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漸瀟飛快地逃跑,其實他已經完全明白這些事情了。可他唯獨想不通,那些明明一招手什麽都有了,為什麽非要和自己過不去呢?成年的自己倒是可以解答這個問題。因為那些掌握權力的人就喜歡玩弄人心,讓桀驁的人下跪,讓驕傲的人認輸,讓抗拒的人服從,讓自由的人恐懼。而那樣的下跪、認輸、服從與恐懼,伴隨了他的整個童年時代。第54章 驚蟄與一些過往要說有沒有什麽收獲,那就是白漸瀟學會了察言觀色。他習慣於分析人的動機, 條分縷析地剝離出人的情感與欲望, 一開始這不過是一種本能的自我保護意識,不過後來已經演變為了一種近乎病態的觀察人類的習慣。他把這種習慣隱藏得很好, 直到那個男人回來。在他15歲的某一天, 馮春采女士神采飛揚地宣布道:“瀟瀟,你爸爸打算跟我複婚了!”白漸瀟“嗯”了一聲, 以表“關我屁事”。現在馮春采女士是他的專屬經紀人,她搬出了原來的房子, 手裏捏著大筆現金和股票,還捧著一個蒸蒸日上的寶貝兒子。很多童星小時好看,小臉肉嘟嘟的怎麽看怎麽可愛,然而一旦長大, 骨頭的輪廓變得硬朗, 很少能維持小時候的顏值。白漸瀟正好相反,他骨相生得好, 天生一副美人坯子, 越長大越顯帥, 顏值增長穩中向好。再加上他聽話乖巧事兒少,吃苦耐勞不喊累, 不火簡直天理難容。馮春采女士打了個漂亮的翻身仗, 離婚十年, 她憑著兒子一路高升, 而丈夫卻一如往日地失意落魄, 渾渾噩噩,約她出來的時候身上的西服都是十年多前置辦的,褶子多得熨也熨不平,散發著一股樟腦味。白漸瀟跟闊別已久的爸爸吃了頓飯,回來開始寫日記:“馮春采女士今天喜氣洋洋,打扮得像隻飛上枝頭的火雞,因為在與白赫先生長達十年的拉鋸戰中取得了勝利。這不是階段性勝利,而是最終勝利。本下金蛋的母雞就是她的勝利果實。馮春采女士一頓飯補了三次妝,試圖遮住臉上的皺紋,她已經不再年輕了。馮春采女士對白赫先生的愛,比對他的恨還要持久,因為白赫先生的落魄,這愛火燃燒得更加旺盛,恨不得踩著青春的尾巴,再給我造個弟弟妹妹……”白漸瀟看著青春期的自己寫日記,忍不住想笑,這種煞有介事地陰陽怪氣的筆調,也不知道是跟誰學來的。日記的後半段是這樣的:“白赫先生,仔細看來,很像一條狗。因為多年的吸煙喝酒與憤世妒俗,他身上洋溢著一股自生自滅的味道。他並不真的愛馮春采女士,從來都不愛,他隻愛他自己。他回來是為了利用我,挽救他中道崩殂的導演事業。他看我的眼神,比看我媽都熱烈。這麽多年我與馮春采女士達成的生態平衡,就要被這個外來入侵物種毀滅了。”原來自己討厭親爹,從這麽早就開始了,白漸瀟忍不住摸了摸自己頭,真是個敏銳的孩子。寫日記的小白漸瀟怔了怔,不知道自己為什麽會突然摸頭。他抬頭看了眼書桌上的鏡子,鏡子誠實地回望他,沒有任何異狀。白赫先生搬入了他們的大別墅,開始了一段喪權辱國且蜜裏調油的生活。這兩個自相矛盾的形容詞都很準確,完全取決於從誰的角度看待這段破鏡重圓的婚姻。白漸瀟毫不掩飾對父親的敵意,幾次搞到白赫先生惱羞成怒。他聽到白赫先生問馮春采女士:“瀟瀟是不是討厭我?成天冷冰冰的,和他說話也不理。”馮春采女士故作驚訝地捂嘴笑道:“怎麽會?我跟你說,那孩子隻是表麵上冷漠,但其實可親人了呢。特別是半夢半醒的時候,像隻小貓一樣黏人。”有這回事嗎?白漸瀟懷疑了一瞬,不過立刻決定把它當成是馮春采女士的親媽濾鏡。他睡覺從來都鎖門,馮春采女士看到的是哪個次元的貓貓?17歲那年,白赫先生籌拍了一部恐怖片,白漸瀟義不容辭地擔當了男主角。上陣父子兵,一時傳為媒體佳話。這部片子,名叫《驚蟄》。故事很俗套。講兩千多年前,一個武士少年因愛上了一個不該愛的女人,被大王下令五馬分屍。結果人是死了,分散的屍塊竟然還會活動,大王驚駭,下令將屍體的各個部位放在了六個壇子裏,深埋地下,並命方士寫下符咒,將這些不祥之物封印起來。時間流轉,來到了現代社會,某個不得誌的畫家帶著妻子搬回了老家。沒住幾天,他們就在院子裏聽到了奇怪的響動,妻子問那是什麽聲音,畫家故作鎮靜地說,今天是驚蟄,是地下的蟲子在鳴叫。他挖開地底,發現了六個奇怪的壇子,還以為是什麽寶貝古董,打開蓋子一看,千年不腐的屍塊就在恐怖音效中登場了。這些屍塊重新組合起來,四肢雖不能再度與軀幹連接,卻飄在空中組成一個人的形狀,少年睜開眼睛,還能說話吐息。