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元勛什麽都沒說,他低著頭悶聲不響地走到後麵,提了兩套做好了的新西服出來,輕輕地往櫃檯上一攤,這才說:“請你們看看,這兩套衣服,叫我送到什麽地方去?向誰收錢?”他說完了,竟哈哈大笑,一定要拉著我們去吃飯,說是由他做東,為我們擺一席“慰勞宴”。
不錯,因為張敬堯做衣服、試樣子,才暴露了行藏。應元泰西服店掌櫃的,在無意中給予我們莫大的協助,才得成功。這真是一次“巧合”,也無妨說是“天意”。
一個生意人,能如此豪邁、豁達,實在難得。
二十七年(1938),北平淪陷,我有任務再到北平,雖在他門口經過,可是不敢進去,惟恐連累了他。
三十七年(1948),我又在風雨飄搖中,率部駐紮於北平,在他櫃上做了一套中山裝和一套軍服。記得那年春節,應掌櫃的邀我們幾個人吃了一頓頗有名氣的“譚家菜”。在座的有白世維兄,當時,世維兄正是北平市警察局副局長,他的職守是維護地方治安。此際,“東交民巷”依然還是“使館區”。
轉瞬又是三十多年,不知道應元勛老先生可安泰否?但願他多福多壽,得吃得喝。
此外,還有一件許願還願的事,也得給人家一個交代。
就是接到緊急命令的那天夜裏,王大哥要到六國飯店開房間,為了便於掩護,造個藉口,費了不少唇舌,才拖了“蒔花館”的姑娘--飛龍小姐做幌子,前去矇事。果然順利地開到房間,一點也沒有引起疑端。
且說那天晚上,王大哥偕飛龍小姐到六國飯店,到了二樓之後,稍作停留,就打發司機送飛龍回去了。臨行之際,王大哥哄她說:“過一半天,我們一定來捧場。”
現在,既然發生了人命案子,飛龍應該是知情的,萬一張揚出去,總是不妙,而何況她多少也算出了一點力,所以我們非去一趟才得心安。
於是就選了一個業務清淡的日子,華燈初上時分,仍是我們三個人結伴來到“蒔花館”。當飛龍看到我們三個人的時候,沒開口就一個勁地抿著嘴笑,仿佛在說:“你們幹得好事。”
王大哥把她拉到旁邊,想是要叮囑她幾句,還不曾開口,她卻先搶著說道:“請諸位二爺放心好了,我雖然沒有念過多少書,可絕不會那麽不懂事。”
她果然聰明,我們當天晚上,大大方方地給她做了一次“花頭”,也譬如給她發了一筆小額的獎金。
自此之後,我和她頗有來往。在我搬到辟才胡同和世維兄賃屋同住的時候,此女也常來盤桓,我們也曾論及嫁娶,隻因她媽索取一筆養老費無以為應而告吹,說來這也是緣分。
原來此女福星高照,如果她真的嫁給我,她會擔驚害怕受一輩子罪。一年後,有人為她脫籍,據說是一位官長,男歡女愛,生兒育女,就此從良,成為“人家人”。
本案至此,隻留下一點點遺憾,那就是王天木大嫂去天津搬兵,侯君卻因抱病而不能來。
當然,在成功的因素中,免不了總有幾分僥倖,或者說,也是半出“天”意半由人!
回顧全局,本案的順利完成,既沒有犧牲,也沒有掛誤,不曾連累人,也不曾辜負人。真是一件至善至美,全須全尾的佳構。
此後十年中,在我指揮下的兩百多件次的行動破壞工作中,像這樣完美無瑕的,可就再也沒有了。
補?正
我寫這篇東西,事先並沒有拿給白世維兄看過,因為他在台南,我在台北,平時也很少見麵,所以也不曾當麵交換過意見。等到“傳記文學”發表了之後,世維兄從台南打電話給我,說是有很多地方是我記錯了,又有若幹情節被我遺漏了。
我和世維兄是老朋友兼好朋友,我們保持了幾十年的交往,就是我有什麽不對之處,他也會原諒我的。好在我有個“心安”之處,那就是在全文中,並沒有標榜我自己。
以下用重疊對照方式,寫出其中不同之點:
一、世維兄記得所有事先的偵察部署各項活動,他都沒有參加。我想:到了隨同王天木先生到六國飯店去偵察張敬堯的蹤跡,世維兄是參與了的。
二、是我派交通員陳國治從北平西城旃檀寺街世維兄家裏,請他到北長街十八號“北平站”當麵交付製裁張敬堯的任務給他的,並不是世維兄“自告奮勇”。這一點說來話長,容將來再加解釋。
三、世維兄所用的手槍,是一枝德國造毛瑟,是鄭介民先生從身上解下來當場給他的。與我所寫的不同。
四、世維兄執行工作的過程,前後隻有幾個小時,他根本不知道有限期。的確如此。
五、世維兄在六國飯店內的行動,乃至離開東交民巷使館區的經過情形,與我所記憶的大略相同。惟細節也有些差異。
六、世維兄乘車先到西城臥佛寺街戚南譜兄的嶽父徐夢石家,更衣藏械後,再至臨近的按院胡同“北平站”書記王雲孫家。與我記憶中的先到清華池澡堂而後同去府右街,有所不同。
七、鄭先生親臨按院胡同,當麵嘉勉世維兄等。不是在府右街。
