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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2-1946年的遠東(第二次世界大戰史大全第八卷) 作者:[英]阿諾德·托因比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的出現產生了一個完全意想不到的因素。
很明顯,在那個時期,如果說東印度群島存在著一個政府的話,這個政府就是共和國政府。從日本人投降到首批盟軍到達的六個星期中,日本人允許共和派完全控製這個國家。盡管日本人有責任繼續控製這個國家,直到盟軍來接管為止,但是他們把所有的公用事業,如廣播電台、鐵路、郵政電訊、電話和發電廠,都移交給印度尼西亞人,這樣,整個行政和經濟機構就轉到了共和派的手裏。日本人違反了投降條款,把大量儲備的武器和其他軍事裝備交給了受過日本人訓練的青年運動人士,這些人就暫時成了國內除日本軍隊外的唯一的軍事力量。這樣,共和國的實力地位也大大加強了,特別是掌握了無線電台,使它有很大的有利條件在全世界進行宣傳。確實,共和國的實際控製權並沒有超出爪哇、馬都拉和蘇門答臘部分地區;雖然獨立運動已經擴展到其他島嶼,其力量相對來說還比較薄弱,然而共和國是當時存在的最近似政府的機構,盟軍司令除了和它謀求合作以外,很難找到其他途徑。
如果把共和國撇在一旁,而想在這個時期恢復荷蘭人的統治,那一定會引起很大的反感。事實上,共和派向盟軍司令提出警告說,任何荷蘭軍隊登陸都將遭到武力抵抗。荷蘭人事後認為,如果當初在巴達維亞立即使用一點武力,可能在解決問題時對他們有利,但在此時此地,一種相反的意見占了上風,即認為推翻唯一現存的政府可能會引起混亂,這會危及盟軍想營救的內地的歐籍戰俘和被拘留者的生命安全。他們還認為,要是結果爆發一場內戰的話,戰俘和被拘留者的處境確是很危險的。更有一種考慮是,對日戰爭當時已經結束,盟軍已無244熱忱投入新的完全非意料所及的戰鬥,而且,這種軍事行動會招致一場內戰的種種恐怖。此外,當時意識到,內戰的爆發會妨礙印度尼西亞經濟的恢復,而這點對世界其他地區都是非常重要的。戰前,荷屬東印度群島生產的奎寧占世界出口的百分之九十,木棉占百分之七1見上文,原著第84頁。
2參閱貝文於1946年2月7日在聯合國安理會上的發言,見《官方記錄》,第1年,第1輯,第179頁。 十五,胡椒占百分之八十,橡膠占百分之三十七,還有相當數量的椰子樹產品、油棕樹產品、茶葉、錫、咖啡和糖,這些物資供應的中斷正在造成嚴重影響。因此,當時採取的方針是促進荷蘭人和印度尼西亞共和派人士之間的
談判,以期和平解決爭端。
荷蘭人這時採取的方針是以1942年12月6日威廉敏娜女王的廣播演說為根據,女王在演說裏建議成立一個“由荷蘭、印度尼西亞、蘇利南和庫拉索島參加的聯邦,參加者在內政方麵完全自主,行動自由,但隨時準備相互支援”。1945年,荷蘭人並未準備超出這個相當溫和而含糊的讓步範圍從事立憲試驗。荷蘭人從未考慮過承認一個不是荷蘭聯邦一部分的獨立的共和國,這個步驟在荷蘭人看來應予拒絕,這樣做不僅符合他們自己的利益,而且符合印度尼西亞人的利益。在荷蘭人看來,在侈談進一步的自治之前,應該首先恢復飽受戰爭創傷的印度尼西亞經濟。荷蘭人認為,他們遠比那些共和派領導人更有能力執行這項任務,因為這些共和派領導人毫無管理國家事務的經驗。此外,荷蘭人除了真誠相信他們在東印度群島的使命外,他們還不能不考慮到,三百年來他們本國的繁榮同印度尼西藍的經濟有著密切的關係,他們擔心共和派人士旨在剝奪荷蘭人的全部利益。而對共和派來說,他們雖願意接受荷蘭的技術援助和投資,但他們認為自己完全有能力掌握自己國家的發展前途。他們認為,在接受荷蘭技術援助和投資的條件下,他們取得獨立,並不會使荷蘭人受到物質或情神上的損失;但是在他們看來,他們忘不了“1942年在印度尼西亞的荷蘭政府根本不加抵抗就向日本人投降”,
