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就在詹森擊敗了彈劾動議以後,他自己的民主黨卻沒有提名他為總統候選人競選連任,這使他感到憤怒和傷心。他沒有認識到,從全國來看,國民的需要和意向已不同於那些把他推上政治舞台的田納西州東部的白人工人階級選民。當他的任期結束、格蘭特就任新總統時,他記恨於格蘭特對他的背叛,竟不顧慣例,拒絕出席新總統的就職儀式。相反,他發表了一篇向“人民”告別的演說。《紐約先驅報》譏諷說這篇演說“更適合於田納西的某種政治集會”。
田納西州的民眾始終忠誠於詹森,最後還讓他重返政治舞台。1875年,該州將詹森推選為美國參議員。當過總統之後再當參議員,他是僅此一人。他一返回參議院座席,就站起來反對參議院討論格蘭特總統的南方重建政策,說參議院無權這樣做。這時,他的老對手斯坦頓、史蒂文斯和薩姆納均已離開了人世。
詹森得到了最後發言的機會,對此感到慰藉。幾個月之後,他平靜地逝世了。
附錄
安德魯·詹森總統 1867年12月12日
對合眾國參議院的講話 (摘錄)
斯坦頓先生籠統地提到憲法“合眾國和法律”,說它們使他產生的公職責任感,迫使他拒絕承認總統有權讓他停職。關於憲法讓他產生的責任感,下麵再說。關於“合眾國法律”讓他產生的責任感,他所指的肯定不是關於設立陸軍部的那項法律,因為那項法律授予總統不受限製的權利來撤換陸軍部的負責人。惟一與問題有關的另一項法律,就是國會1867年3月2日推翻總統的否決而通過的《任職法》,斯坦頓先生心甘情願地維護這項法律。
這項法律之中,並沒有一條規定說任職的官員非留在職位上不可。它隻禁止撤職,但未禁止辭職。斯坦頓先生可以隨時辭職,主動辭職或按照要求或命令辭職均可,他完全有自由。就看他選擇或者喜歡哪一種。這裏沒有任何強製性的法律義務……
這並不是頭一次請斯坦頓先生考慮這項法律的條款。像其他法案一樣,它也曾提交總統審批。按照我一貫做法,我把它交給我的內閣徵求意見,看看我是否應該批準它。這是一個嚴肅的法律問題,所以我自然要依靠司法部長的意見以及曾經擔任過司法部長的斯坦頓先生的意見。
五 詹森膽子大起來了(6)
我的內閣的所有成員全都告訴我這一法案是違憲的。大家對於這一點均無懷疑和保留,而斯坦頓對這項法案的譴責最為詳盡和有力。他談到憲法的條款,談到國會的辯論……談到歷屆政府對憲法的運用,指出這一切都說明撤職的權利是憲法賦予總統的。他又談了他本人很有分量的見解,向我建議說,我有責任捍衛總統的權力使之不被篡奪,該否決此法案……他當時是本著憲法使他產生的公職責任感而發表了他的意見……
在這一切之後,我真沒有想到斯坦頓先生在8月12日怎麽會採取另一種立場……我費了很大的勁試圖改變我自己的看法,但這樣的一種改變怎麽也辦不到……
第六章 大炮與黃油(1)
“而今我是總統。現在我有機會幫助每一個孩子受到教育……讓每一個家庭有像樣的住房,讓病人得到醫療,讓老人得到尊嚴。”
林登·詹森,越南戰爭和“偉大社會”
林登·詹森6英尺3英寸的高大身軀仰臥在德克薩斯牧場一片空曠的草地上。他那對異常之大的耳朵聽見嘈嘈雜雜的音響。他想要起身迎接那些說話的人們,可是他的手腳不聽使喚,抬不起來。他抬起頭,隻見成千的人向他跑來,喊叫“懦夫!叛徒!軟骨頭!”他們手裏還拿著石頭。
詹森回憶說:“好像是羅伯特·甘迺迪跑在前頭,向大夥兒說我背叛了約翰·甘迺迪對南越的承諾。說我讓一個民主國家倒向共產黨人的手中。說我是一個懦夫。說我是一個沒有男子氣概的男人。沒有脊梁骨的人。”石頭向他飛來,他準備挨砸。這時他醒過來了。這是總統常做的噩夢。
1965年3月2日,100多架美國f-105、f-100和b-57飛機加速飛越南北越之間的非軍事區。120秒鍾之間,400多噸炸彈飛向了目標——北越的一個彈藥堆積地。按照林登·詹森總統的命令。“滾雷”行動開始了。美國開始了對北越的戰爭。
詹森總統對如此大規模展示美國空軍實力的行動並不怎麽欣賞。他說:“我根本不覺得它令人激動。”他認為“大炮和炸彈、火箭和軍艦都是人的失敗的象徵”。他真正感到激動的,是他的“偉大社會”計劃——讓少數種族的人得到選舉權,提高聯邦政府對學校的資助,讓窮人和老人得到免費的醫療照顧;而惟一阻礙他實現這一計劃的,就是“那個該死討厭的國家”越南。
越南阻礙詹森實現他的國內計劃,以前已經有過一次。那是約翰·甘迺迪命令他出差去越南,他無權拒絕。畢竟,1960年民主黨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勝利者是約翰·甘迺迪,而不是他詹森。
