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葬的利劍 第十八章(3)


    “砰、砰”兩聲槍響,駕駛室裏兩個人的腦袋開了花。 瓊斯回身抓了一頂鋼盔戴在頭上,又把四名士兵的子彈夾全部集中起來塞進兩隻挎包裏。他見兩名士兵的手腳在動,幹脆掄起槍托在他們頭上猛砸。槍托斷了,估計這幾名倒黴的士兵永遠也不會再甦醒了。瓊斯換了一支衝鋒鎗拎著,把裝滿彈夾的挎包掛在脖子上,跳出車外。 駕駛室裏到處是血和腦漿。瓊斯把兩具屍體拖下車,拖到車尾,都扔進車廂裏,然後坐進駕駛室發動了車子。他在狹窄的公路上進退了幾次,讓車掉過頭來,向來路駛去。現在他自由了,心中的狂喜使他忘了渾身的傷痛。 瓊斯知道,大約十五分鍾就會開到剛剛經過的邊境哨卡。他打算闖過去,但轉念一想又覺得這樣不行。越軍隻要發現他闖關就會用電話通知附近所有的駐軍和村莊,同時也會通知寮國的軍隊,那他就插翅難逃了。瓊斯收了收油門,讓車速慢下來,緊張地思考著。他非常想開著這輛車跑得遠一些,但為了安全,隻能在接近邊境哨所之前丟棄車子,步行越過邊境。 十分鍾過去了,瓊斯不敢再往前開。見路邊有一片樹林似乎可以通過汽車,便把車開下路基,小心地躲避著大樹,讓車子盡量深入林中。撞倒了一些小樹和灌木開了幾百米後,車子卡在幾棵大樹中間動彈不得了。 瓊斯跳下車,觀察了一下。這裏很隱蔽,他放心地再次爬進後麵的車廂,檢查死者的物品。他把死屍身上的香菸、食物、水壺收拾好,又脫掉一個塊頭大些的士兵的衣褲穿在自己身上。雖然不合身,卻比赤身露體強得多。這下子他又全副武裝了。他跳下車辨認了一下方向,朝西走去。 瓊斯翻過一座山樑,他判斷這裏可能已是寮國境內了。他下到一條狹窄的山澗裏,溪流清澈見底。他洗了洗臉,灌了一壺水,鑽進草叢中躺下,掏出繳獲來的食物邊吃邊思考著下一步的去向。 剛才他已經想了一路,回峴港、西貢都行不通,他已經沒有臉麵回部隊了。由於他的出賣,湯姆他們可能已經被越共抓獲或打死了。按湯姆的性格,他會戰鬥到最後一刻的。因此他隻要被包圍,戰死的可能性最大。但別的人難免不會有被俘的,他們必然會知道是他出賣了他們。他知道,自己如果回部隊,且不說路上會不會再次被捉住,就算能夠回去,好多事情是不能自圓其說的。一旦不能通過測謊這一關,或者日後有誰活著回來,軍事法庭的審判就在等著他,四個人喪命或被俘這筆帳毫無疑問要記在他頭上。對瓊斯來說,判刑坐牢是小事,一輩子背著懦夫、叛徒的罪名,像一隻老鼠生活在暗無天日的黑暗中那才是最可怕的。他曾被人公認為勇士、鬥士,但是在敵人麵前卻像一條狗似的乞求憐憫、出賣同伴。四條人命啊!他絕不能讓人知道這件可恥的事,也絕不能背著罵名活下去。他可以去搶劫、殺人,但絕不能讓人知道他是一個無恥的懦夫。尼爾斯如果能回到南方,也許會報告其他人都失蹤了。尼爾斯大概不會知道他被俘的事,即便知道了,隻要自己不再露麵,也會被列入失蹤人員名單。也好,那就讓自己失蹤吧。好在美國是個自由的國度,他有的是辦法在美國隱姓埋名地生活下去。讓這段恥辱的經歷永遠埋葬吧。 作出這樣的決定後,瓊斯感到渾身一陣輕鬆。既然決定不回南方了,那就隻能一直向西走,橫穿寮國,再潛入泰國。到了泰國再想辦法偷渡回美國去。 瓊斯曾研究過寮國地圖,知道從自己現在的位置一直往西稍偏南的方向走,大約走二百公裏就能到達泰國邊境。這段路程正常情況下需要四至五天,獲得食物不是什麽問題,他受過嚴酷的野外生存訓練。最大的問題是能否保證不被人發現。他相信自己一個人目標小,可以安全走完這段路。隻要能安全地進入泰國,他將把武器埋起來,裝扮成平民,無論誰問,完全可以聲稱自己是探險者或是旅遊者,丟失了行李、證件和錢,反正怎麽說都成。到了曼穀再想辦法。 短暫休息後,瓊斯繼續向西走。當天夜間他已深入寮國境內將近三十公裏。 四天後,瓊斯到達了泰老邊境重鎮他曲以南十多公裏的地方。他埋掉了武器,以一個旅遊者的身份進入了泰國小城雷努那。 在瓊斯經過的寮國境內,四天之中由東向西連續發生了幾起案件。有兩家人被洗劫並被殘忍地殺害。另有四名婦女被人強姦後殺害。這幾件案子都是無頭案,兇手不知去向。


