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語說:“一年之計在於春”,當此播種時期,來建設房屋,開墾荒地,實無以養活父母妻子,故請體察愚民等之可憐,可否將遷移延遲至本年八月,屆時定可移至指定地方不誤。
特此陳情,此請
垂察準許為荷。
濱江省東寧縣講禮鄉暖泉子溝葫蘆白崴愚民全體
康德三年五月
同年7月1日,《關東軍第二獨立守備隊關於集團部落資料》中說:“居民看到其實際利益後,已出現自發地積極地去建設集團部落的現象。”又自相矛盾地說:“所有的居民都缺乏遠大的眼光,尤其是許多人不願拋棄自己住慣的房屋而不樂於搬到新部落中去。如果依照其個人的要求,那就永無實現的可能。”
偽治安部警務司編的《滿洲國警察史》(上卷)中說:“從建國初到康德五年末建立的防衛集團部落,實際上共達到12565處。”加上以後再建的,都是在暴力下完成的。首先是燒房子,不燒你能走嗎?就算一聲令下就走了,也一樣要燒光,不然抗日軍不就住了嗎?
仙人洞先後燒了三次。第一次沒有殺人,之後見到就是通匪,格殺勿論。
對仙人洞這樣的紅地盤還算客氣的。在東滿、吉東、湯原、哈東等根據地,都是先“治標”,即“討伐”,一通殺燒之後,再“治本”歸屯。而老黑溝在“殺大溝”之後第三天,38聯隊3大隊這支魔鬼部隊,即在包括老黑溝的舒蘭縣5區開始集甲並村,大搞“集團部落”。
有錢人也不想,甚至更不願歸屯。窮人人走家搬,有錢人多少家當呀?即便是那些為躲鬍子跑去城裏的人,他們的土地和大院套,他們的根,也在鄉下。更不用說有的在那大院套的什麽地方,一罐罐地還埋著什麽寶貝了。
而在日本人任縣長的邊境地區,先是1934年前後一輪“清邊”,邊境線5公裏內不許住人,一律趕到內地去,不走就是“通蘇”。到哪兒炕沿沒坐熱乎,又開始集甲並村。“清邊”通常不燒房子,留著讓開拓團進駐。某些地區歸屯也有這種功能,把老百姓趕走了,開拓團就來了,連地都不用“買”了。
在人類居住的這個星球上,因各種災難而湮沒的城鎮鄉村,不可勝數。在關東軍把持下的“滿洲國”,則創造了一項可謂永遠也不會被打破的世界紀錄。當“九一八”事變前隻有8萬人的長春,迅速崛起為一座現代化的“新京”時,黑土地上少說不下6位數的自然村屯迅速消失,代之而起的是一批批集中營式的“集團部落”。
“滿洲國”“首都”“新京”,城中心的關東軍司令部、在鄉軍人會、空軍司令部、大興公司等等,都是米把厚的花崗石牆,鋼筋水泥屋頂,中型炮彈不能毀損。樓下地下室內,有鋼筋水泥坑道通過馬路,彼此通連,其間又有厚重的大鐵門,可以互相隔絕。各主要街道寬度都在60米以上,可以充分發揚火力,重要路口還有地堡。
“進入”別人的國家,弄出個“滿洲國”,就不能不心虛,就把那“首都”弄成個大堡壘。而這“集團部落”是關東軍“治安第一主義”的產物,是直接對著抗日武裝,特別是針對抗聯來的,其規模、選址及一應建築,都是標準的軍事眼光,根據對手的兵力、火力和作戰特點設計的。
關於這一切,前麵 第14章 曾大略寫過,這裏主要介紹一下部落建設情況。
下麵的“集團部落”設計圖,是上麵引用過的《關東軍第二獨立守備隊關於集團部落資料》的附件之一。這個“按羅子溝(屬汪清縣——筆者)附近部落繪製”的“集團部落”,是被日偽當局視為“模範部落”大肆宣傳,周圍各縣許多保甲長都去參觀學習的。
需要說明的是,依照每個部落100戶,占地麵積4萬平方米的標準,這是個較大的部落。再就是鐵絲網外邊,還要有條壕溝。
外壕要求,上寬14尺,底寬3尺,深10尺,為防塌潰,壕內有條排水溝。
土牆高10尺,底寬6尺,上寬2.5尺,用挖壕的土壘牆。牆要夯實,牆上也要架設鐵絲網。土牆是最重要的防衛設施,耗時通常為挖壕的3倍。
炮樓並非僅存四角,而是越多越好。特別是沒有駐紮日偽軍的部落,日寇要求以間隔100米為標準,因為偽自衛團的武器多為老洋炮,老洋炮的有效射程是50米。
建設次序,首先是包括炮樓在內的土牆、外壕和鐵絲網這些防衛設施,然後是部落辦公、警衛人員建築,之後才是民房。
建設時間,“最好自九月中旬至十一月中旬”,理由是“春季解凍後是農忙時期;夏季是農民除草時期,又是雨季;冬季雖是農閑期,而又冰凍堅硬,難以建築,所以秋季建設最為便利”。實際是一年四季都幹,但還是秋季較多,因為要配合秋冬季“大討伐”。
問題是這不是搭個馬架子弄個窩棚,而是要弄出一座類似於冷兵器時代的城池,並在裏麵填滿各種建築。而在北滿,10月就落雪了。
秋冬季歸屯的,絕少不凍死人的。
且看偽治安部思想戰略研究部治安問題研究組1937年7月編的《各地治安調查報告》中是怎麽說的:
特此陳情,此請
垂察準許為荷。
濱江省東寧縣講禮鄉暖泉子溝葫蘆白崴愚民全體
康德三年五月
同年7月1日,《關東軍第二獨立守備隊關於集團部落資料》中說:“居民看到其實際利益後,已出現自發地積極地去建設集團部落的現象。”又自相矛盾地說:“所有的居民都缺乏遠大的眼光,尤其是許多人不願拋棄自己住慣的房屋而不樂於搬到新部落中去。如果依照其個人的要求,那就永無實現的可能。”
偽治安部警務司編的《滿洲國警察史》(上卷)中說:“從建國初到康德五年末建立的防衛集團部落,實際上共達到12565處。”加上以後再建的,都是在暴力下完成的。首先是燒房子,不燒你能走嗎?就算一聲令下就走了,也一樣要燒光,不然抗日軍不就住了嗎?
