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歷史發展的理論
這些考慮已把我們帶到了我建議稱之為“歷史決定”的那些論據的核心,並且這些考慮證明,選擇這個說法是對的。其論題是:社會科學無非是歷史,但不是在傳統意義上的純粹的歷史事實編年史。歷史決定論者視為與社會學等同的那種歷史,不僅是過去的回顧,而且也是未來的展望。它研究起作用的力量,尤其是社會發展的規律,因此,我們可以把它描述為歷史的理論,或理論歷史,因為隻有普遍有效的社會規律才被視為歷史規律。它們必須是過程、變化和發展的規律——不是關於外表的恆定性或齊一性的假規律。按照歷史決定論者的看法,社會學家必須設法對社會結構變化所遵循的總趨勢有一個總體的認識。除此以外,他們還必須設法了解這個過程的原因以及引起變化的各種力量的作用。他們應該設法提出社會發展根本總趨勢假說,使人們能夠根據這些規律作出一些預言,從而能夠適應即將到來的變化。
仔細考察我所作出的兩類預測之間的區別(以及兩類科學之間的有關區別),就可以進一步澄清歷史決定論者的社會學概念。與歷史決定論的方法論相反,我們可以設想一種方法論,它的目的在於技術的社會科學。這種方法論將導致對社會生活普遍規律的研究,以便發現一切必要的事實,作為謀求改革社會建構的人的工作根據。
這些事實無疑是存在的。例如,我們知道的許多烏托邦體係之所以行不通,原因不過是他們沒有充分考慮這些事實。我們正在考慮的技術方法論是為了提供=些方法以避免不切實際的構想。這種方法論是反歷史決定論的,但無論如何不是反歷史的。歷史的經驗將是一個極其重要的信息來源。但是,它並不致力於發現社會發展規律,而是尋求對社會建構的結構給予限製的各種規律,或尋求其他齊一性(盡管歷史決定論者認為這些齊一性並不存在)。
歷史決定論者除了利用已經討論過的某種反證之外,還可能以另一種方式對社會技術的可能性和效用提出疑問。讓我們設想一下他可能說,有一位社會工程師根據你所設想的那種社會學製定了一個新的社會結構的計劃,我們假定這個計劃是可行的,切合實際的,因為它與已知的事實和社會生活中的諸規律並不衝突;我們甚至假設這個計劃獲得了同樣可行的並且已經成為新的結構的其他社會改造計劃的支持。即使如此,歷史決定論的論證仍能證明這種計劃不值得認真考慮。它仍然是不切實際的烏托邦夢想,原因恰恰在於它沒有考慮歷史發展規律。社會革命不是由合理的計劃,而是由社會力量——例如利益的衝突所引起的。據說一個強有力的“哲學家王”會把某個考慮周詳的計劃付諸實施,這個古老的想法是為了土地貴族的利益編造出來的神話,這個神話用通俗的話來說,就是迷信合理的論證會說服足夠的好心人進行有計劃的行動。歷史已表明社會現實並非如此。歷史發展的過程從來不是由理論構思(即使很好的理論構思)來規定的,雖然這些方案和其他不那麽合理的(甚或十分不合理的)諸多因素會起來無疑會有某種影響。即使這種理性計劃與強有力的集團的利益相吻會,它也決不會接它所設想的方式實現,盡管爭取其實現的鬥爭是歷史過程中的重要因素,實際的結局總是與理性構想十分不同的。它總是當時互相爭鬥的各種力量的格局的結果。而且,在任何條件下,理性規劃的結果不可能成為穩定的結構:因為力量的平衡必然會發生變化。所有的社會工程,不管它如何以它的現實主義和科學性質自豪,註定是一種烏托邦的夢想。
歷史決定論者還會繼續說,這些論點是直接反對某種理論社會科學所支持的社會工程的實際可能性,而不是反對這種科學的本身。然而這些論點很容易擴大,以致證明技術性的理論社會科學是不可能的。我們已經看到,實用工程的冒險之所以必然失敗,可以由極其重要的社會學的事實和規律來說明。但這種說法不僅意味著這種冒險沒有任何實用價值,而且也意味著它在理論上也是不對的,因為它忽視了唯一真正重要的社會規律——發展規律。據說這種冒險是根據“科學”,但這種“科學”必定也忽視了發展規律,否則它就決不會為這種不切實際的構想提供根據。一種社會科學若沒有講授理性社會構想的不可能性,那就是完全沒有看到社會生活中最重要的事實,並且必定也不知道唯一真正有效和真正重要的社會規律。所以支持社會工程的那種社會科學不可能是社會事實的真實描述。它們本身是不能成立的。
歷史決定論者將聲稱,除了這個決定性的批判之外,還有其他理由抨擊技術社會學。例如,它們忽視社會發展會出現新事物這個特點。認為我們能夠在科學的基礎上合理地構想新的社會結構這個想法,意味著我們能夠在不同程度上準確地按我們的計劃使一個新的社會時期出現。然而,如果這個計劃的根據是探討社會事實的科學,那麽,它就不可能說明內在的新特點,而隻能說明新的排列(參閱第3節)。但是,我們知道,一個新時期有它自己內在的新穎性——這個論點必然使任何詳盡的規劃歸於無效,而這種規劃所根據的任何科學就不能是真的。
