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雙方的徵兵過程頗為相似,州和地方採取主動,向陸軍部輸送誌願兵的數量超過了其裝備能力。被脫離聯邦州奪取的美國軍火庫內存有15萬支滑膛槍,但其中大部分都過於陳舊,許多已不能使用。邦聯的誌願軍士兵大都攜帶自己的武器。許多連隊開始時背的是散彈槍、獵槍以及老式燧發槍。在1861年,各團都穿各自的軍裝,樣式與顏色之雜與聯邦軍隊一樣。邦聯規定了學生灰為統一軍裝顏色,但卻從未能統一起來。許多士兵根本穿不上像樣的軍裝;最常見的顏色是“灰胡桃”色,一種由灰胡桃樹皮或胡桃殼製成的染料染成的灰褐色。


    陸軍編製


    聯邦和邦聯陸軍在編製上大體相同,基層部隊是團;三個戰鬥兵種是:步兵、炮兵和騎兵。步兵是炮兵和騎兵的中堅力量。內戰期間,聯邦徵召了相當於2047個團的陸軍兵力:1696個步兵團,272個騎兵團和78個炮兵團。邦聯方麵團的數目或大概數目不詳,因為當時的紀錄丟失或毀掉了。但據估計有764個到1000個團。


    一個步兵團有10個連,每個連的正式編製為:82個二等兵,13個中士和下士,2個少尉(邦聯一些團設3個)和一個上尉。團指揮官是一名上校,其次是一名中校和少校,再其次是一個小型的參謀部。因此,一個步兵團的正式編製大約1000人。新兵入伍時,大多數團都接近這個總數;但疾病、傷亡以及開小差現象很快便使這個數字減少。到戰爭第二年,雙方的老團平均戰鬥人員不足500人;到第三年和第四年,平均為350人或不足;到1863年為止,許多團實際參戰人數還不到200人。


    各州寧願成立新團,也不願補充老團,使其達到應有的編製。主要原因有兩個:一、每一個新團都通過任命戰場指揮官,為州長提供一次官職任命權,賦予有雄心壯誌的人以使命,而這些人若加入到軍官編製已滿的老團的話,他們就得不到被任命的機會;二、各團按地域編製使前方將士同後方同胞之間產生了一種固有的彼此感情相通和自豪的關係,如果一個團裏摻進了外地人,這種感情就會被削弱。大部分地區後來都為“它們的”老團補充一些新兵,但這些團的編製一直未能滿員。1862年夏秋之際,在聯邦陸軍招募的服役期為3年的42.1萬名新兵中,僅有5萬人被編入老團。指揮作戰的將軍們一再批評了這種效率低而代價高的徵兵製度。但這是一個民主社會為供養一支由民兵組成的誌願軍所花費的代價。隨著徵兵任務的到來,應徵者與補充者可以被分配到老團去。由於邦聯的徵兵比聯邦開始得早,它各個團的編製稍微接近滿員——但雙方的差距不很大。


    聯邦騎兵團每個團有12個連,而不是10個連(在騎兵中稱騎兵隊),除這一點外,其編製與步兵團相同。炮兵有兩種:駐守永久性要塞的重炮部隊和跟隨快速部隊作戰的輕型或野戰炮兵部隊。因為邦聯自攻下薩姆特要塞後極少進攻聯邦要塞,一些聯邦“重炮”團在戰爭後期被改編成了步兵團。野戰炮兵的基本戰鬥單位是炮兵連,裝備有4-6門大炮及炮車和用來拖拉大炮和炮車的4-6匹馬。炮兵連的指揮官是一名上尉,它的編製大小與步兵連相同,所不同的是炮兵連在編製上一般要保持接近滿員,因為發射炮火和管理設備必須有足夠的人負責。


    步兵團,間或有一些騎兵團被組成旅,由一名準將指揮。起初是4個團組成一個旅,在以後的戰爭中,隨著團的編製的縮小,又擴大到5-6個團。3個或4個旅組成一個師,師長通常由少將擔任。在內戰的第一年左右,陸軍隻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師,但到了1862年,雙方都採用了軍這種更大規模的編製,一個軍含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師(通常為3個)。在邦聯,軍長由中將擔任,而在聯邦陸軍中由少將擔任(1864年至1865年期間,北方除格蘭特外,再沒有比少將軍銜更高的軍官)。炮兵連根據戰鬥勢態的需要,可以組成旅、師或者軍。


    聯邦與邦聯在陸軍之間有一個十分有趣的不同。聯邦政府向它的騎兵和炮兵調撥馬匹,而邦聯則希望這些兵種的官兵們自己解決馬匹問題。由於不可能所有的人都買得起軍馬,這就在邦聯軍隊中,特別是在騎兵與步兵之間造成了等級差別。從某種程度來講,邦聯像保留貴族的珍藏一樣保留了中世紀的騎兵傳統(“武士”或騎士)。然而,在實際上等級差別並不大,尤其是在邦聯西部的陸軍中,在那裏當一個人沒有戰馬時,他有機會偷一匹或從敵人手裏繳獲一匹。內森·貝德福德·福裏斯特所屬部隊的騎兵幾乎不是人們所想像的貴族。偷馬探險是騎兵的一種重要才幹,而且被福裏斯特麾下認為是一種高超技藝。


    領導者與部隊訓練


    在許多方麵,邦聯軍隊同它的敵人一樣實行充分的民主,或許比它的敵人還多一些。約翰尼·裏貝的連級軍官也同樣通過選舉產生,甚至有的團級軍官也如此。無論是北部還是南部,職業軍人都對這種作法表示遺憾。但在誌願軍裏,士兵們對選舉這類事已經習慣了,他們選舉自己的州長、國會議員及總統,所以在他們看來,選舉軍隊領導人也是順理成章的事情。正如傑斐遜·戴維斯所說的那樣:“這些部隊來自平民。……由這些人組成的部隊,誰又那麽善於評價一個連、一個營或者一個團的指揮工作是否得當呢?”任何一個聰明的公民都能學會政治家或軍人的技能,這是美國人的一種信念。大多數平民都深信,一個普通的律師或商人能夠“一開始就將他的所有專業特長教會給一個普通軍官,並且使其在一年後在該行業中擊敗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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