畫家夫婦嚇瘋了,經曆了一係列報警、驅邪、搬家都無法擺脫這個奇怪的少年,隻好勉強接受與他共生。他們給這個活屍取名為“驚蟄”,給他套上畫家的舊毛衣舊褲子,他很聽話一點都不反抗,也不幹啥咬人吸血的缺德事,隻是智商較低,心智與5歲孩童差不多。更加奇怪的是,驚蟄的到來使得畫家時來運轉,一直默默無聞的畫作突然好評如潮,一時間開畫展,辦拍賣,受邀演講,好事源源不斷。畫家這才發覺驚蟄不是什麽邪神,反而是一顆福星,給他帶來了好運,從此對他越發尊敬。畫家的妻子也一直當自家孩子一般照顧驚蟄,驚蟄也很喜歡她,甚至由此對畫家產生敵意,在家裏抱著老婆熱炕頭都變成了一件偷偷摸摸的事。畫家暗中調查終於發現,他老婆居然就是兩千多年前,驚蟄愛著的那個女人的轉世,他倆這是再續前緣來了!畫家繼續深入調查,發現驚蟄並沒有表麵上看起來那麽老實,他就是最近發生的連環殺人碎屍案的元凶!驚蟄殺人的方式很奇特,會將人切成碎塊,再通過吸取精血吸收人的智慧。不知不覺間,驚蟄已經不再是剛出土時懵懂的孩子,他變成了一個陰鬱乖戾的高智商罪犯,一個擁有精致外貌的冷血殺手!當畫家發現其中貓膩之時,驚蟄也對他動了殺心,人鬼經曆了一係列驚心動魄的搏鬥,畫家終於成功把驚蟄燒成了灰——他做了決心,情願自己的畫再也不值一分錢,也不願失去自己的妻子。驚蟄死後,畫家發現自己的畫還是那麽賣座,原來根本沒有什麽鬼神的力量,他是憑借自己的才華走到了這一步,就這樣,男女主人公長相廝守,迎來了大團圓結局。在這部片子裏,白漸瀟飾演驚蟄。雖然是一個純粹的反派,但是那陰鬱詭譎的造型,配合他尚還稚嫩青澀的臉,以及宛若孩童一般天真又乖張的處事風格,竟然喚起了大批觀眾的奇特興趣……“關於這部電影,讓我評價,隻有一個字可說:屎。他充分吸收了國產恐怖片的優良尿性,特效音響無一不假,劇情邏輯統統喂狗……”影評往往會這樣寫,先臭罵一頓,最後峰回路轉,“但我還是強烈大家觀看,因為這部電影裏,有17歲的白漸瀟啊!”人生有幾個17歲?白漸瀟至今還在為自己浪費了大好青春拍這部狗屎片而後悔。當時他僅僅是後悔而已,沒有到後來一聽到這個名字就犯生理性惡心的地步。鏡子裏自己的整個人生浮浮沉沉,白駒過隙一般閃過,他記憶力很好,不用複習也記得每一處細節,白漸瀟一直看得昏昏欲睡,這時候卻提起了精神,他知道重頭戲來了。雖然忙著拍戲,但是他成績一直保持得不錯。19歲那年高三,他與父母爆發了爭端。與其說是遲來的叛逆期,倒不如說是一次深思熟慮的反抗,白漸瀟想上大學,想讀自己喜歡的專業,或者說他寧願去烏幹達原始森林裏研究大猩猩,都不願繼續拍戲了!馮春采女士對此不屑一顧,她連兒子在高三幾班都不清楚,“你就算讀書出息了,九九六工作一整年能拿幾個錢?能超過一個手表代言嗎?別蠢了,過來看看這個台本……”高考成績出來後,馮春采女士大吃一驚,她發現一半時間都缺課的寶貝兒子,居然考了一個嚇死人的高分。“x大給我打電話了,”白漸瀟回到家,把包丟在沙發上,“專業隨我挑。”馮春采女士花容失色。之後就是漫長的家庭戰爭,涉及(單方麵)爭吵,夫妻聯合座談,七大姑八大姨輪番炮轟,離家出走(出走方為馮春采女士),金錢誘惑,親情綁架……白漸瀟都贏得了最後的勝利。他說:“我又不是不演戲了,寒假暑假,還有等我畢業,我還是可以繼續拍戲。”話說得好聽,19到23歲,誰都知道這段時間意味著什麽,演員都拿青春當飯吃,人生中有幾個四年可以浪費。之後發生的一切,可笑卻又順理成章。直到誌願填寫結束後,白漸瀟才得知馮春采女士偷偷登陸了自己的賬號,把自己的第一誌願從x大修改成了本地的一所戲劇學院。白漸瀟不吵不鬧,收拾行囊飛去了美國,他一個哥們在洛杉磯玩地下樂隊,整個暑假他丟掉了電話卡,在噪音震耳欲聾的地下室裏,思考人生。八月初,一個吸大.麻的吉他手割腕自殺了。那時候是白天,隻有晝伏夜出的白漸瀟一個人在,他捂著吉他手手腕上的傷口,血成股成股流下,無論如何都捂不住。這群狂熱的家夥都很難說有沒有成年,他們在夜裏掃蕩琴弦,敲打鍵盤,在喧囂的音樂裏宣泄欲望,他們歌唱死亡,也歌唱生命,當嘶啞的歌聲難以為繼,就以最慘烈的方式結束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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