對於競爭性強的詹森來說,給甘迺迪當副手是挺痛苦的。他有時情緒低落,起床都困難,還得靠別人扶他起來活動活動胳膊。但是當甘迺迪總統提出他的“新邊疆”施政方針時,作為副總統的詹森覺得有理由早起了。
田納西州的民眾始終忠誠於詹森,最後還讓他重返政治舞台。1875年,該州將詹森推選為美國參議員。當過總統之後再當參議員,他是僅此一人。他一返回參議院座席,就站起來反對參議院討論格蘭特總統的南方重建政策,說參議院無權這樣做。這時,他的老對手斯坦頓、史蒂文斯和薩姆納均已離開了人世。
詹森得到了最後發言的機會,對此感到慰藉。幾個月之後,他平靜地逝世了。
附錄
安德魯·詹森總統 1867年12月12日
對合眾國參議院的講話 (摘錄)
斯坦頓先生籠統地提到憲法“合眾國和法律”,說它們使他產生的公職責任感,迫使他拒絕承認總統有權讓他停職。關於憲法讓他產生的責任感,下麵再說。關於“合眾國法律”讓他產生的責任感,他所指的肯定不是關於設立陸軍部的那項法律,因為那項法律授予總統不受限製的權利來撤換陸軍部的負責人。惟一與問題有關的另一項法律,就是國會1867年3月2日推翻總統的否決而通過的《任職法》,斯坦頓先生心甘情願地維護這項法律。
這項法律之中,並沒有一條規定說任職的官員非留在職位上不可。它隻禁止撤職,但未禁止辭職。斯坦頓先生可以隨時辭職,主動辭職或按照要求或命令辭職均可,他完全有自由。就看他選擇或者喜歡哪一種。這裏沒有任何強製性的法律義務……
這並不是頭一次請斯坦頓先生考慮這項法律的條款。像其他法案一樣,它也曾提交總統審批。按照我一貫做法,我把它交給我的內閣徵求意見,看看我是否應該批準它。這是一個嚴肅的法律問題,所以我自然要依靠司法部長的意見以及曾經擔任過司法部長的斯坦頓先生的意見。
五 詹森膽子大起來了(6)
我的內閣的所有成員全都告訴我這一法案是違憲的。大家對於這一點均無懷疑和保留,而斯坦頓對這項法案的譴責最為詳盡和有力。他談到憲法的條款,談到國會的辯論……談到歷屆政府對憲法的運用,指出這一切都說明撤職的權利是憲法賦予總統的。他又談了他本人很有分量的見解,向我建議說,我有責任捍衛總統的權力使之不被篡奪,該否決此法案……他當時是本著憲法使他產生的公職責任感而發表了他的意見……
在這一切之後,我真沒有想到斯坦頓先生在8月12日怎麽會採取另一種立場……我費了很大的勁試圖改變我自己的看法,但這樣的一種改變怎麽也辦不到……
第六章 大炮與黃油(1)
“而今我是總統。現在我有機會幫助每一個孩子受到教育……讓每一個家庭有像樣的住房,讓病人得到醫療,讓老人得到尊嚴。”
林登·詹森,越南戰爭和“偉大社會”
林登·詹森6英尺3英寸的高大身軀仰臥在德克薩斯牧場一片空曠的草地上。他那對異常之大的耳朵聽見嘈嘈雜雜的音響。他想要起身迎接那些說話的人們,可是他的手腳不聽使喚,抬不起來。他抬起頭,隻見成千的人向他跑來,喊叫“懦夫!叛徒!軟骨頭!”他們手裏還拿著石頭。
詹森回憶說:“好像是羅伯特·甘迺迪跑在前頭,向大夥兒說我背叛了約翰·甘迺迪對南越的承諾。說我讓一個民主國家倒向共產黨人的手中。說我是一個懦夫。說我是一個沒有男子氣概的男人。沒有脊梁骨的人。”石頭向他飛來,他準備挨砸。這時他醒過來了。這是總統常做的噩夢。
1965年3月2日,100多架美國f-105、f-100和b-57飛機加速飛越南北越之間的非軍事區。120秒鍾之間,400多噸炸彈飛向了目標——北越的一個彈藥堆積地。按照林登·詹森總統的命令。“滾雷”行動開始了。美國開始了對北越的戰爭。
詹森總統對如此大規模展示美國空軍實力的行動並不怎麽欣賞。他說:“我根本不覺得它令人激動。”他認為“大炮和炸彈、火箭和軍艦都是人的失敗的象徵”。他真正感到激動的,是他的“偉大社會”計劃——讓少數種族的人得到選舉權,提高聯邦政府對學校的資助,讓窮人和老人得到免費的醫療照顧;而惟一阻礙他實現這一計劃的,就是“那個該死討厭的國家”越南。
越南阻礙詹森實現他的國內計劃,以前已經有過一次。那是約翰·甘迺迪命令他出差去越南,他無權拒絕。畢竟,1960年民主黨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勝利者是約翰·甘迺迪,而不是他詹森。
對於競爭性強的詹森來說,給甘迺迪當副手是挺痛苦的。他有時情緒低落,起床都困難,還得靠別人扶他起來活動活動胳膊。但是當甘迺迪總統提出他的“新邊疆”施政方針時,作為副總統的詹森覺得有理由早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