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談判期間,我同赫德外相有過兩次長時間的會晤,詳細討論了談判中遇到的各個難題,謀求解決辦法。“直通車”問題就是雙方討論最多的難題之一。
1993年7月,赫德外相再次訪華。當時,北京談判還處於初期階段,重點還在討論較為原則性的問題,進展不大,前景也不明朗。我建議雙方就前一段談判中涉及的原則性問題搞個文字紀要。赫德則表示,還是先討論細節問題,雙方距離拉近了,再搞文本。在這個問題上,雙方沒有談攏。
根據當時的談判進展情況,我又著重談了“直通車”的重大意義,希望英方珍惜這個經雙方多年磋商來之不易的成果。 “直通車”安排是在兩個不同性質政權之間進行交接時,一方同意讓另一方管治下的原立法機構議員經過一定手續,直接過渡成為新機構的議員。我對赫德說,一個國家內兩黨,比如英國的保守黨和工黨,競選後換班交接時,各方麵都會有變化,不可能由兩個政黨來討論執政班子的“直通車”安排,而中英關於香港的政權交接,卻與兩黨競選不同,可以搞“直通車”,這是一件完全創新的工作,史無前例。
這時,赫德重申了英方在談判中的要求,即中方的特區籌委會在確認“直通車”時,應有明確、客觀的標準。
此次會晤後,外界已看出中英談判的癥結所在。有香港報紙稱,中英談判能否達成協議,取決於雙方在“直通車”問題上所能做出的讓步。
1993年10月初我同赫德在紐約再次會晤時,北京談判仍處於僵持狀態。雙方都表示對談判的進展感到失望,對前景不太樂觀。英方已開始在會外散布不怕會談破裂的論調。
當時,兩國雙邊關係也處於日漸緊張的氣氛裏。
赫德本人不久前公開講話,反對中國申辦2000年奧林匹克運動會,很傷了中國人民的感情。
中方在9月下旬公開發表了鄧小平同誌1982~1984年間關於香港問題的三篇重要談話(1982年9月24日同英國首相柴契爾夫人的談話、1984年7月31日同英國外交大臣傑弗裏·豪的談話和1984年10月22日在中央顧問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
小平同誌的這些談話,雖然是在20世紀80年代中英談判解決香港問題時說的,但在1993年發表,卻有重要的現實意義。三篇談話引起了輿論界的強烈反響,人們普遍認為,這是對英方搞對抗的警告,具有很大的震撼力。
小平同誌說,如果在過渡時期內香港發生嚴重的波動,中國政府將被迫不得不對收回的時間和方式另做考慮。我們非常關注香港的過渡時期,希望過渡時期不出現問題,但必須準備可能會出現一些不以我們意誌為轉移的問題。
實際上,我在籌委會預備工作機構於1993年7月舉行的第一次全體大會上,就曾宣讀過小平同誌與柴契爾夫人的談話。小平同誌的談話已在港人中傳開,隻是當時還沒有正式發表罷了。這篇講話實際上成為中方針對英方政改方案的反措施的主旨聲明。
我與赫德的紐約會晤,就是在這種形勢與氣氛中進行的。這次會晤,是一場尖銳的交鋒,時間也最長,整整進行了兩個半小時。
分道揚鑣
在對北京談判做了一番總的回顧與展望後,我和赫德都認為,中英談判麵臨兩種可能:達成或達不成協議。
我強調說,達成協議當然對各方麵都有好處,但即使達不成,中方也有信心和能力實現平穩過渡,並保持香港的穩定和繁榮。
赫德擺出了達不成協議也不在乎的姿態,他用了second best(次好)一詞,說如果沒有協議,隻能是一個次好的選擇,而這將對香港的信心和繁榮造成相當大的損害。
聽他這麽說,我便點明了中方“另起爐灶”的前景。我告訴他,如達不成協議,1995年產生的立法局議員的任期隻能到 1997年6月30日為止。特區籌委會將在1996年製定出特區第一屆立法會的產生辦法。
雙方都明白,大家都在為談判破裂做準備了。
關於選舉方式的具體安排問題,雙方都重申了各自的立場,無法取得任何進展。
在北京談判的這個階段,雙方對於幾類選舉的具體安排方案和所持的立場,差不多都已表明。
英方更是明確地提出,要求把“直通車”的確認標準問題與選舉安排問題“平行地”進行討論。在這次紐約會晤的前十天,赫德曾先給我轉來一個信息,強調“直通車”的確認標準,對英方來說是個“根本性”問題,而在下一輪(9月26日的第12輪)談判中開始討論這個問題是“至關重要”的。這將使英方能夠在紐約會晤時全盤考慮談判的前景。如果把討論推後,就無法就各項選舉事宜取得進展。
我回復時沒有同意他的意見,隻重申了中方的立場。
所謂“直通車”的確認標準問題,是英方在北京談判初期提出的一個想法。英方的想法是,議員隻要根據基本法第104條履行一個宣誓手續,即可過渡成為特區第一屆立法會的議員。
中方認為,中方隻能按全國人大的決定和基本法的有關規定行事,不能侵犯全國人大授予特區籌委會對議員進行確認的權力。中方還認為,這次談判應該先解決1994/1995年度選舉安排的問題,這個問題解決好了,香港最後一屆立法局的組成,如果符合全國人大決定和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才能談得上對議員的確認。也就是說,要先有“直通車”,才能談得上議員過渡的確認標準。
