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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的考驗:美國內戰及重建 作者:[美]詹姆斯·M·麥克弗森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艾奇遜有權有勢,他的威脅舉足輕重。作為參議院的臨時議長,在副總統已於1853年逝世的情況下,他的地位僅次於總統。艾奇遜與另外三位有權勢的南部參議員,來到華盛頓的f大街的一所房子裏。這三位參議員是維吉尼亞的詹姆斯·m·梅森和羅伯特·m·t·亨特、南卡羅來納的安德魯·p·巴特勒——他們分別是外交、財政、司法委員會的主席。這個“f大街聚餐會”——這是他們自稱的——對撤銷“密蘇裏妥協案”作為成立內布拉斯加準州的先決條件一事施加了強大的壓力。
史蒂芬·道格拉斯最初曾試圖迴避他們所施加的壓力。同代人和歷史學家們對道格拉斯的動機有過種種猜測:贊成擴展奴隸製,或至少在這個問題上保持中立;渴望在1856年的大選中獲得南部的支持,使他被提名為民主黨的總統候選人;希望在修建橫貫大陸的鐵路線時能把東麵的終點建到他自己的伊利諾州。無論上述這些因素有多大,道格拉斯的主要動機還是源自“領土擴張命定論”的信念。他同意成立內布拉斯加準州,目的正是促進美國向西部地區擴張。為了防止再一次延誤,他希望迴避令人煩惱的蓄奴製問題。他的1854年內布拉斯加法案最初條文,隻是1850年猶他州和新墨西哥州法案的翻版。道格拉斯草案曾明確說明,當內布拉斯加被承認為一個準州時,“是否蓄奴將取決於憲法規定”。但是,這不能使南方人滿意,這是因為它在作為準州期間禁止蓄奴,所以“密蘇裏妥協案”將保證它是個自由州。因此,道格拉斯企圖使用其他策略。他發現由於“謄寫中的筆誤”,草案中遺漏了一項重要條款,於是就給予補充:“關於準州和即將成立的新州是否準許蓄奴的問題,將由當地居民選舉代表磋商表決決定。”這種人民自主權正是1848年以來道格拉斯一直在努力爭取的。盡管它已經暗含對“密蘇裏妥協案”的否定,但還不能滿足南方議員們的胃口。
在這一點上,一位來自肯塔基的輝格黨參議員,渴望恢復輝格黨維護南方權利的形象,提出了一項修正案,明確廢除“密蘇裏妥協案”關於北緯36°30′以北禁止蓄奴的規定。道格拉斯最初不贊成這項修正案,他懂得它將引起北方的義憤。但是當同肯塔基的參議員會晤之後,據傳說,道格拉斯停止了抵製並說:“是的,先生,你是對的。我將把它寫入我的法案,盡管我知道它會引起一場疾風暴雨般的大混亂。”
道格拉斯和一個南部參議員的代表團勸說雖不太贊同但意誌薄弱的皮爾斯總統支持這一修正案,從而使它成為民主黨給予贊助的法案,以促使難以駕馭的北部民主黨人採取一致立場。當1月23日道格拉斯提出他的修正案時,它又包含了一個新增補的部分:將準州分為堪薩斯和內布拉斯加兩部分,堪薩斯指密蘇裏州以西地區,內布拉斯加則在堪薩斯以北。觀察家指出,這是把堪薩斯劃為蓄奴區,而把內布拉斯加劃為自由區。關於這些準州的居民何時能夠在蓄奴製上作出決定的問題——北部民主黨人認為在準州第一次議會開會時,南部民主黨人則堅持在批準成立州時——故意懸而不決,以維持南北民主黨人對這一法案不太可靠的支持。
道格拉斯的法案的確引起了一場疾風暴雨般的大混亂。第一個霹靂是發表在1月24日的《國民時代》的《獨立民主黨人的呼籲書》 [ 註:“民主黨”一詞大約是弄錯了,因為幾乎所有的簽名者都是輝格黨人。 ] 。該文是由薩蒙·p·蔡斯和喬舒亞·吉丁斯執筆,而由國會中的主要自由土壤黨議員們署名發表的。呼籲書指責“堪薩斯-內布拉斯加法案”是“對一個神聖誓言(指“密蘇裏妥協案”)的十足的踐踏”,是對“一種寶貴權利的可恥背叛;是一個險惡的陰謀的組成部分,這個陰謀旨在把來自東半球的移民乃至我們本國的自由勞動者從一片遼闊的空地上趕走,而把這片沃土變成由奴隸主和奴隸居住的專製主義的悽慘地區”。這些成為自由土壤黨在國會激烈的論戰中的主要課題。隨之而來的是,成百上千個抗議集會在整個北方召開。
道格拉斯以自己出眾的才能和手腕使參議院通過了“堪薩斯-內布拉斯加法案”。他堅持說,“1850年妥協案”已經提出了在北緯36°30′地區採用的人民自主權的問題,這已經意味著對“密蘇裏妥協案”的否定。盡管這是一種似是而非的爭辯——1850年的法案隻規定要在從墨西哥兼併的地區實行人民自主權,而不涉及路易斯安那購地,更沒人相信它會影響“密蘇裏妥協案”——但是,它卻變成南方和民主黨人的正式論點。道格拉斯同時又像他在1850年一樣堅持說:造物主將阻止奴隸製在新的準州內立足。這是令人懷疑的,因為現今堪薩斯州東部的三分之一具有同密蘇裏州境內的密蘇裏河流域一樣的氣候和土壤條件,那裏的大多數奴隸都是用於種植大麻和菸草,而這些作物在堪薩斯也同樣生長。