從而使東印度群島人民遭受了日本人的壓迫。1
於是,盟軍統帥部麵臨著這樣一種局麵:一方麵,共245和派政府要求對整個群島擁有主權;另一方麵,荷蘭政府無疑是荷屬東印度群島法律上的統治者,現正在要求恢復戰前狀態,以此作為將來可能改變這塊荷蘭領地政治結構的先決條件。然而盡管荷蘭政府的要求在法律上是無懈可擊的,但它的盟國卻認為荷蘭政府無法承擔起完全有能力作出決定的職責。1940年他們的祖國被敵人蹂躪,遲至1945年才最後獲得解放,現仍處於一片遭受過劫掠的境況,而且他們殖民帝國的大部分在1942年就已丟失了。這樣,他們的處境遠遠不如法國人,例如,法國人能夠保持他們的殖民帝國的大部分未受損傷,1944年法國本國重新獲得了自由,遭受的損失相對來說是輕微的。所以法國人能較順利地進入印度支那,而荷蘭人卻是力不從心,無法在印度尼西亞採取相應的行動。兵力不足和船隻缺乏(因為荷蘭的船隻正被盟國用於別的目的)使荷蘭人在當時除了派一個民政處去東印度群島協助盟軍司令之外
別無他法。
這樣,這個責任就落到了英國人身上。他們斷定最好的方法是,首先在爪哇和蘇門答臘,然後在其他島嶼的戰略要點建立橋頭堡,並用這些橋頭堡作為基地來解除日軍武裝,拯救俘虜和被拘留者。然而,既然大多數的俘虜和被拘留者並不是關押在主要的海港,而是關押在別的地方,所以他們感到在處理這件事上有必要同實際存在的印度尼西亞政府進行合作。因此,英國中將司令克裏斯蒂森爵士在1945年10月初一到巴達維亞就宣布,要求“現1蘇丹?沙裏爾:《印度尼西亞政府的政治宣言》,1945年11月1日
很明顯,在那個時期,如果說東印度群島存在著一個政府的話,這個政府就是共和國政府。從日本人投降到首批盟軍到達的六個星期中,日本人允許共和派完全控製這個國家。盡管日本人有責任繼續控製這個國家,直到盟軍來接管為止,但是他們把所有的公用事業,如廣播電台、鐵路、郵政電訊、電話和發電廠,都移交給印度尼西亞人,這樣,整個行政和經濟機構就轉到了共和派的手裏。日本人違反了投降條款,把大量儲備的武器和其他軍事裝備交給了受過日本人訓練的青年運動人士,這些人就暫時成了國內除日本軍隊外的唯一的軍事力量。這樣,共和國的實力地位也大大加強了,特別是掌握了無線電台,使它有很大的有利條件在全世界進行宣傳。確實,共和國的實際控製權並沒有超出爪哇、馬都拉和蘇門答臘部分地區;雖然獨立運動已經擴展到其他島嶼,其力量相對來說還比較薄弱,然而共和國是當時存在的最近似政府的機構,盟軍司令除了和它謀求合作以外,很難找到其他途徑。
如果把共和國撇在一旁,而想在這個時期恢復荷蘭人的統治,那一定會引起很大的反感。事實上,共和派向盟軍司令提出警告說,任何荷蘭軍隊登陸都將遭到武力抵抗。荷蘭人事後認為,如果當初在巴達維亞立即使用一點武力,可能在解決問題時對他們有利,但在此時此地,一種相反的意見占了上風,即認為推翻唯一現存的政府可能會引起混亂,這會危及盟軍想營救的內地的歐籍戰俘和被拘留者的生命安全。他們還認為,要是結果爆發一場內戰的話,戰俘和被拘留者的處境確是很危險的。更有一種考慮是,對日戰爭當時已經結束,盟軍已無244熱忱投入新的完全非意料所及的戰鬥,而且,這種軍事行動會招致一場內戰的種種恐怖。此外,當時意識到,內戰的爆發會妨礙印度尼西亞經濟的恢復,而這點對世界其他地區都是非常重要的。戰前,荷屬東印度群島生產的奎寧占世界出口的百分之九十,木棉占百分之七1見上文,原著第84頁。