此外,當然還有些地方,不都一樣。經再與八十八高齡的王天木先生相印證,他已經印象模糊了,請他再多想想,可是他說出來的和我們兩個又不一樣。我自負記憶力不算是太差,實在年代久遠了。敬請讀者諸君予以原宥為幸。除此,其中並無任何其他利害關係的存在。
不錯,因為張敬堯做衣服、試樣子,才暴露了行藏。應元泰西服店掌櫃的,在無意中給予我們莫大的協助,才得成功。這真是一次“巧合”,也無妨說是“天意”。
一個生意人,能如此豪邁、豁達,實在難得。
二十七年(1938),北平淪陷,我有任務再到北平,雖在他門口經過,可是不敢進去,惟恐連累了他。
三十七年(1948),我又在風雨飄搖中,率部駐紮於北平,在他櫃上做了一套中山裝和一套軍服。記得那年春節,應掌櫃的邀我們幾個人吃了一頓頗有名氣的“譚家菜”。在座的有白世維兄,當時,世維兄正是北平市警察局副局長,他的職守是維護地方治安。此際,“東交民巷”依然還是“使館區”。
轉瞬又是三十多年,不知道應元勛老先生可安泰否?但願他多福多壽,得吃得喝。
此外,還有一件許願還願的事,也得給人家一個交代。
就是接到緊急命令的那天夜裏,王大哥要到六國飯店開房間,為了便於掩護,造個藉口,費了不少唇舌,才拖了“蒔花館”的姑娘--飛龍小姐做幌子,前去矇事。果然順利地開到房間,一點也沒有引起疑端。
且說那天晚上,王大哥偕飛龍小姐到六國飯店,到了二樓之後,稍作停留,就打發司機送飛龍回去了。臨行之際,王大哥哄她說:“過一半天,我們一定來捧場。”
現在,既然發生了人命案子,飛龍應該是知情的,萬一張揚出去,總是不妙,而何況她多少也算出了一點力,所以我們非去一趟才得心安。
於是就選了一個業務清淡的日子,華燈初上時分,仍是我們三個人結伴來到“蒔花館”。當飛龍看到我們三個人的時候,沒開口就一個勁地抿著嘴笑,仿佛在說:“你們幹得好事。”
王大哥把她拉到旁邊,想是要叮囑她幾句,還不曾開口,她卻先搶著說道:“請諸位二爺放心好了,我雖然沒有念過多少書,可絕不會那麽不懂事。”
她果然聰明,我們當天晚上,大大方方地給她做了一次“花頭”,也譬如給她發了一筆小額的獎金。
自此之後,我和她頗有來往。在我搬到辟才胡同和世維兄賃屋同住的時候,此女也常來盤桓,我們也曾論及嫁娶,隻因她媽索取一筆養老費無以為應而告吹,說來這也是緣分。
原來此女福星高照,如果她真的嫁給我,她會擔驚害怕受一輩子罪。一年後,有人為她脫籍,據說是一位官長,男歡女愛,生兒育女,就此從良,成為“人家人”。
本案至此,隻留下一點點遺憾,那就是王天木大嫂去天津搬兵,侯君卻因抱病而不能來。
當然,在成功的因素中,免不了總有幾分僥倖,或者說,也是半出“天”意半由人!
回顧全局,本案的順利完成,既沒有犧牲,也沒有掛誤,不曾連累人,也不曾辜負人。真是一件至善至美,全須全尾的佳構。
此後十年中,在我指揮下的兩百多件次的行動破壞工作中,像這樣完美無瑕的,可就再也沒有了。
補?正
我寫這篇東西,事先並沒有拿給白世維兄看過,因為他在台南,我在台北,平時也很少見麵,所以也不曾當麵交換過意見。等到“傳記文學”發表了之後,世維兄從台南打電話給我,說是有很多地方是我記錯了,又有若幹情節被我遺漏了。
我和世維兄是老朋友兼好朋友,我們保持了幾十年的交往,就是我有什麽不對之處,他也會原諒我的。好在我有個“心安”之處,那就是在全文中,並沒有標榜我自己。
以下用重疊對照方式,寫出其中不同之點:
一、世維兄記得所有事先的偵察部署各項活動,他都沒有參加。我想:到了隨同王天木先生到六國飯店去偵察張敬堯的蹤跡,世維兄是參與了的。
二、是我派交通員陳國治從北平西城旃檀寺街世維兄家裏,請他到北長街十八號“北平站”當麵交付製裁張敬堯的任務給他的,並不是世維兄“自告奮勇”。這一點說來話長,容將來再加解釋。
三、世維兄所用的手槍,是一枝德國造毛瑟,是鄭介民先生從身上解下來當場給他的。與我所寫的不同。
四、世維兄執行工作的過程,前後隻有幾個小時,他根本不知道有限期。的確如此。
五、世維兄在六國飯店內的行動,乃至離開東交民巷使館區的經過情形,與我所記憶的大略相同。惟細節也有些差異。
六、世維兄乘車先到西城臥佛寺街戚南譜兄的嶽父徐夢石家,更衣藏械後,再至臨近的按院胡同“北平站”書記王雲孫家。與我記憶中的先到清華池澡堂而後同去府右街,有所不同。
七、鄭先生親臨按院胡同,當麵嘉勉世維兄等。不是在府右街。
此外,當然還有些地方,不都一樣。經再與八十八高齡的王天木先生相印證,他已經印象模糊了,請他再多想想,可是他說出來的和我們兩個又不一樣。我自負記憶力不算是太差,實在年代久遠了。敬請讀者諸君予以原宥為幸。除此,其中並無任何其他利害關係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