討伐檄,討伐董其昌“藐視諸生,複無狀於學校”,引起社會普遍共鳴。隨後接連數日,各處飛章投揭,布滿街衢,兒童婦女競傳“若要柴米強,先殺董其昌”的歌謠。


    半月後,五學生員鳴冤於府,次日引起百姓擁擠街道兩旁,不下百萬,罵聲如沸。當日,聚集的群眾拆毀董其昌家丁的房宅,晚上乘風勢焚搶了董其昌的住宅,到後來事態不斷擴大,民眾普遍參與,連城外的白龍潭書園樓居也被焚燒搶掠。哭一場,嚎一場便成為讀書人煽動百姓,抗衡官府的利器。


    馬城也在冷眼旁觀,妥妥的聚眾鬧事麽,大明版本的聚眾上訪呀。


    官府對這類事件的態度是寬容的,上述董其昌案最後一直震動朝廷,但處理結果,也不過是將參與焚搶的騷亂者加以處斬,幾名生員遭到杖革而已,從中央到地方,都不太希望得罪士子,隻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士子的清議,成為一種製約皇權的輿論勢力,時人總結“吳下士子,好持公論,見官府有貪殘不法者,即集眾倡言,為孚號揚庭之舉,上合亦往往采納其言”。


    馬城隻是冷笑,這一招對付朝廷的利器,到了清初可不管用了,由明入清,當局態度為之一變,大大收緊了對言論的控製,規定“軍民一切利病,不許生員上書陳言,如有一言建白,以違製論”,“生員不許糾黨多人,立盟結社,把持官府,武斷鄉曲,所作文字不許妄行刊刻”。


    我大清對哭廟鬧事的態度十分鮮明,隻有一個字,殺。粗野的八旗王公會跟讀書人講道理麽,自然不會,最著名便是順治十八年二月初四,我大清有力地處置了一起尋釁滋事的群體事件,抓獲了製造謠言、煽動群眾鬧事的名流倪用賓等十一人,兩個月後,又捕獲此次群體事件的幕後策劃者、著名文人金聖歎。


    那次群體事件事後被稱為“哭廟案”。起因是有人舉報蘇州府吳縣縣令任惟初為了完成上級下達的征稅任務,不恤民情,將不按時交稅的民眾拉到縣衙打板子,以至打死了一個人。消息傳出後,又有人證實,任惟初自己盜賣官米,中飽私囊。於是,民情洶洶,士子憤慨,紛紛表示:“自明太祖立法至我朝定鼎以來,未有如惟初之典守自盜者也。”


    當時正值順治駕崩,按詔府衙應設靈舉哀痛哭三日。二月初四這天,一百多名當地生員學子紛紛來到文廟,以哭先帝為由聚集,旋即來到府堂,鳴鍾擊鼓,跪進揭帖,要求驅逐任縣令。隨同而至者達千餘人。可見這些江南讀書人讀書讀到,將腦子都讀壞了,將豺狼猛獸當成慈悲為懷的大師傅了。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明騎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鉛筆小說網隻為原作者隔壁小王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隔壁小王並收藏明騎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