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麵提到的那份希姆萊的報告,希特勒很可能根本就沒有看到。更確切些說,是不想看這種報告。鮑曼在四月份取回了那份報告,以便重新呈報。到了六月份,他不得不把用於希特勒閱讀的大號字體打字機列印的十六頁報告原封不動地從希特勒的辦公室拿走。後來當鮑曼於1943 年10 月3 日來到希姆萊的野戰司令部時,形勢已經發生了變化。根據一份談話紀要的記載,“黨辦主任..認為,元首現在大概不願意接受這份報告”,這兩位先生一致認為,“因此,這件事必須先放一放”。一年以後再重新呈報。然而按照官場慣例,再加上一些事情的影響,放一放也就意味著無限期拖延。反正希特勒對死去的猶太人不感興趣,管他死多少!但大區領袖們現在終於想知道東方的那些猶太人的命運究竟如何了。民間流傳的種種謠言使他們感到不安。他們至少想得到一種黨的統一的正式說法,以便能夠用它來對付“恐怖的煽動”。
然而,鮑曼禁止他們向希特勒談起“最終解決”,或者跑到希特勒那裏去為某些猶太人說情——馮·希拉赫在紐倫堡法庭上供認說。
鮑曼用不著再關心希姆萊的消滅猶太人的工作了。他給自己找到了一項新任務,即所謂的混血兒問題,這些人的父母或者祖父母中有一方出身於猶太家庭。鮑曼知道,他的元首經常在考慮這個問題,1942 年12 月的一天,希特勒在飯後大肆吹噓他的種族生態學長達數小時之久。其間也談到了這些混血兒。他說,在這些人身上,猶太人的氣質是根深蒂固的,以至到他們的第二代或者第三代時又同猶太人結婚,即使是一個作為配偶的雅利安人,在他的第九代後裔的血液裏也免不了還有猶太人的成份;在這以後才能“按照孟德爾遺傳定律失去猶太成分”。1942 年7 月1 日,希特勒在進午餐的時候又一次就這個問題發表了冗長的談話,而且還以所謂的猶太混血兒、美國總統羅斯福為例,來說明“異族血統完全融為一個民族是不可能的”。因此,——希特勒已宣布過,——混血兒不準服兵役,否則就會把他們與德意誌血統的人同等看待。“不能承擔使我們的血統進一步增加異族成分的責任”。鮑曼的下屬亨利·皮克爾受鮑曼之託記錄希特勒的席間談話。當這次談話正在進行時,他接到一個傳令兵悄悄塞給他的一張紙條,這是他的上司寫的:“皮克爾博士,請特別準確、詳細地記下元首關於如何對待我們的猶太混血兒,他們的危險性,以及為什麽這些混血兒不應加入武裝部隊和不應受到同等待遇的談話。鮑。”兩天以後,——在這裏可以清楚地看到鮑曼的工作方式,——他便用通函提醒大區領袖們,不要對那些不能用紐倫堡種族法來對付的猶太混血兒持“完全不能理解的寬容態度”。
從海德裏希在喪命前幾個月受納粹黨辦公廳的委託擬定的一個調查報告中也可以看出,鮑曼在執行這項任務中所起的作用是多麽頑固。海德裏希必須考察,對大約七萬名有一半或四分之一猶太血統的人強迫施行絕育手術的可能性有多大。海德裏希得出結論說,每位動手術的人需要住院十天,而這筆開銷在戰爭時期是不允許的。於是鮑曼接著提出一項建議,讓納粹種族研究人員對所有混血兒進行檢查,從而把德國人同猶太人嚴格區分開來——對後一種人將如何處置就不言自明了。這筆開支在希特勒看來太大了,因此這個問題始終沒有得到解決。
現在,稱得上朋友的希姆萊表示願意幫忙。他的種族和移民總局局長、黨衛隊一級突擊隊中隊長布魯諾·k·舒爾茨必須製定一項如何加速種族檢查工作的計劃。希姆萊1943 年5 月底致函“親愛的馬丁”,認為這種檢查絕對
必要:“我們必須在這方麵——當然隻是在私下這樣講——採取一種類似種莊稼和養牲口那樣的措施。對於..這類混血兒的後裔必須從種族上至少往上查幾代,如發現劣等種族則施以絕育手術,使其喪失繼續繁殖的能力。”但這一計劃也證明是行不通的。
1944 年2 月,希特勒已經明白過來,除了鮑曼之外,恐怕任何人也處理不了棘手的混血兒問題。因此,這項委任以命令的形式下達了兩次:一次是給政府部門,另一次是給黨組織。這樣一來,這位黨辦主任當時又負責處理那些“血液中有猶太人成分或者異族成分的人要求頒發特許證的申請”了。像平常一樣,這兩個文件都是由鮑曼主管的部門草擬好並報請簽署的。鮑曼還獲得了重新研究迄今已由其他部門處理並決定了的全部案件的權力。那些偶爾被鮑曼整過的部門大概對鮑曼的權務的急劇膨脹提出了抗議,因為希特勒1944 年4 月1 日又頒布了第三道命令。該命令稍微削弱了鮑曼的管轄權:隻要涉及政府官員和軍人,拉默斯或者凱特爾亦可在豁免許可問題上發表意見。但是,未經鮑曼同意,他們就不能頒發雅利安人身份證。戈林在納粹政權的早期曾大吹大擂地宣布過:“誰是猶太人,得我說了算!”而現在則是鮑曼“說了算”。
