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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世界的100次戰爭 作者:鄧蜀生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1.力量對比上,國會軍占絕對優勢。國會控製地區是包括倫敦在內的東南部地區。這裏經濟發達,人口稠密,物產富饒,財源充足,及國家五分之四的稅收來自這裏。這裏還有重要的港口和海軍艦隊,可以截斷國王軍隊與外界的聯繫。
更重要的是,國會軍得到廣大人民群眾的支持。與此相比,國王控製的西部和北部地區經濟落後、人口稀少、財源不足。國會軍主力人數有6000人左右,而王軍主力僅有2000人。
2.革命派適時改組軍隊,採取正確的戰略戰術,扭轉了消極被動的軍事路線,湧現出像克倫威爾這樣的傑出統帥。他擅長騎兵戰術,求戰意識十分強烈,堅決果斷,大膽迂迴,巧妙機動兵力,抓住有利戰機,殲滅敵有生力量,擴大戰果,收復失地。他在幾次決戰中都發揮了決定性的作用。
3.國會派與專製王權進行的戰爭是進步力量反對落後勢力的正義戰爭,農民、手工工人和城市平民是革命的主力軍。
國會派代表處於上升階段的資產階級,是先進的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代言人。而以國王為首的封建貴族則代表了落後的封建勢力,是社會進步和生產力發展的巨大障礙,因此國會派能獲得廣大民眾的支持。
英國內戰在英國軍事史上占有突出地位。戰爭中創立的新模範軍是新型的資產階級軍隊,是英國歷史上第一支正規陸軍。它由國家預算撥款,實行統一製服、統一編製、統一紀律、統一指揮。國會頒布的強製募兵製是近代徵兵製的雛形,保證了充足的兵源。克倫威爾以騎兵實施遠途奔襲和成功地使用騎兵橫隊戰術作戰,則是騎兵戰術上的創新。
32 英荷戰爭
“海上馬車夫”的永久憾事
荷蘭,這個麵積僅4萬多平方公裏、自然資源貧乏的小國,按理並不足道,但它卻在歷史上有過一段耀眼的輝煌。17世紀上半葉,它擁有商船1.6萬艘,是法國、英國、西班牙和葡萄牙四國商船總噸位的四分之三。荷蘭人壟斷了世界的貿易,荷蘭商人的足跡遍及五大洲各個角落。因而荷蘭人被稱之為“海上馬車夫”。
然而,正像歷史上許多國家一樣,其衰敗往往從一次大的災難性的戰爭開始。荷蘭17世紀上半葉對海上的壟斷權,當成為後起的英國海外擴張最大的障礙和威脅之時,戰爭就不可避免了。正因為英荷戰爭,使得荷蘭從海上霸主地位上,迅速跌落下來,從此再也沒有占據海上霸主地位,此戰成了“海上馬車夫”永久的憾事。
17世紀起,經過資產階級革命而擺脫西班牙統治的荷蘭,在短短幾十年間就在發展上超過許多歐洲國家,成為“17世紀標準的資本主義國家”。波羅的海沿岸地區的糧食,由它運往地中海。德意誌的酒類、法國的手工業品、西班牙的水果和殖民地產品,由它運往北歐。它於1619年在爪哇建立第一個殖民據點巴達維亞(今雅加達),然後由爪哇向西侵占蘇門答臘島,向東從葡萄牙手裏奪取香料群島(今馬魯古群島),還相繼侵占了馬六甲和錫蘭(今斯裏蘭卡)。在亞洲東部一度侵入中國領土台灣。在日本九州島的長崎取得了商業據點。1652年,荷蘭在南非建立了好望角殖民地,為它在亞洲的殖民擴張取得了強大的中繼站。在北美以哈得遜河流域為基礎,建立了新尼德蘭殖民地,並在河口奪取曼哈頓島建立新阿姆斯特丹。在南美洲,荷蘭殖民者占領了安得列斯群島中的一些島嶼。