仙人洞先後燒了三次。第一次沒有殺人,之後見到就是通匪,格殺勿論。
對仙人洞這樣的紅地盤還算客氣的。在東滿、吉東、湯原、哈東等根據地,都是先“治標”,即“討伐”,一通殺燒之後,再“治本”歸屯。而老黑溝在“殺大溝”之後第三天,38聯隊3大隊這支魔鬼部隊,即在包括老黑溝的舒蘭縣5區開始集甲並村,大搞“集團部落”。
有錢人也不想,甚至更不願歸屯。窮人人走家搬,有錢人多少家當呀?即便是那些為躲鬍子跑去城裏的人,他們的土地和大院套,他們的根,也在鄉下。更不用說有的在那大院套的什麽地方,一罐罐地還埋著什麽寶貝了。
而在日本人任縣長的邊境地區,先是1934年前後一輪“清邊”,邊境線5公裏內不許住人,一律趕到內地去,不走就是“通蘇”。到哪兒炕沿沒坐熱乎,又開始集甲並村。“清邊”通常不燒房子,留著讓開拓團進駐。某些地區歸屯也有這種功能,把老百姓趕走了,開拓團就來了,連地都不用“買”了。
在人類居住的這個星球上,因各種災難而湮沒的城鎮鄉村,不可勝數。在關東軍把持下的“滿洲國”,則創造了一項可謂永遠也不會被打破的世界紀錄。當“九一八”事變前隻有8萬人的長春,迅速崛起為一座現代化的“新京”時,黑土地上少說不下6位數的自然村屯迅速消失,代之而起的是一批批集中營式的“集團部落”。
“滿洲國”“首都”“新京”,城中心的關東軍司令部、在鄉軍人會、空軍司令部、大興公司等等,都是米把厚的花崗石牆,鋼筋水泥屋頂,中型炮彈不能毀損。樓下地下室內,有鋼筋水泥坑道通過馬路,彼此通連,其間又有厚重的大鐵門,可以互相隔絕。各主要街道寬度都在60米以上,可以充分發揚火力,重要路口還有地堡。
“進入”別人的國家,弄出個“滿洲國”,就不能不心虛,就把那“首都”弄成個大堡壘。而這“集團部落”是關東軍“治安第一主義”的產物,是直接對著抗日武裝,特別是針對抗聯來的,其規模、選址及一應建築,都是標準的軍事眼光,根據對手的兵力、火力和作戰特點設計的。
關於這一切,前麵 第14章 曾大略寫過,這裏主要介紹一下部落建設情況。
下麵的“集團部落”設計圖,是上麵引用過的《關東軍第二獨立守備隊關於集團部落資料》的附件之一。這個“按羅子溝(屬汪清縣——筆者)附近部落繪製”的“集團部落”,是被日偽當局視為“模範部落”大肆宣傳,周圍各縣許多保甲長都去參觀學習的。
需要說明的是,依照每個部落100戶,占地麵積4萬平方米的標準,這是個較大的部落。再就是鐵絲網外邊,還要有條壕溝。
外壕要求,上寬14尺,底寬3尺,深10尺,為防塌潰,壕內有條排水溝。
土牆高10尺,底寬6尺,上寬2.5尺,用挖壕的土壘牆。牆要夯實,牆上也要架設鐵絲網。土牆是最重要的防衛設施,耗時通常為挖壕的3倍。
炮樓並非僅存四角,而是越多越好。特別是沒有駐紮日偽軍的部落,日寇要求以間隔100米為標準,因為偽自衛團的武器多為老洋炮,老洋炮的有效射程是50米。
建設次序,首先是包括炮樓在內的土牆、外壕和鐵絲網這些防衛設施,然後是部落辦公、警衛人員建築,之後才是民房。
建設時間,“最好自九月中旬至十一月中旬”,理由是“春季解凍後是農忙時期;夏季是農民除草時期,又是雨季;冬季雖是農閑期,而又冰凍堅硬,難以建築,所以秋季建設最為便利”。實際是一年四季都幹,但還是秋季較多,因為要配合秋冬季“大討伐”。
問題是這不是搭個馬架子弄個窩棚,而是要弄出一座類似於冷兵器時代的城池,並在裏麵填滿各種建築。而在北滿,10月就落雪了。
秋冬季歸屯的,絕少不凍死人的。
且看偽治安部思想戰略研究部治安問題研究組1937年7月編的《各地治安調查報告》中是怎麽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