第一道命令頒布後的頭幾周,鮑曼給人的印象是,他是非常認真地看待自己作為種族法官的職責的。他通知各大區黨部,德意誌血統的人與二親等混血兒(即祖父母當中有一個猶太人)通婚的事雖然不被禁止,但不能提倡。絕不吸收那些出身於這種婚姻所組成的家庭的人入黨,他們也不能選擇並從事某些職業,即使他們的德意誌血統的父親是在戰爭中表現得非常勇敢的戰士。
然而,鮑曼禁止他們向希特勒談起“最終解決”,或者跑到希特勒那裏去為某些猶太人說情——馮·希拉赫在紐倫堡法庭上供認說。
鮑曼用不著再關心希姆萊的消滅猶太人的工作了。他給自己找到了一項新任務,即所謂的混血兒問題,這些人的父母或者祖父母中有一方出身於猶太家庭。鮑曼知道,他的元首經常在考慮這個問題,1942 年12 月的一天,希特勒在飯後大肆吹噓他的種族生態學長達數小時之久。其間也談到了這些混血兒。他說,在這些人身上,猶太人的氣質是根深蒂固的,以至到他們的第二代或者第三代時又同猶太人結婚,即使是一個作為配偶的雅利安人,在他的第九代後裔的血液裏也免不了還有猶太人的成份;在這以後才能“按照孟德爾遺傳定律失去猶太成分”。1942 年7 月1 日,希特勒在進午餐的時候又一次就這個問題發表了冗長的談話,而且還以所謂的猶太混血兒、美國總統羅斯福為例,來說明“異族血統完全融為一個民族是不可能的”。因此,——希特勒已宣布過,——混血兒不準服兵役,否則就會把他們與德意誌血統的人同等看待。“不能承擔使我們的血統進一步增加異族成分的責任”。鮑曼的下屬亨利·皮克爾受鮑曼之託記錄希特勒的席間談話。當這次談話正在進行時,他接到一個傳令兵悄悄塞給他的一張紙條,這是他的上司寫的:“皮克爾博士,請特別準確、詳細地記下元首關於如何對待我們的猶太混血兒,他們的危險性,以及為什麽這些混血兒不應加入武裝部隊和不應受到同等待遇的談話。鮑。”兩天以後,——在這裏可以清楚地看到鮑曼的工作方式,——他便用通函提醒大區領袖們,不要對那些不能用紐倫堡種族法來對付的猶太混血兒持“完全不能理解的寬容態度”。
從海德裏希在喪命前幾個月受納粹黨辦公廳的委託擬定的一個調查報告中也可以看出,鮑曼在執行這項任務中所起的作用是多麽頑固。海德裏希必須考察,對大約七萬名有一半或四分之一猶太血統的人強迫施行絕育手術的可能性有多大。海德裏希得出結論說,每位動手術的人需要住院十天,而這筆開銷在戰爭時期是不允許的。於是鮑曼接著提出一項建議,讓納粹種族研究人員對所有混血兒進行檢查,從而把德國人同猶太人嚴格區分開來——對後一種人將如何處置就不言自明了。這筆開支在希特勒看來太大了,因此這個問題始終沒有得到解決。
現在,稱得上朋友的希姆萊表示願意幫忙。他的種族和移民總局局長、黨衛隊一級突擊隊中隊長布魯諾·k·舒爾茨必須製定一項如何加速種族檢查工作的計劃。希姆萊1943 年5 月底致函“親愛的馬丁”,認為這種檢查絕對
必要:“我們必須在這方麵——當然隻是在私下這樣講——採取一種類似種莊稼和養牲口那樣的措施。對於..這類混血兒的後裔必須從種族上至少往上查幾代,如發現劣等種族則施以絕育手術,使其喪失繼續繁殖的能力。”但這一計劃也證明是行不通的。
1944 年2 月,希特勒已經明白過來,除了鮑曼之外,恐怕任何人也處理不了棘手的混血兒問題。因此,這項委任以命令的形式下達了兩次:一次是給政府部門,另一次是給黨組織。這樣一來,這位黨辦主任當時又負責處理那些“血液中有猶太人成分或者異族成分的人要求頒發特許證的申請”了。像平常一樣,這兩個文件都是由鮑曼主管的部門草擬好並報請簽署的。鮑曼還獲得了重新研究迄今已由其他部門處理並決定了的全部案件的權力。那些偶爾被鮑曼整過的部門大概對鮑曼的權務的急劇膨脹提出了抗議,因為希特勒1944 年4 月1 日又頒布了第三道命令。該命令稍微削弱了鮑曼的管轄權:隻要涉及政府官員和軍人,拉默斯或者凱特爾亦可在豁免許可問題上發表意見。但是,未經鮑曼同意,他們就不能頒發雅利安人身份證。戈林在納粹政權的早期曾大吹大擂地宣布過:“誰是猶太人,得我說了算!”而現在則是鮑曼“說了算”。
第一道命令頒布後的頭幾周,鮑曼給人的印象是,他是非常認真地看待自己作為種族法官的職責的。他通知各大區黨部,德意誌血統的人與二親等混血兒(即祖父母當中有一個猶太人)通婚的事雖然不被禁止,但不能提倡。絕不吸收那些出身於這種婚姻所組成的家庭的人入黨,他們也不能選擇並從事某些職業,即使他們的德意誌血統的父親是在戰爭中表現得非常勇敢的戰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