英國於16世紀晚期,挫敗了西班牙海上霸權,打破了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殖民壟斷局麵。英國脫穎而出,逐漸發展為後起的卻又是強大的殖民主義國家。它在同荷蘭殖民強國的鬥爭不僅不可避免,而且要求獨占海權、獨占原料、獨占市場,因此由競爭、搶奪發展到武裝衝突。1651年,英國議會通過了新的《航海條例》,規定一切輸入英國的貨物,必須由英國船隻載運,或由實際產地的船隻運到英國,這就是說不許其他有航運能力的國家插手。荷蘭一向以商船多、體積大、效率高、組織完善而成為貿易中介國家、全世界商品集散的中心。英國的新航海條例顯然是對付荷蘭的,打擊它在英國對其他國家貿易中的中介作用。荷蘭反對英國的航海條例,英國拒絕廢除航海條例,這就導致了英荷海上大戰。一共有三次。
第一次英荷戰爭(1652—1654年),是荷蘭於1652年7月28日發動的,目的是為了回擊英國國會針對荷蘭把持貿易經紀權而於1651年通過的航海法案。英荷之間,除了在兩國近海展開作戰行動(如1652年普利茅斯海戰、1652年和1653年紐波特海戰、1653年波特蘭海戰)以外,還在地中海、印度洋以及連接波羅的海和北海的各海峽同時進行了海戰。英軍艦艇裝備有較先進的火炮,而且在數量和質量上均占優勢,因此擊潰了荷蘭海軍,並對荷蘭海岸實施封鎖,迫使荷蘭於1654年4月14日締結了《威斯敏斯特和約》。根據這一和約,荷蘭實際上承認了航海法案。
第二次英荷戰爭(1665—1667年),是由於英國占領荷蘭在北美的殖民地新阿姆斯特丹而引起的。1665年1月24日,荷蘭對英宣戰。1666年2月,法國和丹麥同荷蘭結成同盟。在1666年6月11—14日的敦刻爾克海戰中,廖特爾海軍上將統率的荷蘭艦隊擊敗了英軍,但未能鞏固既得的戰果。同年8月4—5日於北福倫角再度交戰,荷軍敗北。1667年6月,荷蘭海軍封鎖泰晤士河口,殲滅部分英國艦隻。由於倫敦直接受到威脅,英國被迫締結和約。根據1667年7月31日《布雷達和約》,英國占有新阿姆斯特丹,但將英軍在戰爭期間占領的蘇利南(在南美)歸還荷蘭。
更重要的是,國會軍得到廣大人民群眾的支持。與此相比,國王控製的西部和北部地區經濟落後、人口稀少、財源不足。國會軍主力人數有6000人左右,而王軍主力僅有2000人。
2.革命派適時改組軍隊,採取正確的戰略戰術,扭轉了消極被動的軍事路線,湧現出像克倫威爾這樣的傑出統帥。他擅長騎兵戰術,求戰意識十分強烈,堅決果斷,大膽迂迴,巧妙機動兵力,抓住有利戰機,殲滅敵有生力量,擴大戰果,收復失地。他在幾次決戰中都發揮了決定性的作用。
3.國會派與專製王權進行的戰爭是進步力量反對落後勢力的正義戰爭,農民、手工工人和城市平民是革命的主力軍。
國會派代表處於上升階段的資產階級,是先進的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代言人。而以國王為首的封建貴族則代表了落後的封建勢力,是社會進步和生產力發展的巨大障礙,因此國會派能獲得廣大民眾的支持。
英國內戰在英國軍事史上占有突出地位。戰爭中創立的新模範軍是新型的資產階級軍隊,是英國歷史上第一支正規陸軍。它由國家預算撥款,實行統一製服、統一編製、統一紀律、統一指揮。國會頒布的強製募兵製是近代徵兵製的雛形,保證了充足的兵源。克倫威爾以騎兵實施遠途奔襲和成功地使用騎兵橫隊戰術作戰,則是騎兵戰術上的創新。
32 英荷戰爭
“海上馬車夫”的永久憾事