2參閱貝文於1946年2月7日在聯合國安理會上的發言,見《官方記錄》,第1年,第1輯,第179頁。 十五,胡椒占百分之八十,橡膠占百分之三十七,還有相當數量的椰子樹產品、油棕樹產品、茶葉、錫、咖啡和糖,這些物資供應的中斷正在造成嚴重影響。因此,當時採取的方針是促進荷蘭人和印度尼西亞共和派人士之間的
談判,以期和平解決爭端。
荷蘭人這時採取的方針是以1942年12月6日威廉敏娜女王的廣播演說為根據,女王在演說裏建議成立一個“由荷蘭、印度尼西亞、蘇利南和庫拉索島參加的聯邦,參加者在內政方麵完全自主,行動自由,但隨時準備相互支援”。1945年,荷蘭人並未準備超出這個相當溫和而含糊的讓步範圍從事立憲試驗。荷蘭人從未考慮過承認一個不是荷蘭聯邦一部分的獨立的共和國,這個步驟在荷蘭人看來應予拒絕,這樣做不僅符合他們自己的利益,而且符合印度尼西亞人的利益。在荷蘭人看來,在侈談進一步的自治之前,應該首先恢復飽受戰爭創傷的印度尼西亞經濟。荷蘭人認為,他們遠比那些共和派領導人更有能力執行這項任務,因為這些共和派領導人毫無管理國家事務的經驗。此外,荷蘭人除了真誠相信他們在東印度群島的使命外,他們還不能不考慮到,三百年來他們本國的繁榮同印度尼西藍的經濟有著密切的關係,他們擔心共和派人士旨在剝奪荷蘭人的全部利益。而對共和派來說,他們雖願意接受荷蘭的技術援助和投資,但他們認為自己完全有能力掌握自己國家的發展前途。他們認為,在接受荷蘭技術援助和投資的條件下,他們取得獨立,並不會使荷蘭人受到物質或情神上的損失;但是在他們看來,他們忘不了“1942年在印度尼西亞的荷蘭政府根本不加抵抗就向日本人投降”,
從而使東印度群島人民遭受了日本人的壓迫。1
於是,盟軍統帥部麵臨著這樣一種局麵:一方麵,共245和派政府要求對整個群島擁有主權;另一方麵,荷蘭政府無疑是荷屬東印度群島法律上的統治者,現正在要求恢復戰前狀態,以此作為將來可能改變這塊荷蘭領地政治結構的先決條件。然而盡管荷蘭政府的要求在法律上是無懈可擊的,但它的盟國卻認為荷蘭政府無法承擔起完全有能力作出決定的職責。1940年他們的祖國被敵人蹂躪,遲至1945年才最後獲得解放,現仍處於一片遭受過劫掠的境況,而且他們殖民帝國的大部分在1942年就已丟失了。這樣,他們的處境遠遠不如法國人,例如,法國人能夠保持他們的殖民帝國的大部分未受損傷,1944年法國本國重新獲得了自由,遭受的損失相對來說是輕微的。所以法國人能較順利地進入印度支那,而荷蘭人卻是力不從心,無法在印度尼西亞採取相應的行動。兵力不足和船隻缺乏(因為荷蘭的船隻正被盟國用於別的目的)使荷蘭人在當時除了派一個民政處去東印度群島協助盟軍司令之外
別無他法。
這樣,這個責任就落到了英國人身上。他們斷定最好的方法是,首先在爪哇和蘇門答臘,然後在其他島嶼的戰略要點建立橋頭堡,並用這些橋頭堡作為基地來解除日軍武裝,拯救俘虜和被拘留者。然而,既然大多數的俘虜和被拘留者並不是關押在主要的海港,而是關押在別的地方,所以他們感到在處理這件事上有必要同實際存在的印度尼西亞政府進行合作。因此,英國中將司令克裏斯蒂森爵士在1945年10月初一到巴達維亞就宣布,要求“現1蘇丹?沙裏爾:《印度尼西亞政府的政治宣言》,194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