在參議院的論戰中,要算北卡羅來納的喬治·巴傑爾和俄亥俄的班傑明·韋德間的辯論是最精彩了。巴傑爾說:“如果一位南部議員希望把孩童時代養育他,並被他稱作‘媽媽’的老黑奴帶到新準州,以改善他們一家的命運,上帝呀,人們有什麽理由要阻止他呢?”韋德說:“對參議員帶著他的老媽媽遷居堪薩斯我們沒有異議,我們僅僅堅持他不能在那裏把她賣掉。”
史蒂芬·道格拉斯最初曾試圖迴避他們所施加的壓力。同代人和歷史學家們對道格拉斯的動機有過種種猜測:贊成擴展奴隸製,或至少在這個問題上保持中立;渴望在1856年的大選中獲得南部的支持,使他被提名為民主黨的總統候選人;希望在修建橫貫大陸的鐵路線時能把東麵的終點建到他自己的伊利諾州。無論上述這些因素有多大,道格拉斯的主要動機還是源自“領土擴張命定論”的信念。他同意成立內布拉斯加準州,目的正是促進美國向西部地區擴張。為了防止再一次延誤,他希望迴避令人煩惱的蓄奴製問題。他的1854年內布拉斯加法案最初條文,隻是1850年猶他州和新墨西哥州法案的翻版。道格拉斯草案曾明確說明,當內布拉斯加被承認為一個準州時,“是否蓄奴將取決於憲法規定”。但是,這不能使南方人滿意,這是因為它在作為準州期間禁止蓄奴,所以“密蘇裏妥協案”將保證它是個自由州。因此,道格拉斯企圖使用其他策略。他發現由於“謄寫中的筆誤”,草案中遺漏了一項重要條款,於是就給予補充:“關於準州和即將成立的新州是否準許蓄奴的問題,將由當地居民選舉代表磋商表決決定。”這種人民自主權正是1848年以來道格拉斯一直在努力爭取的。盡管它已經暗含對“密蘇裏妥協案”的否定,但還不能滿足南方議員們的胃口。
在這一點上,一位來自肯塔基的輝格黨參議員,渴望恢復輝格黨維護南方權利的形象,提出了一項修正案,明確廢除“密蘇裏妥協案”關於北緯36°30′以北禁止蓄奴的規定。道格拉斯最初不贊成這項修正案,他懂得它將引起北方的義憤。但是當同肯塔基的參議員會晤之後,據傳說,道格拉斯停止了抵製並說:“是的,先生,你是對的。我將把它寫入我的法案,盡管我知道它會引起一場疾風暴雨般的大混亂。”
道格拉斯和一個南部參議員的代表團勸說雖不太贊同但意誌薄弱的皮爾斯總統支持這一修正案,從而使它成為民主黨給予贊助的法案,以促使難以駕馭的北部民主黨人採取一致立場。當1月23日道格拉斯提出他的修正案時,它又包含了一個新增補的部分:將準州分為堪薩斯和內布拉斯加兩部分,堪薩斯指密蘇裏州以西地區,內布拉斯加則在堪薩斯以北。觀察家指出,這是把堪薩斯劃為蓄奴區,而把內布拉斯加劃為自由區。關於這些準州的居民何時能夠在蓄奴製上作出決定的問題——北部民主黨人認為在準州第一次議會開會時,南部民主黨人則堅持在批準成立州時——故意懸而不決,以維持南北民主黨人對這一法案不太可靠的支持。
道格拉斯的法案的確引起了一場疾風暴雨般的大混亂。第一個霹靂是發表在1月24日的《國民時代》的《獨立民主黨人的呼籲書》 [ 註:“民主黨”一詞大約是弄錯了,因為幾乎所有的簽名者都是輝格黨人。 ] 。該文是由薩蒙·p·蔡斯和喬舒亞·吉丁斯執筆,而由國會中的主要自由土壤黨議員們署名發表的。呼籲書指責“堪薩斯-內布拉斯加法案”是“對一個神聖誓言(指“密蘇裏妥協案”)的十足的踐踏”,是對“一種寶貴權利的可恥背叛;是一個險惡的陰謀的組成部分,這個陰謀旨在把來自東半球的移民乃至我們本國的自由勞動者從一片遼闊的空地上趕走,而把這片沃土變成由奴隸主和奴隸居住的專製主義的悽慘地區”。這些成為自由土壤黨在國會激烈的論戰中的主要課題。隨之而來的是,成百上千個抗議集會在整個北方召開。
道格拉斯以自己出眾的才能和手腕使參議院通過了“堪薩斯-內布拉斯加法案”。他堅持說,“1850年妥協案”已經提出了在北緯36°30′地區採用的人民自主權的問題,這已經意味著對“密蘇裏妥協案”的否定。盡管這是一種似是而非的爭辯——1850年的法案隻規定要在從墨西哥兼併的地區實行人民自主權,而不涉及路易斯安那購地,更沒人相信它會影響“密蘇裏妥協案”——但是,它卻變成南方和民主黨人的正式論點。道格拉斯同時又像他在1850年一樣堅持說:造物主將阻止奴隸製在新的準州內立足。這是令人懷疑的,因為現今堪薩斯州東部的三分之一具有同密蘇裏州境內的密蘇裏河流域一樣的氣候和土壤條件,那裏的大多數奴隸都是用於種植大麻和菸草,而這些作物在堪薩斯也同樣生長。
在參議院的論戰中,要算北卡羅來納的喬治·巴傑爾和俄亥俄的班傑明·韋德間的辯論是最精彩了。巴傑爾說:“如果一位南部議員希望把孩童時代養育他,並被他稱作‘媽媽’的老黑奴帶到新準州,以改善他們一家的命運,上帝呀,人們有什麽理由要阻止他呢?”韋德說:“對參議員帶著他的老媽媽遷居堪薩斯我們沒有異議,我們僅僅堅持他不能在那裏把她賣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