荷蘭,這個麵積僅4萬多平方公裏、自然資源貧乏的小國,按理並不足道,但它卻在歷史上有過一段耀眼的輝煌。17世紀上半葉,它擁有商船1.6萬艘,是法國、英國、西班牙和葡萄牙四國商船總噸位的四分之三。荷蘭人壟斷了世界的貿易,荷蘭商人的足跡遍及五大洲各個角落。因而荷蘭人被稱之為“海上馬車夫”。
然而,正像歷史上許多國家一樣,其衰敗往往從一次大的災難性的戰爭開始。荷蘭17世紀上半葉對海上的壟斷權,當成為後起的英國海外擴張最大的障礙和威脅之時,戰爭就不可避免了。正因為英荷戰爭,使得荷蘭從海上霸主地位上,迅速跌落下來,從此再也沒有占據海上霸主地位,此戰成了“海上馬車夫”永久的憾事。
17世紀起,經過資產階級革命而擺脫西班牙統治的荷蘭,在短短幾十年間就在發展上超過許多歐洲國家,成為“17世紀標準的資本主義國家”。波羅的海沿岸地區的糧食,由它運往地中海。德意誌的酒類、法國的手工業品、西班牙的水果和殖民地產品,由它運往北歐。它於1619年在爪哇建立第一個殖民據點巴達維亞(今雅加達),然後由爪哇向西侵占蘇門答臘島,向東從葡萄牙手裏奪取香料群島(今馬魯古群島),還相繼侵占了馬六甲和錫蘭(今斯裏蘭卡)。在亞洲東部一度侵入中國領土台灣。在日本九州島的長崎取得了商業據點。1652年,荷蘭在南非建立了好望角殖民地,為它在亞洲的殖民擴張取得了強大的中繼站。在北美以哈得遜河流域為基礎,建立了新尼德蘭殖民地,並在河口奪取曼哈頓島建立新阿姆斯特丹。在南美洲,荷蘭殖民者占領了安得列斯群島中的一些島嶼。
英國於16世紀晚期,挫敗了西班牙海上霸權,打破了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殖民壟斷局麵。英國脫穎而出,逐漸發展為後起的卻又是強大的殖民主義國家。它在同荷蘭殖民強國的鬥爭不僅不可避免,而且要求獨占海權、獨占原料、獨占市場,因此由競爭、搶奪發展到武裝衝突。1651年,英國議會通過了新的《航海條例》,規定一切輸入英國的貨物,必須由英國船隻載運,或由實際產地的船隻運到英國,這就是說不許其他有航運能力的國家插手。荷蘭一向以商船多、體積大、效率高、組織完善而成為貿易中介國家、全世界商品集散的中心。英國的新航海條例顯然是對付荷蘭的,打擊它在英國對其他國家貿易中的中介作用。荷蘭反對英國的航海條例,英國拒絕廢除航海條例,這就導致了英荷海上大戰。一共有三次。
第一次英荷戰爭(1652—1654年),是荷蘭於1652年7月28日發動的,目的是為了回擊英國國會針對荷蘭把持貿易經紀權而於1651年通過的航海法案。英荷之間,除了在兩國近海展開作戰行動(如1652年普利茅斯海戰、1652年和1653年紐波特海戰、1653年波特蘭海戰)以外,還在地中海、印度洋以及連接波羅的海和北海的各海峽同時進行了海戰。英軍艦艇裝備有較先進的火炮,而且在數量和質量上均占優勢,因此擊潰了荷蘭海軍,並對荷蘭海岸實施封鎖,迫使荷蘭於1654年4月14日締結了《威斯敏斯特和約》。根據這一和約,荷蘭實際上承認了航海法案。
第二次英荷戰爭(1665—1667年),是由於英國占領荷蘭在北美的殖民地新阿姆斯特丹而引起的。1665年1月24日,荷蘭對英宣戰。1666年2月,法國和丹麥同荷蘭結成同盟。在1666年6月11—14日的敦刻爾克海戰中,廖特爾海軍上將統率的荷蘭艦隊擊敗了英軍,但未能鞏固既得的戰果。同年8月4—5日於北福倫角再度交戰,荷軍敗北。1667年6月,荷蘭海軍封鎖泰晤士河口,殲滅部分英國艦隻。由於倫敦直接受到威脅,英國被迫締結和約。根據1667年7月31日《布雷達和約》,英國占有新阿姆斯特丹,但將英軍在戰爭期間占領的蘇利南(在南美)歸還荷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