    埋葬的利劍 第十九章(1)


    1967年9月 傍晚時分,尼爾斯從藏身的石隙中鑽出來,向山頂爬去。他是在懸崖下發現這條石隙的。這裏人跡罕至,是個絕好的隱藏地點。他在這裏麵睡了一覺,現在想利用夜色的掩護北上去找湯姆他們。 在山頂上還能看見西邊火紅的太陽,但是向山下走了不一會兒天就黑下來了。下到半山腰時,尼爾斯隱約看見了公路的影子。他知道,這下子他不會走迷路了。隻要越過公路,從東側靠近它徑直向北走就可以與湯姆他們會合了。 尼爾斯明知道湯姆等人的情況不會比他好多少,而且還有兩個輕傷員。但五個人在一起心裏終歸要踏實許多。 當尼爾斯接近公路時,忽然聽到有人說話的聲音。他悄悄潛入公路邊的樹叢裏仔細一看,天哪!一輛接一輛的卡車靜靜地停在路邊,車頂和車頭都全部被偽裝網覆蓋著,每輛車旁都有幾名或躺或坐的人。有的在抽菸,有的吃東西,還有的在睡覺。看樣子這支車隊是在這裏宿營了。尼爾斯暗叫倒黴!如果樸長萬或金萬載在這裏,他們憑著黃種人的那張臉也許可以混過公路,但他不行。這可怎麽辦?鬼才知道他們會在這兒待多久。尼爾斯隻好後退。他打算退到半山腰上往北走,從沒有車隊的地方越過公路。不料他剛要爬起來身後就傳來腳步聲和說笑聲,他急忙又趴下,等這些人過去。誰知這些人偏偏停下來不走了!尼爾斯估計這是些不想睡覺的士兵到山坡上來瞎轉。現在他想動一動都不行,因為雙方距離太近了。幾支手電筒亮了,不一會兒,這幾個人劈劈啪啪地打上撲克了!尼爾斯心中叫苦不迭,他們打撲克的位置離他僅一米多點,要是白天他早就被發現了。尼爾斯一動都不敢動,連大氣也不敢出一口。這幾個人嘻嘻哈哈打個沒完,看樣子不會很快結束。尼爾斯覺得渾身上下哪兒都又刺又癢,難受極了,而且越急越難受。他知道這樣下去非出事不可,萬一自己咳嗽、打噴嚏或是肚子咕嚕響,都會闖下大禍。不行,一定要離他們遠點兒。 尼爾斯開始向左側移動。所謂移動也隻能一公分一公分地慢慢挪,即便要壓倒雜草也要緩慢地壓,這樣才不至於弄出聲響。他好不容易才爬出了三四米。爬完這個距離所付出的體力似乎比跑三十公裏都多。他爬到幾棵距離僅幾十公分的大樹之間停下來,他認為這裏是安全的,隻要自己小心些,不弄出聲音來就不會被發現。為了給自己找點事幹,免得打瞌睡,他開始觀察公路上停著的汽車。奇怪的是這支車隊和頭天夜裏發現的車隊不一樣,這些都是平板拖車,很長。車上裝載的貨物是長長的筒狀物,從車頭向車尾傾斜著。由於樹木和雜草的遮擋,他看不見車頭和車尾。好奇心促使他向前爬去。終於,他看見了一輛完整的車。筒狀物靠近車頭那部分呈錐形,尾部像飛機似的有尾翼。他在國內曾見過這東西,那是在內華達看到的,他知道這東西叫飛彈。想到此他嚇了一跳!天哪!這難道就是空軍談虎變色的薩姆飛彈?這種飛彈據說很厲害,就連號稱同溫層轟炸機的b-52都被它打下來不少架,它們竟在這裏藏著。尼爾斯想,如果步話機沒壞,這支車隊真是絕好的轟炸目標。可是現在即便湯姆在這兒也隻能眼睜睜地看著它們。想到湯姆,他又焦躁不安了。 順著山樑走,兩側山下的景物都能觀察到。當湯姆他們看見登溪小鎮的影子時,天已經黑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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