這些考慮已把我們帶到了我建議稱之為“歷史決定”的那些論據的核心,並且這些考慮證明,選擇這個說法是對的。其論題是:社會科學無非是歷史,但不是在傳統意義上的純粹的歷史事實編年史。歷史決定論者視為與社會學等同的那種歷史,不僅是過去的回顧,而且也是未來的展望。它研究起作用的力量,尤其是社會發展的規律,因此,我們可以把它描述為歷史的理論,或理論歷史,因為隻有普遍有效的社會規律才被視為歷史規律。它們必須是過程、變化和發展的規律——不是關於外表的恆定性或齊一性的假規律。按照歷史決定論者的看法,社會學家必須設法對社會結構變化所遵循的總趨勢有一個總體的認識。除此以外,他們還必須設法了解這個過程的原因以及引起變化的各種力量的作用。他們應該設法提出社會發展根本總趨勢假說,使人們能夠根據這些規律作出一些預言,從而能夠適應即將到來的變化。
仔細考察我所作出的兩類預測之間的區別(以及兩類科學之間的有關區別),就可以進一步澄清歷史決定論者的社會學概念。與歷史決定論的方法論相反,我們可以設想一種方法論,它的目的在於技術的社會科學。這種方法論將導致對社會生活普遍規律的研究,以便發現一切必要的事實,作為謀求改革社會建構的人的工作根據。
這些事實無疑是存在的。例如,我們知道的許多烏托邦體係之所以行不通,原因不過是他們沒有充分考慮這些事實。我們正在考慮的技術方法論是為了提供=些方法以避免不切實際的構想。這種方法論是反歷史決定論的,但無論如何不是反歷史的。歷史的經驗將是一個極其重要的信息來源。但是,它並不致力於發現社會發展規律,而是尋求對社會建構的結構給予限製的各種規律,或尋求其他齊一性(盡管歷史決定論者認為這些齊一性並不存在)。
歷史決定論者除了利用已經討論過的某種反證之外,還可能以另一種方式對社會技術的可能性和效用提出疑問。讓我們設想一下他可能說,有一位社會工程師根據你所設想的那種社會學製定了一個新的社會結構的計劃,我們假定這個計劃是可行的,切合實際的,因為它與已知的事實和社會生活中的諸規律並不衝突;我們甚至假設這個計劃獲得了同樣可行的並且已經成為新的結構的其他社會改造計劃的支持。即使如此,歷史決定論的論證仍能證明這種計劃不值得認真考慮。它仍然是不切實際的烏托邦夢想,原因恰恰在於它沒有考慮歷史發展規律。社會革命不是由合理的計劃,而是由社會力量——例如利益的衝突所引起的。據說一個強有力的“哲學家王”會把某個考慮周詳的計劃付諸實施,這個古老的想法是為了土地貴族的利益編造出來的神話,這個神話用通俗的話來說,就是迷信合理的論證會說服足夠的好心人進行有計劃的行動。歷史已表明社會現實並非如此。歷史發展的過程從來不是由理論構思(即使很好的理論構思)來規定的,雖然這些方案和其他不那麽合理的(甚或十分不合理的)諸多因素會起來無疑會有某種影響。即使這種理性計劃與強有力的集團的利益相吻會,它也決不會接它所設想的方式實現,盡管爭取其實現的鬥爭是歷史過程中的重要因素,實際的結局總是與理性構想十分不同的。它總是當時互相爭鬥的各種力量的格局的結果。而且,在任何條件下,理性規劃的結果不可能成為穩定的結構:因為力量的平衡必然會發生變化。所有的社會工程,不管它如何以它的現實主義和科學性質自豪,註定是一種烏托邦的夢想。
歷史決定論者還會繼續說,這些論點是直接反對某種理論社會科學所支持的社會工程的實際可能性,而不是反對這種科學的本身。然而這些論點很容易擴大,以致證明技術性的理論社會科學是不可能的。我們已經看到,實用工程的冒險之所以必然失敗,可以由極其重要的社會學的事實和規律來說明。但這種說法不僅意味著這種冒險沒有任何實用價值,而且也意味著它在理論上也是不對的,因為它忽視了唯一真正重要的社會規律——發展規律。據說這種冒險是根據“科學”,但這種“科學”必定也忽視了發展規律,否則它就決不會為這種不切實際的構想提供根據。一種社會科學若沒有講授理性社會構想的不可能性,那就是完全沒有看到社會生活中最重要的事實,並且必定也不知道唯一真正有效和真正重要的社會規律。所以支持社會工程的那種社會科學不可能是社會事實的真實描述。它們本身是不能成立的。
歷史決定論者將聲稱,除了這個決定性的批判之外,還有其他理由抨擊技術社會學。例如,它們忽視社會發展會出現新事物這個特點。認為我們能夠在科學的基礎上合理地構想新的社會結構這個想法,意味著我們能夠在不同程度上準確地按我們的計劃使一個新的社會時期出現。然而,如果這個計劃的根據是探討社會事實的科學,那麽,它就不可能說明內在的新特點,而隻能說明新的排列(參閱第3節)。但是,我們知道,一個新時期有它自己內在的新穎性——這個論點必然使任何詳盡的規劃歸於無效,而這種規劃所根據的任何科學就不能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