1993年7月,赫德外相再次訪華。當時,北京談判還處於初期階段,重點還在討論較為原則性的問題,進展不大,前景也不明朗。我建議雙方就前一段談判中涉及的原則性問題搞個文字紀要。赫德則表示,還是先討論細節問題,雙方距離拉近了,再搞文本。在這個問題上,雙方沒有談攏。
根據當時的談判進展情況,我又著重談了“直通車”的重大意義,希望英方珍惜這個經雙方多年磋商來之不易的成果。 “直通車”安排是在兩個不同性質政權之間進行交接時,一方同意讓另一方管治下的原立法機構議員經過一定手續,直接過渡成為新機構的議員。我對赫德說,一個國家內兩黨,比如英國的保守黨和工黨,競選後換班交接時,各方麵都會有變化,不可能由兩個政黨來討論執政班子的“直通車”安排,而中英關於香港的政權交接,卻與兩黨競選不同,可以搞“直通車”,這是一件完全創新的工作,史無前例。
這時,赫德重申了英方在談判中的要求,即中方的特區籌委會在確認“直通車”時,應有明確、客觀的標準。
此次會晤後,外界已看出中英談判的癥結所在。有香港報紙稱,中英談判能否達成協議,取決於雙方在“直通車”問題上所能做出的讓步。
1993年10月初我同赫德在紐約再次會晤時,北京談判仍處於僵持狀態。雙方都表示對談判的進展感到失望,對前景不太樂觀。英方已開始在會外散布不怕會談破裂的論調。
當時,兩國雙邊關係也處於日漸緊張的氣氛裏。
赫德本人不久前公開講話,反對中國申辦2000年奧林匹克運動會,很傷了中國人民的感情。
中方在9月下旬公開發表了鄧小平同誌1982~1984年間關於香港問題的三篇重要談話(1982年9月24日同英國首相柴契爾夫人的談話、1984年7月31日同英國外交大臣傑弗裏·豪的談話和1984年10月22日在中央顧問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
小平同誌的這些談話,雖然是在20世紀80年代中英談判解決香港問題時說的,但在1993年發表,卻有重要的現實意義。三篇談話引起了輿論界的強烈反響,人們普遍認為,這是對英方搞對抗的警告,具有很大的震撼力。
小平同誌說,如果在過渡時期內香港發生嚴重的波動,中國政府將被迫不得不對收回的時間和方式另做考慮。我們非常關注香港的過渡時期,希望過渡時期不出現問題,但必須準備可能會出現一些不以我們意誌為轉移的問題。
實際上,我在籌委會預備工作機構於1993年7月舉行的第一次全體大會上,就曾宣讀過小平同誌與柴契爾夫人的談話。小平同誌的談話已在港人中傳開,隻是當時還沒有正式發表罷了。這篇講話實際上成為中方針對英方政改方案的反措施的主旨聲明。
我與赫德的紐約會晤,就是在這種形勢與氣氛中進行的。這次會晤,是一場尖銳的交鋒,時間也最長,整整進行了兩個半小時。
分道揚鑣
在對北京談判做了一番總的回顧與展望後,我和赫德都認為,中英談判麵臨兩種可能:達成或達不成協議。
我強調說,達成協議當然對各方麵都有好處,但即使達不成,中方也有信心和能力實現平穩過渡,並保持香港的穩定和繁榮。
赫德擺出了達不成協議也不在乎的姿態,他用了second best(次好)一詞,說如果沒有協議,隻能是一個次好的選擇,而這將對香港的信心和繁榮造成相當大的損害。
聽他這麽說,我便點明了中方“另起爐灶”的前景。我告訴他,如達不成協議,1995年產生的立法局議員的任期隻能到 1997年6月30日為止。特區籌委會將在1996年製定出特區第一屆立法會的產生辦法。
雙方都明白,大家都在為談判破裂做準備了。
關於選舉方式的具體安排問題,雙方都重申了各自的立場,無法取得任何進展。
在北京談判的這個階段,雙方對於幾類選舉的具體安排方案和所持的立場,差不多都已表明。
英方更是明確地提出,要求把“直通車”的確認標準問題與選舉安排問題“平行地”進行討論。在這次紐約會晤的前十天,赫德曾先給我轉來一個信息,強調“直通車”的確認標準,對英方來說是個“根本性”問題,而在下一輪(9月26日的第12輪)談判中開始討論這個問題是“至關重要”的。這將使英方能夠在紐約會晤時全盤考慮談判的前景。如果把討論推後,就無法就各項選舉事宜取得進展。
我回復時沒有同意他的意見,隻重申了中方的立場。
所謂“直通車”的確認標準問題,是英方在北京談判初期提出的一個想法。英方的想法是,議員隻要根據基本法第104條履行一個宣誓手續,即可過渡成為特區第一屆立法會的議員。
中方認為,中方隻能按全國人大的決定和基本法的有關規定行事,不能侵犯全國人大授予特區籌委會對議員進行確認的權力。中方還認為,這次談判應該先解決1994/1995年度選舉安排的問題,這個問題解決好了,香港最後一屆立法局的組成,如果符合全國人大決定和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才能談得上對議員的確認。也就是說,要先有“直通車”,才能談得上議員過渡的確認標準。